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3:1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3: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3: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
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
3: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3: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3:9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3: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3: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3: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3: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3: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3: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3: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3: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保羅的薦書(三1~5)

三1 在二章17節的下半,保羅用了四個清楚的語句來描述他的事工。他知道有些人,尤其是批評他的人,會覺得他在稱讚自己。因此,他以一個問句開始本章,他說:「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他說又並不表示他先前曾舉薦自己。只是有人指控他這樣做,現在他預期有人又再這樣控告他。

豈象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麼?保羅說的別人是指二章17節提到的假師傅。他們帶著薦信來到哥林多,也許是從耶路撒冷帶來的。極可能在他們離開哥林多的時候,也會帶同哥林多教會的薦信。初期教會信徒從一處到另一處去的時候,往往會帶同薦信。保羅在本節並非要阻止這種做法,而是巧妙地指出這些假師傅只能用這些信來舉薦自己,否則,他們不能再拿出別的憑據!

三2 到哥林多來的猶太派基督徒質疑保羅的使徒權柄。他們否定他是基督真正的僕人。也許由於他們在哥林多信徒心中引起這疑問,以致哥林多信徒要求保羅下次來訪時,要帶同一封薦信。他已問他們是否需要這樣一封信。他到哥林多來的時候,他們豈不是異教的偶像崇拜者嗎?他豈沒有領他們相信基督嗎?主豈沒有給他哥林多人的寶貴靈魂,作為他使徒事工的印記嗎?這就是回應那質疑的答案。哥林多信徒本身就是保羅的薦信,寫在他們心裡,卻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在保羅的情況裡,一封白紙黑字的薦信是不必要的。哥林多信徒就是保羅所結的果子,而保羅則把他們銘記心中。不但如此,他們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指他們的悔改在整個地區裡,是人所共知的。眾人知道這些人有了改變,他們從偶像崇拜轉而至敬拜神,現在正過著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他們是保羅屬神事奉的明證。

三3 驟眼看來,本節似跟第2節相反。保羅曾說哥林多信徒是他的薦信,現在他又說他們是基督的信。在第2節,他說薦信是寫在他心裡;在本節下半,顯然基督把薦信寫在哥林多信徒心裡。這些矛盾如何協調呢?答案是保羅在第2節指出哥林多信徒是他的薦信,本節便給予解釋。也許我們把兩節經文連起來,便可看見當中的關係:「你們是我們的薦信……因為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換句話說,哥林多信徒是保羅的薦信,因為眾人都清楚看見主已在他們生​​命裡施恩工作。他們明顯是基督徒。保羅既曾把他們領到主面前,他們便是他的薦信。這是說藉著我們修成的用意。在他們生命中作工的是主耶穌,但他是藉著保羅的工作去成就的。

保羅之敵人的薦信是用墨寫的,保羅的薦信則是永生神的靈寫的,因此是屬神的。墨當然會褪色、被塗擦和破壞,但神的靈寫在人心裡是永恆不滅的。保羅再補充說基督的信並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到哥林多來的人並不能看見基督的信刻在紀念碑上,或置於市場中央,因為信是寫在當地基督徒的心裡、在他們的生命中。

保羅把石版和心版作對照的時候,無疑他心裡也記著律法與福音的分別。當然律法是在西乃山上頒的,刻在兩塊石版上。但在福音之下,神透過寫在人心裡、恩典與愛的信息,得著人的順服。保羅稍後要詳細講誦這題目,因為他在這裡只略作暗示而已。

三4 我們聽見保羅滿有信心地談到他的使徒職分和主交付他的工作,可能會問:「保羅你豈能這樣確定地談到這事?」問題的答案就在本節。為使徒職分而辯護看來好像是自我誇獎,但他在本節否定這樣的說法。他說他的信心能站立在神面前,即他的信心能經得起神的細究。他對自己或自己的能力並沒有信心,但因基督,並在信徒生命中看見的基督的工作,他找到事工的明證。哥林多信徒生命中顯著的改變作了使徒保羅的舉薦。

三5 保羅在本節再一次否認他憑著自己便足以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他事奉的能力並非從裡面出來,乃是從上頭而來。使徒保羅並不會急著邀功。他知道若不是神使他有能力承擔這事工,就沒有任何事能得以成就。

舊約與新約之對比(三6~18)

三6 討論過自己的保薦和作工的資格後,保羅在這裡詳細地解釋他的事工本身。在以下一段經文裡,他把舊約(律法)與新約(福音)作一對比。他有充分的理由作這對比。在哥林多對他作出嚴厲批評的是猶太派基督徒。這些人意圖把律法與恩典混淆。他們教導基督徒要遵守某部分的摩西律法,好能完全被神接納。因此保羅在這裡要顯示新約是超越舊約的。他開始論到這題目時說,神使他勝任新約的執事。約就是應許、合約或聖約。舊約是神向摩西頒布的法律制度。在舊約下,人要順服才得到祝福。那是行為之約。那是神與人之間的合約。人若履行義務,神也會守約。但由於行為在於人,所以不能達致公義。新約就是福音。在新約下,神藉著耶穌基督代贖的恩典,立約要無條件地賜福與人。新約下每一件事都在乎神而不在乎人,因此,新約能成就舊約所不能達到的。

保羅指出幾樣有關律法與福音的對比。他在本節開始第一個對比,說: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許多解釋都認為本句的意思是,你若只看聖經外表、字面的字義,並按著字句去行,卻不服從整篇的精意,你所得的禍害比幫助更多。法利賽人就是一個例證。他們行什一奉獻一絲不苟,但對人卻沒有憐憫和愛心(太二三23)。雖然可以這樣「應用」本段經文,但那卻不是其解釋。本節的字句是指摩西的律法,而精意則是指神恩惠的福音。保羅說字句是叫人死的時候,所指的是律法的作用。不能遵守聖誡的人都受到律法責備。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神從沒有意圖用律法叫人活。相反地​​,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和判定人的罪。新約在這裡稱為精意,那是舊約中之預表和影像的應驗。律法所要求但不能達到的,現在都由福音來成就。

戴偉舒扼要地說:「字句」叫人死可見於舊約時代開始時,三千人在西乃山被殺;精意叫人活則可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有三千人得救。

三7 本節和第8節繼續兩約的對照。使徒保羅在這裡詳細地對比那伴隨著律法之頒布的榮光和福音的榮光。榮光一詞在第三至四章出現了十七次。舊約被稱為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這說法只可以指十誡。凡不能守誡的人都有被處死的可能(出一九13)。保羅沒有說律法的頒布並不帶有榮光,事實也並非如此。神在西乃山上向摩西頒賜十誡,神的同在和能力是清楚可見的(出一九)。事實上,摩西站在山上與神相交後,他的臉也開始發光,反照著神的榮光。因而,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他們定睛看著摩西便感到眩眼。但保羅加上一句很重要的話: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這話的意思是摩西臉上耀眼的光芒並不是永久的。那隻是暫時性的榮光,是漸漸退去的。這裡的屬靈意義是舊約的榮光只是暫時的。律法有一個很明確的功用,就是要顯露罪。律法表明神那聖潔的要求,而在這意義上是榮耀的。但這榮耀要等到基督的時代才賜給人;基督是律法的成全,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一○4)。律法是影兒,基督是實體。律法顯明那將來的更美的事,而那些事要在世人的救主身上實現。

三8 若律法也有這榮耀的特質,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 「屬靈的職事」指福音。神的靈引導著福音的傳講,跟著神又把這靈賜予那些接受救恩好信息的人。 「屬靈的職事豈不(將會)……」,英譯中這「將會」並不是指將來的時間,而是指一個無可避免的結果。若一個事實或景況存在,另一個事實便確實地「將會」出現。

三9 舊約在這裡稱為定罪的職事。定罪是舊約的結果。舊約律法把所有人定罪,因為沒有人可以守全律法。然而,當中也有榮光。律法在當時有一個實際的目的和用途。但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何治說:「稱義的職事是彰顯公義的職事,人從而得稱為義,免於從律法而來的責備。」福音的榮光並不是肉眼所能看見的,而是用心靈去領悟的深遠的優點。各各他山的榮耀蓋過西乃山的榮耀。

三10 雖然從一方面看,律法是有榮光的,但與新約相比的時候,就算不得有榮光了。本節讓我們看見一個強烈的對比,說我們若把兩約並排,其中一個的榮光便蓋過另一個,即新約超越了舊約。羅伯遜說:「更大的榮光使那小的黯然無光。最少在一點上,舊約似是沒有榮光的,因為新約有極大的光芒。」鄧尼說:「陽光燦爛地照耀時,天空上就再沒有別的榮光了。」

三11 若那廢掉的有(直譯作「帶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直譯作「在……裡」)榮光了。我們應留意「帶有」和「在……裡」。本節的要點是:榮光隨著律法的頒布而出現,但榮光卻是新約的元素。頒布舊約時,榮光曾出現,但神恩惠的福音本身是有榮光的。

本節也對比了律法那過渡、短暫的性質,以及福音永恆的性質。那廢掉的只可以指十誡:「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7節)基督复臨安息日會說禮儀方面的律法已廢掉,但十誡​​則仍存在。那麼,本節經文足可駁倒其主張。

三12 保羅在本節提到的盼望顯出他深信福音的榮光永不會褪色或黯淡下來。由於保羅有這極強的確據,所以他能夠大膽講說。他沒有任何需要隱瞞的東西,沒有理由要蒙上帕子。今天世上許多宗教,都有一些說是奧秘的事。初信者要被領進深奧的隱秘裡。他們要經過一個等級,又進入另一等級。但福音卻不然,福音中每一件事都是清楚和公開的。福音中清楚說明救恩、三位一體神、天堂和地獄等教義,並給予完全的確據。

三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本節的背景可見於出埃及記三十四章29至35節。出埃及記告訴我們,摩西在西乃山與神相會,從山上下來時,並不知道自己的臉面發光。因著他臉上的榮光,以色列人不敢走近。但他招手叫他們近前來,他們才走近他。然後,他把耶和華對他說的話,象誡命一樣向他們頒布。出埃及記三十四章33節說:「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保羅在本節解釋摩西為何這樣做。摩西這樣做是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他臉上的榮光是一種漸褪色的榮光。換句話說,神頒賜給他的律法是帶著一種短暫的光輝。這光輝當時已漸漸減褪,摩西不想他們看見其結局。摩西並不是要隱藏榮光,而是榮光漸褪。格連特說得好:「摩西臉上的榮光要退去,讓另一個臉上的榮光顯出來。」這已在主耶穌基督降臨時發生了。結果是新約的職事不需要用帕子蒙著臉。福音的榮光永不會黯淡或褪色。

三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以色列人看不見摩西的行為的真正意義。歷代以來,猶​​太人也是這樣。就是到了保羅寫這信的時候,他們仍以律法為一個得救的途徑,卻不接受主耶穌基督。

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換句話說,保羅寫這信的時候,猶太人誦讀舊約,仍未發現摩西藏在帕子後面,沒有顯露在他們先祖面前的奧秘。他們不知道律法的榮光是漸褪的榮光,而律法已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

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原文中並沒有「帕子」一詞,有解經家就認為在基督裡廢去的不是帕子,而是舊約。一個更有可能的解釋是,當人來到基督面前,了解舊約的困難便消失了。何治說得好:

惟有當人看舊約為有關基督的預言和預表時,舊約經文才可被理解。認識基督……能把舊約的帕子除去。

三15 這裡說的象徵有些微的改動。在舊約裡,帕子是蒙在摩西臉上,但現在帕子是在猶太人心上。他們仍要靠行為來稱義,不知道救主已經在各各他山上作成了這工。他們意圖靠自己的功勞取得救恩,不知道律法其實是要責備他們,不知道他們應躲進主的膀臂裡,尋求憐憫和恩典。

三16 本節他們的心可以指一個猶太人,或指以色列全民。無論那一方,只要他們的心歸向主,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帕子就會除去,暗晦亦不復存在。這真理讓人明白律法的所有預表和象徵,都要在神的愛子、以色列人的彌賽亞身上應驗。若所指的是以色列民,則本節是指向將來的日子,到時一群相信主的餘民會歸向主,正如羅馬書十一章25、26、32節所預言的。

三17 保羅一直在強調基督是打開舊約的鑰匙。他在這裡再次強調這真理,說:主就是那靈。多半譯本,包括新英王欽定本,暗示那靈是聖靈。但上下文顯示主是舊約的靈,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一九10)。舊約中所有預表和預言都在基督裡得著應驗。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意思是耶穌基督在那裡被看為主或耶和華,那裡就得以自由;即從律法的轄制中得釋放,讀聖經時不再暗晦不明,並得以除去帕子,直接注視主的臉。

三18 在舊約中,只有摩西可以得見耶和華的榮光。在新約下,我們眾人都得著權利,可以看見主的榮光。摩西跟眾民談話後,要用帕子蒙著臉,但我們則得以敞著臉。我們因著認罪和離罪,並且向神向自己完全忠誠,便得以敞著臉了。一位資深的印度宣教士曾說,我們必須「放下罪的帕子,放下偽裝、做作、不再投入不真實的戰線、不作各種妥協、各種中間標準、各種是和非。」

下一步是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鏡子就是神的話。我們讀聖經,便會看見主耶穌的一切榮光。我們仍未能與他面對面相見,只從聖經所返照的去覲見他。

要留意我們所看見的是主的榮光。保羅在這裡所想到的並不是耶穌在世上為人的完美品格,而是他現在高升至神右邊的榮耀。如鄧尼所指出的,基督的榮耀是:

他分享父神的寶座,他是教會的元首,他是神恩惠之豐富的擁有者和賜予者,是世界將來的審判者,各種敵對勢力的征服者,並且是他子民的代求者。簡言之,他擁有所有君王的威嚴。

我們有了復活高升之主耶穌基督的榮耀,便變成主的形狀。這是基督徒聖潔的秘訣――全神貫注基督。不是注視自己,那隻會帶來失敗;也不是注視別人,那隻會帶來失望。而是全心注視主的榮光,我們就愈來愈像他。

這奇妙的改變過程是榮上加榮,那就是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那並不是即時的改變。沒有基督徒曾一下子就有了主的形狀。那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緊急轉機。那並不像律法那漸漸褪去的榮耀,而是一種不斷加添的榮耀。

這奇妙過程的能力是從神的靈而來的――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仰望榮耀的主,認識他、默想他、崇敬他,主的靈便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神蹟,叫我們愈來愈象基督。

達秘指出司提反怎樣藉著仰望主而得改變:

我們可從司提反身上看見這樣的改變。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擊打,他仰望天上,看見神和耶穌的榮耀。基督曾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司提反看見耶穌在神裡面的榮耀,便禱告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基督在十字架上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司提反則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他被改變,有了基督的形象。

讓我們思​​想一下新約的超越榮耀。在舊約,只有一人面上有榮耀。而今天,基督用寶血買贖了我們,這就變​​成了神所有子民的權利。而且,我們並不是只在臉上反映神的榮耀,我們眾人在新約中實際上是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摩西的臉反映主的榮耀,我們臉上則從裡面散發出榮耀來。


這樣,保羅便結束了他對新約的深層屬靈的解釋,以及新約和舊約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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