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第一章

施洗約翰的見證
1:20 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1:21 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
1:22 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
1:23 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1:24 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譯: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
1: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
1:26 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
1:27 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
1:28 這是在約旦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伯大巴喇),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證。
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

我們知道施洗約翰乃是神所差來的,是為給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預備道路。他是在曠野裡的一個聲音,是指使人到主那裡去。約翰雖然為主作見證的日子並不太多,還不到一年。嚴格說來,只六個月多一點,但他為主所作的見證是偉大的。

約翰在地上沒有行過一個神蹟;但是我們看見他為主所作的見證是何等的偉大,約翰在地上沒有行過一個神蹟,但是主說他是先知中最大的。我們常常認為說:為主作見證必須行很多神蹟奇事,但是約翰連一個神蹟也沒行過,可是他對於主所作的見證都是真的!因此有許多人就信了主。


今天主把祂的見證託付祂的教會,也可以說:主把祂見證託付給每一個信主的人。那我們在地上怎樣為主作見證呢?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們盼望從約翰的身上來看我們的見證。

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

耶穌向門徒顯現
24: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4: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24:38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裡起疑念呢?
24: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24: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24:41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甚麼吃的沒有?」
24: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加:和一塊蜜房。)
24: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耶穌餓了嗎...主耶穌復活的身體是真實的、可觸摸的和有骨有肉的身體。這是被埋葬的同一個身體,但這個身體已經改變,不會再死亡。耶穌以這榮耀的身體,可以進入一間關着門的屋內。

這正是他在第一個星期日晚上所作的。門徒抬頭看見他,然後聽到他說:“願你們平安。”他們驚惶失措,以為是鬼魂。當他向他們展示他的手、他的腳上的愛的記號,他們才開始明白過來。即使這樣,也是幾乎有點不真實,這實在太好了。為了向他們表明真是耶穌自己,他吃了一片燒魚和一塊蜜房。

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

釘十字架
23: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23:27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3: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3:29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23:30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23:31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有汁水的樹」本來不該燒,現在卻被燒了──無罪的耶穌不該受死,現在尚且卻被羅馬政權判處死刑;「那枯乾的樹」原就該燒──那些因叛亂而被羅馬政權定罪的猶太人(包括因叛亂而受連累的一般猶太人),他們將來的遭遇會比這更甚。

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22:31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22:32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好感動,耶穌為門徒這段禱告,何等寶貴,我們明明不配,但竟為我們禱告。禱告內容也不是去除苦難試探,而是堅顧我們信心,並有弟兄相扶持。

22:33 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22:34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22:35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
22:36 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22:37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22:38 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耶穌說,夠了,」不是指兩把刀夠了,而是指主的意思被他們曲解了,因此談話到此為止,不要再講了(參申三26)。

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

窮寡婦的奉獻
21:1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
21:2 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
21:3 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
21:4 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將這件窮寡婦的故事,透過馬可和路加的記載存在聖經裏面,就是要叫信徒知道奉獻的定義:奉獻不在乎數目多少,乃在乎奉獻者擁有多少。同時還有奉獻的動機,是否為了愛神而奉獻?有一句這樣的話:“你奉獻千千萬萬,並不代表你愛神,但如果你愛神,就一定肯奉獻。”相信這位窮寡婦一定為了愛神,才肯將她賴以養生的兩個小錢都投上了,並且她相信那位看顧人的神,一定能夠供應她的需要,她是以信靠順服及愛神的心去奉獻的,因此才能感動主的心,並驚動了主,要以此教訓門徒有關奉獻的真理,並且給她定了一個最高的評價:“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路加福音第二十章

20:17 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甚麼意思呢?

『匠人』指祭司長、文士和法利賽人等;『石頭』指主耶穌。主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甚且釘祂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參詩一百十八22;徒四11),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房)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賽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

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

一千銀幣的比喻
19:12 「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
19:13 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錠:原文是彌拿,一彌拿約銀十兩)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
19:14 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
19:15 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
19:16 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
19:17 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19:18 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
19:19 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
19:20 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裡,我把它包在手巾裡存著。
19:21 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
19:22 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
19:23 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
19:24 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
19:25 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
19:26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19:12 「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

耶穌將升天再回來


19:15 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

象徵主再來降臨空中雲裏。


19:23 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

『交給銀行去生息』的意思乃是說,我們最低限度可以把主所給的屬靈福分,讓教會中別的聖徒也能分享運用


19:26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19:40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

「若是他們閉口不說,」『說』字在原文含『負有責任的說、必要的說、見證的說』之意。按舊約律法,如果該作見證的人閉口不作見證,就是犯罪、詭詐、不誠實(參利五1)。

「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意即『這些石頭就要代替他們作見證』。由於在耶路撒冷的猶太宗教領袖漠視主耶穌的救恩,逼迫祂的門徒,不讓他們為主作見證,因此主就興起環境來,讓羅馬的兵丁在主後七十年圍困耶城,甚至拆毀石頭(參43~44節),所以可說是『這些石頭向他們呼叫、作見證』,見證他們頑梗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