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5 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
15:36 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
15:37 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
15:38 但 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
15:39 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
15:40 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
15:41 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15:42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15:43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15: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15:46 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
15:47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15:48 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
15:49 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15:50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 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15:51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
15:52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15:53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15:54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15:55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15: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15:57 感謝 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15:58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討論否定復活的觀點(十五35~57)
十五35 由本節至49節,使徒保羅仔細地談到復活的實際方式。他估計那些對身體復活抱懷疑態度的人,腦海必定出現兩個問題。第一:「死人怎樣復活?」第二:「帶著什麼身體來呢?」
十五36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在本節。保羅用一個普通的大自然現像作例子,闡明復活的可能性。一粒種子必須落在地上死了,方能長出植物來。一粒細小的種子竟蘊含著生命的奧秘,確是奇妙。我們儘管把種子解剖,在顯微鏡下研究分析,生命原理始終是測不透的奧秘。我們只知道這顆種子落在地上,好像毫無把握的,但生命就從這死亡開始了。
十五37 跟著是第二個問題。保羅解釋,當你種下子粒時,你所種的不是最終要生成的那顆植物,不過是一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我們從這點得到什麼結論呢?長成的植物與種子是不是一樣的呢?不是的,長成的植物與種子不一樣;不過,兩者之間確有非常重要的關係。沒有種子,就沒有長成的植物。此外,植物的形態源自種子。復活的情況也是如此。
復活的身體與種下的身體,具有同類的特徵,並在實質上有所繼承;但卻是淨化了,不再有敗壞、羞恥和軟弱,而是不朽、榮耀、有能力和有靈性的。這是同一個身體,不過種下的是一個形態,長起來卻是另一個。 (選錄)
十五38 神按所種下的種子各自設計一個形體,結果各等子粒長出的植物便各有各本身的形體。決定各種植物的大小、顏色、葉狀並花形的所有因素,其實已經包含在所種的子粒內了。
十五39 為闡明復活身體的榮耀,與如今身體的榮耀有所不同,使徒保羅指出肉體各有不同。例如,人的肉體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魚和鳥又是另一樣。他們是截然不同的,卻都是肉體。他們有類似之處,卻沒有完全相同的地方。
十五40 正如天上形體(星宿等)的榮光與在地上形體有所不同,信徒在地上的身體,與他死後的身體也不同。
十五41 就是天上的眾光體,他們的榮光也有不同。例如,日比月光亮,而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大部分評註家都同意,保羅繼續強調,復活的身體的榮耀,與我們如今在地上的身體的榮耀,是不同的。他們不認為本節指示在天上,信徒之間會有不同的榮耀。不過,我們同意何斯坦的觀點:「保羅如此強調天上眾光體有所不同,意味著這樣的設想,就是複活的身體的榮耀,也有類似的分別。」從其它經文可以清楚知道,我們在天上並非全都是相同的。雖然在道德上,我們全都會與主耶穌相似,即離罪得自由;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身體上全都看似主耶穌。在永恆裡,他顯然是一望可知的。同樣,我們相信個別基督徒的個性特質,也是明顯可辨的。然而,大家會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按著各人事奉的忠心程度,得不同的獎賞。固然大家在天上都極之快樂,但部分人會比其它人有更大的能力條件去享受天上之福。正如在地獄裡,人們會因不同的犯罪程度而受不同的懲罰;在天上,我們會因在信仰上的不同表現而有不同程度的福樂。
十五42 本節至49節說明,信徒如今的身體與在永恆裡的身體的分別。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如今,我們的身體是必定敗壞死亡的。身體被放在墳墓裡,就會腐化,變回塵土。但復活的身體卻不是這樣,是不會再患病或腐壞的。
十五43 如今所種的身體是羞辱的。屍體不是那麼高雅榮耀。然而,這個身體復活卻是榮耀的,不再有皺紋、疤痕、老化、過重和罪的痕跡。
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人因為年紀的關係,會日趨軟弱,直至死亡時,人所有的力量就會被剝奪。在永恆裡,身體不會有這些叫人憂愁的限制,卻會擁有如今所沒有的能力。例如復活後的主耶穌基督,縱使門戶緊閉,他仍能穿牆入室。
十五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我們必須十分謹慎地強調,屬靈並不表示就是非物質的。有人認為,我們在復活後,都是沒有身體的靈。此說絕非這段經文的意思,且並不真確屬實。我們知道,主耶穌復活的身體,是有骨有肉的,因為他說:「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9)血氣的身體與靈性的身體的分別,就是前者合適地上的生活,而後者合適天上。前者一般由魂控制,後者卻是靈控制。靈性的身體真真正正地會由靈差使。
神創造人有靈、魂與身子。他常先提到靈,因為他的原意是靈應佔最優越或支配的地位。但罪來到後,就發生很奇怪的事。神的次序似乎被顛倒過來,結果是人總愛說:「身子、魂與靈。」人將靈應得的地位給了身子。復活後的情況卻不是這樣。靈會佔支配的地位,恢復神最初的原意。
十五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這裡再次用首先的人亞當與主耶穌基督作比較。神將生氣吹入亞當的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人(創二7)。他的後裔都有他的特質。末後的亞當即救主,成了叫人活的靈(約五21、26)。分別是前者亞當得肉體的生命,後者基督則將永生賜給其它人。歐德曼解釋說:
我們是亞當的後裔,所以被造成跟他一樣,就是活的靈魂住在會朽壞的身子裡,並帶著地上父母的模樣。但我們既是基督的跟隨者,我們將來都要披上不朽壞的身子,並帶著天上的主的模樣。
十五46 使徒保羅正在說明神宇宙的基本定律,就是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這可以從幾方面來理解。在人類的歷史舞台上,首先出現的是亞當這個屬血氣的人;然後才是耶穌這個屬靈的人。第二,我們出生到這世上,是個屬血氣的人;然後,當我們重生時,我們便成了屬靈的人。最後,我們先得著屬血氣的身子,然後在復活時,才得著屬靈的身子。
十五47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意思是他的本源出於地,而他的特性也是屬地的。他本來用地上的土造成,而他的生命實質上也依附於土地。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十五48 在第45節提到的兩個人,耶穌是第二個。其實他是無始無終,永恆存在的;但作為一個人,他卻生於亞當之後。他從天上來,他的一切言行都是屬天的、屬靈的,並不是屬地或屬魂的。
這兩個人類的代表是怎樣的,他們的繼承人也就是怎樣的。由亞當生的,便繼承他的特性。同樣地,由基督生的,就是屬天的子民。
十五49 我們既與生俱來而有亞當的特性;那麼,將來我們復活的身子也必有基督的形狀。
十五50 保羅轉談到在主再來時,信徒不論是在生還是已死,他們的身體會產生變化。在加以說明之前,他先這樣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意思是我們現今的軀體,不能與永恆的神的國,即我們屬天的家相配。同樣的事實,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換句話說,我們現今的身體,會患病、朽壞並腐敗的,與不會敗壞的生命不相配。這帶來一個問題,尚在生的信徒,他們的身體如何與天上的生命相配。
十五51 答案是:一件奧秘的事。前文已提過,奧秘就是以前不為人認識的真理,如今由神向使徒揭示出來,然後由他們告訴眾人。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即是說不是所有信徒都會經歷死亡。當主再來時,有些信徒尚生存在世。但不論我們是已死的或尚在生,我們都要改變。復活的真理本身並不是一件奧秘,因為舊約聖經曾提到。而不是所有人都會經歷死亡,以及主再來時尚在生的聖徒要改變的事實,卻是前所未聞的。
十五52 這改變是即時發生的,就在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號筒末次吹響不是世界末日時,也不是啟示錄中最後一號。這是指神的號,就是當基督來到空中,與他的聖徒會合時要吹響的(帖前四16)。當號筒吹響時,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將是個何等驚人的時刻。那時候,地和海要交出歷世歷代在基督裡死去的人的骸骨!相信人的頭腦不可能完全想像這事的震撼性;不過,謙卑的信徒都能憑信心領受。
十五53 相信本節是談到在基督再來時的兩類信徒。這必朽壞的是身體已歸於塵土的信徒,他們會變成不朽壞的。另一方面,這必死的指那些身體尚存但本應會死的信徒。他們的身體要變成不死的。
十五54 當在基督裡死去的人復活,而尚在生的信徒也隨著他們身體改變,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賽二五8)。這是何等壯觀的景象!麥敬道讚歎說:
在這樣的能力面前,死亡、墳塋和腐朽又算得什麼?隻死去四天,豈能造成什麼困難!當可稱頌的主一發聲,千千萬萬在塵土裡腐化幾千年的人,要在一剎那間來,重獲生機,穿上不朽,進入永遠的榮耀裡。
十五55 本節大可以成為信徒在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時高唱的諷刺歌。他們取笑死,因為對他們來說,死的毒鉤已經失效了。他們也取笑陰間,因為陰間已經被打敗了,不能再拘禁他們。他們不再懼怕死,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免,他們在神面前,因著神愛子的緣故,成為完全被接納的了。
十五56 要不是罪的緣故,死的毒鉤根本就不奏效。因為人自知尚有罪未承認並未得赦免,人才懼怕死亡。如果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已被赦免了,我們就能夠充滿信心地面對死亡。但如果良知告訴我們仍有罪的問題,死就是可怕的,因為死是永遠的懲罰的起點。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換句話說,律法判定罪人有罪。律法宣告,凡沒有遵守神聖潔的律例典章的人,他們的結果就是滅亡。有一句話說得好,就是如果沒有罪的話,就不會有死亡;並且沒有律法,就不會有定罪的了。
死亡的寶座在於兩個基礎上:罪,招引定罪;律法,宣告罪就是罪。結果,救贖主必須在這兩股勢力上作成他的工作。
十五57 我們透過對他的信,能夠得勝死亡和墳墓。死亡已失去其毒鉤。眾所周知,有些昆蟲在螫人之後,鉤刺便留在這人的身上。它們失掉了毒鉤後,也就隨即死去。事實上,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死亡將自己刺死了。如今,對信徒來說,可怖的王已失去其可怖之處了。
因有復活而作出的勸勉(十五58)
復活既是確實的事,對基督的信心也肯定不是徒然的。使徒保羅勸勉他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復活的真理改變了一切。這真理為我們帶來盼望和堅忍,使我們能夠在莫大困難之下堅持下去。
2015年6月22日 星期一
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上)15:1~15:34
15:1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15:2 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15: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15:4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15:5 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15:6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
15:7 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
15:8 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15:9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
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
15:11 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15:12 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15:13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15:14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15:15 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 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
15:16 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15:17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15:18 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
15:19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15:20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15: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15:22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15:23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15:24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神。
15:25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 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15:26 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15:27 因為經上說:「 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
15:28 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 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15:29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15:30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
15: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
15:32 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甚麼益處呢?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15:33 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
15:34 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 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保羅回答不信復活的人(十五)
這是複活的偉大篇章。有些教師到了哥林多教會,說了否定身體復活的言論。他們並不否定死後生命的事實,但很可能他們提出,復活後的只是靈體,不會有真實的身體。使徒保羅就著這些否定的言論,作出權威的回應。
復活的確據(十五1~34)
十五1、2 保羅叫他們回想起他所傳給他們的福音。他們領受了這福音,現今也靠著這福音站立得住。對哥林多信徒來說,這並不是新的教訓。但在這關鍵時刻,必須提醒他們。哥林多人是因著這福音而得救的。保羅補充說:「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他們因著這復活的福音而得救。當然,如果根本沒有復活這回事,他們就絕對不會得救。經文中的若字,並不表示他們的救恩有疑問,也不是說他們要能堅持到底才可以得救。保羅只是聲明,如果沒有復活的事,他們就根本沒有救恩。換句話說,那些否定身體復活的人,是在正面地攻擊整個福音真理。對保羅來說,復活的事是基要的。沒有復活,就沒有基督的信仰。因此,本節是向哥林多信徒作的挑戰,要他們持守福音。他們已接受了這福音,但如今正面對攻擊。
十五3 保羅傳給哥林多信徒的信息,是他從神那裡領受來的啟示。信息的重點道理,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所強調的,是基督的死的代贖意義。他並不是因自己的罪而死,他也不是個殉道烈士。他為我們的罪死了。他死是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這全是照聖經所說的。這裡說的聖經是指舊約聖經,因為新約還未寫成。舊約聖經是不是確曾預言,基督會為人的罪而死?答案是絕對肯定的!以賽亞書五十五章5至6節足以證明。
十五4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9節預言基督的埋葬,詩篇十六篇9節預言他的複活。保羅強調聖經的證明,這是重要的。 「聖經怎樣說呢?」我們應該以此察驗一切與我們信仰有關的事。
十五5 本節至7節列出那些見過復活的主的目擊證人。首先,主向磯法(彼得)顯現。這點實在很感人。這個毫無信心、曾三次不認主的門徒,竟蒙如此恩典,可以個別看見這位複活的主。誠然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浩大無比!然後主又顯現給十二使徒看。事實上,當時十二使徒並不是全都在一起,但十二使徒是代表使徒整體而言,縱然他們沒有在同一時間一起出現。要說明一點,這裡沒有列出福音書里基督復活顯現的所有記錄。神的靈選擇了最合他用的,有關基督復活顯現的記錄。
十五6 一般相信,主向五百多弟兄顯現一事,發生在加利利。當保羅寫這封信時,這些弟兄中大部分仍在生,但也有已回到主身邊的。換句話說,如果有人質疑保羅在這裡所說的話,他們大可以追問還在生的目擊證人。
十五7 我們無法知道這裡說的雅各是那一位,縱然大部分評註家認為是主肉身的弟弟。本節也說,主曾向眾使徒顯現。
十五8 保羅再談到他個人與復活的基督的相遇。這事發生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當時他看見從天上來的強光,與榮耀的基督面對面的遇上。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指流產胎或早產嬰。溫尼解釋說,這是從時間的角度來看,保羅認為自己比不上其它的使徒,就像個早產嬰或不足月的嬰兒一樣。他這樣說,是自己對過去逼迫教會的行為的自責。
十五9 使徒保羅想到他有幸面對面見到救主時,心中充滿不配的感覺。他回想過去自己如何逼迫神的教會,但主仍然選召他作使徒。因此他完全低首下心,承認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也不配稱為使徒。
十五10 他隨即承認,如今成了何等的人,全都因為蒙神的恩才成的。他接受這恩,不單看這是事實而已。他因此深感肩負責任,並努力不懈地服侍這位拯救他的基督。然而,事實上不是保羅自己在工作,而是神的恩與他同在。
十五11 保羅將自己與其它眾使徒拉起來,說明無論他們當中任何一人所傳的,他們為福音,特別是對基督復活的見證都是一致的。
十五12 保羅在本節至19節列出否定身體復活的後果。首先,如果是這樣的話,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保羅的推論是無可辯駁的。有人認為身體不會復活。保羅便說好罷,這樣基督也沒有復活了。你們哥林多信徒願意承認這一點嗎?他們當然不願意。要證明一件事可能發生,只須證明這事確曾發生過一次即可。保羅為要證明身體復活確是事實,於是將整個論據建立在一個簡單的事實上,就是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十五13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明顯地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這樣的結論肯定令哥林多信徒陷入無窮的失望和沮喪之中。
十五14 若基督沒有復活,使徒們所傳的便是枉然,即空洞無物了。為什麼是枉然的呢?第一,主耶穌已應許,他會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假如他沒有依時復活的話,他就是騙子;或是弄錯了。無論如何,他就不值得信賴了。第二,沒有基督的複活,也就沒有救恩。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那我們就無從知道他的死是否比任何人的死更有價值。但神既使他從死裡復活,就顯出他對基督的代贖工作完全滿意了。
明顯地,如果使徒的信息是錯的,那麼信也是枉然的了。一個錯誤或空洞的信息,是完全沒有相信價值的。
十五15 問題不單是使徒所傳的信息是錯誤的,事實上,他們明顯地是為神妄作見證了。他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了。如果神根本沒有這樣做的話,那麼使徒便是為神妄作見證了。
十五16 如果根本沒有復活的事,就絕無例外的了。另一方面,如果復活的事確曾發生過,例如基督的複活;那麼,復活就不是不可能的了。
十一五17 基督若沒有復活過,信徒的信便是枉然和毫無實意的,而且罪也不得赦免了。因此,拒絕接受復活的事,就是拒絕承認基督工作的價值。
十五18 至於那些相信基督然後死去的人,他們是完全絕望的了。假如基督沒有復活,他們的信就毫無價值。睡了是形容信徒的身體。新約聖經從來沒有用睡來形容靈魂。信徒離世時,靈魂脫離身體,到基督那裡去,而身體在墳墓裡象睡了一般。
順帶在這裡解釋滅亡一詞。這詞從來不是指完全煙滅或停止存在。如溫尼指出,這詞不是指不再存在(being),而是不再妥當地存在(well-being)。這詞用來指某人或物完全喪失了其被造的原義。
十五19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些在生的信徒,他們的景況與已死的同樣可悲。他們同樣被欺騙了。他們乃是比眾人更可憐了。保羅無疑是想到基督徒要面對的憂患、痛苦、試煉和逼迫。若為了一個錯謬的目的而經歷這些患難,誠是悲劇吧。
十五20 當保羅得勝地宣告基督復活的事實,並所帶來的各種祝福時,以上緊張的情狀便緩和了。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聖經中,死人復活和從死人中復活是有分別的。上述經文討論死人復活。換言之,保羅一直從普遍的角度推論死人的確會復活。但基督卻是從死人中復活了。就是說,當他復活時,並不是所有死人都一同復活。看來,這是個有限度的複活。每個複活都是死人復活,但只有基督和信徒的複活,是從死人中復活。
十五21 死首先因一人而來到世界。這人就是亞當。因為他的罪,死亡便臨到眾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為人,要除去第一個人所鑄成的惡果,並要叫一切信他的,得以進入他們在亞當裡聞所末聞的福樂之地。所以,死人復活乃是因基督一人而來的。
十五22 這裡將亞當和基督看成總代表。換言之,二者代表其它人行事。所有與二者有關的人,同受其行動影響。從亞當生下來的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常有人利用本節來教導說,人人都會得到拯救。他們推論說,那些在亞當裡死了的人,都會在基督裡得生,因此最終全部都會得救。可是,這並不是本節的本意。重點是在亞當里和在基督裡兩句話。在亞當裡的眾人都死了。在基督裡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換言之,只有在主耶穌基督裡的信徒,才會從死裡復活與他永遠在一起。那些得以復活的眾人,就是第23節說在基督降臨時那些屬基督的。這不包括基督的敵人,因為他們要被放在他的腳下(25節)。有人認為,這種形容與天堂不大相稱。
十五23 跟著提到有分於第一次復活的類別。首先是基督自己復活。這裡形容他是初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是在實質收成之前,從田間收穫的一小撮成熟果實;這是日後收成的確據、保證和預嘗。這說法不一定指基督是第一個複活的。舊約聖經已有復活的事例,新約就有拉撒路、寡婦的兒子,並睚魯的女兒。但基督的複活有別於其它的;這些人復活後仍會死,但基督復活後不再死。他復活後,便活在無窮生命的大能中。他復活的身子是榮耀的。
有分於第一次復活的第二類人物是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他們包括在被提時復活,以及在大災難時期死去的信徒;後者會在災難終結、基督回來作王時復活。正如基督來臨是分階段進行的,他的眾聖徒也會分階段復活。死去的人並不是全都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只有那些在生時相信基督的人才有分。
有人認為只有那些對基督保持忠心的基督徒,或者說那些得勝的信徒,才會在此時復活;但聖經的話清楚駁斥此說。當他來臨時,所有屬基督的都會復活。
十五24 再後末期到了一句,相信是指復活的末期。在基督千禧年統治終結時,他會勝過一切仇敵;那時,不信的人才會復活。這是最後一次的複活。一切在生時不信的人,都要站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接受給他們的判決。
在千禧年結束,撒但被消滅後(啟二○7~10),主耶穌就會把國交與父神。那時,他已毀滅了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耶穌一直是以人子的身分作王,是神所設立的中保。當他的一千年統治結束時,神在地上的旨意便圓滿地成就了。一切對抗勢力都被擊敗,一切敵人都被消滅。基督作為人子的統治,會由在天上的永恆國度繼承。他在天上以神兒子身分進行的統治會直到永遠。
十五25 本節所強調的,上文已提及,就是基督的統治繼續下去,直至點滴的反叛和敵意都被肅清。
十五26 縱使是基督千禧年的統治,人仍會死亡,尤其是那些公開反叛主的人。但在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時,死和陰間會被投到火湖里去。
十五27 神已經下旨叫萬物都服在主耶穌的腳下。神既叫萬物服了他,神自己當然是例外的了。本節並不容易理解,因為很難確定各個代名詞所代表的主語。我們可以這樣意譯:「因為神已經叫萬物都服在基督的腳下了。但當神說,萬物都在基督的腳下時,明顯地神並不包括在內,他乃是將萬物都歸到基督之下的那一位。」
十五28 縱使當萬物都服了子,他自己仍會繼續服在神之下,直到永遠。
神已經立了基督為他一切計劃和決策的管治者和執行者。所有的權柄和能力都歸於他手。將來有一天,他會就交給他管理的一切向神交帳。當他使一切歸服自己後,便會將國度交還父神。整個受造界,會在完美的狀態下歸回給神。當基督成全了他成為人的目的,即完成了救贖和恢復的工作後,仍會保留他在道成肉身中所采的從屬地位。如果他在成就了神的計劃和定旨後不再做人,那麼將神與人連繫起來的關鍵便會消失。 (選錄)
十五29 本節可能是整本聖經其中一節艱深難解的。很多人提出不同的解說。例如,有人力稱信徒可以代表那些在生時沒有受洗的人接受洗禮。這種解釋與聖經整體教訓不吻合,只是根據一節經文來推論,並沒有其它經文的支持,所以不可以接受。另有人相信死人受洗的意思,是指我們在洗時看自己是已死的。這是可能的解釋,但與上文下理不大配合。
與上文下理最為配合的解釋是這樣的。當保羅寫這封信時,那些公開承認基督的人正面對嚴峻的迫害。當他們受洗時,迫害尤為激烈。他們在受洗時公開承認對基督的信仰,在洗禮後不久即以身殉道。這是常見的。然而,這樣足以阻止其它人得救,並不敢受洗嗎?事實絕非如此。看來,那些由殉道者留下來的位置,不斷有其它人代替。當他們受洗踏進水里時,他們的確是為或取代(希臘文是huper)死人受洗。因此,這裡所說的死人,是指那些為基督大膽作見證而死的人。所以,保羅的論點就是,如果沒有死人復活的事,那麼受洗以取代殉道者的位置,就是愚蠢的事了。這就好像加派戰士上陣補充兵源,但卻是在打一場必敗的仗,好像在絕無希望的情況下負隅頑抗。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十五30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使徒保羅常面對危險。由於他毫無畏懼的宣揚基督,結果他在所到各處都樹敵。有人密謀要取他的性命。只要他放棄宣揚基督,就可以脫離這一切。事實上,如果根本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他也理應放棄。
十五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指著你們所誇的囗、極力的說,我是天天冒死一句,可以譯作:「我所度過的每一天,都在死亡的威脅之下。這是千真萬確的,好像我因你們這一群我在基督耶穌裡生的兒女而喜樂一樣實在。」
十五32 使徒保羅回想他在以弗所面對的猛烈逼迫。相信他並沒有真的被扔進鬥獸場去與猛獸搏鬥;他這裡所說的野獸,是指那些惡人。事實上,保羅既是羅馬公民,是不會被迫去與惡獸搏鬥的。我們不知道他在這裡所指的是那一件事件。無論如何,論點是清晰的:如果保羅不能肯定有死人復活的事,他願意麵對這樣危險的搏鬥就是極愚蠢的了。誠然,他有以下的人生觀是明智的:「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有些基督徒表示,就算只有今生而沒有來世,他們仍會選擇做基督徒。保羅卻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沒有復活的話,我們還是盡情享受此生好了。我們會為飲食、衣著和享樂而活。這是我們所能冀盼的唯一樂境。然而,復活既是真的,我們還是不要把生命花在這些短暫的事情上。我們必須為將來而不是「眼前」而活。
十五33 在這問題上,哥林多信徒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保羅指的是那些假師傅,他們來到哥林多教會,否定有復活的事。基督徒應明白,與邪惡的人或教訓為伍,就不可能避免受他們影響而敗壞。邪惡的教訓肯定會影響人的生命。假冒的教訓不會引導人成聖。
十五34 哥林多信徒應醒悟為善,卻不要犯罪。他們不應受這些邪惡教訓所騙。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一般理解本節的意思指尚有男女從未聽過福音,為此基督徒應感到羞愧,因為他們沒有使世人都歸主。這解釋也許正確,不過我們相信,這段的基本意思是指到在哥林多信徒的聚會之中,尚有人不認識神。他們並不是真信徒,而是披著羊皮的狼,是在不經不覺之間偷進來的假師傅。這些人竟然可以在基督徒相交之中有分,並教導邪惡的道理,哥林多信徒確實應感到羞愧。這種疏忽使不敬虔的人滲入聚會之中,使教會的整體道德風氣衰落,結果造成破囗,讓各樣的錯謬侵進去。
15:2 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15: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15:4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15:5 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15:6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
15:7 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
15:8 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15:9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
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
15:11 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15:12 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15:13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15:14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15:15 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 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
15:16 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15:17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15:18 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
15:19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15:20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15: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15:22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15:23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15:24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神。
15:25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 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15:26 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15:27 因為經上說:「 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
15:28 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 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15:29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15:30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
15: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
15:32 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甚麼益處呢?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15:33 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
15:34 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 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保羅回答不信復活的人(十五)
這是複活的偉大篇章。有些教師到了哥林多教會,說了否定身體復活的言論。他們並不否定死後生命的事實,但很可能他們提出,復活後的只是靈體,不會有真實的身體。使徒保羅就著這些否定的言論,作出權威的回應。
復活的確據(十五1~34)
十五1、2 保羅叫他們回想起他所傳給他們的福音。他們領受了這福音,現今也靠著這福音站立得住。對哥林多信徒來說,這並不是新的教訓。但在這關鍵時刻,必須提醒他們。哥林多人是因著這福音而得救的。保羅補充說:「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他們因著這復活的福音而得救。當然,如果根本沒有復活這回事,他們就絕對不會得救。經文中的若字,並不表示他們的救恩有疑問,也不是說他們要能堅持到底才可以得救。保羅只是聲明,如果沒有復活的事,他們就根本沒有救恩。換句話說,那些否定身體復活的人,是在正面地攻擊整個福音真理。對保羅來說,復活的事是基要的。沒有復活,就沒有基督的信仰。因此,本節是向哥林多信徒作的挑戰,要他們持守福音。他們已接受了這福音,但如今正面對攻擊。
十五3 保羅傳給哥林多信徒的信息,是他從神那裡領受來的啟示。信息的重點道理,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所強調的,是基督的死的代贖意義。他並不是因自己的罪而死,他也不是個殉道烈士。他為我們的罪死了。他死是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這全是照聖經所說的。這裡說的聖經是指舊約聖經,因為新約還未寫成。舊約聖經是不是確曾預言,基督會為人的罪而死?答案是絕對肯定的!以賽亞書五十五章5至6節足以證明。
十五4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9節預言基督的埋葬,詩篇十六篇9節預言他的複活。保羅強調聖經的證明,這是重要的。 「聖經怎樣說呢?」我們應該以此察驗一切與我們信仰有關的事。
十五5 本節至7節列出那些見過復活的主的目擊證人。首先,主向磯法(彼得)顯現。這點實在很感人。這個毫無信心、曾三次不認主的門徒,竟蒙如此恩典,可以個別看見這位複活的主。誠然主耶穌基督的恩典浩大無比!然後主又顯現給十二使徒看。事實上,當時十二使徒並不是全都在一起,但十二使徒是代表使徒整體而言,縱然他們沒有在同一時間一起出現。要說明一點,這裡沒有列出福音書里基督復活顯現的所有記錄。神的靈選擇了最合他用的,有關基督復活顯現的記錄。
十五6 一般相信,主向五百多弟兄顯現一事,發生在加利利。當保羅寫這封信時,這些弟兄中大部分仍在生,但也有已回到主身邊的。換句話說,如果有人質疑保羅在這裡所說的話,他們大可以追問還在生的目擊證人。
十五7 我們無法知道這裡說的雅各是那一位,縱然大部分評註家認為是主肉身的弟弟。本節也說,主曾向眾使徒顯現。
十五8 保羅再談到他個人與復活的基督的相遇。這事發生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當時他看見從天上來的強光,與榮耀的基督面對面的遇上。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指流產胎或早產嬰。溫尼解釋說,這是從時間的角度來看,保羅認為自己比不上其它的使徒,就像個早產嬰或不足月的嬰兒一樣。他這樣說,是自己對過去逼迫教會的行為的自責。
十五9 使徒保羅想到他有幸面對面見到救主時,心中充滿不配的感覺。他回想過去自己如何逼迫神的教會,但主仍然選召他作使徒。因此他完全低首下心,承認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也不配稱為使徒。
十五10 他隨即承認,如今成了何等的人,全都因為蒙神的恩才成的。他接受這恩,不單看這是事實而已。他因此深感肩負責任,並努力不懈地服侍這位拯救他的基督。然而,事實上不是保羅自己在工作,而是神的恩與他同在。
十五11 保羅將自己與其它眾使徒拉起來,說明無論他們當中任何一人所傳的,他們為福音,特別是對基督復活的見證都是一致的。
十五12 保羅在本節至19節列出否定身體復活的後果。首先,如果是這樣的話,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保羅的推論是無可辯駁的。有人認為身體不會復活。保羅便說好罷,這樣基督也沒有復活了。你們哥林多信徒願意承認這一點嗎?他們當然不願意。要證明一件事可能發生,只須證明這事確曾發生過一次即可。保羅為要證明身體復活確是事實,於是將整個論據建立在一個簡單的事實上,就是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十五13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明顯地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這樣的結論肯定令哥林多信徒陷入無窮的失望和沮喪之中。
十五14 若基督沒有復活,使徒們所傳的便是枉然,即空洞無物了。為什麼是枉然的呢?第一,主耶穌已應許,他會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假如他沒有依時復活的話,他就是騙子;或是弄錯了。無論如何,他就不值得信賴了。第二,沒有基督的複活,也就沒有救恩。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那我們就無從知道他的死是否比任何人的死更有價值。但神既使他從死裡復活,就顯出他對基督的代贖工作完全滿意了。
明顯地,如果使徒的信息是錯的,那麼信也是枉然的了。一個錯誤或空洞的信息,是完全沒有相信價值的。
十五15 問題不單是使徒所傳的信息是錯誤的,事實上,他們明顯地是為神妄作見證了。他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了。如果神根本沒有這樣做的話,那麼使徒便是為神妄作見證了。
十五16 如果根本沒有復活的事,就絕無例外的了。另一方面,如果復活的事確曾發生過,例如基督的複活;那麼,復活就不是不可能的了。
十一五17 基督若沒有復活過,信徒的信便是枉然和毫無實意的,而且罪也不得赦免了。因此,拒絕接受復活的事,就是拒絕承認基督工作的價值。
十五18 至於那些相信基督然後死去的人,他們是完全絕望的了。假如基督沒有復活,他們的信就毫無價值。睡了是形容信徒的身體。新約聖經從來沒有用睡來形容靈魂。信徒離世時,靈魂脫離身體,到基督那裡去,而身體在墳墓裡象睡了一般。
順帶在這裡解釋滅亡一詞。這詞從來不是指完全煙滅或停止存在。如溫尼指出,這詞不是指不再存在(being),而是不再妥當地存在(well-being)。這詞用來指某人或物完全喪失了其被造的原義。
十五19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些在生的信徒,他們的景況與已死的同樣可悲。他們同樣被欺騙了。他們乃是比眾人更可憐了。保羅無疑是想到基督徒要面對的憂患、痛苦、試煉和逼迫。若為了一個錯謬的目的而經歷這些患難,誠是悲劇吧。
十五20 當保羅得勝地宣告基督復活的事實,並所帶來的各種祝福時,以上緊張的情狀便緩和了。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聖經中,死人復活和從死人中復活是有分別的。上述經文討論死人復活。換言之,保羅一直從普遍的角度推論死人的確會復活。但基督卻是從死人中復活了。就是說,當他復活時,並不是所有死人都一同復活。看來,這是個有限度的複活。每個複活都是死人復活,但只有基督和信徒的複活,是從死人中復活。
十五21 死首先因一人而來到世界。這人就是亞當。因為他的罪,死亡便臨到眾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為人,要除去第一個人所鑄成的惡果,並要叫一切信他的,得以進入他們在亞當裡聞所末聞的福樂之地。所以,死人復活乃是因基督一人而來的。
十五22 這裡將亞當和基督看成總代表。換言之,二者代表其它人行事。所有與二者有關的人,同受其行動影響。從亞當生下來的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常有人利用本節來教導說,人人都會得到拯救。他們推論說,那些在亞當裡死了的人,都會在基督裡得生,因此最終全部都會得救。可是,這並不是本節的本意。重點是在亞當里和在基督裡兩句話。在亞當裡的眾人都死了。在基督裡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換言之,只有在主耶穌基督裡的信徒,才會從死裡復活與他永遠在一起。那些得以復活的眾人,就是第23節說在基督降臨時那些屬基督的。這不包括基督的敵人,因為他們要被放在他的腳下(25節)。有人認為,這種形容與天堂不大相稱。
十五23 跟著提到有分於第一次復活的類別。首先是基督自己復活。這裡形容他是初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是在實質收成之前,從田間收穫的一小撮成熟果實;這是日後收成的確據、保證和預嘗。這說法不一定指基督是第一個複活的。舊約聖經已有復活的事例,新約就有拉撒路、寡婦的兒子,並睚魯的女兒。但基督的複活有別於其它的;這些人復活後仍會死,但基督復活後不再死。他復活後,便活在無窮生命的大能中。他復活的身子是榮耀的。
有分於第一次復活的第二類人物是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他們包括在被提時復活,以及在大災難時期死去的信徒;後者會在災難終結、基督回來作王時復活。正如基督來臨是分階段進行的,他的眾聖徒也會分階段復活。死去的人並不是全都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只有那些在生時相信基督的人才有分。
有人認為只有那些對基督保持忠心的基督徒,或者說那些得勝的信徒,才會在此時復活;但聖經的話清楚駁斥此說。當他來臨時,所有屬基督的都會復活。
十五24 再後末期到了一句,相信是指復活的末期。在基督千禧年統治終結時,他會勝過一切仇敵;那時,不信的人才會復活。這是最後一次的複活。一切在生時不信的人,都要站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接受給他們的判決。
在千禧年結束,撒但被消滅後(啟二○7~10),主耶穌就會把國交與父神。那時,他已毀滅了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耶穌一直是以人子的身分作王,是神所設立的中保。當他的一千年統治結束時,神在地上的旨意便圓滿地成就了。一切對抗勢力都被擊敗,一切敵人都被消滅。基督作為人子的統治,會由在天上的永恆國度繼承。他在天上以神兒子身分進行的統治會直到永遠。
十五25 本節所強調的,上文已提及,就是基督的統治繼續下去,直至點滴的反叛和敵意都被肅清。
十五26 縱使是基督千禧年的統治,人仍會死亡,尤其是那些公開反叛主的人。但在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時,死和陰間會被投到火湖里去。
十五27 神已經下旨叫萬物都服在主耶穌的腳下。神既叫萬物服了他,神自己當然是例外的了。本節並不容易理解,因為很難確定各個代名詞所代表的主語。我們可以這樣意譯:「因為神已經叫萬物都服在基督的腳下了。但當神說,萬物都在基督的腳下時,明顯地神並不包括在內,他乃是將萬物都歸到基督之下的那一位。」
十五28 縱使當萬物都服了子,他自己仍會繼續服在神之下,直到永遠。
神已經立了基督為他一切計劃和決策的管治者和執行者。所有的權柄和能力都歸於他手。將來有一天,他會就交給他管理的一切向神交帳。當他使一切歸服自己後,便會將國度交還父神。整個受造界,會在完美的狀態下歸回給神。當基督成全了他成為人的目的,即完成了救贖和恢復的工作後,仍會保留他在道成肉身中所采的從屬地位。如果他在成就了神的計劃和定旨後不再做人,那麼將神與人連繫起來的關鍵便會消失。 (選錄)
十五29 本節可能是整本聖經其中一節艱深難解的。很多人提出不同的解說。例如,有人力稱信徒可以代表那些在生時沒有受洗的人接受洗禮。這種解釋與聖經整體教訓不吻合,只是根據一節經文來推論,並沒有其它經文的支持,所以不可以接受。另有人相信死人受洗的意思,是指我們在洗時看自己是已死的。這是可能的解釋,但與上文下理不大配合。
與上文下理最為配合的解釋是這樣的。當保羅寫這封信時,那些公開承認基督的人正面對嚴峻的迫害。當他們受洗時,迫害尤為激烈。他們在受洗時公開承認對基督的信仰,在洗禮後不久即以身殉道。這是常見的。然而,這樣足以阻止其它人得救,並不敢受洗嗎?事實絕非如此。看來,那些由殉道者留下來的位置,不斷有其它人代替。當他們受洗踏進水里時,他們的確是為或取代(希臘文是huper)死人受洗。因此,這裡所說的死人,是指那些為基督大膽作見證而死的人。所以,保羅的論點就是,如果沒有死人復活的事,那麼受洗以取代殉道者的位置,就是愚蠢的事了。這就好像加派戰士上陣補充兵源,但卻是在打一場必敗的仗,好像在絕無希望的情況下負隅頑抗。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十五30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使徒保羅常面對危險。由於他毫無畏懼的宣揚基督,結果他在所到各處都樹敵。有人密謀要取他的性命。只要他放棄宣揚基督,就可以脫離這一切。事實上,如果根本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他也理應放棄。
十五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指著你們所誇的囗、極力的說,我是天天冒死一句,可以譯作:「我所度過的每一天,都在死亡的威脅之下。這是千真萬確的,好像我因你們這一群我在基督耶穌裡生的兒女而喜樂一樣實在。」
十五32 使徒保羅回想他在以弗所面對的猛烈逼迫。相信他並沒有真的被扔進鬥獸場去與猛獸搏鬥;他這裡所說的野獸,是指那些惡人。事實上,保羅既是羅馬公民,是不會被迫去與惡獸搏鬥的。我們不知道他在這裡所指的是那一件事件。無論如何,論點是清晰的:如果保羅不能肯定有死人復活的事,他願意麵對這樣危險的搏鬥就是極愚蠢的了。誠然,他有以下的人生觀是明智的:「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有些基督徒表示,就算只有今生而沒有來世,他們仍會選擇做基督徒。保羅卻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沒有復活的話,我們還是盡情享受此生好了。我們會為飲食、衣著和享樂而活。這是我們所能冀盼的唯一樂境。然而,復活既是真的,我們還是不要把生命花在這些短暫的事情上。我們必須為將來而不是「眼前」而活。
十五33 在這問題上,哥林多信徒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保羅指的是那些假師傅,他們來到哥林多教會,否定有復活的事。基督徒應明白,與邪惡的人或教訓為伍,就不可能避免受他們影響而敗壞。邪惡的教訓肯定會影響人的生命。假冒的教訓不會引導人成聖。
十五34 哥林多信徒應醒悟為善,卻不要犯罪。他們不應受這些邪惡教訓所騙。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一般理解本節的意思指尚有男女從未聽過福音,為此基督徒應感到羞愧,因為他們沒有使世人都歸主。這解釋也許正確,不過我們相信,這段的基本意思是指到在哥林多信徒的聚會之中,尚有人不認識神。他們並不是真信徒,而是披著羊皮的狼,是在不經不覺之間偷進來的假師傅。這些人竟然可以在基督徒相交之中有分,並教導邪惡的道理,哥林多信徒確實應感到羞愧。這種疏忽使不敬虔的人滲入聚會之中,使教會的整體道德風氣衰落,結果造成破囗,讓各樣的錯謬侵進去。
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
14:1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14:2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14:3 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
14:4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14:5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14:6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14:7 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
14:8 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
14:9 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14:10 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14:11 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14:12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14:13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
14:1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14:15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14:17 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
14:18 我感謝 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14:19 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14:20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14: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14: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14:24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14:25 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14:27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14:28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 神說就是了。
14:29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14:30 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14: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14:32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14:33 因為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14: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 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14: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14:37 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14:38 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14:39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14:40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十四1 本章明顯承接上一章。基督徒應追求愛,意思是他們要常服侍別人。他們也應為教會的緣故熱烈地切慕屬靈的恩賜。當然,恩賜是由聖靈隨他的意思分配的,同時我們仍可以祈求得著對所屬的本地聚會最有價值的恩賜。因此,保羅認為先知講道的恩賜特別值得切慕。然後,他解釋為什麼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更有益處。
十四2 如果那說方言的沒有被翻出來,他說的對會眾沒有益處。神明白他所說的話,其它人卻不能,因為所用的言語他們不懂。他可能在談論一些尚未為人知的偉大真理,但卻毫無益處,因為完全不能明白。
十四3 另一方面,作先知講道的人,是造就、鼓勵、安慰別人。原因是他人運用普及的語言,分別就在這裡。當保羅說,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安慰、勸勉人時,並沒有加以界定說明。他只是說,傳道者運用別人能明白的語言來傳達信息時,就產生這些效果。
十四4 本節常被用來辯明私人說方言造就自己的做法。但事實上,教會一詞在本章出現了九次(4、5、12、19、23、28、33、34節),給予很有說服力的證據,顯示保羅並非談論信徒在自己密室的靈修生活,而是在教會中運用方言的問題。從上文下理看,保羅不但不是主張說方言造就自己,而且是譴責在教會中運用恩賜卻沒有為別人帶來幫助的事。愛是顧念別人而不是自己。如果能憑愛心運用方言的恩賜,就會為別人而不只是自己帶來益處。
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他不是為自己的利益炫耀所有的恩賜,而是用會眾明白的語言說能建立人的話。
十四5 保羅沒有輕視說方言的恩賜,因他明白這是聖靈所賜的一樣恩賜。他不能夠也不會輕視任何來自聖靈的東西。他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意思是否定人自私的企圖,不把恩賜局限於個人或一小撮受優惠的人。他的心願與摩西的差不多:「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他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一一29下)不過,雖然保羅這樣說,他卻知道神的心意不是要所有的信徒同擁有一樣恩賜(參看一二29、30)。
他寧願哥林多信徒都作先知講道,因為他們這樣就能彼此造就。但如果他們都說方言又沒有人翻譯,聽眾就不能明白,也不能得益。保羅寧願看見造就人的事。凱理說:「屬靈的心思意念,看重能造就人的事,過於令人驚奇的事。」
若不翻出來的意思,會指「若不是由說方言的人自行翻出來」,或「若不是由別人翻出來」。
十四6 即使是保羅本人,如果他到哥林多去只說方言,除非他們聽得懂他的話,否則對他們也毫無益處。他們必須能夠領會他說的是啟示和知識,或是預言和教訓。解經家都同意,啟示和知識是關於內心的接收,而預言和教訓則是外在的傳授。保羅在本節經文指出,為了教會得益的緣故,傳講的信息必須是能以明白的。在下面他繼續證明這點。
十四7 首先,他用樂器作例子。除非簫或琴發出有分別的音符,否則就沒有人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了。要稱得上是悠揚樂韻,就得包括不同的音符、明確的節拍,並有分量的清脆音色。
十四8 吹號角也是這樣。召集軍隊備亂的號聲必須清晰可辨,否則就沒有人能預備打仗了。如果號角手只站起來吹一個長長的單音,就沒有人會因此被提醒了。
十四9 人類的舌頭也是如此。除非我們的說話明白清晰,否則就沒有人知道我們在說什麼。這樣的話,我們就好像向空說話一樣毫無益處了。 (本節的「舌頭」指用來說話的器官,不是指方言。)這裡說的有一個實際的意義,就是教導應該清楚簡單。如果教導是深奧的,令人摸不著頭腦,就不能使他們得益。這樣做也許會令講者受到一些人的欽佩,但卻對神的子民毫無幫助。
十四10 保羅再舉出另一個例子,說明他正在闡述的真理。他提到甚多的世上的聲音。這裡的話題範圍超越人類的語言,也包括其它受造物的溝通方法。或許保羅想到不同種類的雀鳥的啼聲,並走獸的嗚叫。我們都知道,雀鳥在交配、遷徙、餵哺時,會發出不同的啼聲。此外,動物面臨危險時也會發出警告的嗚叫。保羅只想指出,一切聲音都有明確的意思。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每一種聲音都是用來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
十四11 人類的語言也是一樣。一個人說話時,要發聲清晰,否則就沒有人能夠明白。他只是在重複講毫無意思的噪音而已。最教人懊惱的,莫過於試圖與人溝通,但他卻不懂你的語言。
十四12 這樣看來,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的切慕,應以教會得造就為依歸。莫法特將本節翻譯為:「以教會得造就,作為你切慕優勝於人的目的。」要注意,保羅從沒有阻止他們切慕屬靈恩賜,而是致力引導、指示他們,好使他們運用恩賜時,達到最高的目標。
十四13 若有人說方言,他就應求著能翻出來。意思也可以指他應求有人能翻出來。一個人同時擁有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這是可能的事,但卻是例外且非必然的。從人體的類比來看,不同的肢體應有不同的功用。
十四14 當一個人在教會聚會時禱告說方言,這是他的靈禱告。意思是他感覺到自己在說話,縱使不是用慣常的語言。但他的悟性沒有果效,意思是不能為任何人帶來益處。會眾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本章19節的註釋會作解釋,我們將我的悟性解作為「其它人對我的理解」。
十四15 這卻怎麼樣呢?很簡單:保羅不但用靈禱告,而且也用別人可以理解的方式禱告。這就是也要用悟性禱告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用自己的悟性禱告,而是用有助他人理解的方式去禱告。同樣地,他會用靈歌唱,也要用別人能明白的方式歌唱。
十四16 本節足以清楚證明,上述的詮釋是正確的。如果保羅用靈祝謝,而不是用其它人可以理解的說話祝謝;那麼,凡不明白他說話的人又怎能在結束時說「阿們」呢?
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指坐在聽眾席的人,他不曉得講者正在運用的語言。本節不經意地認可在教會公開聚會時要善用「阿們」。
十四17 誠然,一個人可以用外國語言來感謝神;但如果其它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說什麼的話,就不能從中得造就了。
十四18 很明顯,保羅有能力說方言比他們眾人還多。我們知道保羅懂得數種語言;不過,這裡指他有說方言的恩賜。
十四19 雖然他有這麼高超的語言能力,但保羅說他寧可用悟性,即令人可以理解的方式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他完全沒有興趣用恩賜來炫耀自己。他的主要目的是要幫助神的百姓。因此他決意當他說話時,所運用的方式是要能令其它人明白的。
悟性在原文文法上屬客觀所有格。這不是指我所能明白的事物,而是當我說話時其它人能明白的。
何治指出,從經文的上文下理看,所指的不是保羅能理解自己用方言所說的話,而是別人能理解他所說的話:
如果說保羅感謝神,他比別人多得說方言的恩賜,這恩賜能令他說一些連他自己也不明白的語言,而根據他的原則,運用這恩賜其實不能叫自己或任何人得益的。這樣的假設實不足信。本節同樣清楚表明說方言不是指在說話時頭腦不清醒。至於這恩賜的本質的總體道理,必須只能與本段經文的意思一致。保羅指出,雖然他比哥林多信徒懂得更多外語,但他寧願用他的悟性,就是別人能明白的方式講五句話,總強過用眾人不明白的語言講一萬句話。在教會聚會時,我寧可說話教導人(katecheo)道理(加六6)。這展示用悟性說話的意思,就是用說話的方式傳遞教訓。
十四20 保羅接著規勸哥林多信徒不要在思想上幼嫩不成熟。小孩子喜愛樂趣而不是用處,喜歡變動不定的事物而不是持久不變的。保羅乃是說:「不要幼稚地追求這些特別的恩賜,為要炫耀自己。一方面應該像小孩子,就是在惡事上。但在其它事上,應有成年人的成熟心志。」
十四21 保羅再引述以賽亞書,表示方言這異能向非信徒顯示,而不是信徒。神說,以色列人既拒絕接受他的信息,並且藐視,他便用外族的語言向他們說話(賽二八11)。當亞述人入侵以色列境地,以色列人聽見他們中間有亞述人的語言時,這預言便應驗了。這是給他們的記號,說明他們拒絕接受神的話語。
十四22 這裡的論據是,神既以說方言給不信的人作證據,哥林多信徒就不應堅持在信徒聚會時隨便運用這恩賜。如果他們能作先知講道就更好了,因為先知講道是給信徒而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的。
十四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所有基督徒都說方言,但又沒有人翻出來,偶然走進來的陌生人會有什麼觀感?對他們來說,這不是好見證;相反,他們會以為信徒都瘋了。
表面看來第22節與本節至25節有矛盾。第22節告訴我們,說方言是給不信的人作證據,而先知講道給信徒。但在本節至25節,保羅指出,如果在教會說方言,可能會令不信的人感到困惑、絆倒,先知講道才對他們有幫助。
可以這樣解釋表面上的矛盾。第22節所指不信的人,是那些拒絕接受神的道、將真理摒於心門外的人。方言就是神對他們施行審判的記號,正如以賽亞書中以色列人的經歷(21節)。本節至25節裡不信的人卻是那些受教的人。他們願意聆聽神的道,他們出席基督徒的聚會便是證明。如果他們聽見基督徒用外語說話,卻沒有人翻譯出來,便會受阻而不是得幫助。
十四24 假如有陌生人來到聚會的地方,當時基督徒正在聽先知講道而不是說方言,來訪者聽見並明白所說的話,他們就會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了。使徒保羅在這裡強調,除非聽者能明白所說的話,否則就不會真正地知罪了。當運用方言但沒有人翻譯時,明顯地來訪者就不能得到幫助。當然作先知講道的會用當地慣用的語言,結果是令聽者受感染。
十四25 聽者心裡的隱情因先知講道而被顯露出來。他感到講者是在直接對他說話。神的靈在他心靈里工作,使他知罪。於是,他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這些人中間了。
因此,保羅在第22節至本節要指出的,是說方言但沒有翻譯,不能叫不信的人知罪,但作先知講道卻可以。
十四26 由於在說方言上,教會內出現一些濫用的情況,因此,神的靈必須定出一些規矩,以管制這恩賜的運用。規矩記載在本節至28節一段。
初期教會聚會的時候,情況是怎樣的呢?從本節可見,聚會是簡樸自由的。神的靈隨意運用他賜給教會的各樣恩賜。例如,有人念一篇詩歌,然後另一人起來闡明教訓。另一人用外國的方言說話,另一人將他直接從主那裡領受的啟示說出來。又另一人將剛才的方言翻譯出來。保羅默許這種「開放式的聚會」。在這樣的聚會中,神的靈得以自由地透過不同的弟兄說話。但雖然如此,他還是為如何運用恩賜,定下第一樣規矩,就是凡事都當以能造就人為依歸。令人興奮又引人注目的事,並不必然對教會重要。為要令事奉可蒙悅納,就必須能建立神的子民。這正是造就的意思──屬靈上的成長。
十四27 第二樣規矩,就是在聚會中,不能多於三個人用方言說話。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在聚會中,一大群人站起來,展示他們運用外語的本領,這是不可以的。
此外,在聚會中說方言的兩個或三個人,必須輪流著說。意思是,他們不可以同一時間齊說方言,是一個跟著一個的。這樣可以避免幾個人一同說話而造成的喧鬧混亂。
第四樣規矩就是必須有翻譯員,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有人要站起來用外語說話,他必須先肯定在場有人能將他所要說的話翻譯出來。
十四28 在場若沒有人翻,他就要在會中閉囗。他可以在座位上,用這外語默不作聲地對自己和神說,但不准公開地這樣做。
十四29 由本節至33節上列出運用先知講道恩賜的規矩。首先,由兩個人,或是三個人作先知講道,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在每一次聚會中,不可以多過三個人作先知講道,而在聆聽的信徒要慎思明辨,以斷定講者的話確實從神而來,抑或這人原來是假先知。
十四30 前文已提到,先知是從主直接得到指示,然後向教會揭示出來。但他在揭開啟示的信息後,會繼續向會眾講解。因此,使徒保羅定下規矩,如果有先知正在說話,又有會眾中的另一位先知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先知就要停下來,讓給得到最新啟示的一位了。究其原因,有人指出,由於第一位講者說得愈長,他就愈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仗著啟示來說話了。在持續的講論過程中,總會有危機,就從揭示神的道理變成自說自話了。啟示才是最要緊的。
十四31 眾先知應有機會一個一個的發言。不能由一位先知佔據所有時間。這樣行,教會就能得到最大的裨益──眾人都可以學道理,而眾人都可以得激勵或得勸勉。
十四32 本節列出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從字裡行間推斷,很可能哥林多信徒有錯誤的觀念,以為一個人愈受神的靈支配,就愈少自控的能力。他們認為,這人的情緒會極度高漲,不能自已。高德指出,他們又爭辯說,一個人愈受聖靈支配,就愈少運用智能,愈失去自覺。他們心目中,在聖靈支配下的人,都處於被動的狀態,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說話的長短,甚至他一般的行動。然而,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卻完全駁斥這種觀念。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換句話說,他沒有在自己不同意或在違反他意願的情況下,進入不能自已的狀態。因此,人不能迴避本章經文的教訓,託辭說他不能控制自己。人自己可以決定在什麼時候說話,講論多久。
十四33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換句話說,如果聚會時場面喧鬧混亂,可以肯定這聚會不是在神的支配下!
十四34 眾所周知,新約聖經的章節分句甚至標點符號,是在原稿寫成多個世紀後才加上去的。第33節的最後一個從句,應用來修正本節提到的教會情況,而不是單提出一個關於這位無所不在的神的普遍真理(有些希臘文版本和英文譯本使用這樣的標點符號)。例如,美國標準本(中文和合本也一樣)是:「婦女在會中要閉囗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保羅給哥林多聖徒的指示,不但只應用在他們身上,而且也向聖徒的眾教會作出同樣的指示。新約一貫的見證是,一方面承認婦女事奉的可貴,但公開向全教會的事奉責任,卻並不屬於她們。她們受託異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料理家務和養育子女。她們卻不可以在聚會中公開發言。她們的崗位是要順服男人。
正如律法所說的一句,相信是指女人順服男人一事。律法清楚教導這點;相信律法主要是指摩西五經。例如,創世記三章16節說:「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常有人爭論說,保羅在本節所禁止的,是婦女在聚會時閒聊或交頭接耳。不過,這樣的詮釋是站不住腳的。這裡譯成說話(laleo)的字,在古希臘通用語中,並不是指閒聊。本章21節和希伯來書一章1節指到神說話時,原文都是用這個字。意思是帶著權威地說話。
十四35 事實上,婦女也不准在聚會中公開發問。他們若要學什麼,應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也許有些婦女會藉著發問,來避開上一節不准他們說話的禁例。單單向別人提出問題,也可以達到教導的目的。因此,本節填補了這個漏洞,也制止了反駁。
如果問本節對未婚女人或寡婦又如何。答案是聖經不會處理每個獨立案子,只是舉出概括的原則。如果女人沒有丈夫,可以問父親、兄、弟或教會中的長者。事實上,這句可以譯成:「可以問自己家裡的男人。」要謹記的基本原則是: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十四36 明顯地,使徒保羅明白他這裡的教訓,會招致相當程度的異議。他是何等明智!他在本節用反問的手法面對辯駁: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換句話說,如果哥林多信徒聲稱在這些事情上的認識比保羅深的話,保羅便要問他們:神的道理難道是從他們的教會帶出來的,難道單是他們承受神的道理?從他們的態度看,他們以自己為這些事情的權威。但事實上,神的道並不是源自任何一家教會,也不是單由一家教會擁有神的道。
十四37 對於上述的教訓,保羅強調並不是他個人的意見或見解,而是主的命令;如果有人是屬主的先知,或是真正屬靈的,就該知道這是屬實的。有人硬說保羅的一些教訓,特別是關於婦女的,只反映他個人的偏見而已。但本節充分地回答這些言論。這些並不是保羅的個人主張,而是主的命令。
十四38 當然,有人不願意接受上述的事實,因此保羅加上一句: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罷!如果有人拒絕承認這些寫下的話是受聖靈的默示,且不願意順命聽從,他也就只會繼續停留在這無知的階段。
十四39 保羅總結以上有關運用恩賜的指示時,告訴弟兄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但也不要禁止別人說方言。本節說明這兩樣恩賜的重要次序──信徒要切慕前者,而後者則不用禁止。作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更有價值,因為能使罪人知罪,聖徒得建立。說方言而沒有人翻譯,唯一的作用是向神和自己說話,並展示自己運用外語的能力,這能力乃是神所賜的。
十四40 保羅最後的勸誡,就是凡事都必須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這規矩加在本章中,確有其意義。一直以來,自稱有說方言能力的人,他們聚會時往往缺少秩序。他們的聚會,有不少情緒失控和普遍混亂的場面。
總括來說,在地方教會運用方言上,使徒保羅定下了這些規矩:
1.不應禁止使用方言(39節)
2.如果有人說方言,必須有翻方言的人在場(27節下、28節)。
3.在任何聚會中,不能多於三個人說方言(27節上)。
4.他們必須一個一個的輪流說(27節中)。
5.他們所說的,必須能造就人(26節中)。
6.婦女在聚會中要安靜(34節)。
7.凡事必須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40節)。
這是持久有效的規矩,我們今天的教會也須遵從。
14:2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14:3 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
14:4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14:5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14:6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14:7 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
14:8 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
14:9 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14:10 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14:11 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14:12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14:13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
14:1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14:15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14:17 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
14:18 我感謝 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14:19 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14:20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14: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14: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14:24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14:25 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14:27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14:28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 神說就是了。
14:29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14:30 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14: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14:32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14:33 因為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14: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 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14: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14:37 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14:38 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14:39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14:40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十四1 本章明顯承接上一章。基督徒應追求愛,意思是他們要常服侍別人。他們也應為教會的緣故熱烈地切慕屬靈的恩賜。當然,恩賜是由聖靈隨他的意思分配的,同時我們仍可以祈求得著對所屬的本地聚會最有價值的恩賜。因此,保羅認為先知講道的恩賜特別值得切慕。然後,他解釋為什麼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更有益處。
十四2 如果那說方言的沒有被翻出來,他說的對會眾沒有益處。神明白他所說的話,其它人卻不能,因為所用的言語他們不懂。他可能在談論一些尚未為人知的偉大真理,但卻毫無益處,因為完全不能明白。
十四3 另一方面,作先知講道的人,是造就、鼓勵、安慰別人。原因是他人運用普及的語言,分別就在這裡。當保羅說,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安慰、勸勉人時,並沒有加以界定說明。他只是說,傳道者運用別人能明白的語言來傳達信息時,就產生這些效果。
十四4 本節常被用來辯明私人說方言造就自己的做法。但事實上,教會一詞在本章出現了九次(4、5、12、19、23、28、33、34節),給予很有說服力的證據,顯示保羅並非談論信徒在自己密室的靈修生活,而是在教會中運用方言的問題。從上文下理看,保羅不但不是主張說方言造就自己,而且是譴責在教會中運用恩賜卻沒有為別人帶來幫助的事。愛是顧念別人而不是自己。如果能憑愛心運用方言的恩賜,就會為別人而不只是自己帶來益處。
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他不是為自己的利益炫耀所有的恩賜,而是用會眾明白的語言說能建立人的話。
十四5 保羅沒有輕視說方言的恩賜,因他明白這是聖靈所賜的一樣恩賜。他不能夠也不會輕視任何來自聖靈的東西。他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意思是否定人自私的企圖,不把恩賜局限於個人或一小撮受優惠的人。他的心願與摩西的差不多:「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他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一一29下)不過,雖然保羅這樣說,他卻知道神的心意不是要所有的信徒同擁有一樣恩賜(參看一二29、30)。
他寧願哥林多信徒都作先知講道,因為他們這樣就能彼此造就。但如果他們都說方言又沒有人翻譯,聽眾就不能明白,也不能得益。保羅寧願看見造就人的事。凱理說:「屬靈的心思意念,看重能造就人的事,過於令人驚奇的事。」
若不翻出來的意思,會指「若不是由說方言的人自行翻出來」,或「若不是由別人翻出來」。
十四6 即使是保羅本人,如果他到哥林多去只說方言,除非他們聽得懂他的話,否則對他們也毫無益處。他們必須能夠領會他說的是啟示和知識,或是預言和教訓。解經家都同意,啟示和知識是關於內心的接收,而預言和教訓則是外在的傳授。保羅在本節經文指出,為了教會得益的緣故,傳講的信息必須是能以明白的。在下面他繼續證明這點。
十四7 首先,他用樂器作例子。除非簫或琴發出有分別的音符,否則就沒有人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了。要稱得上是悠揚樂韻,就得包括不同的音符、明確的節拍,並有分量的清脆音色。
十四8 吹號角也是這樣。召集軍隊備亂的號聲必須清晰可辨,否則就沒有人能預備打仗了。如果號角手只站起來吹一個長長的單音,就沒有人會因此被提醒了。
十四9 人類的舌頭也是如此。除非我們的說話明白清晰,否則就沒有人知道我們在說什麼。這樣的話,我們就好像向空說話一樣毫無益處了。 (本節的「舌頭」指用來說話的器官,不是指方言。)這裡說的有一個實際的意義,就是教導應該清楚簡單。如果教導是深奧的,令人摸不著頭腦,就不能使他們得益。這樣做也許會令講者受到一些人的欽佩,但卻對神的子民毫無幫助。
十四10 保羅再舉出另一個例子,說明他正在闡述的真理。他提到甚多的世上的聲音。這裡的話題範圍超越人類的語言,也包括其它受造物的溝通方法。或許保羅想到不同種類的雀鳥的啼聲,並走獸的嗚叫。我們都知道,雀鳥在交配、遷徙、餵哺時,會發出不同的啼聲。此外,動物面臨危險時也會發出警告的嗚叫。保羅只想指出,一切聲音都有明確的意思。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每一種聲音都是用來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
十四11 人類的語言也是一樣。一個人說話時,要發聲清晰,否則就沒有人能夠明白。他只是在重複講毫無意思的噪音而已。最教人懊惱的,莫過於試圖與人溝通,但他卻不懂你的語言。
十四12 這樣看來,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的切慕,應以教會得造就為依歸。莫法特將本節翻譯為:「以教會得造就,作為你切慕優勝於人的目的。」要注意,保羅從沒有阻止他們切慕屬靈恩賜,而是致力引導、指示他們,好使他們運用恩賜時,達到最高的目標。
十四13 若有人說方言,他就應求著能翻出來。意思也可以指他應求有人能翻出來。一個人同時擁有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這是可能的事,但卻是例外且非必然的。從人體的類比來看,不同的肢體應有不同的功用。
十四14 當一個人在教會聚會時禱告說方言,這是他的靈禱告。意思是他感覺到自己在說話,縱使不是用慣常的語言。但他的悟性沒有果效,意思是不能為任何人帶來益處。會眾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本章19節的註釋會作解釋,我們將我的悟性解作為「其它人對我的理解」。
十四15 這卻怎麼樣呢?很簡單:保羅不但用靈禱告,而且也用別人可以理解的方式禱告。這就是也要用悟性禱告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用自己的悟性禱告,而是用有助他人理解的方式去禱告。同樣地,他會用靈歌唱,也要用別人能明白的方式歌唱。
十四16 本節足以清楚證明,上述的詮釋是正確的。如果保羅用靈祝謝,而不是用其它人可以理解的說話祝謝;那麼,凡不明白他說話的人又怎能在結束時說「阿們」呢?
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指坐在聽眾席的人,他不曉得講者正在運用的語言。本節不經意地認可在教會公開聚會時要善用「阿們」。
十四17 誠然,一個人可以用外國語言來感謝神;但如果其它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說什麼的話,就不能從中得造就了。
十四18 很明顯,保羅有能力說方言比他們眾人還多。我們知道保羅懂得數種語言;不過,這裡指他有說方言的恩賜。
十四19 雖然他有這麼高超的語言能力,但保羅說他寧可用悟性,即令人可以理解的方式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他完全沒有興趣用恩賜來炫耀自己。他的主要目的是要幫助神的百姓。因此他決意當他說話時,所運用的方式是要能令其它人明白的。
悟性在原文文法上屬客觀所有格。這不是指我所能明白的事物,而是當我說話時其它人能明白的。
何治指出,從經文的上文下理看,所指的不是保羅能理解自己用方言所說的話,而是別人能理解他所說的話:
如果說保羅感謝神,他比別人多得說方言的恩賜,這恩賜能令他說一些連他自己也不明白的語言,而根據他的原則,運用這恩賜其實不能叫自己或任何人得益的。這樣的假設實不足信。本節同樣清楚表明說方言不是指在說話時頭腦不清醒。至於這恩賜的本質的總體道理,必須只能與本段經文的意思一致。保羅指出,雖然他比哥林多信徒懂得更多外語,但他寧願用他的悟性,就是別人能明白的方式講五句話,總強過用眾人不明白的語言講一萬句話。在教會聚會時,我寧可說話教導人(katecheo)道理(加六6)。這展示用悟性說話的意思,就是用說話的方式傳遞教訓。
十四20 保羅接著規勸哥林多信徒不要在思想上幼嫩不成熟。小孩子喜愛樂趣而不是用處,喜歡變動不定的事物而不是持久不變的。保羅乃是說:「不要幼稚地追求這些特別的恩賜,為要炫耀自己。一方面應該像小孩子,就是在惡事上。但在其它事上,應有成年人的成熟心志。」
十四21 保羅再引述以賽亞書,表示方言這異能向非信徒顯示,而不是信徒。神說,以色列人既拒絕接受他的信息,並且藐視,他便用外族的語言向他們說話(賽二八11)。當亞述人入侵以色列境地,以色列人聽見他們中間有亞述人的語言時,這預言便應驗了。這是給他們的記號,說明他們拒絕接受神的話語。
十四22 這裡的論據是,神既以說方言給不信的人作證據,哥林多信徒就不應堅持在信徒聚會時隨便運用這恩賜。如果他們能作先知講道就更好了,因為先知講道是給信徒而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的。
十四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所有基督徒都說方言,但又沒有人翻出來,偶然走進來的陌生人會有什麼觀感?對他們來說,這不是好見證;相反,他們會以為信徒都瘋了。
表面看來第22節與本節至25節有矛盾。第22節告訴我們,說方言是給不信的人作證據,而先知講道給信徒。但在本節至25節,保羅指出,如果在教會說方言,可能會令不信的人感到困惑、絆倒,先知講道才對他們有幫助。
可以這樣解釋表面上的矛盾。第22節所指不信的人,是那些拒絕接受神的道、將真理摒於心門外的人。方言就是神對他們施行審判的記號,正如以賽亞書中以色列人的經歷(21節)。本節至25節裡不信的人卻是那些受教的人。他們願意聆聽神的道,他們出席基督徒的聚會便是證明。如果他們聽見基督徒用外語說話,卻沒有人翻譯出來,便會受阻而不是得幫助。
十四24 假如有陌生人來到聚會的地方,當時基督徒正在聽先知講道而不是說方言,來訪者聽見並明白所說的話,他們就會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了。使徒保羅在這裡強調,除非聽者能明白所說的話,否則就不會真正地知罪了。當運用方言但沒有人翻譯時,明顯地來訪者就不能得到幫助。當然作先知講道的會用當地慣用的語言,結果是令聽者受感染。
十四25 聽者心裡的隱情因先知講道而被顯露出來。他感到講者是在直接對他說話。神的靈在他心靈里工作,使他知罪。於是,他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這些人中間了。
因此,保羅在第22節至本節要指出的,是說方言但沒有翻譯,不能叫不信的人知罪,但作先知講道卻可以。
十四26 由於在說方言上,教會內出現一些濫用的情況,因此,神的靈必須定出一些規矩,以管制這恩賜的運用。規矩記載在本節至28節一段。
初期教會聚會的時候,情況是怎樣的呢?從本節可見,聚會是簡樸自由的。神的靈隨意運用他賜給教會的各樣恩賜。例如,有人念一篇詩歌,然後另一人起來闡明教訓。另一人用外國的方言說話,另一人將他直接從主那裡領受的啟示說出來。又另一人將剛才的方言翻譯出來。保羅默許這種「開放式的聚會」。在這樣的聚會中,神的靈得以自由地透過不同的弟兄說話。但雖然如此,他還是為如何運用恩賜,定下第一樣規矩,就是凡事都當以能造就人為依歸。令人興奮又引人注目的事,並不必然對教會重要。為要令事奉可蒙悅納,就必須能建立神的子民。這正是造就的意思──屬靈上的成長。
十四27 第二樣規矩,就是在聚會中,不能多於三個人用方言說話。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在聚會中,一大群人站起來,展示他們運用外語的本領,這是不可以的。
此外,在聚會中說方言的兩個或三個人,必須輪流著說。意思是,他們不可以同一時間齊說方言,是一個跟著一個的。這樣可以避免幾個人一同說話而造成的喧鬧混亂。
第四樣規矩就是必須有翻譯員,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有人要站起來用外語說話,他必須先肯定在場有人能將他所要說的話翻譯出來。
十四28 在場若沒有人翻,他就要在會中閉囗。他可以在座位上,用這外語默不作聲地對自己和神說,但不准公開地這樣做。
十四29 由本節至33節上列出運用先知講道恩賜的規矩。首先,由兩個人,或是三個人作先知講道,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在每一次聚會中,不可以多過三個人作先知講道,而在聆聽的信徒要慎思明辨,以斷定講者的話確實從神而來,抑或這人原來是假先知。
十四30 前文已提到,先知是從主直接得到指示,然後向教會揭示出來。但他在揭開啟示的信息後,會繼續向會眾講解。因此,使徒保羅定下規矩,如果有先知正在說話,又有會眾中的另一位先知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先知就要停下來,讓給得到最新啟示的一位了。究其原因,有人指出,由於第一位講者說得愈長,他就愈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仗著啟示來說話了。在持續的講論過程中,總會有危機,就從揭示神的道理變成自說自話了。啟示才是最要緊的。
十四31 眾先知應有機會一個一個的發言。不能由一位先知佔據所有時間。這樣行,教會就能得到最大的裨益──眾人都可以學道理,而眾人都可以得激勵或得勸勉。
十四32 本節列出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從字裡行間推斷,很可能哥林多信徒有錯誤的觀念,以為一個人愈受神的靈支配,就愈少自控的能力。他們認為,這人的情緒會極度高漲,不能自已。高德指出,他們又爭辯說,一個人愈受聖靈支配,就愈少運用智能,愈失去自覺。他們心目中,在聖靈支配下的人,都處於被動的狀態,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說話的長短,甚至他一般的行動。然而,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卻完全駁斥這種觀念。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換句話說,他沒有在自己不同意或在違反他意願的情況下,進入不能自已的狀態。因此,人不能迴避本章經文的教訓,託辭說他不能控制自己。人自己可以決定在什麼時候說話,講論多久。
十四33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換句話說,如果聚會時場面喧鬧混亂,可以肯定這聚會不是在神的支配下!
十四34 眾所周知,新約聖經的章節分句甚至標點符號,是在原稿寫成多個世紀後才加上去的。第33節的最後一個從句,應用來修正本節提到的教會情況,而不是單提出一個關於這位無所不在的神的普遍真理(有些希臘文版本和英文譯本使用這樣的標點符號)。例如,美國標準本(中文和合本也一樣)是:「婦女在會中要閉囗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保羅給哥林多聖徒的指示,不但只應用在他們身上,而且也向聖徒的眾教會作出同樣的指示。新約一貫的見證是,一方面承認婦女事奉的可貴,但公開向全教會的事奉責任,卻並不屬於她們。她們受託異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料理家務和養育子女。她們卻不可以在聚會中公開發言。她們的崗位是要順服男人。
正如律法所說的一句,相信是指女人順服男人一事。律法清楚教導這點;相信律法主要是指摩西五經。例如,創世記三章16節說:「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常有人爭論說,保羅在本節所禁止的,是婦女在聚會時閒聊或交頭接耳。不過,這樣的詮釋是站不住腳的。這裡譯成說話(laleo)的字,在古希臘通用語中,並不是指閒聊。本章21節和希伯來書一章1節指到神說話時,原文都是用這個字。意思是帶著權威地說話。
十四35 事實上,婦女也不准在聚會中公開發問。他們若要學什麼,應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也許有些婦女會藉著發問,來避開上一節不准他們說話的禁例。單單向別人提出問題,也可以達到教導的目的。因此,本節填補了這個漏洞,也制止了反駁。
如果問本節對未婚女人或寡婦又如何。答案是聖經不會處理每個獨立案子,只是舉出概括的原則。如果女人沒有丈夫,可以問父親、兄、弟或教會中的長者。事實上,這句可以譯成:「可以問自己家裡的男人。」要謹記的基本原則是: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十四36 明顯地,使徒保羅明白他這裡的教訓,會招致相當程度的異議。他是何等明智!他在本節用反問的手法面對辯駁: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換句話說,如果哥林多信徒聲稱在這些事情上的認識比保羅深的話,保羅便要問他們:神的道理難道是從他們的教會帶出來的,難道單是他們承受神的道理?從他們的態度看,他們以自己為這些事情的權威。但事實上,神的道並不是源自任何一家教會,也不是單由一家教會擁有神的道。
十四37 對於上述的教訓,保羅強調並不是他個人的意見或見解,而是主的命令;如果有人是屬主的先知,或是真正屬靈的,就該知道這是屬實的。有人硬說保羅的一些教訓,特別是關於婦女的,只反映他個人的偏見而已。但本節充分地回答這些言論。這些並不是保羅的個人主張,而是主的命令。
十四38 當然,有人不願意接受上述的事實,因此保羅加上一句: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罷!如果有人拒絕承認這些寫下的話是受聖靈的默示,且不願意順命聽從,他也就只會繼續停留在這無知的階段。
十四39 保羅總結以上有關運用恩賜的指示時,告訴弟兄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但也不要禁止別人說方言。本節說明這兩樣恩賜的重要次序──信徒要切慕前者,而後者則不用禁止。作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更有價值,因為能使罪人知罪,聖徒得建立。說方言而沒有人翻譯,唯一的作用是向神和自己說話,並展示自己運用外語的能力,這能力乃是神所賜的。
十四40 保羅最後的勸誡,就是凡事都必須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這規矩加在本章中,確有其意義。一直以來,自稱有說方言能力的人,他們聚會時往往缺少秩序。他們的聚會,有不少情緒失控和普遍混亂的場面。
總括來說,在地方教會運用方言上,使徒保羅定下了這些規矩:
1.不應禁止使用方言(39節)
2.如果有人說方言,必須有翻方言的人在場(27節下、28節)。
3.在任何聚會中,不能多於三個人說方言(27節上)。
4.他們必須一個一個的輪流說(27節中)。
5.他們所說的,必須能造就人(26節中)。
6.婦女在聚會中要安靜(34節)。
7.凡事必須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40節)。
這是持久有效的規矩,我們今天的教會也須遵從。
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13:1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13:3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13: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十三1 一個人就算能說所有的語言,包括世人的和天使的,卻沒有運用這能力來造就別人;那麼,他就不比金屬相碰所發生的刺耳響聲更有益處、更覺美妙的了。根本沒有人能明白的字句,說出來也沒有益處,只是折磨神經的喧鬧聲而已,不能為大家帶來任何好處。方言要翻出來,才可以造就別人。就是這樣,說話的內容也要能造就人方可。天使的話語大概代表典雅的言語,卻並非不為人認識的言語,因為在聖經中,每當天使對人說話時,總是用一般人常用的、容易明白的言語。
十三2 同樣地,某人或會從神那裡得著超凡的啟示。也許他明白從神而來的重大奧秘,就是重要的真理,一直未為人知的,如今卻向他顯明出來。也許他從神得到的,是用超自然方法授予的大量知識。也許他擁有勇敢無雙的信足以移山。但如果他只利用這些奇妙的恩賜來使自己得益,而不是建立基督身子其它肢體,這些恩賜就毫無價值了。擁有恩賜的人也算不得什麼,他對別人毫無助益。
十三3 保羅就算將他所有的周濟窮人,甚至捨己身叫人焚燒;但如果這些英勇的行為不是憑著愛心而作的,那就對他毫無益處了。如果他只是為了引人注目,並享有名聲,那麼他的善行都是毫無價值的。
十三4 有人說:「本章並非愛的專論,卻與新約聖經中大部分優秀的篇章一樣,與實際的處境有關。」何治指出,哥林多信徒欠缺耐性、不滿、善妒、華而不實、自私、失禮、不顧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多疑,充滿憤恨、吹毛求疵。
因此,使徒保羅就在這裡對比出真愛的特質。首先,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恆久忍耐就是在受到挑釁時仍堅忍下去。恩慈就是積極的善,努力締造別人的利益。愛是不嫉妒別人,卻因別人得尊榮而高興。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愛心知道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而人完全沒有條件驕傲。甚至連聖靈的恩賜,都是神全權決定如何分配的。所以,不管所得的恩賜是何等引人注目,也不會驕傲,或不可一世。
十三5 愛是不作害羞的事。如果一個人真正憑愛心行事,他會是個有禮和體恤別人的人。愛是不會自私地求自己的益處,而是關心可以怎樣幫助別人。愛是不輕易發怒,而是願意忍受別人的輕視和侮辱。愛是不計算人的惡,即是不會斷定別人動機不善,不去懷疑別人的行動。愛是沒有狡詐的。
十三6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人的本性中有些卑鄙的傾向,就是喜歡不義的事,尤其是不義的行為能為自己帶來好處。這卻不是愛的精神。愛只喜歡真理的勝利。
十三7 凡事包容的意思,可以指愛是凡事以忍耐面對,或是指愛將別人犯的錯失收藏或隱蔽起來。包容一詞可以翻成「掩護」。愛不會毫無必要地將別人的過失公開,縱然在必要時會很堅定地對犯事的人施行合神心意的懲罰。
愛是凡事相信,即是對別人的行動和事情盡量作出最善意的解釋。愛是凡事盼望,即熱切地期望一切事最終會有最好結果。愛是凡事忍耐,即忍受逼迫或惡待。
十三8 保羅既描繪了實踐愛的恩賜者的特性,現在要說出愛的永恆,對比其它恩賜的短暫。愛是永不止息。愛會在永恆裡仍存留下去,我們會繼續愛主和彼此相愛。然而,其它恩賜卻只有短暫的意義。
本節至13節的解釋主要有兩個。一是傳統的觀點,認為先知講道、說方言和知識的恩賜,會在信徒進入永恆時終止。另一觀點認為這些恩賜已經終止了,是在聖經正典完成時終止的。為了闡明這兩種觀點,下文特將本節至12節意譯出來,分別命題為《在永恆裡》和《完成的正典》。
在永恆裡
愛是永不止息。相反,今世的先知講道之能,在神的子民歸回天家後便止息。現今雖有知識的恩賜,但當我們最終得享榮耀時,知識也就停止了。 (當保羅說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時,決不是指在天家那裡不再有知識。他必定是指知識的恩賜而言,因為到時神的真理將透過超自然的途徑傳送。)
十三9 在今生,我們的知識始終都是有限的,先知講道也是如此。聖經中有很多事情是我們並不明白的,神權能安排裡有不少的奧秘,不是我們能完全了解的。
十三10 等那完全的來到,即當我們在永恆的世界里達到完全的地步時,有限的知識和有限的先知講道恩賜便會歸於無有了。
一三11 此生好比孩提時期,我們的說話、心思、意念,都是十分有限和不成熟的。在天上時,好比完全長大的成人。那時,就會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一三12 只要我們尚在世上,所見的事物都是黯淡不清的,就好像是對著模糊的鏡子看一樣。相比之下,在天上好比面對面一般,即不會有阻隔,使視線模糊。我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我們知道的,就與主知道我們的一樣,即知道得更完全了。即使在天上,我們永不會有完全的知識。只有神是全知的。然而,比起現今,我們所知的範圍會大得多。
完成的正典
愛是永不止息。雖然尚有先知講道之能(在保羅的時代),但當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完成時,這種直接啟示的需要就終止了。說方言之能在保羅的時代仍然有用,但到了聖經的六十卷書相繼完成後,這些異能也必歸於無有,因為毋須靠它們來證實使徒與先知的講道(來二3、4 )。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是神賜給使徒和先知的;但當整套的基督教教義一次交付給聖徙後,這也就停止了。
我們,即眾使徒,現在所知道的有限(意思是我們仍在接收從神那裡直接啟示的知識),我們所作的先知講道也有限(因為我們只能夠將所接受的部分的啟示表達出來) 。
但等那完全的來到,即當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完成了,正典圓滿編成時,真理片刻局部的啟示便會停止,宣揚這真理的工作也終會歸於無有。神整全的道既己存在,就不再需要這些局部的啟示了。
異能恩賜乃是與教會的孩提時期相關的。恩賜並不幼稚,是聖靈所賜,必要的恩賜。但一旦神整全的啟示能夠從聖經揭示出來,就不再需要這些異能的恩賜,可以放置一旁了。孩子一詞,在這裡指一個尚未有充分語言能力的嬰孩。
我們如今(使徒時代)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眾使徒)當中沒有任何一人得著神完整的啟示;各人只是得著部分,就像並謎面一樣。當聖經的正典完成後,就能除封不清楚的地方,窺其全豹了。如今,我們的知識(即眾使徒和先知)有限。然而,當新約經最後的一卷完成後,我們的知識便會前所未有地達到更完全更深入的程度了。
十三13 信、望與愛,是凱理所說「代表基督信仰的主要道德準則」。這些屬靈的美德比屬靈的恩賜更重要,且更存留久遠。簡言之,聖靈的果子比聖靈的恩賜更重要。
這些美德之中,最大的是愛,因為對其它人最有用。愛並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別人為中心。
在結束本章之前,還要提出幾點。上文曾提到,有關第8至12節的詮釋,其中廣為人接納的說法,就是經節對比今世與永恆的情況。
但很多虔誠的基督徒卻支持完成的正典的詮釋,相信異能恩賜的作用,是要在神的真道尚未完全定稿成書之前,確立眾使徒的教訓。因此,當新約聖經完成後,就不需要這些奇能的恩賜了。後者的觀點誠是值得認真考慮,卻又難以確切地證實的。即使我們相信異能恩賜在使徒時代結束時已大致上終止了,但我們仍不能斷言,就是在今天神有意的話,也不能再運用這些恩賜了。不論我們支持那一套詮釋方法,那不變的教訓是,聖靈的恩賜是有限和短暫的,而聖靈的果子卻是永恆並更優秀的。如果我們實踐愛,就能夠避免誤用恩賜,並因濫用恩賜而造成的爭鬥和紛爭了。
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13:3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13: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十三1 一個人就算能說所有的語言,包括世人的和天使的,卻沒有運用這能力來造就別人;那麼,他就不比金屬相碰所發生的刺耳響聲更有益處、更覺美妙的了。根本沒有人能明白的字句,說出來也沒有益處,只是折磨神經的喧鬧聲而已,不能為大家帶來任何好處。方言要翻出來,才可以造就別人。就是這樣,說話的內容也要能造就人方可。天使的話語大概代表典雅的言語,卻並非不為人認識的言語,因為在聖經中,每當天使對人說話時,總是用一般人常用的、容易明白的言語。
十三2 同樣地,某人或會從神那裡得著超凡的啟示。也許他明白從神而來的重大奧秘,就是重要的真理,一直未為人知的,如今卻向他顯明出來。也許他從神得到的,是用超自然方法授予的大量知識。也許他擁有勇敢無雙的信足以移山。但如果他只利用這些奇妙的恩賜來使自己得益,而不是建立基督身子其它肢體,這些恩賜就毫無價值了。擁有恩賜的人也算不得什麼,他對別人毫無助益。
十三3 保羅就算將他所有的周濟窮人,甚至捨己身叫人焚燒;但如果這些英勇的行為不是憑著愛心而作的,那就對他毫無益處了。如果他只是為了引人注目,並享有名聲,那麼他的善行都是毫無價值的。
十三4 有人說:「本章並非愛的專論,卻與新約聖經中大部分優秀的篇章一樣,與實際的處境有關。」何治指出,哥林多信徒欠缺耐性、不滿、善妒、華而不實、自私、失禮、不顧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多疑,充滿憤恨、吹毛求疵。
因此,使徒保羅就在這裡對比出真愛的特質。首先,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恆久忍耐就是在受到挑釁時仍堅忍下去。恩慈就是積極的善,努力締造別人的利益。愛是不嫉妒別人,卻因別人得尊榮而高興。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愛心知道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而人完全沒有條件驕傲。甚至連聖靈的恩賜,都是神全權決定如何分配的。所以,不管所得的恩賜是何等引人注目,也不會驕傲,或不可一世。
十三5 愛是不作害羞的事。如果一個人真正憑愛心行事,他會是個有禮和體恤別人的人。愛是不會自私地求自己的益處,而是關心可以怎樣幫助別人。愛是不輕易發怒,而是願意忍受別人的輕視和侮辱。愛是不計算人的惡,即是不會斷定別人動機不善,不去懷疑別人的行動。愛是沒有狡詐的。
十三6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人的本性中有些卑鄙的傾向,就是喜歡不義的事,尤其是不義的行為能為自己帶來好處。這卻不是愛的精神。愛只喜歡真理的勝利。
十三7 凡事包容的意思,可以指愛是凡事以忍耐面對,或是指愛將別人犯的錯失收藏或隱蔽起來。包容一詞可以翻成「掩護」。愛不會毫無必要地將別人的過失公開,縱然在必要時會很堅定地對犯事的人施行合神心意的懲罰。
愛是凡事相信,即是對別人的行動和事情盡量作出最善意的解釋。愛是凡事盼望,即熱切地期望一切事最終會有最好結果。愛是凡事忍耐,即忍受逼迫或惡待。
十三8 保羅既描繪了實踐愛的恩賜者的特性,現在要說出愛的永恆,對比其它恩賜的短暫。愛是永不止息。愛會在永恆裡仍存留下去,我們會繼續愛主和彼此相愛。然而,其它恩賜卻只有短暫的意義。
本節至13節的解釋主要有兩個。一是傳統的觀點,認為先知講道、說方言和知識的恩賜,會在信徒進入永恆時終止。另一觀點認為這些恩賜已經終止了,是在聖經正典完成時終止的。為了闡明這兩種觀點,下文特將本節至12節意譯出來,分別命題為《在永恆裡》和《完成的正典》。
在永恆裡
愛是永不止息。相反,今世的先知講道之能,在神的子民歸回天家後便止息。現今雖有知識的恩賜,但當我們最終得享榮耀時,知識也就停止了。 (當保羅說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時,決不是指在天家那裡不再有知識。他必定是指知識的恩賜而言,因為到時神的真理將透過超自然的途徑傳送。)
十三9 在今生,我們的知識始終都是有限的,先知講道也是如此。聖經中有很多事情是我們並不明白的,神權能安排裡有不少的奧秘,不是我們能完全了解的。
十三10 等那完全的來到,即當我們在永恆的世界里達到完全的地步時,有限的知識和有限的先知講道恩賜便會歸於無有了。
一三11 此生好比孩提時期,我們的說話、心思、意念,都是十分有限和不成熟的。在天上時,好比完全長大的成人。那時,就會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一三12 只要我們尚在世上,所見的事物都是黯淡不清的,就好像是對著模糊的鏡子看一樣。相比之下,在天上好比面對面一般,即不會有阻隔,使視線模糊。我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我們知道的,就與主知道我們的一樣,即知道得更完全了。即使在天上,我們永不會有完全的知識。只有神是全知的。然而,比起現今,我們所知的範圍會大得多。
完成的正典
愛是永不止息。雖然尚有先知講道之能(在保羅的時代),但當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完成時,這種直接啟示的需要就終止了。說方言之能在保羅的時代仍然有用,但到了聖經的六十卷書相繼完成後,這些異能也必歸於無有,因為毋須靠它們來證實使徒與先知的講道(來二3、4 )。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是神賜給使徒和先知的;但當整套的基督教教義一次交付給聖徙後,這也就停止了。
我們,即眾使徒,現在所知道的有限(意思是我們仍在接收從神那裡直接啟示的知識),我們所作的先知講道也有限(因為我們只能夠將所接受的部分的啟示表達出來) 。
但等那完全的來到,即當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完成了,正典圓滿編成時,真理片刻局部的啟示便會停止,宣揚這真理的工作也終會歸於無有。神整全的道既己存在,就不再需要這些局部的啟示了。
異能恩賜乃是與教會的孩提時期相關的。恩賜並不幼稚,是聖靈所賜,必要的恩賜。但一旦神整全的啟示能夠從聖經揭示出來,就不再需要這些異能的恩賜,可以放置一旁了。孩子一詞,在這裡指一個尚未有充分語言能力的嬰孩。
我們如今(使徒時代)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眾使徒)當中沒有任何一人得著神完整的啟示;各人只是得著部分,就像並謎面一樣。當聖經的正典完成後,就能除封不清楚的地方,窺其全豹了。如今,我們的知識(即眾使徒和先知)有限。然而,當新約經最後的一卷完成後,我們的知識便會前所未有地達到更完全更深入的程度了。
十三13 信、望與愛,是凱理所說「代表基督信仰的主要道德準則」。這些屬靈的美德比屬靈的恩賜更重要,且更存留久遠。簡言之,聖靈的果子比聖靈的恩賜更重要。
這些美德之中,最大的是愛,因為對其它人最有用。愛並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別人為中心。
在結束本章之前,還要提出幾點。上文曾提到,有關第8至12節的詮釋,其中廣為人接納的說法,就是經節對比今世與永恆的情況。
但很多虔誠的基督徒卻支持完成的正典的詮釋,相信異能恩賜的作用,是要在神的真道尚未完全定稿成書之前,確立眾使徒的教訓。因此,當新約聖經完成後,就不需要這些奇能的恩賜了。後者的觀點誠是值得認真考慮,卻又難以確切地證實的。即使我們相信異能恩賜在使徒時代結束時已大致上終止了,但我們仍不能斷言,就是在今天神有意的話,也不能再運用這些恩賜了。不論我們支持那一套詮釋方法,那不變的教訓是,聖靈的恩賜是有限和短暫的,而聖靈的果子卻是永恆並更優秀的。如果我們實踐愛,就能夠避免誤用恩賜,並因濫用恩賜而造成的爭鬥和紛爭了。
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
12:1 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12: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12:4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12: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12:6 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12: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12: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12: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12: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
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12: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12: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關於聖靈的恩賜和恩賜在教會中的功用(十二~十四)
本章至十四章論到聖靈的恩賜。哥林多教會有弊病陋習,特別是在方言恩賜上。於是保羅寫信加以糾正。部分哥林多信徒有說方言的恩賜。換句話說,他們蒙神賜能力,說一些從沒有學過的外國語言。但他們沒有運用這恩賜來榮耀神和造就其它信徒,只是用來炫耀一番而已。他們在聚會時站起來,說一些其它人並不明白的話,目的是使其它人因他們有這樣的語言能力而對他們刮目相看。他們向別人炫耀自己的神奇恩賜,並聲稱說方言的人屬靈程度較高。這一方面導致驕傲,另一方面使其它人感到妒忌、自卑和毫無價值。因此,使徒保羅必須糾正這些錯誤的態度,並在運用恩賜特別是說方言和預言上,定下一些規矩作管制。
一二1 他不願意哥林多的聖徒不明白有關屬靈的表現或恩賜。本節可直譯作:「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大部分聖經版本都加上恩賜二字,使意思完整。然而,下一節表示,保羅心目中不但只想及聖靈的彰顯,而且也想到邪靈。
一二2 哥林多人在信主前膜拜偶像,受邪靈轄制。他們活在對邪靈的畏懼中,並受著惡魔勢力的牽引。他們目睹靈界超自然的顯靈,並聽見邪靈指示的說話。他們在邪靈的影響下,往往不能自控,說話行為超越自身理智清醒的範圍。
一二3 信徒現在既已得救,就必須懂得怎樣判別靈界事物的顯露,即懂得如何分辨邪靈的聲音,以及真正來自聖靈的聲音。關鍵測試,在於對主耶穌所作的見證。某人如果說耶穌是咒詛的,那麼,肯定這人是受惡魔支配的。因為邪靈的特性是褻瀆咒詛耶穌的名。神的靈決不會引導人用這種話來論救主的,他的職事是要高舉主耶穌。他引人說耶穌是主,不但在囗頭上,而且全心全意,用心靈和生命來表示承認。注意三位一體神的每一位都在本節和第4至6節出現了。
一二4 保羅跟著指出,雖然在教會內有各樣不同的聖靈的恩賜,卻有一個基本的、三重的合一,牽涉神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格。首先,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哥林多信徒的表現,活像聖靈只賜下一種恩賜──說方言。保羅說:「不是的,你們的合一併不是基於有同一樣恩賜,而是在於擁有聖靈,他是一切恩賜的源頭。」
一二5 然後,使徒保羅指出,職事或在教會中的服事也有分別。我們並不是都做同一樣的工作。我們的共通點在於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是為同一位主作的,並且目的是要服侍他人(不是自己)。
一二6 再者,雖然就屬靈恩賜說,功用也有分別,但賜能力給個別信徒的神卻是一位。如果某人的恩賜看來比較成功、突出或優勝,原因並不在於有這恩賜的人較為出眾。原因在於神賜下能力。
一二7 聖靈在各信徒生命中彰顯自己的方法,就是賜下恩賜。沒有一位信徒是毫無功用的。賜下這些恩賜的目的,是要叫整個身體得益處。恩賜不是用來讓信徒炫耀自己,或甚至滿足自己,而是用來幫助他人。這是整個討論的關鍵。這自然地帶出一系列的屬靈恩賜。
一二8 智慧的言語是一種超自然的能力,說出一些具有神一般洞見的話,能解決困難的問題、辨明信仰、紓解衝突、提出實際的意見,或在敵對的掌權者面前自辯。很明顯司提反表現了智慧的言語的恩賜,他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六10)。知識的言語是一種能力,能夠將由神所啟示的信息傳播出去。從保羅的說話可見一班:「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林前一五51),「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帖前四15)。知識的言語的基本意思,就是能夠傳授新的真理,而這恩賜已不復存在,因為基督信仰已一次過交付給聖徒了(猶3)。基督信仰的教義是完整的。不過,從較次的角度看,知識的言語仍可以與我們在一起。那些與主關係密切的人,仍會從神那裡領受奧秘(參看詩二五14)。與其它人分享這些奧秘就是運用知識的言語了。
一二9 信心的恩賜,就是靠神所賜的能力,在尋求神心意的過程中,除去如山一般的困難(一三2),並按著從神的話語或個人的交通中所得的命令或應許作出回應,為神完成偉大的事。穆勒是有信心恩賜的典型例子。除了向神外,他沒有向任何人表達過他的需要。他在整整的六十年間,照顧了一萬個孤兒。醫病的恩賜就是能夠用神奇的力量去治病。
一二10 行異能包括能驅走鬼魔,改變物體的形態,叫死人復活,和能夠駕馭自然環境。腓力在撒瑪利亞行神蹟,吸引多人聽福音(徒八6、7)。先知恩賜的基本意思,是得恩賜的人從神得到直接啟示,並將啟示的內容傳達給其它人。有時,先知會預言將來的事(徒一一27、28,二一11);常見的,是他們將神的心意表明出來。跟使徒一樣,他們都與教會根基有關(弗二20)。他們本身並不是根基,但他們教導有關主耶穌的教訓,因此便奠下根基。根基一旦立好了,就不再需要先知。他們的事工,透過新約聖經保存下來給我們。聖經既已圓滿地完成了,如有任何人自稱先知,聲言從神那裡領受了額外的真理,我們就必須拒絕這樣的人。從較簡單的層面看,我們用先知一語來形容傳道人,他們能夠權威、深刻、有效地將神的話宣講出來。先知預言可以包括將頌讚歸與神(路一67、68),和勸勉堅固信徒(徒一五32)。辨別諸靈是指一種分辨能力,辨別出某先知或其它人是靠著聖靈抑或撒但說話。有這恩賜的人具備特殊的分辨能力,例如能夠分辨某人是否江湖騙子或機會主義者。因此,彼得能將西門揭露出來,指出他正受苦惱的毒害和被罪惡捆綁(徒八20~23)。方言的恩賜上文已提過,是沒有學過外國語言但卻能用這語言的能力。方言的恩賜是神特別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個表記。翻方言的恩賜是一種神奇的能力,雖然人未認識某種語言,卻能明白,並用本身的語言將信息傳達出來。有一點要注意,這一系列恩賜的首幾樣主要涉及智能領悟,而結尾的主要涉及情感。哥林多信徒卻將次序倒轉了。他們高舉方言的恩賜,過於其它。他們以為一個人愈得著聖靈,就愈受某種能力支配,不能自已。他們混淆了能力和屬靈程度。
一二11 第8至10節提到的所有恩賜,都是這位聖靈賜下並控制的。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他不是給每個人相同的恩賜。他將恩賜隨己意分給各人。恩賜是由聖靈全權分配的。如果我們真能掌握這點,就可以避免驕傲,因為我們沒有一樣東西不是領受的。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避免生不滿之念,因為由無限智慧和慈愛的神來定我們應得什麼恩賜,他的決定是完美的。希望人人都得到同一恩賜的想法是錯的。如果各人都演奏相同的樂器,就不可能有交響樂團了。如果身體只有舌頭的話,就是個怪物了。
一二12 身子是個很好的例子,說明統一和繁多。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雖然信徒各有不同,且有不同的功用,但他們全體組起來,成為一個有功用的個體──身子。基督也是這樣一句,更準確地可譯作:「這位基督也是這樣。」「這位基督」不但是指在天上得榮耀的主耶穌基督,而且是指在天上的頭和他在地上的肢體。所有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正如人的身體是向別人表達自己的工具,基督在地上的身體也是他選擇來向世人表達自己的工具。這是主奇妙恩典的證明,因為他竟然容我們成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在「這位基督」裡有分。
一二13 保羅繼續解釋我們如何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都從(或在)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更直接的翻譯是「在一位聖靈裡」。這可以指聖靈是我們受洗時的環境,正如在洗禮時信徒浸在水的環境裡一樣。意思可以指聖靈是施洗者,所以是從一位聖靈受洗。這是較可接受和容易明白的意思。聖靈的洗髮生在五旬節當日,教會就在當時誕生了。當我們重生時,我們也分享這洗的效益。我們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裡有幾個重點要留意:第一,聖靈的洗是神的工作,將信徒放在基督身體內。這與水禮不同。從馬太福音三章11節、約翰福音一章33節和使徒行傳一章5節可以清楚看見這點。這不是救恩後的另一次施恩,使信徒成為更屬靈。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保羅責備他們,因為他們屬肉體,即並不屬靈(三1)。能夠說方言,並不是受聖靈的洗的必然記號。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說方言(一二30)。降服在聖靈權下的信徒,確會經歷重大的改變,然後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但這經歷卻與聖靈的洗有分別,不應彼此混淆。本節繼續說明,信徒全都飲於一位聖靈。意思是信徒接受神的靈的內住,並接受他在他們生命中工作的各種效益,所以與他有分了。
一二14 沒有各個不同的肢體,就不成一個人的身子了。必須有許多肢體,各與其它的肢體有別,各服從頭的指示,並與其它肢體合作。
一二15 當我們明白一個正常健康的身體一定有繁多的部分時,就可以避免兩方面的危險──小覷自己(15至20節)及小覷別人(21至25節)。如果腳因為自己不能做手的工作,覺得自己並不重要的話,這是荒謬的。畢竟,腳能夠站立、走路、奔跑、攀爬、跳舞、踢跳,還有別的等等。
一二16 耳不應由於自己不是眼,就要離群獨處。我們要到失聰時,才知道耳的重要;那時候,我們才感到耳的作用。
一二17 若全身是眼,就會是個沒有聽覺的怪人,只可在馬戲班中作加插表演。又或者全身只有耳,於是沒有鼻子聞到煤氣洩漏,不久這身子也會失去聽覺,因為他知覺全失,甚至要死了。保羅指出,如果一個人全身只有舌頭,就是個畸形人,是個怪物。然而,哥林多信徒過分強調說方言的恩賜;他們實際上要組成一個全身是舌頭的地方相交聚會。這個聚會能夠說話,但也就只此而已!
一二18 神並不需要為這樣的愚昧負責。他有無可比擬的智慧,隨自己的意思將不同的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只要我們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我們都會來尊崇他!無論他賜我們什麼恩賜,我們都要滿心感激,並滿帶喜樂地運用來榮耀他和建立他人。妒忌別人的恩賜是罪。這是悖逆、不滿神為我們一生所定的完美計劃。
一二19 我們不可能想像身子只有一個肢體。因此哥林多信徒應謹記,如果他們全都只有方言的恩賜,那麼他們就不能夠有一個正常運作的身子了。雖然其它的恩賜不是這麼顯著、引人注目,卻都是缺一不可的。
一二20 神已經命定,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至於人體,這點是明顯的;至於我們在教會裡的事奉,也應如此。
一二21 妒忌他人的恩賜是愚昧的,同樣地,貶低他人的恩賜或覺得不需要他人,也是愚昧的。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眼可以看見要做的事,卻做不來,得靠手來完成。同樣,頭會知道要往那裡去,卻要靠一雙腳前往。
一二22 身上肢體有些看似比其它軟弱的,以腎臟為例,看來不像手臂般強。然而,腎臟卻是不可少的,手臂卻不然。我們缺少了手臂、腿,甚至舌頭,仍能生存,但沒有了心臟、肺、肝或腦,則不能活了。然而,這些重要器官卻從沒有展露在人面前,只是毫不顯眼地發揮本身的效用。
一二23 身子有部分肢體是較吸引的,其它並不那麼體面。看來不那麼漂亮的肢體,我們要用衣服加以遮蔽。因此,肢體間要有某程度的互助,盡量減低彼此間的差異距離。
一二24 身上那些俊美的肢體,並不需要額外的關心。但神已將身子各個不同的肢體配搭起來,成為一個有機的個體。有些肢體是好看的,有些是平凡的;有些顯露出來是妥當的,有些則不然。但神已賜給我們本能,懂得重視所有的肢體,明白他們都是互相倚靠的,並將不體面的肢體與其它肢體之間的差異,加以平衡。
一二25 肢體間互相照顧,就能避免分歧,或身上分門別類。一個肢體提供所需的給另一肢體,反過來又得到只有這肢體才可以提供的幫助。教會內的情況也是如此。過分強調一種屬靈恩賜,會導致分歧和衝突。
一二26 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牽連所有的肢體。這是人體功能上眾所周知的事實。舉例來說,發燒的影響並不局限於身體的某一部分,而是影響整個人體。其它的疾病與痛症也是這樣。眼科醫生往往可以透過檢查眼睛,察出腦腫瘤、腎病或肝炎等問題。原因是這樣:雖然所有肢體都是獨特和彼此分開的,但他們卻組合起來成為一個身子。他們緊密地互相聯繫起來,以致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遍及全身。因此,我們不應不滿意自己所分配到的,或另一方面覺得自己是獨立於他人的;而是應感到在基督的身體內有真正的團結。任何傷害其它基督徒的事,都足以叫我們感到最深切的傷害。同樣地,當我們看見其它的基督徒得榮耀,我們不應妒忌,而是應與他一同快樂。
一二27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就是基督的身子。這不可能是指基督身體的整體;也不可能是指一個基督的身體,因為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唯一的意思是他們合起來,組成基督身體的縮影或袖珍版。各自來說,他們成了該大合作社群的一分子。既是如此,便應發揮他的功用,且不存驕傲、自恃、妒忌、自卑的心。
一二28 使徒保羅向我們列出另一個有關恩賜的單子。這些單子都不是整全的。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一這詞表示,並非所有人都是使徒。十二使徒是由主所差派,作他的使者。當主在世上工作時,他們與他同在(徒一21、22),而且除了猶大之外,他們都在主復活後見過他(徒一2、3、22)。不過,除了這十二位之外,有其它人是使徒。最著名的是保羅,此外還有巴拿巴(徒一四4、14);主的弟弟雅各(加一19);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使徒們與眾新約先知,傳揚主耶穌基督的道理,為教會奠下了教義的基礎(弗二20)。嚴格來說,今天已不再有使徒。廣義來說,今天仍有奉主差遣的使者和建立教會者。我們稱他們為宣教士而不是使徒,避免誤以為他們有初期使徒的權柄和能力。然後是先知,我們已提過,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在神的道未被記錄下來時傳達神的話。教師領受神的話,用易於明白的方法向人解釋。行異能的可以指叫死人復活、趕鬼等。如上文所述,醫病的指能即時治好身體上的疾病。幫助人的常與執事的事奉有關,他們獲委派處理教會的庶務。另一方面,治理事的這種恩賜,常應用在長老或監督的身上。這些人負責照顧地方教會的敬虔和屬靈情況。最後是說方言的恩賜。我們相信這樣的次序是有意思的。他首先提到使徒,最後才是說方言。哥林多信徒卻以說方言居首位,貶低使徒的恩賜!
一二29、30 當使徒保羅問是否每個信徒都要有相同的恩賜,不論是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醫病、幫助人、治理事、說方言、翻方言時,原文的文法表示他期待並要求的答案是「不」。因此,不論是明說或暗示,如認為每人應有說方言恩賜的,就與神的話矛盾了,也有別於一個身子有很多不同肢體在各自發揮功用的觀念。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那麼以說方言為受聖靈的洗的記號,就是錯誤的說法了。因為,這樣說來,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期待受這種洗。然而,事實是每個信徒已受了聖靈的洗(13節)。
一二31 保羅說「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他是對哥林多整個教會說的,而不是對個別人。在原文,句子的動詞是眾數的。意思是他們成為一個教會,應期望在他們當中有各種能造就人的恩賜。更大的恩賜就是最有用的,而不是引人注目的。所有的恩賜都是聖靈賜下來的,沒有一樣可以被藐視。但恩賜之中,有部分會為身子帶來更大的益處,這是事實。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應求主興起有這些恩賜的人。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保羅用這句話來介紹這愛的篇章(林前一三)。意思是單單擁有這些恩賜,不及藉愛心運用這些恩賜的重要。愛是為他人設想,不是為自己。有人從聖靈獲得超乎常人的恩賜,這當然是好事。但如果這人用這恩賜來建立別人的信仰,而不是用來引人注目,就是更美的事了。很多人把第十三章分割出來,脫離上文下理,以為這是一插段,目的是要消減第十二和十四章討論方言所造成的緊張氣氛。不過,事情不是這樣。本章是保羅論點的重要和連貫的部分。明顯地,濫用方言的恩賜,已在教會內造成紛爭。這些靈恩派人利用恩賜來炫耀自己,造就自己,滿足自己,卻沒有憑愛心行事。他們聚會時公開地說一些他們從來沒有學過的語言,藉此滿足自己;但對其它人來說,要他們呆坐聽著一些不明白的東西。實在是一件苦事。保羅堅持,必須憑著愛心來運用恩賜。愛的目的,是幫助別人,而不是取悅自己。又或者那些「非靈恩派人」反應過敏,也沒有憑愛心行事。他們甚至走到極端,指一切方言都是來自魔鬼的。他們講希臘話的舌頭,大概比「靈恩派人」的舌頭更不靈光!他們沒有愛心的表現,可能比濫用方言恩賜的行為更差勁。因此,保羅智慧地提醒他們眾人,雙方都要運用愛心。如果他們會以愛心相待的話,問題大致上可以迎刃而解。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將對方逐出教會或實行分裂,而是要有主的愛。
12: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12:4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12: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12:6 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12: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12: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12: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12: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
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12: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12: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關於聖靈的恩賜和恩賜在教會中的功用(十二~十四)
本章至十四章論到聖靈的恩賜。哥林多教會有弊病陋習,特別是在方言恩賜上。於是保羅寫信加以糾正。部分哥林多信徒有說方言的恩賜。換句話說,他們蒙神賜能力,說一些從沒有學過的外國語言。但他們沒有運用這恩賜來榮耀神和造就其它信徒,只是用來炫耀一番而已。他們在聚會時站起來,說一些其它人並不明白的話,目的是使其它人因他們有這樣的語言能力而對他們刮目相看。他們向別人炫耀自己的神奇恩賜,並聲稱說方言的人屬靈程度較高。這一方面導致驕傲,另一方面使其它人感到妒忌、自卑和毫無價值。因此,使徒保羅必須糾正這些錯誤的態度,並在運用恩賜特別是說方言和預言上,定下一些規矩作管制。
一二1 他不願意哥林多的聖徒不明白有關屬靈的表現或恩賜。本節可直譯作:「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大部分聖經版本都加上恩賜二字,使意思完整。然而,下一節表示,保羅心目中不但只想及聖靈的彰顯,而且也想到邪靈。
一二2 哥林多人在信主前膜拜偶像,受邪靈轄制。他們活在對邪靈的畏懼中,並受著惡魔勢力的牽引。他們目睹靈界超自然的顯靈,並聽見邪靈指示的說話。他們在邪靈的影響下,往往不能自控,說話行為超越自身理智清醒的範圍。
一二3 信徒現在既已得救,就必須懂得怎樣判別靈界事物的顯露,即懂得如何分辨邪靈的聲音,以及真正來自聖靈的聲音。關鍵測試,在於對主耶穌所作的見證。某人如果說耶穌是咒詛的,那麼,肯定這人是受惡魔支配的。因為邪靈的特性是褻瀆咒詛耶穌的名。神的靈決不會引導人用這種話來論救主的,他的職事是要高舉主耶穌。他引人說耶穌是主,不但在囗頭上,而且全心全意,用心靈和生命來表示承認。注意三位一體神的每一位都在本節和第4至6節出現了。
一二4 保羅跟著指出,雖然在教會內有各樣不同的聖靈的恩賜,卻有一個基本的、三重的合一,牽涉神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格。首先,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哥林多信徒的表現,活像聖靈只賜下一種恩賜──說方言。保羅說:「不是的,你們的合一併不是基於有同一樣恩賜,而是在於擁有聖靈,他是一切恩賜的源頭。」
一二5 然後,使徒保羅指出,職事或在教會中的服事也有分別。我們並不是都做同一樣的工作。我們的共通點在於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是為同一位主作的,並且目的是要服侍他人(不是自己)。
一二6 再者,雖然就屬靈恩賜說,功用也有分別,但賜能力給個別信徒的神卻是一位。如果某人的恩賜看來比較成功、突出或優勝,原因並不在於有這恩賜的人較為出眾。原因在於神賜下能力。
一二7 聖靈在各信徒生命中彰顯自己的方法,就是賜下恩賜。沒有一位信徒是毫無功用的。賜下這些恩賜的目的,是要叫整個身體得益處。恩賜不是用來讓信徒炫耀自己,或甚至滿足自己,而是用來幫助他人。這是整個討論的關鍵。這自然地帶出一系列的屬靈恩賜。
一二8 智慧的言語是一種超自然的能力,說出一些具有神一般洞見的話,能解決困難的問題、辨明信仰、紓解衝突、提出實際的意見,或在敵對的掌權者面前自辯。很明顯司提反表現了智慧的言語的恩賜,他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六10)。知識的言語是一種能力,能夠將由神所啟示的信息傳播出去。從保羅的說話可見一班:「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林前一五51),「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帖前四15)。知識的言語的基本意思,就是能夠傳授新的真理,而這恩賜已不復存在,因為基督信仰已一次過交付給聖徒了(猶3)。基督信仰的教義是完整的。不過,從較次的角度看,知識的言語仍可以與我們在一起。那些與主關係密切的人,仍會從神那裡領受奧秘(參看詩二五14)。與其它人分享這些奧秘就是運用知識的言語了。
一二9 信心的恩賜,就是靠神所賜的能力,在尋求神心意的過程中,除去如山一般的困難(一三2),並按著從神的話語或個人的交通中所得的命令或應許作出回應,為神完成偉大的事。穆勒是有信心恩賜的典型例子。除了向神外,他沒有向任何人表達過他的需要。他在整整的六十年間,照顧了一萬個孤兒。醫病的恩賜就是能夠用神奇的力量去治病。
一二10 行異能包括能驅走鬼魔,改變物體的形態,叫死人復活,和能夠駕馭自然環境。腓力在撒瑪利亞行神蹟,吸引多人聽福音(徒八6、7)。先知恩賜的基本意思,是得恩賜的人從神得到直接啟示,並將啟示的內容傳達給其它人。有時,先知會預言將來的事(徒一一27、28,二一11);常見的,是他們將神的心意表明出來。跟使徒一樣,他們都與教會根基有關(弗二20)。他們本身並不是根基,但他們教導有關主耶穌的教訓,因此便奠下根基。根基一旦立好了,就不再需要先知。他們的事工,透過新約聖經保存下來給我們。聖經既已圓滿地完成了,如有任何人自稱先知,聲言從神那裡領受了額外的真理,我們就必須拒絕這樣的人。從較簡單的層面看,我們用先知一語來形容傳道人,他們能夠權威、深刻、有效地將神的話宣講出來。先知預言可以包括將頌讚歸與神(路一67、68),和勸勉堅固信徒(徒一五32)。辨別諸靈是指一種分辨能力,辨別出某先知或其它人是靠著聖靈抑或撒但說話。有這恩賜的人具備特殊的分辨能力,例如能夠分辨某人是否江湖騙子或機會主義者。因此,彼得能將西門揭露出來,指出他正受苦惱的毒害和被罪惡捆綁(徒八20~23)。方言的恩賜上文已提過,是沒有學過外國語言但卻能用這語言的能力。方言的恩賜是神特別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個表記。翻方言的恩賜是一種神奇的能力,雖然人未認識某種語言,卻能明白,並用本身的語言將信息傳達出來。有一點要注意,這一系列恩賜的首幾樣主要涉及智能領悟,而結尾的主要涉及情感。哥林多信徒卻將次序倒轉了。他們高舉方言的恩賜,過於其它。他們以為一個人愈得著聖靈,就愈受某種能力支配,不能自已。他們混淆了能力和屬靈程度。
一二11 第8至10節提到的所有恩賜,都是這位聖靈賜下並控制的。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他不是給每個人相同的恩賜。他將恩賜隨己意分給各人。恩賜是由聖靈全權分配的。如果我們真能掌握這點,就可以避免驕傲,因為我們沒有一樣東西不是領受的。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避免生不滿之念,因為由無限智慧和慈愛的神來定我們應得什麼恩賜,他的決定是完美的。希望人人都得到同一恩賜的想法是錯的。如果各人都演奏相同的樂器,就不可能有交響樂團了。如果身體只有舌頭的話,就是個怪物了。
一二12 身子是個很好的例子,說明統一和繁多。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雖然信徒各有不同,且有不同的功用,但他們全體組起來,成為一個有功用的個體──身子。基督也是這樣一句,更準確地可譯作:「這位基督也是這樣。」「這位基督」不但是指在天上得榮耀的主耶穌基督,而且是指在天上的頭和他在地上的肢體。所有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正如人的身體是向別人表達自己的工具,基督在地上的身體也是他選擇來向世人表達自己的工具。這是主奇妙恩典的證明,因為他竟然容我們成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在「這位基督」裡有分。
一二13 保羅繼續解釋我們如何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都從(或在)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更直接的翻譯是「在一位聖靈裡」。這可以指聖靈是我們受洗時的環境,正如在洗禮時信徒浸在水的環境裡一樣。意思可以指聖靈是施洗者,所以是從一位聖靈受洗。這是較可接受和容易明白的意思。聖靈的洗髮生在五旬節當日,教會就在當時誕生了。當我們重生時,我們也分享這洗的效益。我們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裡有幾個重點要留意:第一,聖靈的洗是神的工作,將信徒放在基督身體內。這與水禮不同。從馬太福音三章11節、約翰福音一章33節和使徒行傳一章5節可以清楚看見這點。這不是救恩後的另一次施恩,使信徒成為更屬靈。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保羅責備他們,因為他們屬肉體,即並不屬靈(三1)。能夠說方言,並不是受聖靈的洗的必然記號。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說方言(一二30)。降服在聖靈權下的信徒,確會經歷重大的改變,然後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但這經歷卻與聖靈的洗有分別,不應彼此混淆。本節繼續說明,信徒全都飲於一位聖靈。意思是信徒接受神的靈的內住,並接受他在他們生命中工作的各種效益,所以與他有分了。
一二14 沒有各個不同的肢體,就不成一個人的身子了。必須有許多肢體,各與其它的肢體有別,各服從頭的指示,並與其它肢體合作。
一二15 當我們明白一個正常健康的身體一定有繁多的部分時,就可以避免兩方面的危險──小覷自己(15至20節)及小覷別人(21至25節)。如果腳因為自己不能做手的工作,覺得自己並不重要的話,這是荒謬的。畢竟,腳能夠站立、走路、奔跑、攀爬、跳舞、踢跳,還有別的等等。
一二16 耳不應由於自己不是眼,就要離群獨處。我們要到失聰時,才知道耳的重要;那時候,我們才感到耳的作用。
一二17 若全身是眼,就會是個沒有聽覺的怪人,只可在馬戲班中作加插表演。又或者全身只有耳,於是沒有鼻子聞到煤氣洩漏,不久這身子也會失去聽覺,因為他知覺全失,甚至要死了。保羅指出,如果一個人全身只有舌頭,就是個畸形人,是個怪物。然而,哥林多信徒過分強調說方言的恩賜;他們實際上要組成一個全身是舌頭的地方相交聚會。這個聚會能夠說話,但也就只此而已!
一二18 神並不需要為這樣的愚昧負責。他有無可比擬的智慧,隨自己的意思將不同的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只要我們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我們都會來尊崇他!無論他賜我們什麼恩賜,我們都要滿心感激,並滿帶喜樂地運用來榮耀他和建立他人。妒忌別人的恩賜是罪。這是悖逆、不滿神為我們一生所定的完美計劃。
一二19 我們不可能想像身子只有一個肢體。因此哥林多信徒應謹記,如果他們全都只有方言的恩賜,那麼他們就不能夠有一個正常運作的身子了。雖然其它的恩賜不是這麼顯著、引人注目,卻都是缺一不可的。
一二20 神已經命定,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至於人體,這點是明顯的;至於我們在教會裡的事奉,也應如此。
一二21 妒忌他人的恩賜是愚昧的,同樣地,貶低他人的恩賜或覺得不需要他人,也是愚昧的。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眼可以看見要做的事,卻做不來,得靠手來完成。同樣,頭會知道要往那裡去,卻要靠一雙腳前往。
一二22 身上肢體有些看似比其它軟弱的,以腎臟為例,看來不像手臂般強。然而,腎臟卻是不可少的,手臂卻不然。我們缺少了手臂、腿,甚至舌頭,仍能生存,但沒有了心臟、肺、肝或腦,則不能活了。然而,這些重要器官卻從沒有展露在人面前,只是毫不顯眼地發揮本身的效用。
一二23 身子有部分肢體是較吸引的,其它並不那麼體面。看來不那麼漂亮的肢體,我們要用衣服加以遮蔽。因此,肢體間要有某程度的互助,盡量減低彼此間的差異距離。
一二24 身上那些俊美的肢體,並不需要額外的關心。但神已將身子各個不同的肢體配搭起來,成為一個有機的個體。有些肢體是好看的,有些是平凡的;有些顯露出來是妥當的,有些則不然。但神已賜給我們本能,懂得重視所有的肢體,明白他們都是互相倚靠的,並將不體面的肢體與其它肢體之間的差異,加以平衡。
一二25 肢體間互相照顧,就能避免分歧,或身上分門別類。一個肢體提供所需的給另一肢體,反過來又得到只有這肢體才可以提供的幫助。教會內的情況也是如此。過分強調一種屬靈恩賜,會導致分歧和衝突。
一二26 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牽連所有的肢體。這是人體功能上眾所周知的事實。舉例來說,發燒的影響並不局限於身體的某一部分,而是影響整個人體。其它的疾病與痛症也是這樣。眼科醫生往往可以透過檢查眼睛,察出腦腫瘤、腎病或肝炎等問題。原因是這樣:雖然所有肢體都是獨特和彼此分開的,但他們卻組合起來成為一個身子。他們緊密地互相聯繫起來,以致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遍及全身。因此,我們不應不滿意自己所分配到的,或另一方面覺得自己是獨立於他人的;而是應感到在基督的身體內有真正的團結。任何傷害其它基督徒的事,都足以叫我們感到最深切的傷害。同樣地,當我們看見其它的基督徒得榮耀,我們不應妒忌,而是應與他一同快樂。
一二27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就是基督的身子。這不可能是指基督身體的整體;也不可能是指一個基督的身體,因為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唯一的意思是他們合起來,組成基督身體的縮影或袖珍版。各自來說,他們成了該大合作社群的一分子。既是如此,便應發揮他的功用,且不存驕傲、自恃、妒忌、自卑的心。
一二28 使徒保羅向我們列出另一個有關恩賜的單子。這些單子都不是整全的。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一這詞表示,並非所有人都是使徒。十二使徒是由主所差派,作他的使者。當主在世上工作時,他們與他同在(徒一21、22),而且除了猶大之外,他們都在主復活後見過他(徒一2、3、22)。不過,除了這十二位之外,有其它人是使徒。最著名的是保羅,此外還有巴拿巴(徒一四4、14);主的弟弟雅各(加一19);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使徒們與眾新約先知,傳揚主耶穌基督的道理,為教會奠下了教義的基礎(弗二20)。嚴格來說,今天已不再有使徒。廣義來說,今天仍有奉主差遣的使者和建立教會者。我們稱他們為宣教士而不是使徒,避免誤以為他們有初期使徒的權柄和能力。然後是先知,我們已提過,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在神的道未被記錄下來時傳達神的話。教師領受神的話,用易於明白的方法向人解釋。行異能的可以指叫死人復活、趕鬼等。如上文所述,醫病的指能即時治好身體上的疾病。幫助人的常與執事的事奉有關,他們獲委派處理教會的庶務。另一方面,治理事的這種恩賜,常應用在長老或監督的身上。這些人負責照顧地方教會的敬虔和屬靈情況。最後是說方言的恩賜。我們相信這樣的次序是有意思的。他首先提到使徒,最後才是說方言。哥林多信徒卻以說方言居首位,貶低使徒的恩賜!
一二29、30 當使徒保羅問是否每個信徒都要有相同的恩賜,不論是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醫病、幫助人、治理事、說方言、翻方言時,原文的文法表示他期待並要求的答案是「不」。因此,不論是明說或暗示,如認為每人應有說方言恩賜的,就與神的話矛盾了,也有別於一個身子有很多不同肢體在各自發揮功用的觀念。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那麼以說方言為受聖靈的洗的記號,就是錯誤的說法了。因為,這樣說來,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期待受這種洗。然而,事實是每個信徒已受了聖靈的洗(13節)。
一二31 保羅說「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他是對哥林多整個教會說的,而不是對個別人。在原文,句子的動詞是眾數的。意思是他們成為一個教會,應期望在他們當中有各種能造就人的恩賜。更大的恩賜就是最有用的,而不是引人注目的。所有的恩賜都是聖靈賜下來的,沒有一樣可以被藐視。但恩賜之中,有部分會為身子帶來更大的益處,這是事實。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應求主興起有這些恩賜的人。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保羅用這句話來介紹這愛的篇章(林前一三)。意思是單單擁有這些恩賜,不及藉愛心運用這些恩賜的重要。愛是為他人設想,不是為自己。有人從聖靈獲得超乎常人的恩賜,這當然是好事。但如果這人用這恩賜來建立別人的信仰,而不是用來引人注目,就是更美的事了。很多人把第十三章分割出來,脫離上文下理,以為這是一插段,目的是要消減第十二和十四章討論方言所造成的緊張氣氛。不過,事情不是這樣。本章是保羅論點的重要和連貫的部分。明顯地,濫用方言的恩賜,已在教會內造成紛爭。這些靈恩派人利用恩賜來炫耀自己,造就自己,滿足自己,卻沒有憑愛心行事。他們聚會時公開地說一些他們從來沒有學過的語言,藉此滿足自己;但對其它人來說,要他們呆坐聽著一些不明白的東西。實在是一件苦事。保羅堅持,必須憑著愛心來運用恩賜。愛的目的,是幫助別人,而不是取悅自己。又或者那些「非靈恩派人」反應過敏,也沒有憑愛心行事。他們甚至走到極端,指一切方言都是來自魔鬼的。他們講希臘話的舌頭,大概比「靈恩派人」的舌頭更不靈光!他們沒有愛心的表現,可能比濫用方言恩賜的行為更差勁。因此,保羅智慧地提醒他們眾人,雙方都要運用愛心。如果他們會以愛心相待的話,問題大致上可以迎刃而解。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將對方逐出教會或實行分裂,而是要有主的愛。
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 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十一1 本節放在第十章較為協調。保羅剛才表明說,他如何按照對他人的影響而調整自己的行動。他告訴哥林多信徒要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樣。他為了幫助身邊的人,甘願放棄自己的利益與權利。哥林多信徒也應當這樣做,卻不應自私地誇示個人的自由,以致阻礙基督福音的發展,或絆跌軟弱的弟兄。
關於婦女蒙頭(十一2~16)
本章第2至16節集中討論婦女蒙頭的問題。餘下的經文則處理與主餐有關的不當行為(17至34節)。本章的首段內容引起不少爭議。有人認為保羅所作的指示,只適用於他的時代。有人甚至爭論說,經文反映出保羅對婦女心存偏見,因為他是一個獨身漢!另有人則只管接受經文的教訓,縱使完全不明白意思,也只求遵守其誡規。
十一2 使徒保羅首先稱讚哥林多信徒如何凡事記念他,並堅守他所傳給他們的。所謂所傳給他們的(或譯作傳統),不是指多年來教會承襲的慣例和習俗。這裡所指的,是使徒保羅蒙啟示而得的教訓。
十一3 保羅開始討論婦女蒙頭的事。他的教訓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每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都建基在兩大基礎上──權威和對該權威的服從。世上沒有任何社會可以不依上述原則而又能運作完善。保羅談到三種重要的關係,都牽涉權威和服從。首先,基督是各人的頭;基督是主,人臣服於他。第二,男人是女人的頭;神將領導的地位交給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權威之下。第三,神是基督的頭;甚至在三位一體的神來說,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領導的地位上,另一位則順命聽從。這些領導和服從的例子,是神親自設計的,這在他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首先要強調,服從並不等於次等。基督服從父神,但他並不次於父神。同樣地,女人雖然服從男人,但她並不次於男人。
十一4 男人在禱告或講道時,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基督。換句話說,這人不承認基督是自己的頭。因此,這是十分不尊重的行動。
十一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男人。換句話說,這女人不承認男人從神所得的領導地位,並不服從。如果全本聖經只有本節談論這題目,那麼意思就是說,只要婦女蒙了頭,就可以在聚會中禱告或講道了。但保羅在其它地方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囗不言(林前一四34),她們也不可以教導或轄管男人,卻要沉靜(提前二12)。事實上,到第17節才談論聚會的問題;因此,第2至16節里關於蒙頭的教訓,不是只限於教會聚會。這些經文關乎每當婦女禱告或講道時的情況。她在聚會中應安靜地禱告,因為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說明了限制,只准男人公開禱告。在其它時間,她可以開聲禱告或默禱。她也可以在主日學時間教導其它婦女(多二3~5)或向兒童講道。
十一6 女人若不蒙著頭,她大可以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她就應蒙著頭。女人不蒙頭,情況就跟把頭髮剪掉般羞恥。保羅並不是建議她到理髮店去,他是指在道德上如要一致,就要這樣做!
十一7 保羅從本節到10節,追溯創造的次序,以說明女人要服從男人。有謂婦女蒙頭的教訓,只適用於保羅時代的文化背景,卻不適用於今天。保羅上述論據卻足以完全否定這種觀點。男人作領導,女人予以服從,這是神從起初所定的次序。首先,男人是神的形象和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負責管理全地。男人沒有蒙頭,是無聲地證明這事實。女人卻從來沒有得著這領導的地位;她是男人的榮耀,其意思就如溫尼所說:「女人使男人的權威成為顯而易見的。」 在禱告時,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否則就等於將神的榮耀蓋起來,即羞辱了神聖的主。
十一8 跟著保羅提醒我們,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來的。這種人類的先後次序,加強保羅認為男人作領導的教訓。
十一9 保羅繼而提到創造目的,以確立他的論點。並且男人主要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耶和華在創世記二章18節明確地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十一10 女人既要服從男人,因此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蒙頭,而這裡所指的不是她自己的權柄,而是服從她丈夫的權柄。為什麼保羅要加上為天使的緣故一句呢?可能是因為天使會觀看今天在地上所發生的事,正如他們觀看在創造時所發生的事。在起初創造時,他們看見女人錯誤地取了領導的地位,主使男人。她取代了亞當,替他作決定。結果,罪闖進入人類的世界,帶來不可言喻的悲慘痛苦結果。神並不希望新的創造重蹈起初創造的覆轍。他希望當天使向下看時,會看見女人服從男人,並以蒙頭作為外在的表示。或許我們應在這裡稍停下來,指出蒙頭是一種外在的標記,只有當這標記是像徵內在的美德時,才有價值。換句話說,一個女人可能蒙了頭,卻並沒有真正地順從丈夫。這樣的話,蒙頭就毫無意義了。最重要的事,是從心底里真正的順從;這樣,女人蒙頭就真正有意義了。
十一11 保羅並非表示,男人完全獨立於女人,為此補充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換句話說,男女是彼此倚靠的。男女兩者需要對方,而服從的觀念,與彼此倚靠的觀念,並無衝突。
十一12 從創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她是由亞當的肋骨造出來的。但保羅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所指的是生產的過程,男人是由女人生的。所以,神造成這個完美的平衡,表示兩者的存在不能沒有對方。萬有都是出乎神,意思是萬有都是他所命定的,因此沒有可埋怨的理由。這些關係不但由神所立,目的也是要榮耀他。這一切應足以使男人謙卑下來,使女人心悅誠服。
十一13 使徒保羅向哥林多信徒挑戰,自己審察,好定斷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與否。他要他們憑本能直覺去判斷。用意是說女人不蒙著頭來朝見神,是不恭敬端莊的。
十一14 保羅並沒有說明本性如何指示我們男人留長頭髮是可恥的。有人認為男人的頭髮若自然生長,是不會像女人般長髮披肩。男人若留長頭髮,就會像個女兒家。在大部分的文化里,男人所束的頭髮多較女人短。
十一15 本節普遍為人所誤解,有人認為既然女人的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她就毋須用什麼來蒙頭了。然而,這種教訓卻完全歪曲了經文的意思。大家必須明白本章其實提到兩種蓋頭;否則,經文的內容就會極混淆了。從第6節,便可見一班。經節說:「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如果應用上述的詮譯,意思就是女人「若沒有頭髮蓋頭」,她就該剪了頭髮。然而,這是荒謬的。如果她已沒有「頭髮蓋頭」,怎能夠去剪頭髮呢!本節的真正論點,是在屬靈和本性之間有類比的關係。神賜給女人一種天然的蓋頭,是榮耀的,是神沒有賜給男人的。這是有屬靈意義的。其教訓是當女人向神禱告時,她應當帶上蓋巾蒙頭。本性的事,在屬靈上也一樣。
十一16 使徒保羅用這樣的聲明來結束這段經文:「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不少人認為,保羅指他剛說的,並非重要到必須爭辯一番。這樣理解正確嗎?他是否表示,在教會裡並沒有女人蒙頭的規矩?他是否表示,這些教訓並不是絕對的,毋須看為主誡命要女人非遵守不可?這樣的詮釋,本叫人稱奇,但卻是流行的說法。這樣的詮釋也就是說,保羅認為這些指示其實無關宏旨,但他卻足足花了半章經文的篇幅來說明!本節最少有兩種可能的詮釋,是與上文下理配合的。其一,使徒保羅的意思會是,他預料有人因這些事情起來辯駁,但他補充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即為這些事爭辯的規矩。我們不會為這些爭辯,卻接受是從主而來的教訓。另一種詮釋,是凱理支持的,指保羅的意思是神的眾教會並沒有這種規矩,就是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不蒙頭。
關於主餐(十一17~34)
十一17 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因為當他們聚會時,大家是分門別類的(17至19節)。請留意,「你們聚會的時候」或有關的字眼常重複出現(十一17、18、20、33、34,十四23、26)。在第2節,保羅寫稱讚他們堅守他所傳給他們的;但有一件事,就是保羅跟著要說的,卻不是稱讚。當他們聚集,舉行公開的聚會時,他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嚴肅的提醒。我們參加教會聚會,結果可能是受損而不是得益。
十一18 第一個責備的原因,是有分門別類或內部分歧。不是說有部分人從教會分裂出來,另外組成聚會相交;而是指教會內有派系黨羽之分。分歧是內部的派系,黨別卻是在外的分黨。保羅頗信報告有分門別類的事,因為他知道哥林多信徒還在屬肉體的階段。他在本書信中曾因他們分門結黨而責備他們。何勒說:“保羅稍微相信報告哥林多教會有分門別類的事,因為他知道他們既仍是屬肉體的,他們中間必定出現因固執己見而產生分歧。在這裡,保羅是從他們的狀況推斷他們的行動。他知道他們是屬肉體的,行事象世人一樣;因此,一定會習染人類思想中根深蒂固的陋習,形成自是的見解,並且組成派系,結果產生分歧和分門別類。他也知道,他們的愚昧始終會被神克服;神也會利用機會將那些蒙他悅納、只隨從聖靈不跟隨世俗行事的人彰顯出來。結果,分黨的事便告止息。”
十一19 保羅預料在哥林多教會裡出現的分歧,會日趨嚴重。雖然整體來說,這會對教會造成損害,但也會產生好結果,就是那些真正屬靈,和經得起神考驗的人(聖經新譯本),會從哥林多教會中顯明出來。保羅在本節說「你們中間會有分黨結派的事,這是必然的」(聖經新譯本),並非指這是道德上所有的事。神並不是容忍教會內的分裂。相反,保羅的意思是基於哥林多信徒屬肉體的狀況,分門結黨的事是難免的。分黨證明有部分人不體察主的心意。
十一20 保羅就著教會在吃主餐時的不當行為,作出第二個責備。當基督徒聚集,按名義是要舉行主的晚餐時,他們的行為卻是這麼糟糕。於是保羅指出,他們根本不可能按主吩咐記念主。縱然他們進行了外在的程序,但他們的整體舉止卻顯示,他們根本沒有真正地記念主。
十一21 在教會時代的初期,基督徒在吃主餐時,同時會舉行愛筵(agape)。愛筵就如共進飯餐,在愛中彼此交誼。愛筵結束時,信徒常會用餅和酒來記念主。但不久,開始出現不當的情況。例如,本節表示愛筵失去了真義。信徒不但沒有等候其它人,富有的弟兄還自行享用盛宴,沒有與貧窮的弟兄分享,於是便羞辱了他們。結果,有些信徒結束時還是飢餓的,有些卻酒醉了!主餐常在愛筵之後,所以當有人坐下來吃主餐時,還在酒醉的狀態。
十一22 使徒保羅憤怒地譴責這種可恥的行為,如果他們執意要這樣做,至少也應有一點敬意,不要在教會聚會時進行。在聚會時放縱自己,又使貧窮的弟兄羞愧,是絕對有違基督信仰的。哥林多的聖徒這樣做,保羅不能稱讚,不但不能稱讚,而且要受強烈的責備。
十一23 保羅要顯出他們的行為違背主餐的真義,於是追溯主餐起初的設立。他指出這並不是平常的飯餐或筵宴,而是主吩咐的莊嚴儀式。保羅從主直接領受這知識。他這樣說,是要說明如違背的話,就是悖逆了。他所教導的,是出於神的啟示。首先,他指出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從原文直譯是「正值他被出賣的時候」。當有人在外面正密謀要出賣他的時候,主耶穌與他的門徒在樓房上聚集,拿起餅來。這在夜晚進行,並不表示我們只可以在晚上守主餐。在當時,日落時分是猶太人一日之始。現在,一日之始卻是在日出時分。此外,使徒的榜樣與使徒的訓詞是有分別的。我們沒有責任仿效使徒的一舉一動,卻要遵照他們的教訓而行。
十一24 首先,主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由於這餅象徵他的身體,因此他其實是感謝神給了他一個人的身體,他藉這身體來到世上,並為世人的罪受死。當救主說「這是我的身體」時,他是否表示在某程度上,這餅確實變成了他的身體?羅馬天主教的化質說教條堅持,餅和酒確實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路德宗的同領說教義則教導,基督的身體和血是在桌子上的餅和酒裡,一起在那裡,也在其下。我們只須強調一點便可以回答這些觀點。當主耶穌設立這記念的聚會時,他的身體尚未捨去,他的寶血也未流出。當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時,他的意思是「這是我身體的象徵」,或「這象徵我身體為你們擘開的」。吃這餅,是記念他為我們贖罪受死。當主說「為的是記念我」時,確有說不出的真摯和親切。
十一25 在逾越節的晚飯後,主耶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主在逾越節的晚飯後,立即設立主餐。因此,聖經說主耶穌是在飯後,……拿起杯來。說到這杯,他指出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所指的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中,神應許要與以色列民定立的約。這是個無條件的應許,神答應寬恕以色列民的不義,且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愆尤。希伯來書八章10至12節也記載了這新約的內容。現今,新約已生效,只是以色列人不信,所以仍未能享受約的福氣。凡相信主耶穌的人,都得享所應許的好處。當以色列民歸向他們的主時,他們就可以享受這新約的福氣。這要待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的時期了。新約是用基督的血確立作實,因此他說這杯就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新約的基礎是藉著十字架奠下的。
十一26 本節談到守主餐的時間和次數的問題。你們每逢吃……喝……。這裡沒有條文上的規定,也沒有說明任何特定的日子。使徒行傳二十章7節記載,門徒的做法是在每週的第一日聚會並記念主。直等到他來一句清楚說明,這記念聚會並不是單單給初期教會去遵守的。高德美妙地形容主餐說:「將主兩次降臨地上的事實連在一起,要作為頭一次的記念,並第二次的保證。」 有一點要注意,在這有關主餐的教訓中,完全沒有提到由神職人員主禮的指示。這純粹是記念性質的敬拜,給一切屬神的人參與的。基督徒聚會時,所有信徒兼祭司的身分,這樣宣示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十一27 使徒保羅討論過主餐的起源和目的後,轉過來指出不當地吃主餐的後果。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乾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本來,我們全都不配參與這莊嚴的筵席。就這意義來說,我們完全不配接受主的任何憐憫或恩慈。但這並不是經文要討論的題目。使徒保羅不是要說我們何等不配。我們藉著基督的寶血得蒙潔淨,憑著神愛子完美的身分地位來接近神。保羅所指的是哥林多信徒聚集吃主餐時的可恥行徑。他們的行為既魯莽又失敬干犯。這種行為是乾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十一28 當我們吃主餐時,應先自己省察。我們應認罪離罪,作出賠償,向給我們開罪的人道歉。總的來說,我們要確保自己有一個妥當的屬靈情況。
十一29 在吃喝時存不分辨的態度,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沒有分辨是主的身體。我們當曉得,主捨去自己的身體,是為了除掉罪。如果我們仍在罪中活著,但同時又參與主餐,我們就是活在虛謊之中。彭達生說:「如果我們在吃主餐時沒有省察自己的罪,就是沒有分辨是主的身體;他捨去身體,就是為要除去我們的罪。」
十一30 當中有人沒有自我省察,結果神向這些哥林多信徒採取懲罰行動。他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而死去的也不少。換句話說,有些信徒肉身患病,另一些更被帶到天家去了。他們既沒有省察生命中的罪,主就不得不懲罰他們。
十一31 另外,我們若有省察自己,神就不用這樣管教我們了。
十一32 神將我們當兒女般看待。他這麼愛我們,不會讓我們繼續活在罪中。因此,我們很快便感到牧者的杖正勾著我們的頸項,把我們拖回他的身旁。誠如有人這樣說:「有可能聖徒(在基督裡)適宜到天上去,卻不宜留在世上作見證。」
十一33 當信徒聚會吃的時候,即享用愛筵(agape)的時候,他們應彼此等待,而並非不顧其它聖徒,自私地先行進食。 「彼此等待」正與第21節「各人先吃自己的飯」成為對比。
十一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換句話說,我們不應以為愛筵和及後的主餐,只是一頓普通的飯餐。忽略其神聖的特性,就是聚會以致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無疑哥林多信徒寫給使徒保羅的信中,還提到其它較次要的事。他在這裡向他們保證,當他與他們相見時,便會親自處理這些事。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 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十一1 本節放在第十章較為協調。保羅剛才表明說,他如何按照對他人的影響而調整自己的行動。他告訴哥林多信徒要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樣。他為了幫助身邊的人,甘願放棄自己的利益與權利。哥林多信徒也應當這樣做,卻不應自私地誇示個人的自由,以致阻礙基督福音的發展,或絆跌軟弱的弟兄。
關於婦女蒙頭(十一2~16)
本章第2至16節集中討論婦女蒙頭的問題。餘下的經文則處理與主餐有關的不當行為(17至34節)。本章的首段內容引起不少爭議。有人認為保羅所作的指示,只適用於他的時代。有人甚至爭論說,經文反映出保羅對婦女心存偏見,因為他是一個獨身漢!另有人則只管接受經文的教訓,縱使完全不明白意思,也只求遵守其誡規。
十一2 使徒保羅首先稱讚哥林多信徒如何凡事記念他,並堅守他所傳給他們的。所謂所傳給他們的(或譯作傳統),不是指多年來教會承襲的慣例和習俗。這裡所指的,是使徒保羅蒙啟示而得的教訓。
十一3 保羅開始討論婦女蒙頭的事。他的教訓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每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都建基在兩大基礎上──權威和對該權威的服從。世上沒有任何社會可以不依上述原則而又能運作完善。保羅談到三種重要的關係,都牽涉權威和服從。首先,基督是各人的頭;基督是主,人臣服於他。第二,男人是女人的頭;神將領導的地位交給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權威之下。第三,神是基督的頭;甚至在三位一體的神來說,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領導的地位上,另一位則順命聽從。這些領導和服從的例子,是神親自設計的,這在他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首先要強調,服從並不等於次等。基督服從父神,但他並不次於父神。同樣地,女人雖然服從男人,但她並不次於男人。
十一4 男人在禱告或講道時,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基督。換句話說,這人不承認基督是自己的頭。因此,這是十分不尊重的行動。
十一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男人。換句話說,這女人不承認男人從神所得的領導地位,並不服從。如果全本聖經只有本節談論這題目,那麼意思就是說,只要婦女蒙了頭,就可以在聚會中禱告或講道了。但保羅在其它地方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囗不言(林前一四34),她們也不可以教導或轄管男人,卻要沉靜(提前二12)。事實上,到第17節才談論聚會的問題;因此,第2至16節里關於蒙頭的教訓,不是只限於教會聚會。這些經文關乎每當婦女禱告或講道時的情況。她在聚會中應安靜地禱告,因為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說明了限制,只准男人公開禱告。在其它時間,她可以開聲禱告或默禱。她也可以在主日學時間教導其它婦女(多二3~5)或向兒童講道。
十一6 女人若不蒙著頭,她大可以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她就應蒙著頭。女人不蒙頭,情況就跟把頭髮剪掉般羞恥。保羅並不是建議她到理髮店去,他是指在道德上如要一致,就要這樣做!
十一7 保羅從本節到10節,追溯創造的次序,以說明女人要服從男人。有謂婦女蒙頭的教訓,只適用於保羅時代的文化背景,卻不適用於今天。保羅上述論據卻足以完全否定這種觀點。男人作領導,女人予以服從,這是神從起初所定的次序。首先,男人是神的形象和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負責管理全地。男人沒有蒙頭,是無聲地證明這事實。女人卻從來沒有得著這領導的地位;她是男人的榮耀,其意思就如溫尼所說:「女人使男人的權威成為顯而易見的。」 在禱告時,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否則就等於將神的榮耀蓋起來,即羞辱了神聖的主。
十一8 跟著保羅提醒我們,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來的。這種人類的先後次序,加強保羅認為男人作領導的教訓。
十一9 保羅繼而提到創造目的,以確立他的論點。並且男人主要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耶和華在創世記二章18節明確地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十一10 女人既要服從男人,因此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蒙頭,而這裡所指的不是她自己的權柄,而是服從她丈夫的權柄。為什麼保羅要加上為天使的緣故一句呢?可能是因為天使會觀看今天在地上所發生的事,正如他們觀看在創造時所發生的事。在起初創造時,他們看見女人錯誤地取了領導的地位,主使男人。她取代了亞當,替他作決定。結果,罪闖進入人類的世界,帶來不可言喻的悲慘痛苦結果。神並不希望新的創造重蹈起初創造的覆轍。他希望當天使向下看時,會看見女人服從男人,並以蒙頭作為外在的表示。或許我們應在這裡稍停下來,指出蒙頭是一種外在的標記,只有當這標記是像徵內在的美德時,才有價值。換句話說,一個女人可能蒙了頭,卻並沒有真正地順從丈夫。這樣的話,蒙頭就毫無意義了。最重要的事,是從心底里真正的順從;這樣,女人蒙頭就真正有意義了。
十一11 保羅並非表示,男人完全獨立於女人,為此補充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換句話說,男女是彼此倚靠的。男女兩者需要對方,而服從的觀念,與彼此倚靠的觀念,並無衝突。
十一12 從創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她是由亞當的肋骨造出來的。但保羅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所指的是生產的過程,男人是由女人生的。所以,神造成這個完美的平衡,表示兩者的存在不能沒有對方。萬有都是出乎神,意思是萬有都是他所命定的,因此沒有可埋怨的理由。這些關係不但由神所立,目的也是要榮耀他。這一切應足以使男人謙卑下來,使女人心悅誠服。
十一13 使徒保羅向哥林多信徒挑戰,自己審察,好定斷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與否。他要他們憑本能直覺去判斷。用意是說女人不蒙著頭來朝見神,是不恭敬端莊的。
十一14 保羅並沒有說明本性如何指示我們男人留長頭髮是可恥的。有人認為男人的頭髮若自然生長,是不會像女人般長髮披肩。男人若留長頭髮,就會像個女兒家。在大部分的文化里,男人所束的頭髮多較女人短。
十一15 本節普遍為人所誤解,有人認為既然女人的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她就毋須用什麼來蒙頭了。然而,這種教訓卻完全歪曲了經文的意思。大家必須明白本章其實提到兩種蓋頭;否則,經文的內容就會極混淆了。從第6節,便可見一班。經節說:「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如果應用上述的詮譯,意思就是女人「若沒有頭髮蓋頭」,她就該剪了頭髮。然而,這是荒謬的。如果她已沒有「頭髮蓋頭」,怎能夠去剪頭髮呢!本節的真正論點,是在屬靈和本性之間有類比的關係。神賜給女人一種天然的蓋頭,是榮耀的,是神沒有賜給男人的。這是有屬靈意義的。其教訓是當女人向神禱告時,她應當帶上蓋巾蒙頭。本性的事,在屬靈上也一樣。
十一16 使徒保羅用這樣的聲明來結束這段經文:「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不少人認為,保羅指他剛說的,並非重要到必須爭辯一番。這樣理解正確嗎?他是否表示,在教會裡並沒有女人蒙頭的規矩?他是否表示,這些教訓並不是絕對的,毋須看為主誡命要女人非遵守不可?這樣的詮釋,本叫人稱奇,但卻是流行的說法。這樣的詮釋也就是說,保羅認為這些指示其實無關宏旨,但他卻足足花了半章經文的篇幅來說明!本節最少有兩種可能的詮釋,是與上文下理配合的。其一,使徒保羅的意思會是,他預料有人因這些事情起來辯駁,但他補充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即為這些事爭辯的規矩。我們不會為這些爭辯,卻接受是從主而來的教訓。另一種詮釋,是凱理支持的,指保羅的意思是神的眾教會並沒有這種規矩,就是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不蒙頭。
關於主餐(十一17~34)
十一17 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因為當他們聚會時,大家是分門別類的(17至19節)。請留意,「你們聚會的時候」或有關的字眼常重複出現(十一17、18、20、33、34,十四23、26)。在第2節,保羅寫稱讚他們堅守他所傳給他們的;但有一件事,就是保羅跟著要說的,卻不是稱讚。當他們聚集,舉行公開的聚會時,他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嚴肅的提醒。我們參加教會聚會,結果可能是受損而不是得益。
十一18 第一個責備的原因,是有分門別類或內部分歧。不是說有部分人從教會分裂出來,另外組成聚會相交;而是指教會內有派系黨羽之分。分歧是內部的派系,黨別卻是在外的分黨。保羅頗信報告有分門別類的事,因為他知道哥林多信徒還在屬肉體的階段。他在本書信中曾因他們分門結黨而責備他們。何勒說:“保羅稍微相信報告哥林多教會有分門別類的事,因為他知道他們既仍是屬肉體的,他們中間必定出現因固執己見而產生分歧。在這裡,保羅是從他們的狀況推斷他們的行動。他知道他們是屬肉體的,行事象世人一樣;因此,一定會習染人類思想中根深蒂固的陋習,形成自是的見解,並且組成派系,結果產生分歧和分門別類。他也知道,他們的愚昧始終會被神克服;神也會利用機會將那些蒙他悅納、只隨從聖靈不跟隨世俗行事的人彰顯出來。結果,分黨的事便告止息。”
十一19 保羅預料在哥林多教會裡出現的分歧,會日趨嚴重。雖然整體來說,這會對教會造成損害,但也會產生好結果,就是那些真正屬靈,和經得起神考驗的人(聖經新譯本),會從哥林多教會中顯明出來。保羅在本節說「你們中間會有分黨結派的事,這是必然的」(聖經新譯本),並非指這是道德上所有的事。神並不是容忍教會內的分裂。相反,保羅的意思是基於哥林多信徒屬肉體的狀況,分門結黨的事是難免的。分黨證明有部分人不體察主的心意。
十一20 保羅就著教會在吃主餐時的不當行為,作出第二個責備。當基督徒聚集,按名義是要舉行主的晚餐時,他們的行為卻是這麼糟糕。於是保羅指出,他們根本不可能按主吩咐記念主。縱然他們進行了外在的程序,但他們的整體舉止卻顯示,他們根本沒有真正地記念主。
十一21 在教會時代的初期,基督徒在吃主餐時,同時會舉行愛筵(agape)。愛筵就如共進飯餐,在愛中彼此交誼。愛筵結束時,信徒常會用餅和酒來記念主。但不久,開始出現不當的情況。例如,本節表示愛筵失去了真義。信徒不但沒有等候其它人,富有的弟兄還自行享用盛宴,沒有與貧窮的弟兄分享,於是便羞辱了他們。結果,有些信徒結束時還是飢餓的,有些卻酒醉了!主餐常在愛筵之後,所以當有人坐下來吃主餐時,還在酒醉的狀態。
十一22 使徒保羅憤怒地譴責這種可恥的行為,如果他們執意要這樣做,至少也應有一點敬意,不要在教會聚會時進行。在聚會時放縱自己,又使貧窮的弟兄羞愧,是絕對有違基督信仰的。哥林多的聖徒這樣做,保羅不能稱讚,不但不能稱讚,而且要受強烈的責備。
十一23 保羅要顯出他們的行為違背主餐的真義,於是追溯主餐起初的設立。他指出這並不是平常的飯餐或筵宴,而是主吩咐的莊嚴儀式。保羅從主直接領受這知識。他這樣說,是要說明如違背的話,就是悖逆了。他所教導的,是出於神的啟示。首先,他指出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從原文直譯是「正值他被出賣的時候」。當有人在外面正密謀要出賣他的時候,主耶穌與他的門徒在樓房上聚集,拿起餅來。這在夜晚進行,並不表示我們只可以在晚上守主餐。在當時,日落時分是猶太人一日之始。現在,一日之始卻是在日出時分。此外,使徒的榜樣與使徒的訓詞是有分別的。我們沒有責任仿效使徒的一舉一動,卻要遵照他們的教訓而行。
十一24 首先,主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由於這餅象徵他的身體,因此他其實是感謝神給了他一個人的身體,他藉這身體來到世上,並為世人的罪受死。當救主說「這是我的身體」時,他是否表示在某程度上,這餅確實變成了他的身體?羅馬天主教的化質說教條堅持,餅和酒確實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路德宗的同領說教義則教導,基督的身體和血是在桌子上的餅和酒裡,一起在那裡,也在其下。我們只須強調一點便可以回答這些觀點。當主耶穌設立這記念的聚會時,他的身體尚未捨去,他的寶血也未流出。當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時,他的意思是「這是我身體的象徵」,或「這象徵我身體為你們擘開的」。吃這餅,是記念他為我們贖罪受死。當主說「為的是記念我」時,確有說不出的真摯和親切。
十一25 在逾越節的晚飯後,主耶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主在逾越節的晚飯後,立即設立主餐。因此,聖經說主耶穌是在飯後,……拿起杯來。說到這杯,他指出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所指的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中,神應許要與以色列民定立的約。這是個無條件的應許,神答應寬恕以色列民的不義,且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愆尤。希伯來書八章10至12節也記載了這新約的內容。現今,新約已生效,只是以色列人不信,所以仍未能享受約的福氣。凡相信主耶穌的人,都得享所應許的好處。當以色列民歸向他們的主時,他們就可以享受這新約的福氣。這要待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的時期了。新約是用基督的血確立作實,因此他說這杯就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新約的基礎是藉著十字架奠下的。
十一26 本節談到守主餐的時間和次數的問題。你們每逢吃……喝……。這裡沒有條文上的規定,也沒有說明任何特定的日子。使徒行傳二十章7節記載,門徒的做法是在每週的第一日聚會並記念主。直等到他來一句清楚說明,這記念聚會並不是單單給初期教會去遵守的。高德美妙地形容主餐說:「將主兩次降臨地上的事實連在一起,要作為頭一次的記念,並第二次的保證。」 有一點要注意,在這有關主餐的教訓中,完全沒有提到由神職人員主禮的指示。這純粹是記念性質的敬拜,給一切屬神的人參與的。基督徒聚會時,所有信徒兼祭司的身分,這樣宣示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十一27 使徒保羅討論過主餐的起源和目的後,轉過來指出不當地吃主餐的後果。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乾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本來,我們全都不配參與這莊嚴的筵席。就這意義來說,我們完全不配接受主的任何憐憫或恩慈。但這並不是經文要討論的題目。使徒保羅不是要說我們何等不配。我們藉著基督的寶血得蒙潔淨,憑著神愛子完美的身分地位來接近神。保羅所指的是哥林多信徒聚集吃主餐時的可恥行徑。他們的行為既魯莽又失敬干犯。這種行為是乾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十一28 當我們吃主餐時,應先自己省察。我們應認罪離罪,作出賠償,向給我們開罪的人道歉。總的來說,我們要確保自己有一個妥當的屬靈情況。
十一29 在吃喝時存不分辨的態度,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沒有分辨是主的身體。我們當曉得,主捨去自己的身體,是為了除掉罪。如果我們仍在罪中活著,但同時又參與主餐,我們就是活在虛謊之中。彭達生說:「如果我們在吃主餐時沒有省察自己的罪,就是沒有分辨是主的身體;他捨去身體,就是為要除去我們的罪。」
十一30 當中有人沒有自我省察,結果神向這些哥林多信徒採取懲罰行動。他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而死去的也不少。換句話說,有些信徒肉身患病,另一些更被帶到天家去了。他們既沒有省察生命中的罪,主就不得不懲罰他們。
十一31 另外,我們若有省察自己,神就不用這樣管教我們了。
十一32 神將我們當兒女般看待。他這麼愛我們,不會讓我們繼續活在罪中。因此,我們很快便感到牧者的杖正勾著我們的頸項,把我們拖回他的身旁。誠如有人這樣說:「有可能聖徒(在基督裡)適宜到天上去,卻不宜留在世上作見證。」
十一33 當信徒聚會吃的時候,即享用愛筵(agape)的時候,他們應彼此等待,而並非不顧其它聖徒,自私地先行進食。 「彼此等待」正與第21節「各人先吃自己的飯」成為對比。
十一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換句話說,我們不應以為愛筵和及後的主餐,只是一頓普通的飯餐。忽略其神聖的特性,就是聚會以致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無疑哥林多信徒寫給使徒保羅的信中,還提到其它較次要的事。他在這裡向他們保證,當他與他們相見時,便會親自處理這些事。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10: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10: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10: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10: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10:9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0: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0: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0: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0: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0: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10: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10: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十1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猶太人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重點在“都”字。他回憶以色列人得拯救脫離埃及的日子,以及他們在日間有云柱、夜間有火柱的奇妙經歷。他憶述他們過紅海,逃到曠野的時候。說到他們的特權,他們都領受過神的帶領和拯救。
十2 不但如此,他們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受洗歸了摩西的意思,就是與他同證並承認他作領袖。摩西既帶領以色列的子民離開埃及到應許之地,以色列全民族就都首先向摩西效忠,並承認他是神所指派的拯救者。有人認為都在雲裡一句,指他們與神同證,而都在海裡則描繪他們與埃及分離的事實。
十3 並且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食。這是指嗎哪,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旅途上蒙神所賜的食物。靈食不表示這不是物質的食物,也不表示食物是看不見的,或併非真實的。靈食指這物質的食物,喻表屬靈上的餵養,而保羅主要關心的,正是屬靈上的真實。同時這也可表示,食物是透過超自然的途徑賜下的。
十4 他們走過的每一段旅途,神都施行奇蹟,賜他們水喝。這是真實的水,但也稱為靈水,意即預錶帶來屬靈上的甦醒,也表示是奇蹟地賜下的。若不是耶和華用神蹟來賜他們水喝,他們就早已渴死了。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這句,不表示有一塊實物的石塊,在他們的旅途上一直跟著他們。磐石像徵從其中流出來的河,這河緊隨著以色列人。那磐石就是基督,因為他就是那供應者,也是磐石所代表的;他將活水賜給他的子民。
十5 使徒保羅列舉以色列人享有的這一切奇妙的特權後,不得不提醒哥林多信徒,以色列人中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雖然以色列人全數離開埃及,都聲稱與他們的領袖摩西同心合意;但很可悲,他們的身體在曠野,他們的心卻仍在埃及。他們的身體脫離了法老的奴役,但他們的心卻仍渴想埃及的各種罪中之樂。在所有離開埃及的壯丁中,二十歲以上的,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兩人得獎賞,可以進入應許之地。其它人的屍首都倒在曠野,作為神不喜悅他們的證據。請留意本章首四節用了“都”字,而本節用了多半。他們全都有特權的條件,但他們中間,多半滅亡了。高德感慨地說:“使徒保羅要這些自滿的哥林多信徒看見,這是何等的景象:這些人飽享從天賜下奇蹟的糧水,最後軀體卻散滿在曠野的荒原上!”
十6 在出埃及的歷史事蹟上,我們看見一些可應用的教訓。以色列人實在是我們的鑑戒,展示給我們知道,如果我們也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那麼我們會承受怎樣的後果。當我們研讀舊約聖經時,不應只以為是歷史而已,裡面盛載不少教訓,對我們現今在世的生活有實質的意義。使徒保羅在以下幾節經文裡,具體地列述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值得留意,這些罪大多與滿足身體的慾望有關。
十7 本節所指是記載於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犢及其後的荒宴。當摩西從西乃山下來時,他發覺以色列人鑄造了金牛犢,並用作敬拜的對象。從出埃及記三十二章6節可知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即是跳舞作樂。
十8 本節提到的罪,就是以色列的男子與摩押的女子通婚(民二五)。在先知巴蘭的唆使下,他們違背主的吩咐,陷入不道德之中。本節說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舊約聖經告訴我們,有二萬四千人因瘟疫而死(民二五9)。聖經的批評者常以此來說明聖經有自相矛盾之處。不過,如果他們仔細一點研讀經文的內容,就發現其實並無矛盾之處。這裡說一天之內有二萬三千人倒斃。舊約聖經的數字是二萬四千,因為這是描述在瘟疫中死亡的總數。
十9 保羅然後提到以色列人因食物而投訴,並質疑耶和華的善意。那時,神便派蛇進入他們當中,結果很多人喪命(民二一5、6)。這裡再一次顯示,百姓因囗腹之欲而跌倒滅亡了。
十10 這裡提到可拉、大坍與亞比蘭的罪(民一六14~47)。再一次,他們因食物的緣故而向主發怨言(民一六14)。以色列人並沒有鍛煉如何控制自己的身體。他們沒有操練自己的身體,或致力叫身服己。相反,他們致力滿足身體的慾望,結果導致敗亡。
十11 跟著三節經文告訴我們這些事的實際教訓。首先,保羅指出這些事不只是有歷史意義。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這些事另有其意義。事情寫在經上,是要成為我們的鑑戒,提醒我們這些活在猶太人時代結束後的福音時代中的人。夏仁達說得好:「給我們這些繼承過去歷代遺產的人。」
十12 這些事提醒自信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必須謹慎,免得跌倒。也許是針對堅強的信徒,以為可以稍試滿足私慾而不至受影響的。這樣的人最有可能落在神管教的手下。
十13 但保羅隨即對那些正受試探的人,說出很要好的鼓勵。他教導說,我們所面對的試驗、試煉及試探,無非是人所共受的。然而,神是信實的,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他沒有應承免我們受試探或試驗,卻應許要限制其程度。他更應許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讀了本節經文,我們不期然感到萬分安慰;這是歷世歷代裡受試驗的聖徒可以感受到的。初信者會抓緊本節,以為救生索;信主已久的人則據之而泰然安歇。也許這封保羅書信的讀者中,有部分正面對著強烈的引誘,要使他們拜偶像。保羅安慰他們,告訴他們神不會讓他們遇上受不了的試探。同時,他們應受警惕,不應讓自己曝露在試探之下。
十14 從本節至十一章1節這段中,保羅回到吃祭偶像的食物的問題上,給予較具體的指示。保羅首先處理的問題,是信徒應否參加在偶像廟裡的宴會(14至22節)。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也許對哥林多的信徒來說,獲邀出席廟宇裡舉行的拜偶像宴會,確實是個考驗。部分哥林多信徒或會覺得自己可以勝過這試探。也許他們會說,只去一趟無妨吧。使徒保羅從神得的忠告是: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他並不是說要研究拜偶像的事,或要加以認識,或稍試無妨。他們應該逃避遠離。
十15、16 保羅知道,他說話的對像是一些有頭腦、能明白他話語的人。在第16節他提到主的晚餐。他首先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祝福的杯是指主的晚餐所喝的杯。這杯告訴我們,基督的死為我們帶來了莫大的祝福;因此,這杯稱為祝福的杯。我們所祝福的是指我們所感謝的。當我們把這杯放到嘴唇上時,表示我們都領受從基督寶血傾流出來的各種福氣。因此,我們可以將本節意譯為: 這杯表明,我們靠主耶穌的血領受了莫大的祝福,而我們也存著感謝的心領受這杯。這杯豈不是見證,所有的信徒都領受基督寶血的各種好處嗎?我們所擘開的餅即主的晚餐的餅,也是這樣。當我們吃這餅時,表示我們的得救都靠他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獻上了他自己的身體,而我們也因此成為他身體(教會)上的肢體。簡言之,這杯和這餅表示,我們與基督相交,並得參與他榮耀的事工。一個有關的問題是,本節為什麼先提到血,而在設立主的晚餐時,卻先提到餅。其一解釋是,在這裡保羅根據我們與基督建立關係的過程中所發生事情的次序說。一般而言,初信者先明白基督寶血的價值,然後才領會一個身體的真理。因此,本節說明我們認識救恩過程中的次序。
十17 所有信徒,人數雖多,卻是一個身體,以一個餅作代表。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的意思,是我們全都分享因基督獻上自己身體而帶來的好處。
十18 保羅在這幾節說明領受主餐的人,表示與主的相交。對那些吃祭物的以色列人來說,原則也一樣。這表示他們與祭壇有密切的關係。無疑,這是說平安祭。百姓把祭牲帶到殿去。部分祭物放在壇上用火焚燒,另一部分留給祭司,第三部分留給獻祭者和他的朋友。他們在同一日吃祭物。保羅強調,所有吃祭物的人都表明自己與神並以色列民同證。簡言之,表明自己與祭壇代表的一切關係。然而,這與我們正在研究的經文有什麼關係?答案頗簡單。正如領受主餐表示與主的相交,和以色列人參與平安祭表明與耶和華祭壇的相交關係,在廟宇中吃祭偶像的宴席也表示與偶像相連。
十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保羅以上說的,是否表示獻給偶像的肉的品質或特性會發生變化?或者他表示偶像是真實的,能聽、能看,且有能力?明顯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不是。」
十20 保羅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獻給鬼的,透過不尋常和神秘的途徑,控制膜拜者的心靈理智。魔鬼只有一位,就是撒但,鬼魔卻有很多,是撒但的使者差役。保羅補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十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本節所談主的杯,是像徵的表達方式,代表一切藉著基督而賜給我們的福氣。這是一種稱為換喻的修辭手法,用器皿代表所盛載的內容。另外,主的筵席也是像徵式的表達。這與主餐有所不同,縱然也可能包括主餐。餐桌這物件,是給人將食物擺放在上面,並圍著桌子聯絡情誼。主的筵席也就是指我們在基督裡所享受的一切福氣。當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以及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他的意思不是他們在能力上辦不到。信徒當然有能力到廟宇去參加拜偶像者的宴席。但保羅的意思是,這樣做在道德上是不一致的。這行動是對主耶穌的背叛和不忠,一方面表示與他相交或向他效忠,但又與向偶像獻祭的人交往聯誼。在道德上這是不當的,且是完全錯誤的。
十22 不但如此,這樣做一定會惹主的憤恨。正如凱理說:“真正的愛會對猶豫不定的感情感到憤恨。在面對有不忠的事仍不怨忿的,就不是真正的愛了。”因此,基督徒要害怕令神不悅,或惹他公義的怒氣。難道我們以為自己比他還有能力麼?就是說,難道我們斗膽惹他發怒,並招致他向我們施行審判管教嗎?
十23 使徒保羅討論過參加偶像筵席的問題後,轉而提出一些大原則,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應當依從的。他說凡事都可行時,並非毫無限制地泛指一切的事。例如,他從沒有認為,謀殺或醉酒是可行的!再一次,我們必須明白所指的是一些在道德上無關宏旨的事。在基督徒人生中,有很多事物本身是正當的,但由於其它原因,基督徒參與的話就是不智的了。因此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譬如,就某位信徒來說,某件事是沒有問題的;但按他身處之地的風俗習慣說,做這事卻是不智的。同樣地,本身可行的事,可能並不造就人。就是說我做了某物事,但結果卻不能使我的弟兄在信仰上得著建立。這樣,難道我應該專橫地堅持個人權利,還是要考慮怎樣做才能夠幫助在基督裡的弟兄?
十24 我們作任何決定時,都不應自私地只想到什麼是對自己有利的,反而要顧念做什麼會為鄰舍帶來益處。我們在這段經文所探討的原則,同時十分適用於很多事情上,諸如衣著、飲食、生活水平和娛樂等。
十25 如果信徒到市上去買肉食,他不用問商販那些肉是否曾祭偶像。無論如何這肉不會受影響,也不牽涉對基督忠誠的問題。
十26 保羅為解釋這點忠告,於是引述詩篇二十四篇1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意思是我們吃的食物,都是主施恩賜給我們的,且是特要供我們享用的。韓理哲告訴我們,猶太人常以詩篇二十四篇的話,作飯前謝恩的用。
十27 保羅舉出另一個處境,是會令信徒產生疑問的。假如有一個非信徒請信徒到家中赴席,基督徒是否可以隨意接受邀請?可以。如果你獲邀往非信徒的家飲宴,而你樂意出席的話,你有自由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十28 如果席間有另一位基督徒在場,他的信心軟弱,告訴你所吃的食物是獻過祭的物,你應該吃這些食物嗎?不應該。你不應只求一己的滿足,否則你會把他絆跌,並傷害他的良心。如果非信徒會因你吃的緣故而受阻不信主,你就不應吃了。本節結束時又再一次引述詩篇二十四篇1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十29 在上述的處境中,你毋須因自己的良心而不吃食物。身為信徒,你有絕對自由吃肉。然而,同席的軟弱弟兄,對此有良心上的障礙,因此你要為尊重他的良心而不吃這肉。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問題也許可以改寫為: 我為什麼要自私地誇示吃這肉的自由,而因此遭別人的良心定罪?我為什麼要把自己的自由,公開地被他人的良心來論斷?我為什麼要將自己的善給別人毀謗? (參看羅一四16) 難道一塊肉是這樣的重要,以致我要令在主耶穌基督裡的一位弟兄受到冒犯? (然而,很多解經家相信保羅在這裡乃是引述哥林多信徒的反駁,或是問一個自設的問題,然後在下文回答。)
十30 保羅似是在說,如果他一方面向神謝恩,但這樣做卻同時會傷害弟兄,這是矛盾的事。所以寧願放棄自己正當合理的權利,也不要存著感謝神的心做某事,卻因此給別人毀謗。凱理認為:「寧願捨己,不要讓自己因行使自由並感恩作某事,結果卻給別人論斷或毀謗。」為什麼要因為行使自由而傷害他人?為什麼要讓自己因謝恩作某事反招致誤解,或被視為瀆聖,或引起反感?
十31 關於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有兩個重要的原則可作指引。第一是榮耀神,第二是造福周圍的人。在這裡保羅舉出第一個原則:「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年輕的基督徒常要作決定,到底某行為是對還是錯。這裡給予一個很好的指引:這樣做會為神帶來榮耀嗎?在埋頭苦幹做事之前,你能夠向神禱告,祈求主能因你要做的事而得著彰顯嗎?
十32 第二個原則是造福周圍的人。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我們都不要使他跌倒。這裡保羅將人分為三類。猶太人當然是指以色列民族。希利尼人是指不信的外邦人,至於神的教會則包括所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真信徒,不管是猶太人抑或是外邦人。從某方面說,如果我們忠誠地向他人作見證,就總免不了會冒犯他人或招惹他們的怒氣。不過,這裡所指的並不是這些。使徒保羅想的是不必要使人跌倒的。他告誡我們,免得我們在行使正當合理的權利時,把別人絆倒了。
十33 保羅可以誠實地說,他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相信很少人像偉大的使徒保羅一樣,這樣無私地為他人而活。
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10: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10: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10: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10: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10:9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0: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0: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0: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0: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0: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0: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10: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10: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10: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十1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猶太人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重點在“都”字。他回憶以色列人得拯救脫離埃及的日子,以及他們在日間有云柱、夜間有火柱的奇妙經歷。他憶述他們過紅海,逃到曠野的時候。說到他們的特權,他們都領受過神的帶領和拯救。
十2 不但如此,他們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受洗歸了摩西的意思,就是與他同證並承認他作領袖。摩西既帶領以色列的子民離開埃及到應許之地,以色列全民族就都首先向摩西效忠,並承認他是神所指派的拯救者。有人認為都在雲裡一句,指他們與神同證,而都在海裡則描繪他們與埃及分離的事實。
十3 並且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食。這是指嗎哪,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旅途上蒙神所賜的食物。靈食不表示這不是物質的食物,也不表示食物是看不見的,或併非真實的。靈食指這物質的食物,喻表屬靈上的餵養,而保羅主要關心的,正是屬靈上的真實。同時這也可表示,食物是透過超自然的途徑賜下的。
十4 他們走過的每一段旅途,神都施行奇蹟,賜他們水喝。這是真實的水,但也稱為靈水,意即預錶帶來屬靈上的甦醒,也表示是奇蹟地賜下的。若不是耶和華用神蹟來賜他們水喝,他們就早已渴死了。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這句,不表示有一塊實物的石塊,在他們的旅途上一直跟著他們。磐石像徵從其中流出來的河,這河緊隨著以色列人。那磐石就是基督,因為他就是那供應者,也是磐石所代表的;他將活水賜給他的子民。
十5 使徒保羅列舉以色列人享有的這一切奇妙的特權後,不得不提醒哥林多信徒,以色列人中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雖然以色列人全數離開埃及,都聲稱與他們的領袖摩西同心合意;但很可悲,他們的身體在曠野,他們的心卻仍在埃及。他們的身體脫離了法老的奴役,但他們的心卻仍渴想埃及的各種罪中之樂。在所有離開埃及的壯丁中,二十歲以上的,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兩人得獎賞,可以進入應許之地。其它人的屍首都倒在曠野,作為神不喜悅他們的證據。請留意本章首四節用了“都”字,而本節用了多半。他們全都有特權的條件,但他們中間,多半滅亡了。高德感慨地說:“使徒保羅要這些自滿的哥林多信徒看見,這是何等的景象:這些人飽享從天賜下奇蹟的糧水,最後軀體卻散滿在曠野的荒原上!”
十6 在出埃及的歷史事蹟上,我們看見一些可應用的教訓。以色列人實在是我們的鑑戒,展示給我們知道,如果我們也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那麼我們會承受怎樣的後果。當我們研讀舊約聖經時,不應只以為是歷史而已,裡面盛載不少教訓,對我們現今在世的生活有實質的意義。使徒保羅在以下幾節經文裡,具體地列述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值得留意,這些罪大多與滿足身體的慾望有關。
十7 本節所指是記載於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犢及其後的荒宴。當摩西從西乃山下來時,他發覺以色列人鑄造了金牛犢,並用作敬拜的對象。從出埃及記三十二章6節可知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即是跳舞作樂。
十8 本節提到的罪,就是以色列的男子與摩押的女子通婚(民二五)。在先知巴蘭的唆使下,他們違背主的吩咐,陷入不道德之中。本節說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舊約聖經告訴我們,有二萬四千人因瘟疫而死(民二五9)。聖經的批評者常以此來說明聖經有自相矛盾之處。不過,如果他們仔細一點研讀經文的內容,就發現其實並無矛盾之處。這裡說一天之內有二萬三千人倒斃。舊約聖經的數字是二萬四千,因為這是描述在瘟疫中死亡的總數。
十9 保羅然後提到以色列人因食物而投訴,並質疑耶和華的善意。那時,神便派蛇進入他們當中,結果很多人喪命(民二一5、6)。這裡再一次顯示,百姓因囗腹之欲而跌倒滅亡了。
十10 這裡提到可拉、大坍與亞比蘭的罪(民一六14~47)。再一次,他們因食物的緣故而向主發怨言(民一六14)。以色列人並沒有鍛煉如何控制自己的身體。他們沒有操練自己的身體,或致力叫身服己。相反,他們致力滿足身體的慾望,結果導致敗亡。
十11 跟著三節經文告訴我們這些事的實際教訓。首先,保羅指出這些事不只是有歷史意義。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這些事另有其意義。事情寫在經上,是要成為我們的鑑戒,提醒我們這些活在猶太人時代結束後的福音時代中的人。夏仁達說得好:「給我們這些繼承過去歷代遺產的人。」
十12 這些事提醒自信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必須謹慎,免得跌倒。也許是針對堅強的信徒,以為可以稍試滿足私慾而不至受影響的。這樣的人最有可能落在神管教的手下。
十13 但保羅隨即對那些正受試探的人,說出很要好的鼓勵。他教導說,我們所面對的試驗、試煉及試探,無非是人所共受的。然而,神是信實的,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他沒有應承免我們受試探或試驗,卻應許要限制其程度。他更應許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讀了本節經文,我們不期然感到萬分安慰;這是歷世歷代裡受試驗的聖徒可以感受到的。初信者會抓緊本節,以為救生索;信主已久的人則據之而泰然安歇。也許這封保羅書信的讀者中,有部分正面對著強烈的引誘,要使他們拜偶像。保羅安慰他們,告訴他們神不會讓他們遇上受不了的試探。同時,他們應受警惕,不應讓自己曝露在試探之下。
十14 從本節至十一章1節這段中,保羅回到吃祭偶像的食物的問題上,給予較具體的指示。保羅首先處理的問題,是信徒應否參加在偶像廟裡的宴會(14至22節)。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也許對哥林多的信徒來說,獲邀出席廟宇裡舉行的拜偶像宴會,確實是個考驗。部分哥林多信徒或會覺得自己可以勝過這試探。也許他們會說,只去一趟無妨吧。使徒保羅從神得的忠告是: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他並不是說要研究拜偶像的事,或要加以認識,或稍試無妨。他們應該逃避遠離。
十15、16 保羅知道,他說話的對像是一些有頭腦、能明白他話語的人。在第16節他提到主的晚餐。他首先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祝福的杯是指主的晚餐所喝的杯。這杯告訴我們,基督的死為我們帶來了莫大的祝福;因此,這杯稱為祝福的杯。我們所祝福的是指我們所感謝的。當我們把這杯放到嘴唇上時,表示我們都領受從基督寶血傾流出來的各種福氣。因此,我們可以將本節意譯為: 這杯表明,我們靠主耶穌的血領受了莫大的祝福,而我們也存著感謝的心領受這杯。這杯豈不是見證,所有的信徒都領受基督寶血的各種好處嗎?我們所擘開的餅即主的晚餐的餅,也是這樣。當我們吃這餅時,表示我們的得救都靠他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獻上了他自己的身體,而我們也因此成為他身體(教會)上的肢體。簡言之,這杯和這餅表示,我們與基督相交,並得參與他榮耀的事工。一個有關的問題是,本節為什麼先提到血,而在設立主的晚餐時,卻先提到餅。其一解釋是,在這裡保羅根據我們與基督建立關係的過程中所發生事情的次序說。一般而言,初信者先明白基督寶血的價值,然後才領會一個身體的真理。因此,本節說明我們認識救恩過程中的次序。
十17 所有信徒,人數雖多,卻是一個身體,以一個餅作代表。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的意思,是我們全都分享因基督獻上自己身體而帶來的好處。
十18 保羅在這幾節說明領受主餐的人,表示與主的相交。對那些吃祭物的以色列人來說,原則也一樣。這表示他們與祭壇有密切的關係。無疑,這是說平安祭。百姓把祭牲帶到殿去。部分祭物放在壇上用火焚燒,另一部分留給祭司,第三部分留給獻祭者和他的朋友。他們在同一日吃祭物。保羅強調,所有吃祭物的人都表明自己與神並以色列民同證。簡言之,表明自己與祭壇代表的一切關係。然而,這與我們正在研究的經文有什麼關係?答案頗簡單。正如領受主餐表示與主的相交,和以色列人參與平安祭表明與耶和華祭壇的相交關係,在廟宇中吃祭偶像的宴席也表示與偶像相連。
十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保羅以上說的,是否表示獻給偶像的肉的品質或特性會發生變化?或者他表示偶像是真實的,能聽、能看,且有能力?明顯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不是。」
十20 保羅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獻給鬼的,透過不尋常和神秘的途徑,控制膜拜者的心靈理智。魔鬼只有一位,就是撒但,鬼魔卻有很多,是撒但的使者差役。保羅補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十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本節所談主的杯,是像徵的表達方式,代表一切藉著基督而賜給我們的福氣。這是一種稱為換喻的修辭手法,用器皿代表所盛載的內容。另外,主的筵席也是像徵式的表達。這與主餐有所不同,縱然也可能包括主餐。餐桌這物件,是給人將食物擺放在上面,並圍著桌子聯絡情誼。主的筵席也就是指我們在基督裡所享受的一切福氣。當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以及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他的意思不是他們在能力上辦不到。信徒當然有能力到廟宇去參加拜偶像者的宴席。但保羅的意思是,這樣做在道德上是不一致的。這行動是對主耶穌的背叛和不忠,一方面表示與他相交或向他效忠,但又與向偶像獻祭的人交往聯誼。在道德上這是不當的,且是完全錯誤的。
十22 不但如此,這樣做一定會惹主的憤恨。正如凱理說:“真正的愛會對猶豫不定的感情感到憤恨。在面對有不忠的事仍不怨忿的,就不是真正的愛了。”因此,基督徒要害怕令神不悅,或惹他公義的怒氣。難道我們以為自己比他還有能力麼?就是說,難道我們斗膽惹他發怒,並招致他向我們施行審判管教嗎?
十23 使徒保羅討論過參加偶像筵席的問題後,轉而提出一些大原則,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應當依從的。他說凡事都可行時,並非毫無限制地泛指一切的事。例如,他從沒有認為,謀殺或醉酒是可行的!再一次,我們必須明白所指的是一些在道德上無關宏旨的事。在基督徒人生中,有很多事物本身是正當的,但由於其它原因,基督徒參與的話就是不智的了。因此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譬如,就某位信徒來說,某件事是沒有問題的;但按他身處之地的風俗習慣說,做這事卻是不智的。同樣地,本身可行的事,可能並不造就人。就是說我做了某物事,但結果卻不能使我的弟兄在信仰上得著建立。這樣,難道我應該專橫地堅持個人權利,還是要考慮怎樣做才能夠幫助在基督裡的弟兄?
十24 我們作任何決定時,都不應自私地只想到什麼是對自己有利的,反而要顧念做什麼會為鄰舍帶來益處。我們在這段經文所探討的原則,同時十分適用於很多事情上,諸如衣著、飲食、生活水平和娛樂等。
十25 如果信徒到市上去買肉食,他不用問商販那些肉是否曾祭偶像。無論如何這肉不會受影響,也不牽涉對基督忠誠的問題。
十26 保羅為解釋這點忠告,於是引述詩篇二十四篇1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意思是我們吃的食物,都是主施恩賜給我們的,且是特要供我們享用的。韓理哲告訴我們,猶太人常以詩篇二十四篇的話,作飯前謝恩的用。
十27 保羅舉出另一個處境,是會令信徒產生疑問的。假如有一個非信徒請信徒到家中赴席,基督徒是否可以隨意接受邀請?可以。如果你獲邀往非信徒的家飲宴,而你樂意出席的話,你有自由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十28 如果席間有另一位基督徒在場,他的信心軟弱,告訴你所吃的食物是獻過祭的物,你應該吃這些食物嗎?不應該。你不應只求一己的滿足,否則你會把他絆跌,並傷害他的良心。如果非信徒會因你吃的緣故而受阻不信主,你就不應吃了。本節結束時又再一次引述詩篇二十四篇1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十29 在上述的處境中,你毋須因自己的良心而不吃食物。身為信徒,你有絕對自由吃肉。然而,同席的軟弱弟兄,對此有良心上的障礙,因此你要為尊重他的良心而不吃這肉。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問題也許可以改寫為: 我為什麼要自私地誇示吃這肉的自由,而因此遭別人的良心定罪?我為什麼要把自己的自由,公開地被他人的良心來論斷?我為什麼要將自己的善給別人毀謗? (參看羅一四16) 難道一塊肉是這樣的重要,以致我要令在主耶穌基督裡的一位弟兄受到冒犯? (然而,很多解經家相信保羅在這裡乃是引述哥林多信徒的反駁,或是問一個自設的問題,然後在下文回答。)
十30 保羅似是在說,如果他一方面向神謝恩,但這樣做卻同時會傷害弟兄,這是矛盾的事。所以寧願放棄自己正當合理的權利,也不要存著感謝神的心做某事,卻因此給別人毀謗。凱理認為:「寧願捨己,不要讓自己因行使自由並感恩作某事,結果卻給別人論斷或毀謗。」為什麼要因為行使自由而傷害他人?為什麼要讓自己因謝恩作某事反招致誤解,或被視為瀆聖,或引起反感?
十31 關於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有兩個重要的原則可作指引。第一是榮耀神,第二是造福周圍的人。在這裡保羅舉出第一個原則:「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年輕的基督徒常要作決定,到底某行為是對還是錯。這裡給予一個很好的指引:這樣做會為神帶來榮耀嗎?在埋頭苦幹做事之前,你能夠向神禱告,祈求主能因你要做的事而得著彰顯嗎?
十32 第二個原則是造福周圍的人。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我們都不要使他跌倒。這裡保羅將人分為三類。猶太人當然是指以色列民族。希利尼人是指不信的外邦人,至於神的教會則包括所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真信徒,不管是猶太人抑或是外邦人。從某方面說,如果我們忠誠地向他人作見證,就總免不了會冒犯他人或招惹他們的怒氣。不過,這裡所指的並不是這些。使徒保羅想的是不必要使人跌倒的。他告誡我們,免得我們在行使正當合理的權利時,把別人絆倒了。
十33 保羅可以誠實地說,他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相信很少人像偉大的使徒保羅一樣,這樣無私地為他人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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