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上)7:1~7:24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7: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使徒保羅對教會種種問題的回答
關於婚姻和獨身 
七1 到此為止,保羅處理的問題是別人親囗告訴他有關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不當情況。如今他要回答哥林多聖徒向他請教的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婚姻和獨身。他首先定了大原則,就是男不近女倒好。這裡近女是指肉體上的關係。使徒保羅並不是表示不結婚的比結婚的聖潔;只是說明任何人如希望專心一意服侍主,不結婚會較好。以下經文進一步解釋這點。

七2 不過,保羅承認獨身的人會面對很大的試探,引誘他們陷入不潔。因此,他為上述的話加上註腳:「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一句,是指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本節所確立的原則是神對他子民的命令,由古至今都一樣,一個人應該只有一個配偶。

七3 在婚姻關係下,配偶雙方都有婚姻生活的責任,當合宜地待對方,因為兩者是互相倚靠的。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的意思是:「丈夫當按丈夫應盡的本分對待妻子。」當然,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請留意保羅在這題目上何等敏銳周到,毫無半點粗鄙庸俗。這與世人何等不同!

七4 在婚姻關係裡,妻子會倚賴丈夫,而丈夫也倚賴妻子。為要遵從神對這聖潔的聯合關係的吩咐,丈夫與妻子必須認識他們是互相倚賴的。

七5 翟斯田遜寫道:“說得明白點,這裡的意思是,如果配偶的一方希望有性行為,另一方就應按需要而答應對方。這種對性關係切實的態度,使夫婦在他們的婚姻關係上感到十分滿意。因為他們的關係真摯相誠,而不是基於一些表面或不能實現的理想。” 也許在哥林多信徒當中,有部分在初信時以為婚姻生活的親密關係,與基督徒的聖潔不相稱。保羅打算從他們的思想中除掉這觀念。他肯定地告訴他們,基督徒夫婦不可彼此虧負;不可否定配偶對另一方身體所有的權利,只在兩種情況下有例外。首先,這種節制必須是兩相情願,讓丈夫和妻子可以專心禱告。第二個情況是節制只可以是暫時的。以後夫妻仍要同房,以免撒但趁著他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他們。

七6 本節引起很多猜測和爭議。保羅說:「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有人認為這是指保羅並不認為剛才說的是神的默示。這種解釋站不住腳,因為他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聲稱,他寫給哥林多信徒的話是主的命令。我們認為,保羅的意思是在一些情況下,配偶雙方暫時避免性行為是沒有問題的,但這種節制是許可,而不是命令。基督徒不一定要禁慾才能夠專心禱告。其它人認為本節是指整個婚姻觀念,就是說基督徒可以結婚,但這並不是命令。

七7 保羅開始提醒那些沒有結婚的人。首先,明顯他認為守獨身的狀態較為可取。但他承認只有在神賜能力時,才可以達到這地步。當他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時,從上文下理明顯可知,他是指守獨身。至於保羅是否一直守獨身,抑或他在寫這信時已是鰥夫,意見甚為紛紜。不過,就這裡的討論,算是真能找到定論,也不必要。當保羅說「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時,他表示神施恩使一些人可以守獨身,而同時明確地呼召其它人進入婚姻關係。這是個人問題,沒有合用於所有人的概括規條。

七8 因此,他提醒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要常像他一樣。

七9 不過,如果他們禁止不住獨身的狀態,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這種慾火攻心的狀態,會導致極大的危險,使人陷在罪中。

七10 隨後兩節經文是對已經嫁娶的人說,而兩者都是信徒。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付。保羅的意思是,他這裡的教訓,其實主耶穌還在地上時已經教訓過了。在這問題上,基督已有明確清晰的命令。例如,他指出除了因為不忠的緣故,離婚是不可以的(太五32,一九9)。保羅的總體指示就是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七11 然而,他承認在一些極端的事例中,妻子有必要離開丈夫。在這樣的情況下,她必須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縱使是分居,婚盟仍沒有終止;相反在分居的時候,主有機會醫治裂痕,並將兩者挽回,從新建立他們與主,並他們兩者之間的關係。給丈夫的命令是不可離棄妻子。作丈夫的沒有例外可言。

七12 由本節至24節,說的是當婚姻的其中一方是信徒時的問題。保羅這樣開始說:「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必須再一次確實地強調,這裡的意思並不是指保羅所說的只代表他的個人意見,並沒有主的旨意。其實他只是在解釋,他要說的話,並不是主耶穌在地上時已經教導過的。福音書裡並沒有類似的指示。主耶穌沒有處理只有婚姻的一方是信徒時的問題。不過,基督卻在這裡指示他的使徒處理這問題;因此,保羅所說的話,是由神默示的。其餘的人是指配偶並不是信徒的人。這段經文沒有允許基督徒與不信的人結婚。這裡的情況大概是婚姻的一方在結婚之後信主。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為要正確地領受這段經文的含義,我們應參考舊約聖經中神對猶太人的命令。如果猶太人娶了不信的女子為妻並生了孩子,他們就必須離棄妻兒。以斯拉記十章2及3節和尼希米記十三章23至25節已清楚說明這一點。哥林多信徒如今所面對的問題是,如果作妻子的信了主,她應如何處理與丈夫兒女的關係;又或者男信徒有不信主的妻子,他又應當如何。他應離棄妻子嗎?答案是明確的否定。舊約的命令已不適用於在恩典下的神的子民。如果一個基督徒有非基督徒妻子,而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應離開妻子。這不是說與非信徒結婚並無不妥,而是說在他信主之時既已有妻子,他就不應離開她。

七13 同樣地,妻子有非基督徒的丈夫,而他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應與丈夫一起生活。也許因著她在丈夫面前溫柔敬虔的生活見證,最終能夠領他歸主。

七14 事實上,在非基督徒的家中有一個信徒,就會產生聖潔的影響。上文曾提到,成為聖潔就是分別出來的意思。這裡並非說不信的丈夫會因妻子而得救,也不會因此而成為聖潔。這是指他被分別出來,擁有外在的權利地位。他慶幸有基督徒妻子為他禱告。神藉著她的生命和見證,在家裡發揮影響力。從人的角度看,他既有一位敬虔信主的妻子,他信主的機會就比有不信妻子的大得多。誠如溫尼所說:“他正承受著一股屬靈的影響力,蘊含著真正歸信主的可能性。”當然,如果不信的妻子有信主的丈夫,情況也是一樣。在這情況下,不信的妻子就會成了聖潔。保羅再補充說:「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上文提過舊約聖經中,不信的妻子和兒女是要遭離棄的。保羅在這裡解釋,在恩典時代,夫婦一方是信徒而另一方不是,他們生的兒女是聖潔的。聖潔的一詞,與本節中成了聖潔一詞譯自同一字根。這完全不是指兒女們自己已成了聖潔,過著清潔純淨的生活。意思是指他們被分別出來,擁有權利的地位。他們的父母中有一位是愛主的,並會將福音的故事告訴他們。他們有很大機會得救。他們的父親或母親有神的靈住在心中,這是他們得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看,他們是聖潔的。本節也確實說明了,當夫妻之中有一人是基督徒而另一不是時,生兒育女並不是錯事。神承認這段婚姻,兒女不能被看為私生的。

七15 但如果不信的配偶打算離開的話,基督徒的態度又應如何呢?答案就是,讓他或她離去好了。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一句應怎樣解釋,是很難下定論的。有人認為這是指不信的一方離棄信主的配偶,且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不可能挽回的;這樣,信主的一方就可以要求離婚,並無不可。抱這種見解的人,認為本節是一段加插話,而第16節與第14節的關係如下:

1.第14節指出,理想的情況是信主的一方仍留在不信的配偶身邊,因為基督徒會在家中發揮成聖的影響力。

2.第16節認為,信徒留在家庭中足以引導不信的人歸向基督。

3.本節是一段加插話,表示如果信徒遭不信的配偶遺棄,他或她是可以離婚的(並且很可能可以再婚)。配偶最終得救的盼望,係於將婚盟維持下去;不信的一方離開家庭,這盼望就不復再了。但有其它的聖經研究者堅持,本節只涉及分居的問題,而不是離婚與再婚。他們認為本節只是說,如果不信的配偶要離開的話,就應讓他平安的去。妻子既已作了努力,就再沒有責任要維持這段婚姻。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我們毋須運用情感或法律訴訟來阻止不信的配偶離去。那一個才是正確的解釋呢?相信沒有人能作出定論。我們認為,主在馬太福音十九章9節教導說,當婚姻一方不忠犯罪時(犯姦淫),離婚是可以的。相信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犯罪的一方是可以自由再婚的。至於哥林多前書七章15節是否容許當不信的一方離棄信主的配偶時,就可以離婚和再婚;這一點沒有定論。不過,離棄配偶的人大多很快便另覓新歡;這樣,原來的婚盟便會破壞終止了。戴偉舒說:“離棄配偶的不信一方,不久會與別人再婚;這樣,婚盟便會自動終止。如果堅持遭離棄的一方不可再婚,就是將大多數人不能承受的擔子放在其肩上了。 ”

七16 如何理解本節,取決於如何解釋第15節。如果認為第15節沒有允許離婚的話,就會以本節為證。論者認為,信徒應允許分居,卻不應與不信的配偶離婚,因為這樣做抹煞了挽回婚姻的可能性,和不信的配偶得救的機會。另一方面,如果相信信徒被配偶離棄是可以離婚的話,就會將本節接到第14節,並認為第15節是一段加插話。

七17 初信主的人有時會以為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完全脫離昔日的生活,包括一些制度如婚姻,但事實上製度本身不是罪惡的。在經歷初信的喜樂時,人往往會身處危險中,就是試圖強迫行使變革的手段,要將過去的一切都推翻。基督信仰不會用強迫變革的手段,以達到目標。相反,是用和平的手法來達到改變。使徒保羅從本節至24節定了一個總原則,就是我們成為基督徒後,毋須用激烈的變革手段來處理存在的各種關係。無疑他所談論的是婚姻關係,但他也將這原則應用到種族和社會關係上。每個信徒都應按著從主領受的呼召而行。如果他呼召某人過婚姻生活,這人便應以敬畏主的心來遵從。如果神施恩使他過獨身的生活,他就應聽從呼召。此外,某人在信主時已經結婚,有一位未得救的妻子,他毋須摒棄婚姻關係,反而應盡力維繫,以求妻子能得救。保羅的說話不單是給哥林多信徒的,也是為教訓各教會。溫尼寫道: 當保羅說「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時,並不表示他在權力核心發出指令。他只是告訴哥林多的教會,他給他們的指示正是他給每一個教會的指示。

七18 保羅在本節和19節處理種族關係的問題。一個猶太男子信主時,身上有割禮的記號。他毋須為此採取激烈的行動,以消除過往生活模樣在肉身上所作的記號。同樣地,一個外邦人信了主,也毋須披上猶太人的特徵,以掩飾他的外邦背景。我們可以將本節詮釋為:一個猶太人信了主,不應因此便以為要避免與猶太裔的妻子一起生活;一個外邦人信了主,也不應摒棄這方面的背景。這些外在的分別無傷大雅。

七19 從基督信仰精粹的角度看,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真正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換句話說,神重視內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認識基督信仰,毋須激烈地摒棄生命中的各種關係。凱理說:“相反,信徒因信仰的緣故,被提升到超越一切景況的地位上。”

七20 大原則是,各人應與神一起守住他在蒙召時的身分。當然,這些身分本身並不是罪惡的。如果一個人在信主時,正從事罪惡的行業,他當然要放棄這些工作!但使徒保羅在這裡所指的,是那些並非不正當的身分。以下幾節證明這一點,因為是討論奴隸的身分。

七21 一個奴隸得救,他應做什麼?他應否背叛主人,要求自由呢?基督信仰是否強調我們要致力堅持自己的「權利」?保羅在這裡有答案:「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換句話說:「你在信主時是個奴隸嗎?其實這無關宏旨。你可以身為奴隸而能夠享受基督信仰各種的最高福氣。」 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這句話有兩種詮釋。有人認為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你可以成為自由人,就盡量爭取這機會。」其它人則認為,保羅的意思是就算一個奴隸可以得到自由,基督信仰並不要求他去爭取這自由。相反,他應該藉他身受的束縛來見證主耶穌。大部分人會選擇第一種詮釋(也許他們是正確的),但不可忽略一個事實,就是第二種詮釋與主耶穌基督親自留給我們的榜樣較為相稱。

七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這不是指一個生來就是自由的人,而是被釋放得自由的人,即一個得著自由的奴隸。換句話說,如果某人在信主時是個奴隸,他毋須為此感到困擾,因為他是主所釋放的人。他已經從自己的罪和撒但的捆綁下得到釋放。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在信主時是自由的,他應知道從此以後他是個奴僕,完完全全是屬於救主的了。

七23 每個基督徒都是重價買來的。因此他是屬於那位買他的主,就是主耶穌。我們是基督的奴隸,卻不要作人的奴僕。

七24 因此,不管一個信徒在社會上是什麼階層,也可以在神面前守住該身分。在神面前這幾個字,是整個道理的關鍵。如果一個人能在神面前,那麼就算他是個奴隸,也可以得著真正的自由。 「因此,生活上的任何身分位置都可以變成高尚和聖潔的。」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6: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6: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信徒間的爭訟(六1~11)
本章首十一節討論信徒間的法律爭訟事情。保羅聽聞有些基督徒對他們的弟兄姊妹採取法律行動,在世上的審判者面前對簿公堂。因此他定了些指示,對後世的教會有深遠的價值。請留意這句重複出現的說話:豈不知(2、3、9、15、16、19節)。

六1 保羅開始的問題,表示他極其驚訝,信徒中間竟有人打算與另一人對簿公堂,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就是在不信主的法官或裁判官面前爭訟。認識什麼是真正的義的人,竟然要不曉公義的人來裁判。保羅認為這是不恰當的。試想基督徒竟向不能執行真正公義的人求公義!

六2 另一點令人側目的不協調之處,就是在將來要審判世界的信徒,竟然沒有能力就發生在他們中間的瑣事作裁決。聖經指出,當基督在權能與榮耀裡回來,並統治全地時,信徒要與他一同作王,那時審判的事就要交給他們主理了。如果基督徒將要審判世界,為何竟不能審斷目前令他們備受困擾的瑣碎爭端?

六3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也將要審判天使。保羅在討論題話時加插這一句話,是足以令人吃驚的。他沒有先作引導或營造氣氛,立刻道出這重大的事實,就是有一天基督徒將要審判天使。猶太書6節和彼得後書二章4及9節告訴我們,將來天使要受審判。我們知道,基督就是審判者(約五22)。由於我們與主聯合,所以能夠說我們將來要審判天使。我們既然有資格審判天使,就應該能夠處理在今生所遇見的日常問題。

六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地方教會不要認為,不信的裁判官配受尊榮或崇敬。當然,他們會因在世上的工作而受尊重,但在教會的事上,他們沒有裁決權。因此,保羅其實是向哥林多信徒這樣問: 當你們中間產生問題,而需要由第三者作出不偏私的判斷時,難道你們要在教會以外去尋求,請一些沒有能力作屬靈判斷的人來分辨是非嗎?

六5 保羅這樣問是要刺激他們,使他們感到羞恥。這教會因本身的智慧,和會眾所得的豐富恩賜而感到自豪;既是這樣,難道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夠平息弟兄們的紛爭嗎?

六6 明顯地,他們當中沒有這樣有智慧的人,因為在基督裡的弟兄與弟兄告狀,將神家裡的事帶到不信的世人面前。這誠是令人遺憾的情況!

六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表示他們是完全錯誤了。與弟兄對簿公堂,本是連想也不應該想的。然而,也許有基督徒會反駁說:「保羅,你不明白。某某弟兄在生意上詐騙我。」保羅的回答是:「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這是基督徒真正應有的態度。自己吃虧,總比令人吃虧好。

六8 這卻不是哥林多信徒的態度。他們不但不願意受欺吃虧,反而要令其它人吃虧,甚至是在基督裡的弟兄。

六9 難道他們忘記了,生活充滿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如果他們真的忘記了,他就要提醒他們,這裡所列出的罪人在神的國里沒有分兒。他的意思不是說基督徒犯這些罪就會失喪,而是說犯這些罪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在所列的眾罪中,淫亂的有別於姦淫的。淫亂的意思,是指未婚人士進行的不正當的性行為;而姦淫是指已婚人士的不當行為。正如第五章臚列的,拜偶像的一再出現。作孌童的是指以反常方式運用自己身體的人,而親男色的就是進行雞奸的人。

六10 此外,還加上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和勒索的。偷竊的人擅取不屬於他們的東西。貪婪的罪,往往包括在最邪惡的眾罪中。人或會看為可以原諒和微不足道的,神卻嚴斥。貪婪的人有難平的慾望,要不斷擁有,結果便受驅使運用不義的手段來拿取所要的。上文已述,醉酒的主要是指上了酒癮的人。辱罵的人用惡言謾罵他人。勒索的人利用他人的貧困或需要,不斷進行苛索。

六11 保羅不是說哥林多信徒犯了這些罪,只是提醒他們在未信主時就是這樣的──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他們已經洗淨、成聖和稱義了。他們的罪和不潔,已經藉著基督的寶血洗淨了。他們不斷藉著神的話,洗去所沾染的污穢。他們因著神的靈的工作而成聖,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給神。他們乃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稱義。換句話說,神根據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成的工以他們為義。保羅這裡的論據是什麼呢?其實十分簡單,高德說的很恰當:「他的恩典既是如此深邃,豈可再釘十字架。」


信徒的道德鬆懈(六12~20) 
六12 本章經文的結束部分,保羅為如何分辨對錯定了一些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合法的事,不一定有益。當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時,並不是包含一切事。例如,他不可以犯上述所說的一樣罪。他所指的,只是在道德上並無對錯的事。例如,在保羅時代,基督徒應否吃豬肉確是個問題。事實上,從道德的角度看,這問題是無分對錯的。對神來說,人吃豬肉與否無關宏旨。保羅說的是有些事正當合法,卻不是有益處的。法例許可我做某些事,但如果有人看見我做這些事,他或會因此被絆倒了。這樣我就不大合宜做這些事了。第二個原則是有些事是可行的,卻會轄制人。保羅聲明:「我總不受他的轄制。」這句話為今天的問題如酗酒、吸煙、吸毒等,帶來直接的信息。這些和很多其它的事,都會轄制人,基督徒不應讓自己受它們轄制。

六13 第三個原則是有些事對信徒是完全可行的,但只有短暫的價值。保羅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就是說,人的肚腹的構造能接受食物並加以消化。同樣地,神奇妙地設計食物,能夠給人的肚腹吸收。不過,我們不應為食物而活,因為食物只有短暫的價值。在信徒的生命中,食物不應佔有不當的位置。我們不應活像以滿足食慾為人生最重要的事。雖然神奇妙地將身體設計成能夠接受並吸收食物,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神從來沒有打算將人的身子設計成可以用來作卑污或不潔的用途。他乃是將這身子設計成用來榮耀主,和從事他施恩載福的服事。本節中有一點很奇妙,不容錯過。不單身子……是為主,更奇妙的就是主也是為身子。換句話說,主關心我們的身子,就是其好處和正當的使用。神要我們將身獻上給他,是聖潔、蒙他喜​​悅的(羅一二1)。誠如歐德曼說:「沒有主,身體就永不能得到真正的尊貴和不朽的歸宿。」

六14 本節進一步解釋主是為身子的意思。神不但已經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還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他對我們身子的關心,並不是在我們離世時終止。他要使每一個信徒的身體復活,並仿效主耶穌榮耀的身體。在永恆裡,我們不是離開了軀體的靈體。相反,我們的靈與魂要與我們得榮耀的身體再度結合,這樣便享受永遠屬天的榮耀。

六15 為進一步強調信徒要在生活上保持純潔,並保守自己的身體以免沾染不潔,於是保羅提醒我們,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每一個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因此,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是恰當的嗎?保羅自問自答,而回答時充滿義憤:斷乎不可!

六16 在性交的時候,兩個身體便成為一體了。在創造伊始時已有這樣的聲明:因為……「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既然如此,信徒如果與娼妓聯合,就等於使基督身上的一個肢體,成為娼妓的肢體。兩者會聯合成為一體。

六17 正如在身體上二人歸為一體,當一個人相信主耶穌基督並與主聯合時,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極之緊密,可說是成為一靈。這是兩個人之間所能達到最完美的結合。這是最緊密的一種聯合。因此,保羅的論據就是,如果人這樣與主聯合了,便不應容忍有其它類的聯合,是與這屬靈結合抵觸的。裴雅森這樣寫道:“羊兒或會走離牧羊人,枝子會從葡萄樹上給砍下來;肢體會割下離開身體,孩子會與父母分離,甚至妻子會與丈夫分開;然而,當兩個人心靈合而為一時,有什麼可以把他們分開呢?沒有任何外在的連繫或聯合,連婚姻關係也不足以明顯、強烈地表達兩個生命合而為一的完美結合。”

六18 因此,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這方面的事他們不可稍試,不可掉以輕心,不可加以考慮,連提也不可。他們要逃避!這方面的事聖經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當約瑟在面對波提乏的妻子引誘時的榜樣(創三九)。也許人多勢眾會帶來安全,但有時逃遁會更為穩當!然後,保羅補充說:「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大部分的罪對人的身子都不會有直接的影響,但淫行卻不同,因為是直接影響人的身子:人在自己的身子上承受​​這罪的惡果。本節難處理的地方,在於說人所犯的每一樣罪,都是在身子以外的。相信保羅這樣說,是從比較角度來說的。誠然有一些罪如貪吃和醉酒,是會影響人的身體的;但大部分罪都不會。而且,就算是貪吃和醉酒,也不像淫亂般直接、廣泛地影響身體和具破壞力。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必定也無可避免地為犯罪者帶來禍患。

六19 保羅再一次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擁有聖潔尊貴的呼召。難道他們已經忘記了自己的身子是聖靈的殿嗎?這是聖經中嚴肅的真理,在每位信徒的心中都有神的靈的居住。因此,我們豈可將聖靈居住的身體作污穢之用?不但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而且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我們不可擅自、隨意地運用自己的身體。歸根究底,我們的身體並不是我們自己的,乃是屬於主的。

六20 從創造和救贖的角度看,我們都是屬主的。本節特別從救贖的角度看。自各各他山的十字​​架開始,我們就是屬他的。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從十字架我們看見主耶穌賦予我們的價值。他認為我們有這樣的價值,所以他願意為我們流出寶血,付上這麼大的代價。耶穌甘願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子承擔我們的罪債,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大!既是這樣,我就不可以再認為我的身子是屬自己的。如果我隨己意使用身子,我就像盜賊一般,取用不屬於我的東西。相反,我應當用我的身子去榮耀神,神就是擁有我身子的那一位。白斯高呼說:“頭!試想他的額圍上了荊棘。雙手!要為他效勞!他的雙手被釘在十字架上。雙腿!我雙腿要為他奔跑,給他役使!他的雙腳被刺透了。我的身子!我的身體成為他的殿!他的身體承受不可言喻的痛苦。” 我們也應在靈裡榮耀神,因為人的物質和非物質部分都是屬神的。

2015年6月8日 星期一

哥林多前書第五章

5: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5:2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5:3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5:4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5: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5: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5: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5: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譯: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5: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5: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信徒間的淫亂事情
本章內容的重點,是當教會裡有會眾犯了嚴重的罪,影響眾人時,教會就有需要採取紀律行動了。紀律是重要的,使教會能在世人眼前保持聖潔的特質,並讓聖靈能毫無擔憂地在教會中工作。

五1 明顯地,信徒中間已廣泛地風聞哥林多教會有人犯了淫亂。這罪極為嚴重,連不信的外邦人中也沒有。具體地說,就是有人與他的繼母有亂倫的關係。這人的母親已死,父親再娶。因此,他有繼母。婦人大概不是信徒,因為並沒有提到要向她採取行動。教會沒有管轄她的權力。

五2 哥林多信徒對此有何反應呢?他們不但沒有感到深切的憂傷,反而是驕傲、自以為是。或許他們自以為沒有處分犯罪者是寬容,也引以為傲。又或許他們因教會有這樣豐富的屬靈恩賜,感到十分光榮,以致對所發生的事並不用心。又或許他們更重視的,是數字而不是聖潔。他們對罪沒有充分的厭惡。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這句話的意思是,假如眾信徒曾在主面前抱應有的謙卑態度,神就早已親自行動,對犯罪的人進行處分了。歐德曼說:“他們應曉得,教會真正的榮耀並不在於擁有能言善辯和充滿恩賜的教師,而是在於有純淨的道德操守,以及會眾都有堪作典範的生活。”

五3與哥林多信徒無動於衷相反,保羅聲言雖然他不在哥林多,但卻像身處他們中間一樣,已經判斷了這事。

五4 他構想教會聚集,處治犯罪的人。雖然他個人並沒有與他們在一起,但當他們奉我們主耶穌的名聚會時,他的心卻與他們在一起。主耶穌已將權柄賦予教會和使徒,讓他們可以在這一切事上執行紀律。因此,保羅說他會行使主耶穌的權能(或權柄)。

五5 他採取的行動是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評註家對這句說話的解釋,意見不一。有認為這是指將犯罪者逐出地方教會。教會以外的範圍,就是撒但的勢力範圍(約壹五19)。因此,將某人交給撒但,就是把他逐出地方教會。其它則認為將人交給撒但的權柄,是特別賜給使徒的,這權柄今天已不復存在。對於敗壞他的肉體一句的意思,意見也不一致。很多人認為這是肉體上的受苦,是神用來打破人生命中邪情惡欲的權勢的。另有人認為敗壞他的肉體是形容慢慢的死亡,這樣當事人就有時間悔改和蒙赦免。無論如何,我們應謹記,對信徒進行處分的用意,始終都是要將他們挽回過來,使他們可以恢復與主的相交。逐出教會的行動,從來都不是目標,而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最終的目的是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換句話說,是絕對無意要這人永遠沉淪。這人在今生因犯了罪而受到主紀律處分,但他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五6 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因為他們自誇。他們也許藉詞說,這事只發生了一次而已。但他們理應知道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這裡用面酵來比喻道德上的罪。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他們容忍在教會中有少量敗德的罪,這罪很快便會滋長擴大,直至整個相交聚會深受影響。要維持教會的素質,就必須採取公義敬虔的紀律行動。

五7 因此,保羅命令他們應當把舊酵除淨。換句話說,他們應採取嚴厲的行動對付罪惡;這樣,他們才可以成為新的、純淨的麵團。保羅又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神看他們在基督裡都是聖潔的、公義的、純淨的。保羅於是勸他們,他們實際的情況要與他們的身分相稱。從身分地位上說,他們是無酵的。至於行為操守方面,他們也應當是無酵的。他們的本質應與名聲相稱,他們的品行也應與他們的信念相配。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當保羅想到無酵的面時,他就回想到逾越節:在過節第一天的前夕,猶太人必須除掉房舍內所有的酵。他會到揉麵槽那裡,把它洗刷乾淨。他會將存放面酵的地方清洗妥當,直至不留一點面酵的痕跡。他會點起燈,遍看房舍各處,以確保沒有遺漏。然後,他會向主高舉雙手並說:「神啊,我已將房舍內的所有面酵都除掉了,如果有半點面酵存留,是我所不知道的,我從心底里把這酵除去。」這說出了今天的基督徒,蒙召從罪惡中分別出來。宰殺逾越節的羔羊,是像徵或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新約聖經有不少經節確立了象徵教訓的原則,這裡是其中一節。意思是指舊約聖經中的人物和事件,是將來事情的象徵或影兒。其中很多是直接指著日後主耶穌的來臨,獻上自己以除去我們的罪。

五8 守這節並不是指守逾越節或守主餐,而是泛指信徒的整個人生。我們的一生就像喜慶的節期一樣,而我們不可用有罪的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來慶祝。我們在基督裡喜樂時,一定不可以對其它人心存惡念。從這一點可見,使徒保羅所指並不是物質上的酵,例如在製造麵餅過程中的酵母;乃是從屬靈的角度借用酵的特質,說明凡與罪接觸的都會被玷污。我們要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來過生活。

五9 保羅曾經寫信給他們,告訴他們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他在這裡加以解釋。上一封信雖然散失了,卻絲毫不影響聖經的啟示。保羅所寫的信,不是每一封都是神所啟示的,只有神認為合適的,才歸入聖經之中。

五10 保羅繼續解釋,提醒信徒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這不是指信徒要完全避免與任何不敬虔的人接觸。只要我們還活在世上,就無可避免地要與未得救的人交往,而我們也不可能得知他們陷在罪中多深。如果要過與罪人完全隔離的生活,除非離開世界方可。因此,保羅說,他絕對不是指要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完全隔離。貪婪的人,指那些被證實在商業或財務上不誠實的人。例如,任何因瞞稅而獲罪的人,都應因為貪婪而被逐出教會。勒索的人運用暴力手段,使他人感到有受傷害甚至死亡的威脅,以達到自肥的目的。拜偶像的人全心全意崇拜任何人物或事物,卻不敬拜真神,而且參與各種可憎的敗德罪行,這些罪與拜偶像的事差不多如影隨形。

五11 保羅其實是要提醒他們,應避免與自稱為弟兄,卻犯上這些可憎罪惡的人交往。我們大概可以將他的話意譯為: 現在我重申我的原意,有人自稱是基督徒,卻犯姦淫,或是個貪婪的人、拜偶像的、辱罵人的、醉酒的,或是勒索人的,你們連與這樣的人共進飯餐也不可。很多時候我們都需要與未信的人接觸,且往往可以利用接觸機會向他們作見證。這些接觸對信徒構成的危險,比不上信徒與自稱為基督徒卻仍在罪中活著的人交往。我們不應做任何事,讓別人誤以為他的罪是可容忍的。除了在第10節所列述的罪人名單外,保羅在本節加上了辱罵的和醉酒的。辱罵的人用過分、嚴酷的言語對人說話。不過,必須在這裡加上註腳。如果某人一時間發了脾氣,說了些粗心大意的話,他應否因此而被逐出教會?相信這是不必要的,本節是應用於習慣性的行為。換句話說,辱罵的人乃是眾所周知地愛用惡言謾罵他人的。無論如何,這應足以提醒我們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言語。醉酒的人過量地飲用酒精飲品。使徒保羅的意思是,如果基督徒有這樣的行為,我們就真的與他吃飯都不可?本節的教導正是如此!我們不可與他一起吃主的晚餐,也不要與他一起享用社交的飯餐。當然,這也有例外。例如,一個基督徒妻子,雖然丈夫已被停止基督徒的相交,她仍得與自己的丈夫吃飯。然而,基本原則就是自稱為信徒的,如果犯上了這些罪,就應受到眾人的排斥,目的是讓他清楚體會自己的過犯何等嚴重,從而使他悔改。有人會反駁,指出我們的主與稅吏和罪人吃飯。我們必須說明,記載的這些人並沒有聲稱自己是主的跟隨者。當主與他們吃飯時,也沒有視他們為自己的門徒。經文的教訓是——我們不應與過著罪惡生活的基督徒相交。

五12 保羅在本節提出的兩個問題,表示基督徒沒有責任審判不信的人。主將要在他降臨之日,親自審判一切惡人。然而那些在教會內的人,我們卻有責任審判他們。地方教會有責任去執行敬虔的紀律行動。再一次,如果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主耶穌教導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我們的回答是,主所針對的,是動機的問題。我們不能論斷人的動機,因為我們沒有作這種判斷的能力。但神有同樣清楚的指示,要我們審判在神家裡顯露出來的罪,以維持教會聖潔的聲譽,並藉此將犯罪的弟兄挽回過來,可以重回屬主的相交之中。

五13 保羅解釋說,神自會負責審判外人,即不信的人。在這時候,哥林多信徒應執行神交託給他們的審判任務,就是將他們當中的那惡人趕出去。這樣,教會要作公開的聲明,陳說這弟兄已不被歸入相交的關係中。作這聲明時,必須有真正的憂傷和謙卑,並要不斷以禱告相輔,祈求主這位被逐的人能在屬靈上得到挽回。

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哥林多前書第四章

4:1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 神奧祕事的管家。
4:2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4:3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4: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4:5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
4: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4: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4:8 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4:9 我想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4:10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
4:11 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
4:12 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
4:13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4:14 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
4:15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
4:16 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
4:17 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4:18 有些人自高自大,以為我不到你們那裡去;
4:19 然而,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裡去,並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乃是他們的權能。
4:20 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4:21 你們願意怎麼樣呢?是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裡去呢?還是要我存慈愛溫柔的心呢?


四1 保羅為要使信徒能正確地評價他和其它使徒,表示各聖徒應視他們為基督的執事或助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管家是僕人,負責照料他人或他人的財物。神奧秘事就是先前隱藏的秘密,要到新約時代神才向使徒和先知揭示出來。

四2 對管家的重點要求,就是要他有忠心。人所重視的是聰明、才智、財富和成就,但神所尋求的人,是在凡事上忠於耶穌。

四3 管家所應有的忠心,其它人是難以衡量的。正因如此,保羅表示他被哥林多信徒論斷,或被別人論斷,他都以為極小的事。保羅明白,人要正確地判斷別人對神是否有真正的忠心,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他補充說:「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他知道自己既是人,就無可避免地會帶點兒偏見,或往往自視過高。

四4 當保羅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時,是指在屬靈事奉上並不覺得會有任何對他不利的指控,可指責他不忠心。他不是說時時刻刻都不覺得自己生命中有罪或有虧缺了完美!我們應從上文下理看,經文的主題是基督徒的事奉和忠心。然而,縱使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簡單說,他毫無條件判斷這事。畢竟只有主才是審判者。

四5 故此,當我們評價自己基督徒的事奉時,應極為審慎。我們傾向讚揚令人興奮、引人注目的事,而輕視卑下、不顯眼的事。安全方法是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要等主來。他不但能審判眼見的一切,還能審判人心中的動機;不但能審判人所做的事,還能審判背後的原因。他將要顯明人心的意念,不用說,任何為表現自我或追求一己榮耀的事奉,都不會得到獎賞。我們不應看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一句,是概括性的應許,指在那日每個信徒的事奉都會得著稱讚。這句的意思是,每一個配得稱讚的人,都會從神那里而不是從人得到稱讚。在以下的八節經文裡,保羅頗明顯地指出哥林多教會內部的紛爭,是因為驕傲的緣故。

四6 他首先解釋,談到基督徒事工和追隨人作領袖的傾向時(三5~四5),他要以自己和亞波羅為例。哥林多信徒其實不是單單圍繞著保羅和亞波羅來結黨,他們更靠攏教會裡其它人來分黨分派。不過,基於基督徒的禮貌和體貼,保羅將整件事轉比他自己和亞波羅,好叫眾聖徒藉著二人的榜樣,明白他們對領袖不應過譽,或透過結黨來滿足一己的驕傲。他要聖徒懂得用聖經來衡量每一事物和每一個人。

四7 如果有一位屬靈教師比其它的更有恩賜,那是因為神使他如此而已。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主領受的。事實上,我們每個人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的。既是如此,我們又豈可驕傲或趾高氣揚?我們的才乾和恩賜,並不是我們用自己的聰明爭取回來的。

四8 哥林多信徒已自給自足,是已經飽足了。他們為擁有豐富的屬靈恩賜感到驕傲,是已經豐富了。他們生活奢華,舒適從容。他們感到一無所缺,活像已經作王了,不用使徒的幫助。保羅聲明,他願意作王的時間來到了,這樣他就能夠與他們一同作王!但在這時候,誠如有人說的:「信徒尚在世的時間,是要訓練將來作王。」當主耶穌基督再來並在地上建立他的國度時,基督徒就將要與他一同作王。在這時候,他們的特權在於追隨他們那位遭拒絕的救主,分擔他所受的羞辱。伯克爾警告說: 信徒在君王未戴上冠冕前便尋求自己的冠冕,實質上這是不忠的。然而,這正是部分哥林多信徒的寫照。使徒都正在忍受基督所受的羞辱,但哥林多信徒卻是「富足」、「尊貴」的。當他們的主並主人過著艱難的日子時,他們卻追求安舒。在加冕的儀式上,在君王戴上王冠前,貴族們是不會戴上自己的冠冕的。哥林多信徒卻將這次序顛倒了;當主尚遭拒絕時,他們已戴上自己的冠冕了!

四9 保羅描述眾使徒的遭遇作為與自滿的哥林多信徒的對比。他形容他們好像被趕到鬥獸場與猛獸搏鬥,而世人和天使則在坐觀看。正如高德說:「哥林多教會坐在寶座上,而眾使徒卻在刀劍之下。這決不是哥林多信徒自滿吹噓的時候。」 

四10 當眾使徒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哥林多聖徒卻受當地人尊崇為聰明的基督徒。眾使徒是軟弱的,哥林多信徒倒是毫不虛弱。相對於眾使徒所受的恥辱,哥林多信徒受到推崇。

四11 眾使徒並不認為得勝或作王的時候已經來到。他們還在忍受飢與渴,還有赤身露體和逼迫。他們遭緝捕、追趕,沒有一定的住處。

四12 他們乃是親手作工來養活自己。他們以祝福來回應辱罵。他們受逼迫卻不還手,只是忍受。

四13 他們被人毀謗,就勸人接受主耶穌。簡言之,他們被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這些說話描繪為基督受苦的,應足以感染我們的心。如果使徒保羅活在今世,他是否也會用對哥林多信徒說的話對我們說:「你們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

 四14 由本節至21節,保羅就分爭結黨的事給信徒一個最後的告誡。保羅知道自己用諷刺的手法,所以他解釋說,這樣做並不是叫信徒羞愧,乃是警戒他們,好像他所親愛的兒女一樣。他不是出於憤恨然後這樣說話,而是真正關心信徒的屬靈益處。

四15 保羅提醒他們,他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卻只有一位在信仰上的父親。保羅親自引領他們歸主,他是他們屬靈的父親。有很多其它人來教導他們,但沒有一個會跟那位引領他們歸向羔羊的保羅一樣,對他們有如此親切的關懷。保羅絲毫沒有貶低教導職事的用意,只是道出眾所周知的事實,就是不少參與屬靈事奉的人,對他所服侍的聖徒毫不關心;而關心聖徒的需要,正是領他們歸主的人的特徵。

四16 所以保羅促請他們效法他,就是他如何無私地獻身給基督,並對其它信徒施與持久不變的愛和服侍,就像在9至13節所描述的。

四17 為了幫助他們達到目標,於是保羅打發提摩太到他們那裡;他在主裡面,是保羅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提摩太得到指示,要提醒他們,記念保羅在基督裡怎樣行事。這些行事方式正是他在所有教會中教導人的。保羅的意思是,他怎樣教導,他也怎樣實踐;每一位參與屬靈工作的人也當如此。

四18 保羅既解釋他差派提摩太去的原因,一些詆毀他的哥林多人會立即認為,其實保羅沒有膽量親自來。這些人自高自大,以為保羅不到他們那裡去了。

四19 然而他承諾主若許他的話,在不久的將來他必快到他們那裡去。當他到他們那裡去時,就必將那些人的驕傲揭露出來;那些人隨便說話,卻並沒有屬靈權能。

四20 畢竟,要緊的是權能,因為神的國主要並不在乎言語而在乎行動。神的國並不在乎人怎樣聲稱,而是在乎實質。

四21 保羅會以什麼態度到他們那裡去,這要在乎他們了。如果他們態度悖逆,他就會帶著刑杖到他們那裡去。但如果他們謙卑順服,他就會帶著慈愛溫柔的心來到。



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

3:1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
3:2 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3:3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
3:4 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
3:5 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
3:6 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 神叫他生長。
3:7 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 神。
3:8 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
3:9 因為我們是與 神同工的;你們是 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3:10 我照 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3:11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3:12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3:16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
3:17 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 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 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3:18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
3:19 因這世界的智慧,在 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
3:20 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3:21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
3:22 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
3:23 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 神的。


三1 當保羅首次造訪哥林多時,他是用聖言初階的奶來餵養這裡的信徒,因為他們在真道上是軟弱而又幼嫩的。他們所受的教導,正切合他們的情況。由於他們新近才信主,所以不能領受深奧的屬靈教訓。他們只不過是在基督里為嬰孩的。

三2 保羅只是將有關基督的真理初階教導他們,並將之形容為奶。由於他們幼嫩不成熟,所以不能吃飯。主耶穌曾以相同的語調對他的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約一六12)這些哥林多信徒,可惜仍未長進至可以從使徒保羅那裡領受較深奧的道理。

三3 信徒的屬靈狀態仍是屬肉體的或世俗的。他們之間的嫉妒和分爭,足以證明這點。這些行為是世人的特色,受神的靈引導的人卻不是這樣。

三4 他們以人作領袖如保羅和亞波羅為號召,分黨分派,這完全是屬世的表現。保羅說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麼,正是這個意思。在此之前,使徒保羅透過探討福音信息的真正意義,來不斷說明高舉人的愚昧行徑。這時,他討論基督徒的事工,都是從這個立場說明;高舉宗教領袖,以他們為號召,分黨分派,是愚不可及的。

三5 亞波羅和保羅是僕人(拉丁文的「僕人」就是執事),哥林多信徒透過他們而歸信主耶穌。他們只是代理人,並不是競爭派別的領袖。因此,哥林多信徒將僕人提升至主子的地位,是何等不智。艾朗賽精妙地就這一點說道:「試想一家人竟會為僕人的緣故而紛爭不和!」

三6 保羅用耕種的比喻,說明僕人的成就畢竟極有限。保羅本人能栽種,而亞波羅能澆灌,但只有神能夠帶來生長。因此在今天,我們中間有人懂得傳道,而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為未得救的親朋戚友禱告,但實際的拯救工作只有主才可以成就。

三7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會容易明白栽種的人和澆灌的人,相對來說的確並不十分重要。他們本身並沒有帶來生命的能力。既是如此,基督的僕人之間又為何要彼此嫉妒競爭呢?他們各人應完成分派給他們的工作,在看見主施恩的膀臂時同感欣喜。

三8 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因為他們都有相同的目標和目的。他們之間不應存著妒忌。從他們的事奉層面來說,是不相上下的。總有一天,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這一天,各人是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判。

三9 人人都要向神負責。他的僕人全都是同工,一同在神所耕種可收成的田地裡勞苦工作。轉用另一個比喻,就是在同一間房屋里工作。歐德曼這樣道出當中的思想:「我們都是屬於神的同工,並正在一起努力工作。」

三10 使徒保羅繼續借用房屋的概念。首先他承認一點,就是他能有建樹,都是因為神……的恩。他的意思是他本不配得,神賜能力,使他能擔當使徒的職事。他繼而描述自己在建立哥林多教會的角色:「我……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他來到哥林多,宣揚基督和他被釘十字架。結果有靈魂得救,一家地方教會便建立起來。然後,他補充說:「有別人在上面建造。」無疑他的意思是指後來到哥林多的教師,在已建立的根基上建造。然而,保羅提醒說:「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他指出,在地方教會從事教導職事是一樣嚴肅的工作。但有人到哥林多傳分裂的道理,和違背神話語的教訓。當保羅寫到這裡時,肯定想起這些教師的。

三11 一座建築物只需要一個根基。一旦奠好了根基,就毋需再立了。使徒保羅已奠下了哥林多教會的根基。那根基是耶穌基督,就是他的位格和工作。

三12 及後在地方教會的教導,素質良莠不齊。例如,部分教導是有永恆價值的,可比作金、銀或寶石。這裡的寶石,大概不是指鑽石、紅寶石,或其它,而是指用來建造富麗堂皇殿宇的建材,例如花岡石、大理石,或雪花石。另一方面,在地方教會的教導,可以是只有短暫價值或毫無價值的,就好像草木、禾秸一般。這段經文一般用來泛指基督徒的人生。誠然我們天天都在建造中,有一天我們工作的結果要被彰顯出來。然而,謹慎的研經者會發覺,經文主要並不是指所有信徒,而是與傳道和教師有關的。

三13 有一天,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那日子是指在基督台前受審判的時候。那時所有為主作的事奉都要被評審。評審的過程就好像火的試驗一樣。能榮神益人的事奉,就好像金、銀、寶石一樣,不會受火的影響。另一方面,為屬神的人帶來麻煩混亂,或不能造就他們的,會遭燒毀。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三14 與教會有關的工程分為三類。本節說的是第一類──帶來賞賜的工作。在這方面,僕人一生的工程經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後仍存得住,這僕人就要得賞賜。

三15 第二類工程就是沒用的工程。在這方面,僕人要受虧損,縱使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羅傑斯指出:「虧損的意思,不是指喪失一些曾擁有的東西。」關於本節,有一點應該清楚,就是基督台前的審判並不涉及信徒的​​罪和罪的極刑。主耶穌基督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已為信徒受了罪的極刑,一次過解決妥當了。因此,來到基督的審判台前,信徒得救恩完全不成問題,問題是他的事奉。羅馬天主教將救恩與獎賞混淆了,於是便意圖用本節來支持煉獄的說法。然而,只要仔細研究本節,總歸納不出任何關於煉獄的線索。本節沒有任何含義,表示要用火來煉淨人的品格。這裡的火,是試驗人的工作和事奉,將素質、性質彰顯出來。縱使人的工程被火焚毀,他卻是得救的。關於本節,另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聖經有時候用火來喻作神的話(參看賽五24及耶二三29)。將來神的話要在基督審判台前用來試驗我們的工程,今天卻是我們可以認識掌握的。如果我們根據聖經的教導來建造,到那日我們的工程就能夠存留了。

三16 保羅提醒信徒,他們就是神的殿(希臘文的意思是內殿或聖所),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頭。事實上,信徒個人都是神的殿,有聖靈住在其中,但這裡並不是本節所指的。保羅看教會為一個共同的整體,並希望他們能領會這呼召是何等聖潔尊貴的。

三17 地方教會的第三類工程,可以說是具破壞性的。明顯地,有假師傅來到哥林多的教會,他們的教訓引人犯罪,多於領人追求聖潔。他們不認為自己令神的殿出現混亂,有什麼大不了。為此,保羅憤怒地作出嚴厲的聲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從上文下理看,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來到地方教會,導致這教會失見證的話,神必要毀壞那人。經文所指的是假師傅,他們並不是主耶穌的真信徒。本節的結語表明,這罪十分嚴重:「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三18 在基督徒的事奉和人生中,常存著自欺的危險。也許在到哥林多去的教師當中,有些假裝成有極大智慧的人。如果有人因自己擁有屬世的智慧而洋洋得意,他就必須先成為世人眼中愚拙的,才可以成為神眼中有智慧的。高德很有效地將這點意譯出來: 如果有任何人,不論是否你們哥林多中間的信徒,在你們的聚會中宣講福音時以智者自居,享負大思想家的美譽,就得弄清楚,除非他經過掙扎,使他引以自豪的智慧消滅了,然後領受從上而來的智慧,否則就不會得著真智慧。

三19 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人憑自己的努力,永不能尋得見神;人的智慧也永不能構想出如此的救恩計劃,就是神成為人,為有罪、邪惡、悖逆的罪人代死。本節引用約伯記五章13節,表示神勝過人自負的智慧,並成就他的旨意。任憑人用盡他的知識學問,也不能阻撓主成就他的計劃;相反,神常使他們知道,儘管他們擁有屬世的智慧,卻其實是徹底可憐無能的。

三20 這裡引用詩篇九十四篇11節,強調主知道這世上智慧人的一切推論理念,又知道他們的思想是虛妄的、空洞的、毫無結果的。不過,保羅為什麼這樣費勁來貶低屬世的智慧呢?原因很簡單──哥林多信徒過於重視這些智慧,並樂於追隨表現得滿有屬世智慧的領袖。

三21 可見,無論誰都不應拿人誇囗。至於主的真僕人,我們不應誇囗說我們是歸屬他們的,卻應知道他們是屬於我們的。萬有全是你們的。

三22 有人稱本節是「神兒女的財產清單」。神的僕人是我們的,不論他是傳福音的保羅,教師的阿波羅,或牧師的磯法。他們既是屬我們的,如果我們自稱是屬於他們任何一個,就是愚不可及的了。此外,世界也是我們的。我們既與基督同作後嗣,有一天就要擁有這個世界。在今天,神應許了這世界是屬於我們的。那些管治這個世界的人,並不知道原來他們正在為我們做事。生是我們的,意思不是單指在地上的生存,而且是最真實圓滿的生命。死也是我們的。對信徒來說,死亡不再是可怕的仇敵,要把我們的靈魂放逐到不可知的黑暗裡去。相反,死亡如今卻是神的使者,引領我們的靈魂到天上去。現今的事以及將來的事,同樣全是我們的。有十分正確的話說,萬事都為那服侍基督的人效力。羅伯遜曾說:「對參與神救贖萬民計劃的人,在軌道上運行的眾星也為他拼搏。」

三23 眾基督徒都是屬基督的。有部分哥林多信徒聲稱自己是屬基督的,這樣便將其它信徒排擠在外。他們組成基督黨派。保羅駁斥這種爭逐。我們全都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保羅說明了聖徒真正和固有的身分地位,立場鮮明地表示在教會內結黨分裂是愚不可及的。

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哥林多前書第二章

2:1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 神的奧祕。
2:2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2:3 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2:4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2:5 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大能。
2:6 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
2: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祕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2:8 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2:9 如經上所記: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2:10 只有 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 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2:11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 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
2:12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 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 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譯: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2:16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二1 使徒保羅提醒聖徒,他在他們當中的事奉是如何的,並他如何尋求神的榮耀而不是自己的榮耀。他到他們那裡,宣傳神的奧秘,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他完全沒有興趣表現自己,要作個演說家或哲學家。這證明使徒保羅明白屬血氣的與屬靈的工作是有分別的。所謂屬血氣的工作,就是要討好、娛樂、或迎合人的感受。屬靈的工作卻是要宣揚神話語的真理,以能榮耀基督,觸摸到聽者的心靈和良知。

二2 保羅信息的內容,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耶穌基督是指他的位格,而他釘十字架是指他的工作。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構成基督徒所傳之福音的內容。

二3 保羅再次強調,他個人的言談舉止毫不特出吸引。他在哥林多信徒當中,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福音的珍寶藏在卑微的器皿裡,所彰顯出來的,是神的能力而不是保羅的能力。他本人是個好例子,顯明神如何使用軟弱的器皿,教有能力的羞愧。

二4 保羅所說的話,和他講的道,都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有人認為說的話是指宣講的內容,而講的道則指宣講的方式態度。另有人認為他說的話是他對個別人的見證,而講的道是指他對人群的信息。以這個世界的標準作評價,相信保羅永不能在演講比賽中勝出。縱是如此,神的聖靈卻使用他的信息,使人知罪、歸向神。

二5 保羅曉得有一個極大的危險,就是他的聽眾有興趣認識他本人或他的個性,多於永活的主。他自知沒有能力給人帶來祝福或拯救,所以他下定決心引領人單單相信神而不是人的智慧。所有傳講福音或教導神話語的人,應以此話為不變的目的。

二6 首先,福音所揭示的智慧是由神來的(6、7節)。在完全的人中或是成長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並不是這世上的智慧,而這世上有權有位的人也不會看這為智慧。人們的智慧很容易消​​亡的,與他們一樣是轉瞬即逝的。

二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所謂奧秘,就是在過去沒有啟示出來,到初期教會時代才由使徒和先知揭露出來的新約真理。這隱藏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福音的奧秘包​​括很多精彩奇妙的真理,例如猶太與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裡已歸於一了;主耶穌要回來,將等候他的子民帶回天家去與他同在;並信徒不是都要經歷死亡,卻是都要改變。

二8 世上有權有位的可以是指天空中屬靈的惡魔,或是他們在地上的執行人。他們並不明白神隱藏的智慧(基督釘十字架),也不知道他們殺害了神的聖子,會招致自身的滅亡。他們若知道神的道路,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二9 本節至16節說明神啟示、默示、啟迪真理的過程。經文告訴我們聖靈如何將奇妙的真理告訴使徒,使徒如何藉著聖靈的默示將這些真理傳給我們,以及我們如何因聖靈的光照而能夠明白這些真理。本節引用以賽亞書六十四章4節,預言神已儲存不少奇妙的真理,是人憑天賦的官能不能發掘出來的。但到了適當的時候,神就向愛他的人啟示出來了。這裡列出三種天賦官能(眼睛、耳朵和心或頭腦),是人用來認識地上事物的。但單憑這些官能並不能領受神聖的真理,而是必須倚靠神的靈。一般將本節理解為天上的榮美,這觀念一旦進入我們的腦海,就很難除去而代以另一解釋。但保羅這裡指的,事實上是在新約聖經中首次啟示出來的真理。人憑著科學研究或哲學探討,是永不能尋出這些真理的。單靠人的頭腦,永不能發掘出這些奇妙的奧秘。這些奧秘乃是在福音時代之始揭示出來的。人的理性絕對不足以探求出神的真理。

二10 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一句,證明第9節所指的並不是天堂。換句話說,舊約預言的真理,到新約時代便向使徒揭示出來了。我們是指新約聖經的作者。神的聖靈啟發使徒和先知,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換句話說,聖靈是神本體中的一位,有無限智慧,通曉神一切的真理,並能將真理傳授給人。

二11 人的事也是這樣。除了某人自己之外,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除非他願意將所想的說出來,否則沒有人可以查出來。就算是這樣,一個人必須有人的靈,才能夠明白人的事。動物不能夠完全明白人的思想。神的事也是這樣。唯一能明白神的事情就是神的靈。

二12 本節的我們,是指新約聖經的作者,當然,這也適用於聖經的所有作者。使徒和先知既已接受了聖靈,他就可以授與他們神深奧的真理。使徒保羅的意思正是如此,所以他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若不是因為從神來的靈的啟示,使徒們就根本不可能領受保羅在這裡所指的屬神的真理。這些真理在新約聖經裡給我們保全下來。

二13 保羅既將啟示的過程,就是聖經作者從神那裡領受真理的過程說明了,就繼而說明默示的過程,也就是神將真理傳授給我們的過程。在神的話語中,有關字句默示的記載,最有力的就是本節。使徒保羅清楚表明,當使徒們將這些真理傳授給我們的時候,並不是用他們所選擇的言語,或按著人智慧所判斷的言語。他們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因此,我們相信聖經原本手稿所用的字詞,正是神的言語(而傳留至今的聖經也是完全可靠的)。這一點引來很大的反對聲音。對一些人來說,上段的說法是機械默寫論,認為神並沒有容許作者運用自己的風格和特色。然而,舉例說,我們知道保羅的寫作風格,與路加的頗為不同。那麼,字句默示論與存在作者個人風格的事實,兩者如何協調呢?神用了一些我們不了解的方法,賜下聖經的每字每句,又用了個別作者的風格來裝飾,讓人的特性成為他純全聖言的一部分。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一句有幾種解釋,意思可以是指(1)用聖靈所賜的言語,來解釋屬靈的真理;(2)將屬靈的真理傳授給屬靈的人;或(3)將其中一段經文的屬靈真理與另一段比較。我們相信第一種解釋最能與上文下理配合。保羅所說的是默示的過程,就是運用聖靈所賜特別為傳授真理的字句。因此,我們可以將這句意譯成:「用屬靈的言語闡明屬靈的真理。」 也有人認為這段經文不是指默示,因為保羅說我們講說,而不是「我們寫」。不過,聖經中用說話這動詞指蒙啟示的著作的例子不少(例如約一二38、41;徒二八25;彼後一21)。

二14 福音不但在啟示和默示上是神授的,本節還告訴我們,只有藉著神聖靈的能力,人才能夠接受福音。在毫無協助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人根本不可能明白屬靈的事,因為這些事只能夠透過屬靈的途徑來領受。夏雲斯用生動有趣的文筆提醒我們: 有智慧的基督徒不會浪費時間,意圖向未重生的人解釋神的計劃。這會是將珍珠丟給豬吃。也好像是向失明人描述日落的美景,或與公園裡的紀念碑討論核子物理學。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這些事情。人大可以嘗試用釣魚勾來捕捉太陽的光線,但沒有聖靈幫助的人,也難以掌握神的啟示。除非一個人由聖靈而生並由他教導,否則一切屬靈的事都是陌生的事。擁有博士學位也無補於事,因為在屬靈的事情上,有學位的人也可能是個「毫不中用的傢伙」。

二15 另一方面,蒙神聖靈光照的人,雖然沒有一個未信主的人能看透了他,但他卻能了解這些奇妙的真理。也許他是個木匠、水喉匠或漁夫;然而,他可以是個出色的研經者。 「受聖靈管理的基督徒,會研究、查問、細察聖經,並能夠領會和明白個中內容的意義。」(鄔斯特譯)他會令世人大惑不解。或許他從未受過大專或神學教育,但他卻能夠了解神話語中深邃的奧秘,甚至能夠教導別人。

二16 保羅在這裡借用以賽亞的一個毋須回答的問題:「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這問題其實已道出了答案。人憑自己的智慧或才能,並不能夠認識神。只有當他願意將自己啟示出來時,人才可以認識他。然而,那些有基督的心的人,就能夠明白神深奧的道理了。讓我們溫習一下。首先有啟示(9至12節)。意思是神藉著聖靈,將先前人並不認識的真理啟示出來。這些真理是由神的靈用超自然方法傳遞給人的。然後有默示(13節)。當使徒(和所有其它的聖經作者)將這些真理傳授給別人時,他們所用的字句,正是聖靈教他們用的。最後是光照(14至16節)。這些真理不但要超自然地啟示並超自然地默示出來,還只有憑著聖靈超自然的能力才可以明白。

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

哥林多前書第一章

1:1 奉 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
1:2 寫信給在哥林多 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1:3 願恩惠、平安從 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4 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 神,因 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你們的恩惠;
1:5 又因你們在他裡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
1:6 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
1:7 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1:8 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1:9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1:10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1:11 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紛爭。
1:12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1:13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1:14 我感謝 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
1:15 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洗。
1:16 我也給司提法那家施過洗,此外給別人施洗沒有,我卻記不清。
1: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1:18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
1:19 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
1:20 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 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
1:21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 神,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
1:22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
1:23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1:24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
1:25 因 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1:26 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1:27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1:28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1:29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1: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1:31 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介紹(一1~9)
一.祝福(一1~3)
一1 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這呼召並不是來自人或透過人來傳達,而是直接來自主耶穌。使徒一詞直譯就是「奉差遣者」。第一代的使徒是親眼看見復活的基督的見證人。他們能行神蹟,證明他們所傳的信息是來自神的。特爾斯脫根的詩句誠然道出保羅的身分:   
蒙神的兒子基督差遣,   
我往那天際般的遙遠地;   
這權能的職授,   
是出於他的釘痕手。

保羅寫這封信的時候,有一位叫所提尼的兄弟與他一起,因此保羅問安時提起他。我們不能肯定他是否就是使徒行傳十八章17節提到的所提尼。這位所提尼是管理會堂的,曾被希臘人公開毆打。大概這位領袖因保羅傳道而得救,現正在福音事工上幫助他。

一2 首先,這封信是寫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的。世上沒有一個地方太過敗壞,是神的教會不能在那裡建立起來的。這是個很大的鼓舞。此外,保羅將哥林多的教會描述為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成聖的意思是指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神,所表達的是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的身分。至於他們的實際情況,他們應天天致力過聖潔的生活。有人辯稱,成聖是神施恩而帶來的明確作為,使人可以完全根除自己的罪性。這種見解卻與本節的教訓相違。哥林多基督徒的實際生活,距離應達到的聖潔水平還遠,但事實始終不變,他們因神的緣故在身分上已是成聖的了。他們既是聖徒,就是一個偉大相交群體的成員;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雖然這書信的教訓主要是針對哥林多聖徒的,但也適用於全世界承認基督是主的相交群體。

一3 可以說哥林多前書這封書信,是透過獨特的手法討論耶穌主權的。在討論有關教會和個人生活的眾多問題時,保羅一貫地提醒他的讀者耶穌基督是主,而我們的一切言行都應以這偉大的真理為依歸。本節是保羅常用的問安語。恩惠、平安涵蓋他所傳的福音。恩惠是各種福氣的根源,而接受神恩惠的人,在他生命中會生出平安的效果。這些寶貴的福氣都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而來。保羅在提到神我們的父時,毫不猶豫地以同等語調提到主耶穌。在新約聖經中,這種表達方式司空見慣,宣示主耶穌和父神是同等的。

二.感謝(一4~9)
一4 保羅問安完畢,便為哥林多信徒並神在他們生命中的奇妙作為而感謝(4至9節)。保羅生命的一點高尚特質,就是常在其它信徒生命中尋找值得感謝神的地方。如果他們的實際生活並沒有什麼值得讚許之處,那麼他至少也會因著神為他們所成就的一切而獻上感謝。這裡的情況正是如此。哥林多信徒並不是我們心目中的那種屬靈的基督徒。然而,保羅最少也可以因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他們的恩惠而感謝神。

一5 神向哥林多信徒施恩的明顯證據,是他們得到聖靈豐富的恩賜。保羅特別提到的恩賜是囗才、知識都全備,相信意思是指哥林多信徒擁有的恩賜,包括說方言、翻方言和有異於尋常的知識。囗才是外在的表達,而知識則是內在的領受。

一6 他們既有這些恩賜,足以證明神在他們的生命中動了工。這正是保羅所指。他說: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他們聽了保羅為基督作的見證,便用信心接受了。神賜給他們這些超然的能力,目的是證實他們的確已經得救。

一7 就擁有恩賜而論,哥林多教會決不比其它教會差。但單擁有恩賜,並不是真正屬靈的記號。保羅感謝主,並不是因為哥林多信徒憑自己做了些什麼。恩賜是主升天后賜下來的,並不在乎得恩賜的人本身的優點。人得到恩賜,都不應驕傲,卻要謙卑地為主運用恩賜。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卻完全是另一回事。這是關係到信徒是否願意降服在聖靈的管理下。在生命中結出聖靈果子上,保羅不能稱讚哥林多信徒。他只能感謝主賜下恩賜,但這並不是由他們作主的。使徒保羅其後甚至在書信中責備這裡的聖徒濫用恩賜。但這時候,他感謝主奇妙地賜下這麼豐富的恩賜給他們。哥林多信徒在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到底這是指基督回來接他的聖徒(帖前四13~18),還是指主與他的聖徒一起回來(帖後一6~10),抑或是二者,聖經學者意見不一致。前者指基督單單向信徒顯現,後者是他向全世界顯現。信徒都殷切(聖經新譯本)地盼望被提和基督榮耀的顯現。

一8 保羅表示,他相信主必堅固聖徒到底,叫他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再一次叫人詫異的,是保羅為了神將要成就的事感謝,不是因哥林多信徒成就了什麼而感謝。他們既已相信基督,而神又賜他們屬靈的恩賜以作證明,因此保羅有信心神會為自己而保守他們,直至基督回來接走屬他的人。

一9 保羅對哥林多信徒如此樂觀,是因為那位呼召他們與他兒子……一同得分的神是信實的。他知道神既願意付出這樣巨大的代價,使他們可以分享我們的主的生命,他就決不會讓他們從自己的手上流失。

貳.教會裡的紊亂情況(一10~六20) 
一.信徒間的紛爭(一10~四21)
一10 保羅開始處理教會裡的分黨問題(一10~四21)。他語帶愛心地勸勉信徒要合一。不過,他沒有運用使徒的權柄來命令他們,而是以弟兄身分作出溫柔的籲請。這合一的請求是根據主耶穌基督的名;名字既代表位格,這請求就是根據主耶穌的位格和他一切的作為了。哥林多信徒高舉人的名字,於是引致紛爭。保羅所高舉的,是主耶穌的名,只有這樣才可以為屬神的人帶來合一。說一樣的話,就是要一心一意,異囗同聲。在忠誠和效忠上,他們要合而為一。當基督徒有基督的意念時,就會產生這種合一。在下面的經文,保羅告訴他們如何實際地效法基督的意念。

一11 保羅是從革來氏家裡的人,得知哥林多教會分爭的消息。保羅說明消息的來源,為基督徒操守立下重要的原則。除非我們願意讓人知道我們是消息的來源,否則就不應將有關弟兄姊妹的消息傳出去。如果今天大家願意效法這榜樣,教會就不會遭閒言閒語所困擾了。

一12 地方教會內部分黨分派,各自標榜自己的領袖。有認為自己是屬保羅的,有說是屬亞波羅的,也有標榜屬磯法(彼得)的。有人甚至表示自己是屬基督的,大概是指只有他們是屬他的,其它則不然!

一13 保羅由本節至17節,憤慨地責備黨派之爭。在教會內分黨分派,就是否定基督身體的合一。追隨屬人的領袖,就是輕看為人類釘十字架的主。標榜人的名字,就是忘記在受洗時曾向主耶穌表示效忠。

一14 哥林多教會內有黨派之爭,但保羅慶幸他只是給教會寥寥可數的人施洗。在讓保羅施洗的人中,他提到基利司布和該猶。

一15、16 他決不希望有人說,他們是奉他的名受洗的。換句話說,他不打算有歸屬自己的信徒,也不爭取知名度。他的唯一目標,是要引領男男女女歸向主耶穌基督。保羅再三思索後,記起也曾給司提反家施過洗,但他卻記不清還有沒有別人。

一17 他解釋基督差遣他,主要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這並不表示保羅不相信需要施洗。他說明,他確曾為一些人施洗。他的意思是,他的主要工作不是施洗。他大概是將這工作交給其它人處理,或許是交由地方教會中的一些人負責。然而,本節卻足以證明,在得救的問題上,受洗不是決不可少的一步。否則,保羅就會在這裡表示,他慶幸除了基利司布和該猶之外,他並沒有引領任何人得救了!這樣的觀念站不住腳。保羅在本節下半,暢順地交接下文。他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他知道,如果別人是因他的雄辯或言辭而受吸引;那麼,他致力要令人認識基督的十字架真義的目標,會因自己的緣故而落空了。我們記著哥林多信徒是希臘人,極崇尚人的智慧,這可幫助明白下面的經文。他們視哲學家為民族英雄。這種思想明顯地已溜進了哥林多教會。有人意圖使福音看來較容易為知識分子接受。他們認為福音在學術界毫無地位,所以便意圖將福音的信息知識化。這種對知識理性的崇拜​​,明顯是導致按領袖分黨派的原因之一。任何要使福音較易被人接受的意圖,都完全走了錯方向。神的智慧與人的智慧,有天壤之別,沒有人能使二者調和。保羅又陳明高舉人是錯的,並強調這樣做有違福音的真義(一18~三4)。他首先指出,十字架的信息正與人心目中的真智慧相反(一18~25)。

一18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伯恩斯很恰當地指出:“在十字架上的死,叫人聯想起羞辱和可恥。只說一個被釘十字架者的受苦和受死所帶來的救恩,只引來他們內心產生純粹的輕蔑和鄙視。希臘人是智慧的愛好者(這正是「哲學家」的直譯意思)。 ”然而,福音的信息卻絲毫不能使標榜知識的人動容。 在那些得救的人來說,福音卻為神的大能。他們聽見了這信息,憑信心接受了,重生更新的神蹟就在他們的生命中出現。本節說明一件嚴肅的事實,就是人只有兩類,一為滅亡的人,另一是得救的人。並沒有二者之間的一類。儘管人們愛戴人類的智慧,但只有福音能帶來救恩。

一19 以賽亞(賽二九14)早已預言,人憑自己的智慧,會認為福音是難以接受的: 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 莊榮在《威克理夫聖經註釋》中指出,按照上下文,這些「說話是神譴責猶大中的智慧人,他們在面對西拿基立的威脅時採取與埃及結盟的政策。」誠然,神喜歡用一些在人眼中看為愚蠢的方法,以成就他的旨意。他常用的手法,往往為這世上的智慧人所嘲笑,卻能準確而又有效地達到他所要的效果。例如,人的智慧叫自己確信可以透過努力或功勞來換取救恩。福音卻指出人盡一切努力也不能救自己,並陳明基督是唯一到神那裡的道路。

一20 跟著,保羅作出一連串挑戰:「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這世上的辯士在那裡?」當神制定救恩計劃時,可有徵詢他們的意見?單憑他們的智慧,能設計出這樣奇妙的救贖計劃嗎?他們能夠起來推翻神的說話定旨嗎?答案是堅定的「不能!」神……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

一21 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能認識神。多個世紀以來,神給人類這個機會,結果人失敗了。於是,神就樂意透過傳講十字架這在人看來是愚拙的道理,來拯救那些信的人。傳講所謂愚拙的道理,就是指十字架。當然,我們知道十字架的道理並不愚拙;但在人類尚未蒙啟迪的思想中,這看來確似愚拙。高德說,本節包含了整全的歷史哲學,是所有史籍加起來的總要。我們不應輕輕略過本節,卻要深入細想其中深邃的真理。

一22 猶太人的特點,是要神蹟。如果他們看見神蹟的話,就會相信。另一方面,希利尼人則求智慧。他們著眼於人的理性、推論、邏輯。

一23 但保羅並沒有迎合他們的要求。他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正如有人說:「他不是個愛看神蹟的猶太人,也不是個愛談智慧的希利尼人,卻是個愛救主的基督徒。 」 在猶太人,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絆腳石。他們期待一位偉大的軍事領袖出現,拯救他們脫離羅馬的欺壓。然而,福音卻為他們預備一位釘在十字架上受羞辱的救主。在外邦人,釘十架的基督是愚拙。他們不能明白,一個看來在軟弱和失敗中死去的人,怎能夠解決他們的問題。

一24 但令人驚訝的是,猶太人和外邦人所追求的,竟奇妙地在主耶穌身上找到。凡聽見他呼召並相信他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就成了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一25 事實上,神豈有愚拙和軟弱。但使徒保羅在本節表示,在人眼中看來似是神的愚拙,事實上比人所能及的更具智慧。同樣,在人眼中看來似是神的軟弱,到頭來還是比人所能做到的更為強壯。

一26 保羅討論過福音後,轉過來談到蒙神藉福音呼召的人(26至29節)。他提醒哥林多信徒,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常有人指出,本節說的意思是不多,而不是絕無僅有。有一位英國貴族婦女曾作見證說,正因這微小的分別,她才有得救的機會。哥林多信徒本身,也不是屬於上流社會的知識分子階層。他們所接觸到的,並​​不是一些聽起來很了不起的哲學思想,而是簡單的福音信息。既是如此,他們又為何要過分地重視人的智慧,並對那些致力使信息能迎合世俗智慧的傳道者推崇備至?如果人要建立​​教會,就必致力吸收社會上最顯赫的人為會友。但本節教導我們,為人所重視所稱道的人,在神眼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他所呼召的人,大多都不是世人眼中的重要人物。

一27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正如蘇艾雷說:“藝術家所用的材料愈簡樸,而仍然能保持同等的藝術水平,就愈受推崇欣賞。征服者動用愈少兵力,而仍然贏得重大勝利,就愈顯出雄才偉略。” 神用號角的聲音,使耶利哥的城牆倒塌。他將基甸的軍隊從三萬二千人減至三百人,然後用他們來將米甸的大軍驅逐。他用珊迦手中的趕牛棍打敗非利士人。他又使參孫能夠用一塊驢腮骨來擊潰整支軍隊。我們的主只用了幾個餅和幾條魚來餵飽五千人。

一28 保羅還加上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組成人稱為「屬神的上將級愚兵」。神用這些人看不中的材料,來廢掉那有的。換句話說,他喜歡揀選一些在世人眼中毫無地位價值的人,用他們來榮耀他。如果基督徒奉迎大人物或知名人士,卻蔑視卑微的聖徒,就應當接受這些經節的責備。

一29 神揀選世人眼中毫無地位的人,是要使一切榮耀都歸與他自己而不是人。由於救恩完全出於他,因此只有他配受讚美。

一30 本節進一步強調,我們如今所成為的並所得著的,都是本於他,而不是因為任何哲學思想;因此,人完全沒有可誇耀的餘地。首先,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他是神的智慧(24節),是神憑自己的智慧選擇,使他成為引往救恩之路。當我們得著救主的時候,就得著在地位上的智慧,有全然得救的確據。第二,他是我們的公義。我們因相信他,就得蒙聖潔的神算為義。第三,他是我們的聖潔。我們憑自己,沒有聖潔可言;但在他裡面我們有成聖的地位,藉著他的能力我們可以愈來愈聖潔。最後,他是我們的救贖。這肯定是指最後階段的救贖,那時主回來接我們回家,與他在一起,我們的靈、魂,與身體都要得蒙救贖。卓岳爾精闢地將這真理闡釋出來:“基督以外的智慧,其實是使人身陷地獄的愚拙;基督以外的義,其實是過失和定罪;基督以外的聖潔,其實只是污穢和罪惡;基督以外的救贖,也只是捆綁和奴役。” 裴雅森將本節的內容,與我們的主的生平和工作連繫起來:“他的行為、說話和工作,顯示他是神的智慧;然後是他的死亡、埋葬和復活。這一切都與我們的稱義尤關。其後他四十天與人一起,再後升天,賜下聖靈的恩賜,並在神的右邊坐下。這一切與我們的成聖尤關。最後是他的再來,這關乎我們的救贖。”

一31 這是神刻意的安排,使一切的福氣在主裡臨到我們。因此,保羅推論說:「為何要因人而誇囗?他們不能為你帶來任何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