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歌羅西書附篇-基督徒家庭

神認為家庭對基督徒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力。一句著名話說:“推動搖籃的手常可統治世界。”撇除表面可見的事情,這句話有其道理。家庭是神設計的,用來保存許多生命中有價值的東西。對家庭的關注愈趨減少,我們的文明也會急速腐敗。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特別教導,神定立家庭生活作為建立屬靈品格的方法,使人配作教會領袖的品格從家庭中培養出來。

在接下來要討論的經文裡,我們會列出一些基本的原則,就建立一個基督徒家庭提供指引。在研習這部分時,我們要留意下列的各項“必須”。

1. 必須要有家庭祭壇──每天有一段時間,家庭各成員相聚一起,讀聖經和禱告。

2. 作父親的在家中必須有當得的權柄,他也必須在智慧和愛心中執行這權柄。

3. 作妻子和母親的應該明白,她對神和對家人首要的責任是在家庭裡。

4. 丈夫和妻子應該對兒女作一個敬虔的榜樣;需要的時候,他們應該在所有事情上合一,包括管教兒女。

5. 家庭應該得到維持。我們很容易埋首於工作、社交生活,甚至事奉,以致孩子得不到足夠的愛顧、陪伴、指導和管教。許多父母不得不悲傷地為一個任性的兒女而後悔:“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王上20:40)

6. 管教兒女,有三個主要的規則:絕對不要在怒中施行懲罰;絕對不要不公正地施行懲罰;絕對不要沒有解釋理由而施行懲罰。

7. 孩童在幼年時學習負軛是好的(哀3:27),學習工作的紀律和承擔責任,並金錢的價值,都對他們有益。

8. 在這一切之上,基督徒父母應該避免期望孩子在屬肉體、屬世上有所成就;而應該時常在他們面前確定,服侍我們的主是他們人生中最有益處的事情。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是在宣教工場全職事奉;對另一些人來說,可能是在世上的職業崗位中服侍主。但無論是哪一樣,為主工作應該是首要的考慮。不管是在家中、工作,或是身處任何地方,我們都應該察覺到,我們是代表主的。因此,一言一行也要配得起主。事實上,我們的一言一行應該由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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