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

開工、開學

今天開學,希望今天有個好的開始,努力衝刺論文拚畢業。
爸爸也在昨天住院,預計今天進行第二次化療。
2/27營會即將到來,願一切準備順利。

給今天的自己一段經文-箴言第三章

3:1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或譯:指教);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3:2 因為它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
3:3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3:4 這樣,你必在 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有聰明。
3:5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3:6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3:7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3:8 這便醫治你的肚臍,滋潤你的百骨。
3:9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
3:10 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
3:11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或譯:懲治),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3: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3:13 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
3:14 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
3:15 比珍珠(或譯:紅寶石)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
3:16 她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
3:17 她的道是安樂;她的路全是平安。
3:18 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持定她的,俱各有福。
3:19 耶和華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
3:20 以知識使深淵裂開,使天空滴下甘露。
3:21 我兒,要謹守真智慧和謀略,不可使她離開你的眼目。
3:22 這樣,她必作你的生命,頸項的美飾。
3:23 你就坦然行路,不致碰腳。
3:24 你躺下,必不懼怕;你躺臥,睡得香甜。
3:25 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惡人遭毀滅,也不要恐懼。
3:26 因為耶和華是你所倚靠的;他必保守你的腳不陷入網羅。
3:2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
3:28 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
3:29 你的鄰舍既在你附近安居,你不可設計害他。
3:30 人未曾加害與你,不可無故與他相爭。
3:31 不可嫉妒強暴的人,也不可選擇他所行的路。
3:32 因為,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
3:33 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
3:34 他譏誚那好譏誚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3:35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高升也成為羞辱。


2015年2月19日 星期四

大年初一

今天媽媽為了爸爸守歲
收到青年事工一筆不小的錢

好感動

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12: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裏。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著赦免。


12:31 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這裏的「求」,不是禱告的『祈求』,而是生活上的『追求』。我們要以追求神國的態度來過生活,意即要在生活中讓神在我們身上掌權(「祂的國」) 。

「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神國子民只要追求神的國,所得著的不只是神的國,連帶也額外得著了生活的必需品。

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11:21 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
11:22 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

壯士=鬼 更壯=主耶穌


11:24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既尋不著,便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
11:25 到了,就看見裡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11:26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24~26乃以猶太人過去的歷史事實為背景,指斥他們現今的情況比從前更不好:猶太人經過被擄到巴比倫的事件,後來雖然蒙潔淨而脫離了偶像,但因為(未接受神)他們對神的悖逆不信和心地剛硬,以致他們目前的景況,已經落到較他們被擄前更壞的地步。


11:52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身負解釋神的律法,使人明白神心意的人,因他們錯謬的教訓,反而致使人們無法登堂入室,因此不能領會神完全的知識。



今天跟姊去拿普洱茶到凌晨1點多,在我看來就是直銷,姊的兩個小孩陪著到很晚,也都還沒上幼稚園,很辛苦。這段日子以來,爸化療,弟生病。

挺難受的,家裡發生這麼多事,難道是要被滅團了。我想這就是一個人的成長,他的內心是被撐大的,可以自己難過,可以全家低落,也可以盡情地去發洩,不管怎樣,我都會慢慢地把它消化掉的,我想在我明白的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又長大了一點

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第十章

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10: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10: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10: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10: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10: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10:33 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10: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10: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10: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10:41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就是珍惜與主在一起的時候。
馬利亞渴望主的同在,那就是最上好的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