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8日 星期六

以弗所書第二章(上)1~10

2: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2:4 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2: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2: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2: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神在給外邦人和猶太人的救恩上所顯的能力(二1~10)

二1 本章的分法不應淡化第一章末與接著數節的重要聯繫。前文,我們看見神的大能使基督從墳墓裡復活,並給他冠上榮耀和尊貴。現在我們看到這能力在我們生命中作工,使我們從屬靈的死裡復活,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這段經文跟創世記首章相似。從二者我們發現:(1)荒涼、混亂、毀壞的光景(創一2上;弗二1~3);(2)屬神能力的介入(創一2下;弗二4);(3 )新生命的創造(創一3~31;弗二5~22)。

本章開端,我們是死谷中的屬靈屍骸;在結尾,我們不但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更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在其中,我們經歷了大能的神蹟,產生這樣觸目的改變。

頭十節描寫神拯救外邦人和猶太人的能力。以前從未有過象灰姑娘般由貧變富的事!

本節和第2節,保羅提醒外邦人讀者,他們在信主之前是死亡、墮落、邪惡和叛逆的。他們因著過犯罪惡,在屬靈上是死的。也是說在神看來,他們是沒有生命的,與他沒有生命的接觸。他們活著,就像神不存在的一樣。死的原因是過犯罪惡。人無論自覺與否,罪惡是所犯任何形式的錯誤,並那些偏離神的完全的思想、言語和行為。過犯是公然違反律法的罪。廣義說,這包括任何形式的行差踏錯。

二2 從前以弗所信徒是死的,而且是墮落了的。他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他們效法這世代的風氣,沉迷於當世的罪惡之中。世界有個鑄模,獻身者被傾倒其中。這是個欺詐、不道德、不敬虔、自私、暴戾和背逆的鑄模。換言之,這是個墮落的鑄模。以弗所信徒曾是這樣。

不但如此,他們行事為人是邪惡的,隨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魔鬼的樣式。他們受惡魔的統帥操縱。他的領域在空中。他們樂意順從這世界的神,可知不信者何以俯身作出比動​​物還低等的卑劣行為。

最後,他們是背逆的,行事為人隨從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所有未得救者都是悖逆之子,因他們的特性是悖逆神。撒但賦予他們力量,使他們傾向抗拒、不忠和不服。

二3 保羅把代詞從「你們」轉為「我們」,表示要對猶太信徒說話(縱然他的話向凡未信主的人都合適)。他們的狀況可用三個詞語說明:屬肉體、敗壞和被定罪。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這幀悖逆之子的寫照,也說出保羅和其它基督徒重生之前的光景。他們的生命屬肉體,只為滿足肉體的私慾和愛好。保羅自己總算曾過著外表上道德的生活,現在他認識自己從前是多麼自我中心。他裡頭所是的,比他所作的要壞。

未信主的猶太人也是腐敗的,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這表示放縱去行一切本性的情慾。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可包括一切從合法的慾望,到形形式式不道德和邪惡的事。這裡強調的大概是較明顯的罪惡。請注意,保羅提到罪惡的思想,也提及罪行。

邁耳警告說:

放縱心中的情慾,跟放縱肉體的情慾一樣敗壞。想像力是奇妙的恩賜,但可以使我們放縱不敬虔的幻想,套在馳騁的情感的頸項上──往往無法受制。當人的心與色情狂共舞,或穿過情慾的迷宮時,眼睛無從跟上,它卻來去自如,不受制肘。想像力的純潔美譽卻不被廢棄,童女仍在想像、守望新郎的來臨。可是,若想像力的歪行不受審判、又沒有承認,便顯出觸犯者是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了。 (注10)

保羅對未得救的猶太人有最後的描述: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意思是,他們本性傾向惹動憤怒、怨恨、悲痛和憤慨,跟其它人如出一轍。當然,他們也確實在神怒氣之下,要受死亡和審判。請注意第2節和本提到人類的三大敵:世界(2節)、魔鬼(2節)和肉體(3節)。

二4 然而神這句造成文體中最重要、有說服力並鼓舞人心的文章轉折。這表示一個巨大的改變已經發生,從死谷的定局和絕望,移到神愛子的國里不能言諭的喜悅。

這改變的創始人是神自己,此外無人能作,也無人會作。

這位可稱讚的主的一種特性是有豐富的憐憫。他不按我們所應得的待我們(詩一○三10),此外還憐憫我們。伊迪岳評論說:「雖然神的憐憫已廣施六千年,但仍是個耗不盡的豐富庫藏。」(注11)

他介入的原因是:因他愛我們的大愛。他的愛浩大,因為他就是源頭。施與者的偉大在他的恩賜中也留下偉大的香氣,那麼神超然的美德,也在他的愛中添上至高無上的光彩。譬如,被宇宙全能至大者所愛,勝過被另一個人所愛。神的愛浩大,因他付上極大的代價。愛把神的獨生子主耶穌差來,為我們死在各各他山的苦難中。神的愛浩大,因向對象所施的是測不透的豐富。

二5 神的愛浩大,因為他所愛的人是極不配和不可愛的。我們死在過犯中。我們是神的仇敵;是貧乏、墮落的。可是他仍愛我們。

因著神對我們的愛和基督的救贖工作,我們(1)與基督一同活過來;(2)與他一同復活;(3)在他裡面坐席。

這些話描述我們因與他聯合而得的屬靈地位。他作我們的代表──不僅是為我們,更是代替我們。那麼,當他死,我們也死了;當他被埋葬,我們也被埋葬了。

當他活過來、復活,又坐在天上,我們也一樣。他犧牲的工作所帶來的一切好處,我們因與他聯合而得以享有。與他一同活過來,指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現今在新生命裡與他聯合。那給他復活生命的大能,也把這生命給予我們。

這事的奇妙使保羅的思路停下來,驚嘆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神向那些不配的人所施深不可測的愛,使保羅深受感動。那確是恩典!

上文已提過,憐憫是指我們沒有得著我們所該受的刑罰,恩典指我們得著我們所不配得的救​​恩。我們得著恩賜,並非我們賺來的,而是來自那位自願施與者。裴雅森說:

這是自發的愛,並非履行什麼義務。神向可憐的罪人施行完全不受約束、不受限制的愛,構成恩典的榮耀。 (注12)

二6 我們不但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而且與他一同復活。他如何經過死亡和審判,我們也同樣經過了。我們站在墳墓的另一邊,就是在復活這榮耀的地位上,因為我們與他聯合了。我們這地位既是真確的,便應該活出從死裡復活的樣式。

我們另一面的地位,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藉著與他聯合,我們已被看為從現今的罪惡世界中得釋放,與基督同坐在榮耀裡。神是這樣看我們。我們若憑信心站在這地位上,便能改變我們生活的素質。我們不再屬地,也不被平凡和眼見的事所佔據,卻尋求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

第5節和本節的關鍵是在基督耶穌裡這句。在他裡面,我們可以活過來、復活,並坐在天上。他是我們的代表,因此他的勝利和地位也屬於我們。威廉斯嘆說:「何等驚人的意念!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同釘的強盜成為神兒子在榮耀裡的伴侶。」

二7 使人改變的恩典是神蹟,這將要成為永恆啟示的主題。在無盡的永世裡,神要向天上的萬眾揭示他差遣兒子到這罪惡大地所付的代價,並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背負我們罪孽的代價。這題目實在說之不盡。保羅用文字堆砌,以表示其廣博:

他向我們所施的恩慈

他的恩典,就是他向我們所施的恩慈

他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向我們所施的恩慈

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向我們所施的恩慈

這樣,神若在永恆裡揭開這個奧秘,我們便得永遠不斷地學習了。天堂是我們的學校,神是老師,他的恩典是題目,我們是學生,永恆是學期。

這糾正我們的觀念,以為我們一進天堂,便知曉一切。惟有神知道一切,我們永不能與他看齊。

這也帶出一個有趣的問題:我們到了天堂,究竟會知道多少?也說出一個可能性,我們今日便要主修聖經,準備好入讀天堂的大學。

二8 接著的三節是在聖經中能找到最清楚有關救恩計劃的句子。

救恩的一切本乎神的恩典:他主動施行拯救。救恩根據主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賜給那些完全不配的人。

救恩是現在就可以擁有的,得救的人能夠知道。保羅寫給以弗所信徒說:「你們得救。」他認識救恩,他們也認識。

我們得著永生的恩賜,途徑是因著信。信是指人站在走迷、被定罪的罪人地位上,接受主耶穌為他得救的唯一盼望。真正救人的信,是人把自己全權交託那位聖者。

人能賺取或配得救恩的想法被一語道破了:「這並不是出於自己。」死人不能作什麼,罪人所配得的只有懲罰。

乃是神所賜的。恩賜當然是白白無條件的禮物。這是神賜予救恩的唯一根據。神所賜的就是本乎恩、因著信的救恩,要賜給地上所有的人。

二9 也不是出於行為,救恩不是人能憑功德換來的,也不是憑其它東西,就如:

1.堅振禮;

2.浸禮;

3.教會會友資格;

4.聚會出席率;

5.聖餐;

6.守十誡;

7.守登山寶訓;

8.捐獻;

9.作好鄰舍;

10.過道德可敬的生活。

人不是靠行為得救,也不是靠信心加上行為得救。人只有因著信而得救。你在何時加上任何或多少的行為,以換取永生,救恩便不再本乎恩了(羅一一6)。行為被否定,其中一個原因是免得人自誇。人若靠行為得救,便可在神面前自誇。這是不能的(羅三27)。

若有人能靠好行為得救,基督的死就是徒然的(加二21)。但我們知道他死,是因為罪人沒有其它方法可以得救。

若有人能靠好行為得救,他就是自己的救主,可以敬拜自己了。但這是拜偶像,是神所禁止的(出二○3)。

若有人憑信得救,但要加上行為,那麼便有兩位救主──耶穌和罪人。那是不能的。若是這樣,基督就要與人分享救主的榮耀,但他斷不會這樣做(賽四二8)。

最後,若有人以行為,在救恩上有所貢獻,神便要把功勞歸於他。這也是不能的。神不會虧欠人(羅一一35)。

與行為相反,信心排除了自誇(羅三27),因為救恩與功德無關。人相信主,沒有可誇的原因。對主存信心,是人能作最明智、理智和聰​​明的事。人前來信靠創造主和救贖主,是合乎邏輯、又理所當然的。我們若不信靠他,還可以信靠誰?

二10 救恩的成果是我們原是他的工作──神親手的工作,而不是我們。重生的信徒是神的傑作。我們想到他作工的原料時,他的成就更值得我們注意。其實,這個傑作就是藉與基督聯合,作成新造的人,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句中也看見新造的人目的乃是行善。我們確實不是靠善行得救,但我們得救而行善也是真確的。行善不是因,卻是果。我們行善不是為了要得救,乃是因為我們是得救的了。

這是雅各書二章14至26節所強調的真理。雅各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意思不是我們靠信心加行為得救,卻是靠這產生行善生活的信心,才是得救。行為證明我們信心的真實。保羅衷心贊同: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神的次序是這樣:

信心→ 得救→ 行善 →得賞賜

信心帶來救恩;救恩的結果是行善;行善必得著他的賞賜。

但問題就出現了:我當行什麼善才對?保羅答道,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換言之,神為我們的生命定下了藍圖。我們迴轉歸主之前,他已繪畫了我們屬靈的人生。我們的責任是尋求他的旨意,然後遵行。我們不必計劃自己的人生,只要接受他為我們編定好的計劃就行了。這樣我們便能脫離煩惱和混亂,並保證我們的生活能把最大的榮耀歸給他,最大的福氣歸給別人,自己又得到最大的賞賜。

為要尋求他在我們生命裡所計劃的行善,我們應:(1)醒察自己生命中的罪,要承認和棄絕;(2)要持續並無條件地順服他;(3)研讀神的話,分辨他的旨意,凡他要我們行的都去行;(4)每天花時間禱告;(5)抓緊每個機會事奉他;(6)培養與其它基督徒相交和相勸。神預備我們行善,又預備善行要我們去行;我們行善,他又賞賜我們。這就是神的恩典!

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以弗所書第一章(下)14~23

1: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是質),直等到 神之民(民:原文是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1:15 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1:16 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 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
1:17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1:18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1:19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1:20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1:21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1:22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1:23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一14 保羅再次改變所用的代詞。他把11和12節的「我們」,與13節的「你們」合起來,成為14節的「我們」(英文為物主代詞,即「我們的」)。他用熟練的文學手法,為第二和三章將要詳述的事情留下伏筆──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合一,成為新個體,就是教會。

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就如首期付款,承諾將全數款額繳清。這與全數付款方式相類,只是數款不同而已。

我們得救了,聖靈便開始向我們啟示在基督裡一些屬於我們的豐富。他給我們先嘗將來的榮耀。可是,我們怎能肯定,到那日基業全屬我們?聖靈本身就是那質或憑據。

他是印記,保證我們必得基業。他是質,保證基業必屬我們。

聖靈是憑據,直等到神之民(產業)被贖。憑據展望完全得贖,就像初熟果子指望圓滿的收成。當產業被贖,聖靈作質的角色便終止。保羅說的產業得贖(聖經新譯本)是什麼意思?

1.他會指我們的基業。藉主耶穌,神所有的都屬我們:我們是神的後嗣,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林前三21~23)。宇宙因著罪的進入已被玷污,必須與神復和並得潔淨(西一20;來九23)。基督回到地上作王時,勞苦嘆息的受造物就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的榮耀自由(羅八19~22)。

2.產業得贖這句會指信徒的身體。我們相信時,我們的靈與魂就得贖了,但身體得贖是日後的事。我們有痛苦、衰老和死亡,證明我們的身體未曾得贖。當基督為我們再來(帖四13~18),我們的身體要改變一新,得與他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那時就要完全、永遠得贖了(羅八23)。

3.最後,產業得贖會指教會(彼前二9:「屬神的子民」)。按這解釋,被贖也遙指被提。那時候,基督要把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弗五27)。有些持這種看法的人相信,神的產業也包括舊約聖徒。

不論我們持什麼觀點,最後結果仍是一樣──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那時神向他子民奇妙的計劃達至一個榮耀的高峰,他要成為得著不斷讚美的對象。在本章保羅三次提醒我們,神一切行動所定下的目標及其必然的結果,是他得著讚美的榮耀。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6節)

叫他榮耀,從我們……,可以得著稱讚。 (12節)

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14節)

保羅謝恩並為聖徒代禱(一15~23)

一15 上一段3至14節的經文(希臘原文是一個句子!),使徒保羅從永遠的過去到永遠的將來,追溯神的計劃的動人進程。保羅列出了一些最叫人崇敬,又能充滿人心意念的思想。這些思想崇高,保羅要向讀者分享他所懷深切的禱告負擔,期望他們在這些思想上得著屬靈的亮光。他心中的切望,是他們因在基督裡這榮耀的特權,並為那使基督為教會作萬有之首的大能而感謝。

因此這作介紹的用詞,使人回想神為基督身上的肢體在過去所作的一切,並將來要作的一切。這些已在3至14節裡描述了。

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當保羅聽到消息,確知讀者已得享上文所述的屬靈福氣時,他便為他們禱告。他們信從主耶穌,生命裡產生了救恩的神蹟;他們親愛眾聖徒,顯出他們信主生命改變的事實。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本書信不單是寫給以弗所信徒的,指著本節為根據。保羅這裡提到他聽知讀者的信心──像是從未見過他們;但他曾在以弗所過了三年(徒二○31)。所以他們下結論,以弗所書是寫給幾個地方教會的,以弗所是其中之一。

幸好這問題並不影響我們從本節中學習功課。就如我們看見主是信心的真正對象:你們信從主耶穌。我們不是相信教條、教會或基督徒。救人的信心要放在那位在神右邊、復活了、被高舉的基督身上。

我們另一個功課是親愛眾聖徒。我們的愛心不應只顯於我們所在聚會的地方,卻要流到所有蒙基督的血所潔淨的人,和一切信主的家庭。

信與愛聯結,是我們的第三個功課。有人稱他們相信,但他們的生命中卻難找到愛。有些人表現出很大的愛,卻對相信基督就漠不關心。真正的基督信仰融合了純正的教義和合宜的生活。

一16 信徒中間的信與愛促使保羅為他們稱謝主,又為他們不住的禱告。史廓治形容得好:

感謝是為著已立好的根基,代禱則為著在根基上的建造。感謝是為著過去的成就,代禱則為著將來的進展。感謝是為著他們經歷裡的實際,代禱則為著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得以成就。

一17 得以瞥見一位屬神的人的禱告生活,實屬榮幸。事實上,我們從以弗所書看見兩次──本段和三章14至21節。在這裡禱告是為著屬靈的亮光,在那裡則為著屬靈的力量;這裡禱告向神,那裡則向父。然而每一次,保羅的禱告都是不住的、具體的,又切合人們當時的需要。這裡的禱告是向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榮耀的父這片語,指神是:

1.一切榮耀的源頭或創始者;

2.一切榮耀的擁有者;

3.那稱為神榮耀的彰顯者主耶穌的父。

禱告繼續說,願他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聖靈就是那賜人智慧(賽一一2)和啟示(林前二10)的靈。由於信徒都有他的內住,保羅的祈求就不是叫他的讀者接受聖靈,而是他們要得著他所賜特別程度的光照。

啟示涉及知識的傳授,智慧則關係到知識在我們生活上的正確運用。使徒不是想到一般的知識,而是真知道(希臘文為epignosis)他。他希望信徒對神有深入、屬靈而實在的知道──這知道不能憑智力取得,惟有靠聖靈恩慈的工作。

戴理解釋說:

這些以弗所的基督徒已經得過神的光照,若是沒有,他們就不會成為基督徒了。保羅祈求住在他們心裡的聖靈,使他們有更清楚、更熱切、更強烈的異象,好讓神的能力、慈愛和偉大,能更全面地向他們啟示。或許在今天的日子,人們在較次等的思想領域上有著迅速的發展,令人興奮著迷。他們的探求為基督徒帶來挑戰,並對抗神在基督裡顯現的真理。在此時,教會實在十分需要禱告,求神賞下「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神若要應允這禱告,那令我們昏花眼亂「所見的」和「暫時的」知識,就必在「所不見的」和「永遠的」榮耀面前黯然失色了。

一18 我們已看過,屬靈亮光的源頭是神,渠道是聖靈,至高的主題是真知道神。現在要來看接受光照的器官: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

這個像徵的語句指示我們,對屬神事情正確的認識,並非靠敏銳的智力,卻是靠柔和的心。這是感情和心意的問題。神的啟示只賜給愛他的人。這就給每位信徒打開奇妙的路,我們雖多沒有高智商,但都可以有去愛的心。

接著保羅具體地說明屬神知識的三個特別範圍,盼望聖徒曉得:

1.他的恩召……指望;

2.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3.他向我們這相信的人所顯何等浩大的能力。

他的恩召……指望遙指將來,說明呼召我們的時候,他心中所定最終的旨意。這包括我們要與基督同在,永遠與他相似。我們將要被展示在全宇宙之前,我們是他的兒子;並且作基督無瑕疵的新婦,與他一同作王。我們為此存盼望,並不是心裡存疑,而是指望那屬將來的救恩的一面。

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這是信徒要去發掘的第二個極遼闊的領域。請注意保羅如何把文字組合排列,以表達廣大、堂皇的效果:

他的基業

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

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的榮耀

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我們可從兩個觀點去領會,二者都很有意思,所以都作分述。第一個角度,聖徒是他的基業。在神眼中,他們是無價珍寶。提多書二章14節和彼得前書二章9節說,信徒是他「自己的子民」。毋庸置疑,這是恩典不可言諭的展露。可恥、不配的罪人靠基督得著拯救,竟還能在神心中佔此地位,他稱他們為他的基業。

另一個觀點說基業是我們將要承受的一切。簡言之,意思是全宇宙要在基督的王權之下。信徒是他的新婦,要與他一同在宇宙中作王。我們若真羨慕他為我們存留榮耀的豐富,世界的吸引和世上的享樂就必在我們面前消失無形了。

一19 保羅為聖徒的第三個祈求,是要他們深深感謝神的能力成就這一切: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邁耳說:「這是能力,這是他的能力。這是大能力,稍遜也顯不足。這是浩大的能力,超過我們所能想像。」

這是神為救贖我們所顯的能力,是他保守我們的能力,也是他將來使我們得榮耀的能力。薛弗爾寫道:

保羅想以神的浩大能力感動信徒。這能力顯明神的揀選、預定和賜下兒子名分的作為,就是神在他們身上所命定並成就的一切。

一20 使徒進一步強調這能力的浩大,述說屬神的大能彰顯無遺,是世人從未認識的。這大能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使他坐在神的右邊。也許我們以為創造天地或神拯救他百姓渡過紅海的神蹟,是他能力最大的彰顯。不!新約聖經教導我們,基督復活、升天,才是最大的神能力的傾流。

為什麼?陰間的使者似乎都要聚集,合力把基督留在墳墓裡;或一旦他復活,就要阻止他升天,藉以挫敗神的旨意。然而,神勝過任何的對抗。基督復活並得榮耀,是撒但及其使者的徹底失敗,也是得勝的能力一次榮耀的景象。

無人能把這能力闡釋得透徹。保羅藉用幾個力學上的辭匯,以形容那向我們所顯的能力:「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這些辭匯似乎不及整個意思重要。我們實不用分辨不同的辭匯,只驚嘆能力的浩大,並前來敬拜我們全能的神!

邁耳感嘆說:

何等奇妙的高升!從必死在墳墓裡,到不朽永生神的寶座上;從墳塋的黑暗,到不能靠近的光中;從這渺小的世界,到宇宙的中心和大都。拿起信心的尺,量度這遙不可及的鴻溝時,你便要驚嘆那帶你渡過這鴻溝的能力。 」

根據聖經,基督的複活是人類歷史上的創舉(林前一五23)。有人曾從死裡復活,後來卻又死了。主耶穌是首位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複活的。基督復活、升天了,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神的右邊標誌特權(來一13)、能力(太二六64)、超卓(來一3)、福樂(詩一六11)和主權(彼前三22)的地位。

地點再說明是在天上,這詞表示是神的居所。那裡是主耶穌現今帶著骨肉之體,就是那不死的榮耀之體所在之地。他在那裡,我們也快要在那裡。

一21 我們的救主得榮耀有更深入的描述: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主耶穌高過一切管治者或政權、人或天使、現在或將來的事。

在天上有不同級別的使者,有的邪惡,有的良善。他們的權力也有所不同。例如,有些相對於人類的國家元首、州(省)長、市長或市議員。不論他們的統治、掌權、有能和主治有多大,基督都遠超過他們。

這不但在我們生活的世代是真確的,就是連將來的世代,基督在地上作王的一千年也如此。他要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要被高舉超過一切受造之物,沒有例外。

一22 再者,神又將萬有(被造的)服在他的腳下,表明宇宙全面的主權,不但向人類和天使,還有向其它一切受造之物,有生命的活物或是沒有生命的。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現在我們還不見萬有都服他(來二8),這話是真的。宇宙的主權屬於基督,但他還未執行。例如,人類仍叛逆、否認或拒絕他。然而神已頒令,他的兒子要揮動宇宙主權的杖,這就像現在的事般真確。

接著的事簡直難以置信。主以釘痕的手向宇宙執行統治之權,神已把這位榮耀的主賜給教會!保羅對神旨意的奧秘,作出驚人的啟示;他一步一步引出這宣告的高峰。他以生動的手法描述基督的複活、得榮耀和主權。當我們的心正凝想這百般榮耀的主而生敬畏時,使徒說:「基督的地位是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我們若疏忽本節,便會誤以為說基督是教會之首。這當然是對的,但經文的含意更廣。本節指基督已得著支配宇宙之權,教會與他緊緊相連。

從21節,我們學到基督遠超過一切天上和地下、今世和來世的受造物。從22節上,我們學到萬有和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他的腳下。現在,我們學到教會獨特的呼召,是在他無窮的主權上與他聯合。教會要與他一同掌權,一切別的受造之物都要受他的管治。

一23 本節是第一章最後一節,我們學到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何等密切。經文提出兩個比喻:(1)教會是他的身體;(2)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再沒有比頭與身體更密切的關係了。他們的關係是生命必須的聯合,有這位聖靈內住。教會是從世界召出來的一群人,從五旬節直到被提的發生。他們靠浩大的恩典得救,又獲獨特的權利作基督的身體。在任何世代都找不到其它的信眾,有過或將有這麼卓然的地位。

教會的第二個描述,就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簡單說,教會是無所不在的基督的補滿。補滿意即充滿或完滿,暗示當二者放在一起,成為完整。就如身體是頭的補滿,教會就是基督的補滿。

保羅恐怕有人以為基督有所不完美或不完全,接續便說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主耶穌既無所缺也沒有不完美,他本身就是那充滿萬有者,充滿宇宙,又供給一切所需。


無可否認,這超出我們所能領會。我們只好讚美神無窮的智慧和計劃,承認自己不能領會。

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以弗所書第一章(上)1~13

1:1 奉 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
1:2 願恩惠、平安從 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1:4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1:8 這恩典是 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1: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得:或譯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1:12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信徒在基督裡的地位(一~三)

祝福(一1、2)

一1 保羅的名意思「微小」。他的身量可能合符這個描述,但他的屬靈影響力可不小。他自稱為基督耶穌使徒,指出他是由升天的主任命,執行特別的使命的。他的使命就是把福音傳給外邦人,並把偉大的教會真理教訓他們(三8、9)。以弗所書論到教會,教會真理先啟示給使徒和先知(三5),故保羅自稱使徒是合宜的。他這樣自稱並非自誇,只是為說明他論說的權柄。權柄來自奉神旨意這句話。保羅沒有選擇這分工作為自己的職業,也沒有人指派他去工作,這徹頭徹尾是個神聖的呼召(加一1)。

書信寫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聖徒是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神的人,在新約這稱呼用於所有重生的信徒。基本上,這指著信徒在基督裡的地位,卻非他的本質。在基督裡,所有信徒都是聖徒,儘管他們裡頭並不常是聖潔的。例如,保羅稱哥林多信徒為聖徒,但顯然下文指出他們並沒有過聖潔的生活。然而,神的旨意要我們行事為人與我們的地位相稱:聖徒理當有聖徒的樣式。

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有忠心指「相信者」,就是形容所有真基督徒。當然,信徒也當忠心,意謂可靠、可信賴。但這裡的基本意思是他們承認基督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

有兩卷最早的手抄本漏了在以弗所一句,但在大部分手抄本都有。許多學者相信這是封傳閱的信,寫給幾處基督徒的地方聚會閱讀,在以弗所的教會是代表。幸而這問題並不影響書信的真確性和所給我們的價值。

一2 接著使徒向聖徒的祝福。字字都帶著屬靈的意義──不像今天我們慣用的空洞祝福語。

恩惠是日常生活上從神而來的扶助。保羅書信的讀者已靠神的恩典得著拯救,這恩典是失喪之人所不配得的寵愛。現在,他們需要從神而來的力量,好面對困難、試煉和生命的哀痛。這就是保羅在這里為他們所求願的。

平安是人生變幻無常景況下的安息心靈。聖徒歸信主時已經歷到與神相和。但每一天,他們需要神的平安,就是平靜、穩妥的歇息,不受環境影響,只管凡事禱告交託神,就能得著(腓四6、7)。

要留意,先有恩惠,平安隨至。這是恆常的次序。惟有在恩惠解決罪的問題後,人方可認識平安;並且惟有天天藉神所賜而人所不配得的力量,信徒才可以經歷平安,就是在人生一切變幻的景況下全然的平安。

恩惠(希臘文為charis)是希臘話的特有用語。猶太人以平安(希伯來文為shalom)一詞作為祝愿。此二詞放在一起時,就可以看見給世人的福音的縮影。二詞連起來,也看見保羅在以弗所書圓滿地闡述新約教會的真理──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裡成為一體。

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保羅沒有半點猶豫,把主耶穌放到與父神同的地位;他尊敬子如同尊敬父。我們也當如此(約五23)。

不可忽略神我們的父是一句奇妙的連接詞。神字傳出一個印象,就是一位至高而不可接近者。父一名則論到一位親密而可接近者。代名詞我們的把二字串起來,給我們一個驚人的真理:居住於永恆那位崇高的神,是每個藉相信主耶穌得救的人慈愛的父親。

我們救主的全名是主耶穌基督。他是主,是我們絕對的主人,有全權管理我們和我們的所有。他是耶穌,是把我們從罪中釋放的救主。他是基督,是我們神聖並受膏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他的名,向每個聆聽的耳朵揭開何等豐富的真理!

保羅為神所賜的恩福讚美神(一3~14)

一3 簡短地問安後,使徒高聲唱詠莊嚴的讚美詩。這是新約中敬拜的高峰。我們看見一個湧溢的心,因著恩典的福氣敬拜神。在這幾節(3至14節),保羅從昔日的一直到將來的永恆,追溯神救恩的工作,當中必然論到神意旨的奧秘──信主的猶太人與外邦人同享榮耀的產業。

開始時,他呼籲一切認識神的人頌讚他,就是藉讚美和崇敬的愛,叫他的心喜悅,受頌讚者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耶穌幾次稱神為神(太二七46),其它時候稱他為父(約一○30)。受頌讚者也是那賜福者。我們以讚美頌讚他;他向我們展示他恩典的豐滿,賜福予我們,使我們喜樂。

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這是個恩典的金字塔現象:

福氣

屬靈的福氣

各樣屬靈的福氣

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在基督裡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先註意他的心和手何等無限──各樣屬靈的福氣。也注意這些是屬靈的福氣。簡單的說,把這些福氣跟律法下以色列人所得的作個對比。在舊約,對一個忠心、順服的猶太人,神以長壽、家族昌盛、田產豐富及得勝仇敵報答他(申二八2~8)。基督徒蒙的福氣有所不同,這些福氣是屬靈的,就是非物質、不能看見、不會衰殘的珍寶。舊約聖徒實在也享有一些屬靈的福氣,但我們發現今天基督徒享有的福氣,是前所未有的。

我們的福氣是屬天的,就是「在天上的」。屬靈的福氣並非地上屬物質的福氣,而是天上屬靈的福氣。在天上一句,在以弗所書使用了五次:

一3 屬靈福氣的範圍

一20 基督現今在寶座上的情景

二6 我們在基督裡現今在寶座上的情景

三10 天使看​​見神在教會裡彰顯智慧的地方

六12 現今我們與邪靈爭戰的領域

我們把這些經文放在一起,便可看見在天上的真正聖經中的定義。安格提出,這些福氣是「信徒藉著聖靈的洗,並與基督聯合的地位和經歷的範圍。」所有屬靈的福氣都在基督裡,就是藉著他在各各他山上成就的工而獲得的。現在福氣都在基督裡獲得;神賜予信徒的一切福都在主耶穌裡。要得著這些福氣,我們必須憑信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裡,便立刻成為擁有福氣的人。薛弗爾寫道:「在基督裡是一切得救者的分,他們分受他一切所作、所是,和他的一切。」

在基督裡是以弗所書的一個主要用語。書中有兩條連貫新約真理的線──信徒地位並他行事為人的真理。

先是信徒的地位。凡活在世上的人不是「在亞當裡」,就是「在基督裡」。 「在亞當裡」的人都在罪中,是在神面被定罪的。人不能行什麼以討神喜悅,或換取他的恩寵。人向神不能有任何要求,人若要得著所配得的,就只有永遠的滅亡。

人若歸向神,神便不再視他為當被定罪的亞當的子孫,卻把他看作在基督裡,並以此為根據接納他。看見這點是重要的。信主的罪人並不是因他本身蒙悅納,而是因他在基督裡。在基督裡,他站在神前,披戴基督一切蒙悅納之處,如基督一樣,享有神的恩寵和悅納,直到永遠。

信徒的地位就是在基督裡的。另一方面是信徒的行事為人,他是怎樣的一個人。他的地位已臻完善,行事為人卻不然。現在,神的旨意是要他行事為人加倍與所得的地位相稱。他進入天堂前,絕不能達到完全。但他仍在地上之時,成聖、長進、日漸象基督,應該持續不斷地進行。

當我們明白信徒的地位,與他的表現之間的區別,就能把以下一些仿似相反的經文融和起來:(左欄指著地位,右欄指著行事為人。)

信徒是完全的(來一○14)   信徒要完全(太五48)

信徒向罪死了(羅六2)    信徒要看自己向罪死了(羅六11)

信徒是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 信徒要聖潔(彼前一15)

保羅致以弗所信徒的信分為兩半,與此理吻合:一至三章:我們的地位──我們在基督裡;四至六章:我們的行事為人──我們本身應該怎樣行。前半是教義,後半是本分。頭三章我們的地位用「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在他裡」等句語形容。後三章「在主裡」一語較常用,表示信徒以基督為主,向他盡責。有人說得好,他指書信的前部分描繪信徒在基督裡的屬天地位,後部分則看他在廚房裡。

現在來看我們在基督裡一些在天上屬靈的福氣。

一4 第一樣是人所共知的揀選。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先註意揀選了我們幾個字正說出揀選的正面事實。然後,在基督裡的真理卻說明地位的問題:因著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神向他子民的一切意旨得以實行。從創立世界以前,指出神揀選的時間;目的是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目的只有我們在天上與他同在時(約壹三2),才會全面實現,但其過程在我們地上的生活裡不斷進行。

禱告:「主啊,現在就使我成聖,因為這正是你在我身上的最終目的。阿們。」

一5 神恩典寶庫裡的第二樣屬靈福氣,就是預定或預先的命定。雖與揀選有關係,卻不盡相同。揀選描述神揀選人得著救恩,但預定是更深一層的:表示神事先決定了,凡得救的人都在他家裡得兒子的名分。他可以拯救我們而不使我們作他的兒子,但他選擇成全二者。

不少譯本把第4節末尾(又因愛)跟第5節連起來:又因愛我們……預定我們。

這提醒我們神獨特的愛,促使他恩慈地對待我們。

從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這句,看見我們榮耀的兒子名分。在新約中,兒子名分錶示信徒在神家裡,作一個成熟、成年的兒子,有作兒子的一切權利和責任(加四4~7)。兒子的靈把稱神為父的本能,栽在信徒的心裡(羅八15)。

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是藉著耶穌基督。只要我們仍在罪中,神就絕不能使我們得著與他自己如此近和親密的地位。主耶穌來到地上,藉著死、埋葬、復活,把罪的問題解決了,叫神心滿意足。他在各各他山的犧牲,有無限的價值,成就一個公義基礎,讓神可以給我們儿子的名分。

這都是他按著他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就是預定背後的主權動機。 「他為何這樣作?」這問題可以解決了,只因為這是他所喜悅的。他不能滿足,直到他身邊有許多兒子,有他獨生子的形象,與他同在又酷似他,直到永遠。

一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保羅已默想了神的恩典,先是揀選我們,後是預定我們作兒子,他用迭句把默想推陳而出,就是讚嘆、陳述、勸勉。讚歎,對這恩典的超然榮耀生出聖潔的渴望。陳述,指出神向我們施恩的目的和結果是他自己的榮耀。他那無匹的愛,配得永遠的崇敬。請看恩典的條件──(白白)賜給我們的;得蒙恩賜者──我們;恩典的渠道──在愛子裡。最後勸勉,保羅說:「我們當因他榮耀的恩典稱讚他。」我們看下文之前,先來稱讚他!

  偉大、行奇事的神!你一切道路
  顯出你神聖的屬性;
  但你恩典的璀燦榮耀
  在你一切神蹟所顯的榮耀之上:
  有誰像你那樣寬恕?
        有誰賜下如此豐盛、白白的恩典?

  ~戴森姆

一7 我們探溯神為他子民的永遠計劃的崇高範圍,接著要看的就是救贖。這描述基督一方面的工作,是使我們從罪的捆綁與定罪中釋放出來,得著自由的生命。主耶穌是救贖主(我們在他裡面得蒙救贖),我們是得贖者。他的血是贖價,是無可替代的。

救贖的一個結果是過犯得以赦免。赦免不等於救贖,只是救贖的成果之一。我們的罪得赦之前,基督必須先為罪作成圓滿的工。這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現在──

嚴苛審判無從追討,

憐憫盡傾給予世人。

照他豐富的恩典這句,說出我們得赦免的尺度。我們若能夠測度神恩典的豐富,才能夠估量他給我們的赦免如何圓滿。他的恩典沒有窮盡!他的赦免也無限量!

一8 他在恩典裡揀選我們、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又救贖了我們。但還不止於此。神更以諸般的智慧聰明,充充足足地把這恩典賞給我們。就是說,他恩慈地與我們同享他的計劃與旨意。他切切盼望我們有智慧和見識,曉得他向教會和全宇宙的計劃。故此,他帶我們進來信靠他,如往昔一樣,又向我們揭示整個歷史所邁向的偉大目標。

一9 保羅陳述神以諸般的智慧聰明,充充足足地賞給我們的,就是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這是書中的重點主題──有關基督與教會的榮耀真理。這是個奧秘,不是說很神秘,而是個神聖的秘密,先前沒有人知道,現今啟示予眾聖徒的。這榮耀的計劃出於神至高的旨意,沒有受任何的影響:都是照他的美意。這計劃的崇高主題是主耶穌基督,他自己所預定的這句把主題顯示出來。

一10 現在保羅開始對神旨意的奧秘作更詳盡的闡釋。本章裡,他集中論到這奧秘的將來,第二、三章將更多表明這奧秘的現在的一面。

要照所安排的(希臘文oikonomia),在日期滿足的時候,說出保羅所指的時間。我們曉得這是指千禧年基督回到地上作王,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神給人類在地上歷史的最後時代,有特別安排的計劃。

計劃是要「在基督裡統領一切」(達秘新譯本)。在千禧年的統治時期,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要在基督裡歸在一起。現今遭拒絕、否認的救主,將成為那至上者,就是萬有的主,全宇宙敬拜的對象。神的目的,是要基督在國度裡成為天上地上一切萬有的元首。

基督統治的領域,可在「天上地上一切萬有的」(達秘新譯本)裡看到。柏勒寫道:

這是個從未發表的奧秘。在以賽亞的預言中,我們有一幅地上千禧年的美麗圖像,但我們有否看見天上千禧年基督作元首?以賽亞曾否說,天上地上萬有都要在得榮耀的人子裡同歸於一?

本節有時被用以支持普世得救的謬論。經文被歪曲,指一切的人和物,最終要在基督裡復興,並與神復和。可是,這種論點與全文格格不入。保羅所說的是宇宙性的主權,不是普遍的救恩!

一11 這奧秘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神尊貴的計劃中都一同有分。使徒論到這奧秘,本節和12節關於猶太信徒,第13節關於外邦信徒,第14節則二者並論。

對猶太裔的基督徒,保羅寫道: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他們有權得分,並不是由於他們以往的國籍權利,只因他們與基督聯合。這基業遙指將來,他們與所有真信徒在驚訝的世人面前,以基督的身體就是羔羊的妻之身分顯現。

在萬世以先,神至高的旨意已預早安排猶太基督徒得這特權地位,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一12 這預定的旨意是要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換言之,他們是神恩典的戰利品,顯明他能用著看來不好的材料作工,使榮耀歸給他。

使徒保羅稱他自己和其它信主的猶太人為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他想到在基督信仰傳開的初期,那些相信福音、屬神的猶太遺民。福音先傳給猶太人,大多以色列民都斷然拒絕,但敬虔的遺民卻相信主耶穌。保羅是其中一人。

救主第二次來到地上時的情況截然不同。以色列民必仰望他們所扎的,也必悲哀如喪獨生子(亞一二10)。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一一26)

保羅和他同時代的猶太裔基督徒,在其餘的以色列民以先相信彌賽亞。所以他描述說:「我們這些事先在基督里相信的人。」(格連特譯)

在彌賽亞里「首先有盼望」的人,要與他一同在地上作王,其餘的國民將成為他國度在地上的百姓。

一13 這裡保羅從生來是猶太人的信徒,轉到那些生來是外邦人的;從他把「我們」轉為用「你們」,可見一斑。從外邦異教中被拯救出來的人,在神旨意的奧秘中有分,與迴轉信主的猶太人無異。使徒保羅追溯以弗所人和其它外邦人與基督聯合所經過的每一步。

他們聽見福音。

他們信了基督。

他們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首先,他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叫他們得救的福音。基本上,這是指因信主耶穌而得​​救的佳音。按廣義,這包括一切基督和眾使徒的教訓。

他們既聽見這信息,便一心相信,把自己獻給基督。主耶穌是相信的對象,救恩只在他裡面找到。

他們信了,便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就是說每個真信徒都接受神的靈,表明他屬於神,並蒙神保守,直到得著榮耀的身體的時候。在法理上,印記代表擁有權和保證。在屬神的事上也一樣。內住的聖靈銘印我們是神的產業(林前六19、20),又保證我們可得保全直到得贖的日子(弗四30)。

我們的印記稱為所應許的聖靈。首先,他是聖靈,這是他的本體;然後,他是所應許的聖靈。他是父(珥二28;徒一4)與主耶穌(約一六7)所應許的。再者,他是擔保人,保證神向信徒的一切應許要悉數應驗。

本書信多次提到神三位一體,本節是首次圓滿地宣說三一神:

父神(3節)

子神(7節)

聖靈神(13節)

2015年7月15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第六章

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6: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6: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6: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6: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6:6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6:7 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6: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6: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6:11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6:12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6: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6: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6:16 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 神的以色列民。
6:17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6:18 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六1 這是一節充滿愛的經文,指出其它基督徒應怎樣對待一個犯了罪的信徒。做法當然跟律法截然不同,因為律法是要把違法者審判定罪。偶然被過犯所勝指一個人犯了一樣罪,而不是慣性地犯罪。這樣的人要交由屬靈的基督徒處理。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可能鐵石心腸,冷酷地對待犯罪者,對他的傷害比好處更多。此外,那犯了罪的人大概也不會接受摸不著主心腸之人的勸告吧。

本節引出一個有趣的問題。一個人若真正是屬靈的,他會否承認自己是屬靈的呢?屬靈的人不是最知道自己的弱點嗎?若挽回別人就被視為屬靈的人,那麼,誰會做這挽回的工作呢?這樣做不是表示他缺乏謙遜的態度嗎?答案是這樣的:一個真正屬靈的人不會誇耀自己,但他會存著一個溫柔的牧者心腸,挽回那犯罪者。他不會以一種驕傲自滿的態度去行,而是用溫柔的心,記著他自己也可能會被引誘。

六2 重擔指失敗、引誘、試探和試煉。若有弟兄遇困難或失意,我們不應遠離他或批評他,而是要盡可能幫助他。

基督的律法包括新約中主耶穌給他子民的所有命令。這可用一個命令來總結,那就是「你們要彼此相愛」(約一三34,一五12)。我們互相擔當彼此的重擔,便是完全了這律法。基督的律法跟摩西的律法大大不同。在摩西的律法中,人若遵從,便得生命,但這律法並沒有賜人力量去遵從,只是以懲罰的可怕來推動人守律法。另一方面,基督的律法是給那些已得著生命之人的一個愛的指引。靠著聖靈的能​​力,信徒可以遵從其中的訓誨,而他們的動機是自己對基督的愛。

六3 我們各人都是用塵土造成的。我們看見一個弟兄犯罪,應記得我們自己也可能犯罪。一個基督徒的優越感只是他自欺的一種形式。我們絕不應以為背負別人的重擔是有損自己的尊嚴。

六4 本節似乎是警告我們不要跟別人比較,從中找一些叫自己滿足的理由。使徒保羅指出,我們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將要個別地受考驗,而不是要跟別人作比較。因此,我們應留意自己,好因自己的行為而喜樂,不在意於別人的失敗。

六5 在第2節,保羅教導說,我們應在現今的生活中,分擔彼此的憂傷、痛苦和困難。在本節,保羅要表達的意思是我們各人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都要各自負責,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六6 信徒有責任支持他們教會中的教師。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意思是供應他們生活上物質的需用,並以禱告和屬靈的關心支持他們。

六7 雖然別人也許不會留意我們怎樣忽略神的僕人,神卻看見,並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我們收取所種的,並且所收取的比所種的更多。農夫撒下麥子,便收取麥子,有時三十倍,有時六十倍,有時一百倍。司可福指出:「聖靈在這裡不是向罪人談及他們的罪,而是向聖徒談到他們的吝嗇。」

當然,廣義來說:「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伯四8),並且人「所種的是風,所收的是暴風」(何八7)。歷史家佛魯得說:「有一個功課,並且只有一個功課,歷史可以說是明顯地重複的,就是世界總算是在道德基礎上建立了,最後,是好人得好果,惡人得惡果。」

六8 雖然一般來說,我們種什麼便收什麼,但要留意這裡在提醒之後,有一個關乎基督徒捐獻的勸勉。從這角度看來,可見順著情慾撒種的,意思是花錢在自己身上,在自己的享樂和享受上。順著聖靈撒種的,就是使用金錢來促進神的工作。

那些順著情慾撒種的人收割失望,並在這世上蒙受損失,因為他們年老時便知道,他們所體貼的肉體,最終會腐朽和死亡。然後,到了那將要來的日子,他們又失去永恆的賞賜。那些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在聖經中,永生有兩個含意:(1)每個信徒現今所擁有的(約三36)。 (2)信徒在世上的生命完結後所得著的(羅六22)。那些順著聖靈撒種的,可以在此時此地享有永生,是其它基督徒所不能享有的。然後,他們返回天家時,也因著他們的忠心而得賞賜。

六9 保羅唯恐有人灰心喪志,於是提醒讀者說那些賞賜雖然不能即時享有,但卻是確定的。你不會在撒種當天便有收成。在屬靈的範疇上也一樣,忠心撒種的,到了時候,必有賞賜。

六10 信徒一家的人包括所有得救的,不管他們的宗派或派別是什麼。我們並不是只向信徒行善,而是用一種特別的方法向他們表示。我們的目標不是消極的──傷害是這麼少,而是積極的──能行的善是這麼多。約翰衛斯理簡明地說:「當你仍然能夠行,便盡你各樣方法,向所有人,行你能夠行的各種善。」

結語(六11~18)

六11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保羅並沒有像往常一樣,請助手為他代筆,而是親手寫成此信。保羅所寫的大字可能顯示他滿心希望能抵抗那些律法主義者,並且他看猶太主義的錯誤是多麼嚴重;又或許表示保羅的視力很差,正如許多人從本段和別的經文所推論出來的。我們感到第二個觀點是正確的。

六12 猶太派人希望藉建立一大群跟隨者,得著體面的外貌。他們堅持人守割禮,便可達到這目的。只要不用改變習慣,人往往是願意遵守宗教禮儀的。今天許多教會都會降低標準,藉以吸納眾多的會友。保羅看穿這些假師傅的虛偽,指控他們是迴避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十字架指給肉體及其意圖取悅神的努力的譴責。十字架就是屬肉體之本質及其最大之努力的死亡。十字架的意思是與罪惡隔絕。因此,人討厭十字架榮耀的信息,並殺害那些傳這信息的人。

六13 律法主義者並非真正有興趣守律法。他們期望得到的是吸納歸信者的一個方便途徑,讓他們能以眾多的跟從者誇囗。博艾斯說:「他們意圖得著別人,但本身卻是已破產的;因為縱使那些已受割禮的人,也不能守律法。」

六14 保羅誇囗的根據並不在於人的肉體,而在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在那十字架上,就保羅而論,世界已經死了;就世界而論,保羅已經死了。當一個人得救,世界會向他道別,他也會向世界道別。就世界而言,他已被掠奪了,因為他對世上短暫的歡愉不再感興趣;對他來說,世界已沒有吸引力,因為他已找到那位能完全滿足他的。費德雷說:「他不能再相信世界,不再為世界誇囗,也不再效忠於世界了。世界的榮耀已被奪去,不能再吸引或管轄他。」因此,十字架是世界與神兒女間的障礙或分界線。

六15 雖然驟眼看來,本節並不那麼重要,但卻是整捲書中有關基督信仰的真理的最重要聲明。

割禮是一種外在的儀式。猶太教師使各樣事情都從屬於這禮節。割禮是猶太教的基礎。保羅用力把它推開,說:「割禮根本微不足道。」禮儀或猶太主義或律法主義都算不得什麼。保羅又補充說:不受割禮也無關緊要。有些人以不重禮儀來誇囗。他們整個教會的崇拜是反禮儀的,但這樣做也沒有價值。

神真正重視的是新造的人。神希望看見改變了的生命。費德雷寫道:「真正的基督信仰能使壞人變好,使罪的奴僕變成神的兒女。」世人只可分成兩種。人生在世上,是有罪的、無助的、受責備的。他們要拯救自己,以善德善行協助神使他們得救。這努力是徒然的。這些行為都不能使他們有所改變。新造的人以復活的基督為首,包括所有罪得赦免,在基督裡得著新生命的人。由於新造的人從開始至結束都是全屬基督的,因此,這排除任何藉德行或行為取悅神的想法。聖潔生命的產生,不是藉著遵守禮儀,而是藉著歸服基督,並讓他在信徒生活中活出他的生命。新造的人不是在舊人身上加以改善或有所增添,兩者是截然不同的生命。

六16 保羅在此談到的是什麼理呢?那是新造的人的理。他宣布雙重的祝福──平安和憐憫,對像是那些以「是否屬乎新造的人」這問題來判定人的教導的,以及那些拒絕所有不屬乎新造之人的教導的。

加給……神的以色列民。許多人認為那是指教會。然而,神的以色列民卻是指那些生來是猶太人,並接受主耶穌是彌賽亞的。那些行在律法以下的人得不著平安和憐憫,而那些在新造裡的人卻能得著。

六17 保羅曾是律法下的奴隸,但主耶穌已把他從這捆綁中釋放出來。現在他是甘願歸服主的奴隸。正如奴隸身上有屬於他們主人的印記,保羅身上也帶著耶穌的印記。這些印記是什麼?就是從逼迫他的人手上得到的疤痕。現在他說:「不要讓任何人把我取回。不要跟我談論割禮的印記,那是律法的捆綁。我現在帶著新主人耶穌基督的印記。」


六18 使徒保羅在此要準備擱筆。但他必須再加上一個字。是什麼字呢?恩──這字表達了他所傳之福音的特色。是恩,不是律法。這是他開始時的主題(一3);他也以這主題作結束。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2015年7月14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第五章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5: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5: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5: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5: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5: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5: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5:10 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5: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5: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5: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5: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5: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五1 第四章最後一節描述信徒的身分──他是自由的。本節則指他的行為──他應活得像一個自由人。這裡舉出一個有關律法與恩典的很好的例證。律法說:「你若努力賺取,便得自由。」恩​​典卻說:「基督代死這驚人的代價已使你得自由。為要答謝他,你應在基督使你自由的境地里站立得穩。」律法只會命令人,卻不加力予人。恩典提供律法所要求的,然後藉著聖靈的大能,使人有能力活出與自己身分相稱的生活,並因人這樣行而獎勵他。

正如麥敬道所說:「律法要求一個沒有力量的人付出努力,若他不能展示這力量,便受咒詛。福音賜力量給一個沒有力量的人,若他顯出這力量,便蒙祝福。」

  「去吧!活出你的生命」
  律法這樣命令,
  但卻不給我手和足去達成;
  有更好的信息,福音為我帶來,
  它叫我翱翔,並給我翅膀。

實踐方面:保羅維護基督徒在聖靈裡的自由(五2~六18)

律法主義的危險(五2~15)

五2 律法主義使基督變得沒有價值。猶太派人堅持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保羅憑著使徒的權柄堅持說,信徒若倚靠割禮,基督就與他們無益了。

肯特說:“在加拉太的環境下,割禮對保羅來說並不是一個外科手術,也不只是一個宗教規條,而是一個靠行善得救的製度。這割禮宣布一個靠人類的努力,而不是藉神的恩典而得的福音。那是律法代替恩典;摩西代替基督;因為在基督上有所增添,就是從基督身上有所取去。有所補充的基督就是被取代的基督;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獨一而尊有的。受割禮就是從基督裡有所剪除。”

五3 律法主義要求人行全律法。在律法以下的人不可以接受易守的誡命而拒絕其它的誡命。人若意圖藉著受割禮來取悅神,他便有責任行全律法。因此,一個人或是完全在律法以下,或是完全不在律法以下。明顯地,他若完全在律法以下,基督對他來說就是沒有價值的了。主耶穌不單是一位完全的救主,他更是獨一的救主。保羅在本節所指的並不是昔日曾受割禮的人,而是那些將要行割禮的人,他們認為要得著完全的稱義,這儀式是必須的,他們又主張守律法是蒙神悅納的條件。

五4 律法主義就是棄絕基督,不以他為公義的唯一盼望。本節曾引起不少爭論。解經家提出許多不同的詮釋,但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三大類:

1.許多人認為保羅在此教導說,一個人可能是真正得救,但後來墮入罪中,因而失去了恩典,永遠失喪,這教義稱為「墮落論」。

我們相信這種詮釋並沒有足夠的根據,原因有二。第一,本節並不是描述已得救的人墮入罪中。事實上,本節並沒有提到墮入罪中。本節談到的,是那些生活正直守規,盼望藉此得救的人。因此,對於那些以本段經文來支持墮落論的人來說,這是一把回飛棒,他們只是徒惹不必要的爭論而已。他們主張基督徒必須守律法,過完全無可指摘的生活,否則也不可犯罪,這樣才可保持得救。然而,本段經文堅稱,所有尋求以守律法的功德或憑己力稱義的,都從恩典中墜落了。

第二,這詮釋與新約整全、一貫的見證相衝突;新約見證每一位在主耶穌基督裡的真信徒,都是永遠得救的,沒有一頭屬基督的羊會滅亡,而救恩是在乎救主已完成的工作,而不是人徒然的努力(約三16、36,五24,六47,一○28)。

2.第二個詮釋指本節所提到的人,是那些本來藉著在主耶穌裡的信得救的人,但他們後來歸在律法以下去保存救恩或尋求聖潔。換句話說,他們是藉恩典得救,但意圖尋求律法的保守。在這情況下,從恩典中墜落,正如莫羅所說,是「放棄神的方法──藉聖靈在聖徒心裡的工作叫聖徒得完全,而尋求透過遵守外在的禮儀,來達致那目的,遵守禮儀是屬肉體的人和神的聖徒都能做到的」。

這觀點是不合聖經的,首先由於本節並沒有指基督徒尋求聖潔或成聖,而是談到未信的人欲靠守律法來稱義。留意其中用詞──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其次,這解釋暗示已得救的人後來是有可能與基督隔絕的,這樣跟那關乎神恩典的正確觀點並不一致。

3.第三種詮釋是,保羅所談論的可能是自稱為基督徒卻未真正得救的人。他們尋求藉​​著守律法來稱義。使徒保羅告訴他們,他們不能有兩個救主;他們必須選擇基督或律法。若他們選擇律法,便失去了以基督為稱義的唯一盼望;他們已從恩典中墮落了。

何格和溫尼清楚地說:“基督對人不是一切所有,便是全無擁有;他不接受有限的信靠或部分的效忠。那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恩稱義的是基督徒;那尋求藉行律法稱義的人就不是基督徒了。”

五5 使徒保羅指出真信徒的盼望跟律法主義者遠遠不同。基督徒等候所盼望的義。他盼望主再來的時候,將要得著榮耀的身體,而且不再犯罪。留意經文不是說基督徒盼望義;他藉著主耶穌基督已在神面前公義地站著了(林後五21)。他是等候某一刻,到時他裡面會全然公義。他並不是盼望藉著任何他能作的,去達致公義,而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聖靈要成全這事,信徒只需要憑信心仰望神使這事成全。另一方面,律法主義卻盼望靠自己的行為、守律法或宗教規條贏取公義。這是徒然的期望,因為公義並不是這樣得著的。

留意保羅在本節中使用我們,指真正的基督徒,而在第4節,他使用「你們」,指那些尋求藉行律法稱義的人。

五6 律法主義全無功效。對於一個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即基督徒),受割禮不能使他變得更好,不受割禮也不會使他更壞。神在信徒身上尋找的是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信心是完全倚靠神。信心並不是無用的;它藉著對神對人無私的愛彰顯自己。所有這樣的服事都是出於愛。因此,信心透過仁愛來工作;信心是由愛,而不是由律法來激發的。這是在聖經中多次出現的真理──神並不喜愛儀式,神喜愛真實敬虔的生活。

五7 信奉律法主義就是不順從真理。加拉太信徒在基督徒生命中開始得很好,但有人攔阻他們。這些人就是猶太派人、律法主義者和假使徒。加拉太的聖徒接受他們錯誤的教導,就是不順從神的真理了。

五8 律法主義並不是神的教訓。這裡的勸導是指信念或教條。那召你們的是指神。因此,在信靠基督之上要加上受割禮和守律法的信念,並不是從神而來的,是從魔鬼而來的。

五9 律法主義會帶來愈來愈多的惡。聖經常用面酵來象徵罪惡。本節的面酵是指猶太派人邪惡的教義。面酵會使所接觸到的麵團整團發起來,表示一點的錯謬會無可避免地帶來更多的錯謬。罪惡不會是停止不動的。罪惡會以更多的謊話去遮蓋本身的謊話。律法主義就像蒜頭一樣;蒜頭不會只是一點點而已。若教會裡有一些人主張虛假的教義,他們會有愈來愈多的跟從者,除非教會能嚴厲地處理這事。

五10 律法主義為其教師帶來審判。保羅相信加拉太信徒會拒絕虛假的教訓。他的信心是在主裡,意思可能是主在這事上已給保羅確據。或是保羅認識主,他肯定那大牧人必定尋回走迷路的羊,也許就是透過保羅當時寫給他們的信。

至於那些假師傅,他們將會被神懲罰。教導錯謬的道理、分裂一個教會是十分嚴重的事情(林前三17)。例如,說醉酒是神許可的,比本身做一個醉漢更壞,因為假教師是在別人身上劃上刻痕,像他自己一樣。

五11 律法主義除去了十字架討厭的地方。保羅現在回答那不合理的指控,就是說他自己有時也教導人受割禮是必須的。他仍在猶太人的手下受逼迫。若他傳割禮的道理,這逼迫會馬上停止,因為那就表示他已不再傳講十字架了。十字架是人所討厭的。人討厭十字架,或說十字架絆倒人,因為十字架告訴人他不能作什麼去賺取救恩。十字架容不下血氣及其努力,卻宣告人類行為的終結。保羅若傳割禮,鼓勵人靠行為,他便是擱置十字架的整個意義了。

五12 使徒保羅希望那攪擾人的把自己割絕了。我們可按字面來理解這句話:他希望他們被閹割。他們熱心地用力為別人行割;現在就讓這刀用來閹割他們,使他們成為閹人。我們大概會較喜歡選擇寓意的解釋,即保羅希望假師傅會徹底從加拉太信徒中除去。

人們常指責恩惠的福音容許人按自己的喜好過活。有人說:「若只是因信得救,人信主後的行為便不受控制了。」使徒保羅迅即指出,基督徒的自由並不表示可以隨意犯罪。信徒的準則就是主耶穌的生活,而對基督的愛驅使他去恨惡罪、喜愛聖潔。

也許保羅在此特別需要警告讀者不要放縱。人若受制於律法之下一段時間,然後獲得自由,往往會產生一種危險,就是由受捆綁的一個極端,走到鬆懈大意的另一個極端。適當的平衡就是處於律法與放縱之間的自由。基督徒不受律法捆綁,但卻不是不法的。

五13 基督徒的自由不容許他犯罪;相反,這自由鼓勵他用愛心服事人。愛心是所有基督徒行為的動機,而在律法之下,動機只是為對刑罰的懼怕。費德雷說:「愛的奴隸就是真正的自由人。」

基督徒的自由是在基督耶穌裡(二4),但這絕對不是指犯罪的自由。我們永不可把我們的自由變成放縱情慾的基礎。正如一隊入侵的軍隊會嘗試佔領灘頭,作進攻的基地,肉體也會使用一點放縱以擴展其領域。

我們的自由的適當出路是:「習慣彼此為奴服侍的生活。」

裴雅森說:“惟有順從適當的限制才有真正的自由。河流可以自由地流動,但這是在河堤之間。沒有河堤,河流只會四溢,形成泥濘靜止的死水。行星若不按軌跡而行,便只會為自己、為宇宙帶來破壞。相同的律法把我們圈進來,卻把別人圈出去;調節我們的自由的限制也保證和保護這自由。使人自由的不是控制,而是正確的控制,以及一種快樂的順從。”

五14 這裡似乎有點奇怪,保羅整捲書都強調信徒不應服在律法之下,現在卻介紹全律法。他並不是鼓勵讀者返回律法中;他是指出,律法所要求但卻不能提供的,就是基督徒行使自由所達到的。

五15 律法主義常常引來相爭,顯然在加拉太也有這情況出現。多麼奇怪!這裡竟然有人希望在律法以下。律法要求他們愛鄰舍,然而相反的事卻發生了。他們是在相咬相吞。這行為是從肉體發出的,律法卻容許這樣做,這行為也在律法之上出現了。

聖潔的能力(五16~25)

五16 信徒當順著聖靈而行,不是順著肉體而行。順著聖靈而行就是容許聖靈按他的方法去行;是保持與聖靈相交;是在他聖潔的亮光中作任何決定;是被主基督擁有,因為聖靈的工作就是使信徒與主耶穌相交契合。我們這樣順著聖靈而行,肉體(或自我)就被看作是死的。我們不能同時被基督擁有,又被罪佔有。

司可福說:“基督徒生命的問題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當信徒活在這世上,可以說是兩棵樹──一是屬肉體的老樹,一是重生時所栽植的有屬神本質的新樹;問題就在於怎樣使老樹枯死,而讓新樹結果累累。解決這問題的方法是順著聖靈而行。”

本節及隨後的經文都顯示基督徒仍有肉體的情慾;因此,罪性已被根絕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五17 聖靈和情慾不斷相爭。神可以在信徒悔改時便把我們屬肉體的本性除去,但他沒有這樣做。為什麼?他希望不斷提醒信徒,他們本來是多麼軟弱;叫他們不斷倚靠基督,他們的祭司和中保;並叫他們不停地讚美那位拯救了他們這些卑微如蟲的人。神並沒有把人的舊天性除去,而是使他自己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神的靈和我們的情慾不斷相爭,並會繼續相爭,直至我們回到天家去。在這衝突中,信徒的責任就是順服聖靈。

五18 那些被聖靈引導的人並不在律法以下。本節可以有兩種解釋:被聖靈引導的是指所有基督徒。因此,沒有一個基督徒是在律法以下;他們不會倚靠自己的努力。抗拒他們心裡的邪惡活動的是聖靈,不是他們自己。另外,被聖靈引導意思是被提升至血氣以上,被主充滿。一個人若是被主充滿,他就不會思想律法或肉體的事。神的靈不會引導人以律法為稱義的途徑。相反,他會讓人看見,只有復活的基督才是神接納人的根據。

五19~21 上文已提過,律法會訴諸肉體的力量。墮落的人性會產生什麼樣的事呢?要分辨情慾的事一點也不困難,那是顯而易見的。 「不貞」就是在婚姻關係裡不忠。姦淫就是不合法的性行為。污穢就是道德上的罪惡,是好色淫蕩。邪盪就是不知羞恥、沒有節制。拜偶像不單是敬拜偶像,也包括鬼魔膜拜中一些不道德的行為。邪術是巫術,這字的希臘原文與藥物(pharmakeia)有關。由於邪術中使用藥物,因此這字也指與邪靈交通,或使用咒語;這字也包括迷信、「不吉祥」等。仇恨指對人有一種強烈的恨意。爭競是不和、敵對、吵架。忌恨是不信任、懷疑。惱怒是極端的憤怒。結黨是營私爭勝,甚至不顧別人的損失。紛爭是因意見不合而分離、分立。異端是人因頑固的主見而建立的派別。嫉妒是看見別人成功或好景而感到不悅。兇殺是殺人的違法行為。醉酒指因喝下烈酒而醉倒。荒宴是人群聚集醉酒歡宴。

保羅警告他的讀者,正如他從前也曾告訴他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這段經文並不是說一個醉酒漢不可以得救,而是說那些在生活中染有上述屬肉體行為的是並未得救的人。

保羅為何這樣寫信給基督徒的教會呢?原因是並非所有自稱得救的人都是神的真正兒女。因此,在整本新約中,聖靈往往在講述奇妙的屬靈真理之後,都嚴肅地警告所有宣稱基督之名的人。

五22、23 使徒保羅把肉體的行為與聖靈所結的果子分辨出來,那是十分重要的。行為是靠人的努力行出來的。枝子在葡萄樹里面,便結出果子來(約一五5)。兩者的分別就像工廠和園子的分別一樣。留意這裡的果子是單數而不是複數。聖靈是結出一種果子,那就是基督的形象。這裡所列出的品德都是神兒女應有的生命素質。司可福博士曾指出,經文中所列出的各種品德,都不是人類的心田可以種出來的。

仁愛就是神所是,也是我們應該達到的。這仁愛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有美妙的描述,並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完完全全地表達出來了。喜樂是因神和因著與神相交而有滿足和快樂;基督在約翰福音四章34節也說明了。和平可以包括神所賜的平安和基督徒之間和諧的關係。至於救贖主生命裡的平安,可參看路加福音八章22至25節。忍耐是在苦難、困難、逼迫中的堅忍;忍耐的最佳榜樣可見於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恩慈就是溫柔的態度,也許主對小孩子的態度最能解釋這一點(可一○14)。良善是以恩慈的態度對待別人;要看行出來的良善,可以讀路加福音十章30至35節。信實可能指對神的信靠,對主內信徒的信心,忠誠或可靠;這裡的意思可能指後者。溫柔就是好像耶穌洗門徒的腳時那種謙卑的態度(約一三1~17)。節制的字面意思是自製,尤其在性方面。我們的生活應有紀律。我們應避免色欲、情慾、食慾和脾氣,凡事要節制。正如查達域指出:

“以新聞字眼來表達,這段經文大概會如下:聖靈的果子就是一種親切可愛的性格;為人活潑開朗;態度平和安靜;在叫人氣憤的處境下,在惹人討厭的人中,有著堅忍的態度;對人有同情心,也能巧妙地施援手,對人寬大、慷慨;在各種環境下都能保持忠誠可靠;有忘記自己,以求他人快樂的謙卑;在各樣事情上能自主和自製,那是完美品格最終的標記。這種品格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是多麼顯著地舖排出來!”

保羅以一個隱晦的評語給這清單畫下一個句號:「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律法當然不會禁止!這些美德是神所喜悅、對人有好處、對自己有益的。但這果子是怎樣產生的呢?是不是靠著人的努力呢?當然不是!基督徒要與主契合相交,才能產生屬靈的果子。他們在禱告中仰望救主,又在日常生活中遵從他,聖靈便能行出神蹟來。他會使基督徒有基督的形象。他們看著主,便會變得像主(林後三18)。正如枝子從葡萄樹中吸取養分而得生,信徒也在基督這真葡萄樹身上得著力量,為神活出能結果子的生命。

五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句子動詞的時態顯示這是一些在過去發生的事情。這是在我們悔改歸主的時候發生的。我們為罪悔改的時候,就表示我們要把罪惡、敗壞的舊天性,連同一切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已決意不再為迎合墮落的罪性而活,這罪性不能再控制我們的生命。當然,這決定也必須不斷在我們的生命中更新。我們要不斷把肉體置諸死地。

五25 本節中的若是有「因為」的含意。因為藉著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有了永恆的生命;就讓我們靠著這位聖靈的能力,活出新的生命。律法永不能給人生命,神也從來沒有以律法為基督徒生活的準則。

實際的勸勉(五26~六10)

五26 在本節中,我們有三種態度需要避免:

1.貪圖虛名──不要貪圖虛名,字面意義是堅持(自己)虛假或空洞的意見。神不希望基督徒誇大吹捧自己;這種行為與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不相稱。活在律法以下的人常因他們辛苦得來的成就而驕傲,並嘲弄那些不能達到他們的標準的人。律法主義的基督徒往往譴責、嚴禁一些在邊界線上的事情,若其它基督徒沒有這種跟他們相同的意見,便會遭他們誹謗。

2.觸怒別人──彼此惹氣。人若煽動或挑戰別人去符合他私人的見解,他便是否定聖靈充滿的生命。一個人永遠不會知道別人心裡的困難和誘惑,他從來不會穿著別人的鞋子來走路。


3.嫉妒──互相嫉妒。嫉妒的罪是想要得一些屬於別人的東西,而嫉妒人的,是沒有權利或資格得到那些東西的。嫉妒就是妒忌別人超卓的成就、智慧、財產或外表。智慧較少、性格較弱的人,往往會嫉妒似乎較成功的守律法者。所有這等特質都不是出於恩典的。一個真信徒應看別人比自己強。守律法者想望虛假的榮耀。真正的偉大是服侍人而不受注意,勞苦而不讓人看見。

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加拉太書第四章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4: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4: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4: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4: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4: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4: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4: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4: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4: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4: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4: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4: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孩童與兒子(四1~16)

四1、2 這裡的圖畫是一個富翁打算待兒子長大成人,便把家財交他管理。然而,仍為孩童的時候,這位繼承人的身分與奴僕沒有分別。總有人不斷告訴他要做這做那,不要做這做那。他有管家代他管理產業,有師傅教他做人。這樣,雖然產業毫無疑問是屬於他的,但他在成年以前,卻得不著這些產業。

四3 這是猶太人在律法以下的景況。他們是孩童,受律法指使,象奴僕一樣。他們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即猶太宗教的基本原則之下。猶太教的禮儀,是為那些不認識基督所彰顯的父神之人而設的。就像孩童學字要靠賴一些圖畫或實物。律法中充滿影像和影兒,以外表物質的東西來表達屬靈的意義。割禮就是其中一例。猶太教是物質的、外表的、暫時的;基督信仰是屬靈的、內在的、永久的。這些外表的東西是孩童的一種約束。

四4 時候滿足指天父指定的時間,到時後嗣變為成人(參看第2節)。

本節以短短十數字,就已奇妙地說出救主的神性和人性。他是永生神的兒子,但他卻為女子所生。若耶穌只是一個人,聖經就毋須指出他是由女子所生的。人還能怎樣出生呢?在我們的主身上,這句話見證著他獨特的位格和他出生時獨特的形式。

既生在世上成為以色列人,他就是生在律法以下。作為神的兒子,主耶穌並不曾在律法以下;他是那位賜律法者。但在恩典中,他紓尊降貴,把自己放在自己所立的律法以下,為要在他生命中尊律法為大,並以他的死承受律法的咒詛。

四5 律法要求那些不守律法的人付代價──死的代價。神使人得著兒子這奇妙的身分之前,必須先付上代價。因此,主耶穌進入世界,成為人類和猶太民族的一分子,付上律法所要求的代價。由於他是神,他的死是無價的,即是說,他的死足以償付所有人的罪,無論罪人數目多少。由於他是人,他可以代替人受死。顧域說:「基督本質是神子,但他成為了人子,以致我們這些本質是人子的,可以成為神子。多麼奇妙的交換!」

人仍是奴僕的時候,並不能作兒子。基督把人從律法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以致他們可以得著兒子的名分。留意這裡成為神的兒女和成為神的兒子兩者的分別(比較羅八14、16)。信徒生在神的家裡,成為神的兒女(參看約一12)。重點在於神聖的出生,不在於神子的權利和責任。信徒得進入神的家為兒子。每一個基督徒都即時成為神子,作為繼承人承受產業。這樣,新約給予基督徒的指示,就假設聖徒沒有嬰孩階段。所有信徒都被視作已長大成人的兒子。

兒子的名分一般譯作「收養」或「領養」,在羅馬風俗裡,跟今天人所認識的並不相同。我們把收養別人的兒女,視為自己所生的。但在新約裡,名分就是過繼,意指把信徒視作已成年的兒子,有著作為兒子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四6 為使那些作為神兒子的人領會這身分的尊貴,神在五旬節差遣了聖靈進入他們的心。聖靈使聖徒曉得自己兒子的身分,而稱神為父。 「阿爸,父」是為人熟悉的稱謂,結合了亞蘭語和希臘語「父親」的字。奴僕不可以這樣稱呼家中的主子;那是家庭成員的權利,並且表達出他們的愛和信任。請留意三位一體神在本節的次序──聖靈、子與父(譯按:這是原著的次序)。

四7 信徒從此以後不是奴僕;他並不在律法以下。現在他是神的兒子了。由於基督作為神的兒子,是神一切豐盛的繼承者,基督徒也靠著基督成為神的後嗣。因著信,神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他的了。

今天在以色列的拉比學校裡,學生四十歲之前,不得閱讀雅歌和以西結書第一章。雅歌對尚算年輕的人來說,在性方面的描述似太明顯,而以西結書第一章的描述,是關乎那位說不出之神的榮耀的。 《他勒目》說,人若在四十歲以前開始讀以西結書第一章,火會從聖經中出來把他燒掉。這說法顯示在律法以下,人在四十歲前仍未算是一個「人」。 (猶太男孩到了十三歲的巴爾·彌茲哇(bar mitzvah)只叫他成為「約之子」──這是bar mitzvah的意思──並因而有守律法的義務。)東正教的男性到了四十歲,仍被視為未成年的人。

在恩典以下的信徒並不是這樣。他們得救的一刻,整全的產業便已屬於他們。他們會被視為成年人,是已成熟的兒女,整本聖經都是他們的,他們可以閱讀、享受和遵從。

按著這些真理,夏理信的勸勉正合用:“主所愛的兒女啊,萬物都是你的──他在哥林多前書三章22、23節這樣說,是要喚醒你去領悟那豐盛。那是你盡了想像之能也難以明了的豐盛。試想想這宇宙。這宇宙是屬於誰的?不是屬於他和你的嗎?那麼,請你活得尊貴一點。”

四8 加拉太信徒曾一度受偶像的轄制。他們悔改歸主之前,一直都是敬拜木頭和石頭的偶像──假神──的異教徒。現在他們又轉而受另一類事物轄制──受律法捆綁。

四9 他們怎能為這種行為找藉囗呢?他們已認識神;若他們未藉著深入的經驗認識他,至少也是被神所認識的,即他們是已經得救的人。然而,他們卻從神的大能與豐盛(他們是這些東西的後嗣),歸回那懦弱無用的東西,就是那些在律法以下的東西,如割禮、聖日和飲食的條例。他們再次給這些事作奴僕,這些事卻不能拯救他們,也不能使他們變得更豐富,相反是叫他們變成貧乏。

保羅稱律法及其禮儀是懦弱無用的。神的律法在昔日的時候和地點是漂亮的,但人若以律法來取代主耶穌,這些律法便成了確實的障礙。從基督轉向律法,是一種拜偶像的行為。

四10、11 加拉太信徒謹守猶太人的曆法及其中的安息日、節期和年分。有些人自稱是基督徒,卻尋求以守律法來討神喜悅,保羅表示為他們害怕。就是未重生的人也可以守日子、月分……年分。這樣做能使一些人感到滿足,因為他們以為可以憑自己的力量贏取神欣然一笑。然而,這卻表示人有力量,而這樣說來,他便不需要有救主了。

若保羅昔日這樣向加拉太信徒說話,他今日會怎樣向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尋求藉遵守律法來追求聖潔的人說話?他豈不會譴責那些從猶太教帶進基督信仰的傳統嗎──如人所按立的祭司、祭司獨有的禮服、守安息日、聖所、燭光、聖水,諸如此類?

四12 加拉太信徒顯然已忘記了保羅第一​​次向他們傳講福音時,他們是如何心存感激。然而,縱使他們有失敗,保羅又為他們害怕,但卻仍稱他們為「弟兄們」。保羅昔日也是在律法以下的猶太人,但現今他已在基督裡得了自由。因此他說:「你們要像我一樣──從律法中得釋放,以後不再活在律法以下。」加拉太的外邦人從來沒有在律法以下,現在也不在律法以下。因此使徒保羅說:「我也像你們一樣。我作為一個猶太人,現在也享有不受律法捆綁的自由,像你們外邦人一向享有的自由。」

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保羅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清晰。也許他是說他們這樣對待他,他並不感到自己個人受到傷害。他們離開保羅轉向假師傅,這打擊對保羅個人來說,還不及對神的真理那麼大,因此這是對他們自己的一個傷害。

四13 保羅頭一次傳福音給他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神常常使用軟弱、被藐視和低微的器皿去成就他的工作,以致榮耀歸給他自己而不是歸給人。

四14 保羅的疾病對他自己和對那些聽他的人來說,是一個試煉。然而,加拉太信徒並沒有因他的外表或言詞而拒絕他。相反,他們接待他如同神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穌自己。由於保羅代表主,他們便接待他像接待主一樣(太一○40)。他們接受保羅的信息,視為神的話。所有基督徒對待主的使者,都應學習這功課。我們熱誠地接待主的僕人使者,就是熱誠地接待主(路一○16)。

四15 他們第一次聽聞福音時,聲稱那是他們靈魂的一個大福氣。他們極珍視這福音,若是可行,他們甚至願意把自己眼睛剜出來給保羅。但現在這種感激之情在那裡呢?不幸地,已經象朝露一樣消失了。

四16 他們為何對保羅有這種態度上的改變?他仍在傳講同一個信息,迫切地為福音的真理爭辯。若這樣便使他變成他們的仇敵,那麼他們的景況就實在太危險了。

束縛或自由(四17~五1)

四17 假師傅的動機與保羅不同:他們希望有人跟從,而保羅則對加拉太信徒的屬靈爭戰有興趣(四17~20)。假師傅熱衷於贏取加拉太信徒的感情,但動機卻不真誠。是要離間你們(也可譯作把你們排擠)。猶太派人意欲離間加拉太信徒與使徒保羅和其它師傅。他們希望有一群跟從者,希望可以組成一個黨派。司徒德警告說:「若基督信仰變成了一種原則和規條的束縛,其受害者便無可避免地被綁在教師們的衣帶下,正如中世紀的情況一樣。」

四18 保羅實際上是說:「我不介意我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別人體貼關心你們,只要他們動機純正,出於善意便行了。」

四19 保羅稱加拉太信徒為我小子,提醒他們那把他們引往基督的是保羅。他正在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這次並不是為他們得救恩,而是為了基督成形在他們心裡。神給他子民的完全目標是活像基督(弗四13;西一28)。

四20 本節意思可能是保羅懷疑加拉太信徒真正的情況。他們離棄真道,使保羅心裡作難。他希望可以改換囗氣,以肯定和確信的態度談及他們的信仰。又或許他感到困惑,不知道他們對他的書信有何反應。他寧願面對面跟他們談話。這樣,他可以改換囗氣,表達得更好。他們若接受他的責備,他可以溫柔一點;他們若傲慢反叛,他便可以嚴厲一點。但按現今的情況,他只有困惑;他不知道他們對他的信息是否有所反應。

猶太教師常以亞伯拉罕為範例,堅持信徒必須守割禮。保羅便轉而講述亞伯拉罕家的歷史,指出律法主義是奴隸制度,不能與恩典混為一談。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說要賜他一個兒子,雖然按常理來說,他和撒拉都已過了生育的年齡,幾乎不可以生孩子了。亞伯拉罕相信神,因此得稱為義(創一五1~6)。過了一些時間,撒拉灰心了,於是建議亞伯拉罕與她的婢女夏甲生一個孩子。亞伯拉罕聽從她的意見,後來以實瑪利出生了。這個並不是神所應許的後嗣,只是亞伯拉罕在缺乏耐性之下,出於肉體的意願和不信的心而生的兒子(創一六)。

後來,亞伯拉罕到了一百歲,那應許之子以撒出生了。這齣生顯然是一個神蹟;只有藉著神的大能才會發生(創二一1~5)。以撒斷奶的時候,在傳統的斷奶筵席上,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嘲弄她的兒子。她即時要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和他母親趕出去,說:「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創二一8~11)這是使徒保羅整篇辯論的背景。

四21 本節說的律法有兩種不同的意義。第一是指達致聖潔的途徑,第二是指舊約的律法書(創世記至申命記),尤其指創世記。保羅是說:「你們這願意以遵守律法來取悅神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書上的信息麼?」

四22、23 那兩個兒子是以實瑪利和以撒。那使女是夏甲,而自主之婦人是撒拉。以實瑪利的出生,是由於亞伯拉罕出於人意的干預,而以撒卻是神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的。

四24 這故事是比方;除了表面的情況之外,有更深層的意義。這些事件的真正意義並沒有清楚說明,但卻有暗示。以撒和以實瑪利的真實故事代表更深的屬靈真理,現在保羅要解釋這屬靈的真理。

兩個婦人代表兩約:夏甲代表律法之約,撒拉代表恩典之約。律法是在西乃山頒布的。奇怪的是「夏甲」這名字在亞拉伯文意思是「石頭」,而亞拉伯人稱西乃山為「那石」。

四25 在西乃山所頒布的約造成了奴隸制度;因此,使女夏甲是律法的合宜預表。夏甲代表耶路撒冷──猶太國的首都,那是未得救之以色列人的中心,以色列人仍在尋求以守律法來得著義。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跟隨者──都是為奴的。保羅把不信的以色列人連於夏甲而非撒拉,以及​​連於以實瑪利而非以撒,是一種諷刺的描寫。

四26 因信稱義之人的首都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她是所有信徒──猶太人和外邦人──之母。

四27 這個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的引句,是預言天上聖城的兒女要比地上耶路撒冷的兒女數目更多。撒拉一直是不懷孕的婦人。夏甲是有丈夫的婦人。我們應怎樣理解撒拉或天上的耶路撒冷最後的勝利呢?答案是出於應許的兒女──那些因信來到神面前的,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要比那在律法以下、夏甲的兒女更多。

四28 真信徒並不是從人意,也不是從肉體而生,乃是從神而生的。神所數算的並不是人肉身的後裔,而是因在主耶穌裡的信從神蹟而生的。

四29 以實瑪利曾嘲弄以撒,那些從肉體生的也常常逼迫那些從聖靈生的。試想想我們的主和使徒保羅怎樣在未信的人手下受苦。我們也許認為以實瑪利嘲弄以撒只是小事,但聖經卻把這事記錄下來。保羅從中看見一個仍然存在的定理──(血氣)肉體與聖靈彼此為敵。

四30 讓加拉太信徒來看聖經,他們會聽見這裁決:律法與恩典不能混淆;按著人的功勞或肉體的努力,人不能承受神的祝福。


四31 那些信靠基督的人與律法無關,律法不是他們取得神的恩惠的途徑。他們是自主婦人的兒女,應按他們母親的社會身分而行。

2015年7月11日 星期六

加拉太書第三章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這麼說,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 神卻是一位。
3:21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教義方面:保羅維護因信稱義的道理(三1~五1)

福音的偉大真理(三1~9)

三1 他們的行動顯出他們缺乏了解和思考力。放棄恩典而轉投律法是受了迷惑。人是被咒語迷惑,一不留神便接受了虛假的道理而放棄真理。保羅問:「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他所用的「誰」是單數的(希臘文是tis),而不是複數的。這也許暗示魔鬼是這假教訓的創始者。保羅自己曾向加拉太信徒傳講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道理,強調十字架是要他們永遠脫離律法的咒詛和轄制。他們怎能重拾律法而放棄十字架?十字架的真理不是已抓住他們嗎?

三2 一個問題便足以解決整件事。讓他們回想悔改的時候──當時聖靈來住在信徒裡面。他們怎樣領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還是因聽信福音呢?明顯地,他們是因信福音。沒有人曾因行律法而領受聖靈的。

三3 他們若不能靠行為得著救恩,他們還可期望因行律法而得著聖靈,或靈命趨於成熟嗎?若他們需要聖靈的能力才能得救,他們可以靠肉體的力量來完成救恩的過程嗎?

三4 加拉太信徒起初信靠基督時,曾遭受逼迫,也許部分逼迫是來自那些憎恨恩惠之福音的猶太教狂熱者。難道他們的受苦都是徒然的嗎?他們若返回律法去,不就等於說逼迫他們的人畢竟是對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保羅表示他仍盼望他們能返回福音,為這福音,他們是曾一度受苦的。

三5 這裡有一個問題是本節中那……的是指神,指保羅,還是一個當時在加拉太信徒中事奉的人。這一位最根本來看當然是指神,因為只有他能賜聖靈。然而,在次要的意義上,也可指一位教會的工人,神會藉著他行出自己的旨意來。這觀點把教會事奉提升了。有人曾說:「真正的基督徒工作是任何一種能把聖靈傳遞給人的工作:這實際上是聖靈的賜予。」

若使徒保羅是指自己,他大概是想到他傳道時所發生的​​神蹟奇事,以及他們對基督的接納(來二4)。然而,動詞的時態顯示那並非一些過去發生的事,而是他寫此書信時所發生的​​事。保羅大概是指信徒悔改後,聖靈賜給他們的各種恩賜,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至11節所描述的。

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答案是:因聽信福音。聖靈的內住和他在信徒身上的工作是不可賺取的,也不是一種獎勵,而是藉恩典而賜予,憑信心而得著。因此,加拉太信徒應憑經驗得悉,祝福是由於有信心,而不是由於守律法。

保羅再翻開聖經作第二個證據;假師傅常引用這些聖經來證明割禮是必須的!舊約所說的實在是什麼?

三6 保羅表示神與加拉太信徒相交是完全以信為基礎的。現在他表示人在舊約時代也是這樣才得救。第5節的問題是:「他是因行律法得救,還是因聽信福音呢?」答案是:「因聽信福音。」既然這是答案,本節開始時便說:正如亞伯拉罕……他也是以相同的方法稱義──因聽信。

也許猶太教師正以亞伯拉罕為英雄和榜樣,根據他的經歷來說明人必須受割禮(創一七24、26)。若真是這樣,保羅必把他們擊倒在地。那麼亞伯拉罕是怎樣得救的呢?亞伯拉罕信神。亞伯拉罕稱義,並不是靠任何可稱讚的行為,而只是因著信神。信神並不算是一個功績;事實上,人不信神,就是愚不可及的。要得著救恩,人只可以靠著信神,這是沒有什麼可誇的。信神不是一個「善行」,並不需要人付上努力,肉體在信心上並沒有地位。被造物信靠他的創造者,或孩子信靠他的父親,還有什麼比這樣做更正確呢?

稱義是神的作為,他宣布所有相信他的人都是義的。神可以這樣正式與罪人交涉,因為基督已代替罪人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捨命,為他們還清了罪債。稱義的意思不是指神使信徒本身成為義和無罪。他是基於救主的工作,看罪人為義的。神給信靠救主的罪人一個義的地位,使他合適進天堂,然後期望他為了感謝他所作的,活出一個義的生活。我們要留意的重點是,守律法與稱義無關。人稱義完全在乎信。

三7 毫無疑問,猶太教師必是堅持說,加拉太信徒要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就必定要受割禮。保羅反駁這一點。亞伯拉罕的真子孫,並不是生來是猶太人的,或歸信猶太教的,而是那些因信得救的人。保羅在羅馬書四章10至11節說明,亞伯拉罕受割禮前已被看為義。換句說話,他仍在外邦人的地位上的時候,已得稱為義了。

三8 舊約被描述為一位先知,他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和猶太人因信稱義。不但舊約預見外邦人因信稱義,這祝福在創世記十二章3節也向亞伯拉罕宣布了:「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我們初次讀到這個創世記的引句時,很難理解保羅怎能作此解釋。然而,寫這句舊約經文的聖靈,知道當中包含萬國因信得救的福音。保羅既是受同一位聖靈的默示,自然能向我們解釋其主要的意義:因你──即與亞伯拉罕一起,按著與他相同的方式。萬國──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得福──得拯救。亞伯拉罕怎樣得救?因信。萬國怎樣得救?跟亞伯拉罕一樣──因信。再者,他們是以外邦人的身分得救,而不是要成為猶太人。

三9 根據猶太人聖經的見證,所有相信神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稱為義。

律法相對於應許(三10~18)

三10 保羅從聖經中指出,律法不但不能給予祝福,而且只能帶來咒詛。本節不是說「凡違犯律法的」,而是凡以行律法為本的,即所有意圖藉遵守律法來討神喜悅的。他們都是被咒詛的,即被判死罪。因為經上記著(申二七26):「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守律法一天,一個月,或一年,都是不足夠的。人必須常守律法。人必須完全順服。只守十誡是不足夠的,摩西五經中所有六百多條律例都必須遵守!

三11 保羅再一次引述舊約來反駁假教師。他引述先知哈巴谷的話,表示神常以信來使人稱義,而不是以律法。這句經文是「義人必因信得生」。換句話說,那些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的人,要得著永生。那因信稱義的人得生。

三12 律法並不要求人相信,甚至不要求人嘗試守誡命。正如利未記清楚教導的,律法要求嚴格、完全的服從。那是與信心相對的原則。律法說:「行就活著」,信心說:「信就得生」。因此,保羅的論證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在律法以下的人,不憑信而活。因此,他在神面前不是義的。保羅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他是指出一個原則或理想,但那是不可能達到的。

三13 救贖就是買回,或藉著付上代價去釋放。律法的咒詛就是死──那是違犯誡命的懲罰。基督釋放了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使他們毋須再按律法的要求受死亡的懲罰。 (毫無疑問,保羅用我們這代名詞,是指信主的猶太人,縱使猶太人是整個人類的代表。)

鍾士林說:“加拉太信徒以為基督只付了一半的贖價,下一半,我們便要受割禮和遵從其它猶太禮儀和律例,因此,他們很容易就被假師傅迷惑,把基督信仰和猶太教混合了。保羅在這裡說(根據威爾斯語的翻譯)「基督已完全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

基督代替人受死,忍受神恨惡罪的震怒,藉以把人贖出。因他代替了人,所以神的咒詛臨到他。他本身並未成為有罪,而是人的罪加在他身上。

基督並非藉著在世時守了全十誡,把人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聖經沒有說,他完全順從律法的行為被算在我們身上。相反地​​,他因著忍受死亡的咒詛,把人從律法中釋放出來了。若不是基督受死,就不可能有救恩。律法說,罪犯被掛在木頭上,表示他們是被神咒詛的(申二一23)。聖靈用這段舊約經文預言救主以死來承受被造物的咒詛。他被懸掛於天地之間,好像不配立於天上或地上似的。他這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聖經說是掛在木頭上(徒五30;彼前二24)。

三14 神應許要賜福與亞伯拉罕,並藉著他賜福給世上的人。亞伯拉罕的福真正是因信得救之恩。神所要求的死刑必須先執行。因此,主耶穌便成了咒詛,以致神可以施恩給猶太人和外邦人。現今在基督裡(亞伯拉罕的後裔),萬國都蒙祝福。

神在創世記十二章3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中,並沒有提到聖靈。但保羅按著神的默示,在此告訴我們,聖靈的恩賜已包含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無條件的救恩之約中。聖靈已在孕育階段,但由於律法的妨礙,聖靈便不能來。賜下聖靈之前,基督必須受死和得榮耀(約一六7)。

使徒保羅表明,救恩是因信而不是因行律法,他的論點有(1)加拉太信徒的經歷,(2)舊約的見證。他現在轉而以日常生活來說明。

保羅在本部分的論證可概括如下:在創世記十二章3節,神應許因亞伯蘭賜福地上萬國。這救恩的應許包括了外邦人和猶太人。在創世記二十二章18節,神又再應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後裔」是單數而不是複數。神是指那一位──主耶穌基督──他是亞伯拉罕的直系子孫(路三34)。換句話說,神是應許要透過基督,賜福給萬國、外邦人和猶太人。這應許是無條件的;我們不需要行善,或遵守律法。這是一個單純的應許,只須憑單純的信心去領受。

這四百三十年後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律法,不能在這應許上加上任何條件,也不能改變這應許。在人的事務上,那樣做是不義的,在神的事情上,那樣做是不可思議的。因此,結論是神賜給外邦人的應許是透過基督,憑信心而不是憑著守律法。

三15 在人的事務上,當一個約或遺囑已簽名蓋印,沒有人會想到要在文件上作任何更改或附加任何條款。若人類的合約也不可違犯,神的約更不應破壞了!

三16 無疑猶太派人曾辯說,雖然應許最初是因信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以色列民)的,但這些以色列民最終卻是在律法以下。因此,加拉太信徒雖然最初是因信得救,現在卻必須遵守十誡。保羅回答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單數)說的。有時「子孫」可指一群人,但這裡卻是指那一位,就是基督。 (我們自己大概永遠不能從舊約中讀到這意思,但神的靈光照我們。)

三17 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無條件的,完全不在乎行為。神只是同意賜亞伯拉罕一個後裔(基督)。亞伯拉罕雖然沒有兒女,但他卻相信神,因而也相信那位要來的基督,於是他便得稱為義。律法的出現──四百三十年後──不能在任何方面影響這救恩的應許。律法不能廢掉應許,也不能在應許上附加任何條件。

也許猶太派人教唆說,四百三十年後出現的律法,有廢掉應許的效力。保羅實際上是說:「斷乎不可!應許就像遺囑,並且已藉著一次死亡(約的獻祭,創一五7~11;並參看來九15~22)得到確證。這應許不能廢掉。」

四百三十年是從神在雅各進入埃及前,跟雅各確認亞伯拉罕之約時算起(創四六1~4),直至出埃及後的三個月、頒布律法的時候。

三18 承受產業必須本乎信心或行為,不可能同時本乎兩者。聖經清楚指出那是賜給亞伯拉罕的無條件的應許;救恩也一樣。救恩是一分無條件的禮物。人不可以為能憑行為得著救恩。

律法的目的(三19~29)

三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若如保羅辯稱,律法不是為廢棄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不是要在約上加添什麼,則律法的目的是什麼呢?律法是為了顯出罪的特質是過犯。罪在律法以前已存在,但因為未有律法,人不知道那是過犯。過犯是違犯已知的律法。

神把律法賜給一個犯罪的民族。他們永不能藉著守律法稱義,因為他們沒有守律法的能力。律法是為了向人顯示他們是何等沒有指望的罪人,他們要向神呼求,求神施恩拯救。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無條件賜福的應許;律法只會帶來咒詛。律法顯出人是否配得著無條件的祝福。人要得著賜福,就必須靠著神的恩典。

子孫是基督。因此,律法只是在基督到來之前、一個暫時的權宜之法。亞伯拉罕的祝福要藉著他賜下。一分牽涉兩方面的合約需要有一位中保──一個中介者。律法牽涉約的兩方──神和以色列人。摩西充當中介者(申五5)。天使是代表神向摩西傳達律法的使者(申三三2;詩六八17;徒七53;來二2)。摩西和天使的參與顯出神及其子民之間的距離;他的子民是一群不配得見他顯現的民。

三20 若只有一位立約者,而他所立的是一個無條件的應許,接受應許者毋須付上任何代價,則這約便​​不需要中保了。律法既要求有一位中保,人就必須在他那方面守約。這是律法的弱點,要求那些沒有能力的人去遵從律法。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他是唯一的立約者。這是應許的優點:所有事情都在乎神而不在乎人。當中並沒有中保,因為根本不需要中保。

三21 律法是否取消或代替了應許?斷乎不是!若罪人可以按神的要求守全律法,救恩就應該憑守律法而得著了。神若可以用較低廉的代價達到相同的效果,他就不會差遣他的獨生愛子到世上來,為罪人捨命了。但律法有時間和人的見證,證明律法不能拯救罪人,意思就是律法「因肉體軟弱」(羅八3)。律法的功用只是讓人看見他們沒有指望,並且讓人深切感到救恩只可以是神白白的恩典。

三22 舊約顯出所有人都是罪人,包括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人必須徹底承認自己的罪,好得著因信耶穌基督的救恩應許,可以歸給那信的人。本節的鑰字是信和歸給。經文中並沒有提到「行」或「守律法」。

三23 這裡的信是指基督徒的信。這是一個時代,始於主耶穌的死、埋葬、復活、升天,以及五旬節福音的傳講。在此之前,猶太人好像在監獄或拘留所被看守一樣。他們被律法的要求圈起來,並且由於他們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所以便受到限制,不能來到得救恩的信心之路。在律法以下的人因而受局限,直至福音宣布那榮耀的信息:人可以從律法的轄制中得釋放。

三24 律法被形容為孩童的監護人,或訓蒙的師傅。這說法強調教導的概念;律法的教導關乎神的聖潔、人的罪、贖罪的需要。這裡所用的字是描述一個執行紀律的人,他監督著未成年或未成熟的人。

引我們三個字並非原文所有,而是翻譯時加上去的。我們若把這些字刪去,本節的意思就是:律法是猶太人的監護人,直到基督,即直至基督來到,或因看見基督即將來到。其中有一個意思是律法藉著一些關乎婚姻、財產、食物等條例,保守以色列人,叫他們成為一個獨特的國體。 「真道」來到的時候,首先是向這民族宣布,他們歷代以來,都奇妙地得蒙保守。因信稱義是以救贖主基督已成就的工作為基礎,應許給人類的。

三25 律法是師傅,但一旦接受了對基督的信,信主的猶太人便不再在律法以下了。外邦人如加拉太信徒豈不是更不在律法之下嗎?他們根本從未在這師傅的監督之下!第24節說,人並不是因律法稱義的;本節說,對於那些得稱為義的人,律法並不是生活的準則。

三26 留意這裡代名詞由「我們」變為你們。保羅以「我們」談到猶太人,表示他們是在律法以下,直至基督降臨。律法使他們成為一群分別出來的民,因信稱義的道理可以在他們中間傳講。他們得稱為義後,便不再在律法之下,他們作為猶太人的獨特性也不復存在。從這裡開始至本章末的你們,包括得救的猶太人和得救的外邦人。這些人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三27 悔改時與基督的聯合,在受洗時便表白出來。洗禮不會使一個人成為基督的肢體,或神國的繼承者。那是公開承認與基督聯合,保羅稱之為披戴基督。正如軍人穿上軍服,自稱是軍隊的成員,信徒在水中受洗,表明自己是屬乎基督的。信徒藉此行動公開表明他順服基督的領導和權柄。他活畫出自己是神兒子的身分。

使徒保羅肯定不是暗示洗禮把人與基督聯合。這只是人盲目否認保羅主張只因信而得救的基本定理。

保羅在此也不是談到聖靈的洗;靈洗是把信徒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一二13)。聖靈的洗是不能見的。靈洗並沒有任何地方與公開地「披戴」基督和應的。

這受洗是歸入基督。正如以色列人受洗歸入摩西,以他為領袖,今天信徒也受洗歸入基督,代表他們承認他是當然的主。

藉著洗禮,信徒也表示肉身的埋葬和努力成義的終結。信徒表示舊的生活方式終結,新的開始。藉著水禮,加拉太信徒承認他們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正如基督已向律法死了,他們向律法也是死的,因此,他們不應求活在律法之下,並以其為生活準則。正如基督藉著死,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隔斷的牆,他們也向這等種族分歧死了。他們都是披戴基督了,意思是他們現在活著一個全新的生命──基督的生命。

三28 律法把人分作不同階層。例如,申命記七章6節和十四章1至2節強調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分別。早禱時,一個猶太男人為了自己不是外邦人、奴隸或女人而感謝神。在基督耶穌裡,這些區別都消失了。這是在神的接納上說的。猶太人不比外邦人優勝,自由人不比奴隸蒙悅納,男人也不比女人有更大的權利。他們全都一樣,因為他們都是在基督耶穌裡。

不要把本節沒有說的意思硬加進經文裡。從日常生活來看(教會的事工更不在話下),神確實認定男女有別。新約對兩者有不同的指示;新約也分別向奴隸和主人說話。但要得到神的祝福,這些事都無關重要。最重要的是要在基督耶穌裡。 (這是指我們屬天的身分,不是地上的景況。)在神面前,信主的猶太人一點也不比歸主的外邦人優越!顧域說:「律法製造出來的一切差別,都葬在神已預備的公墓裡了。」因此,基督徒若為了追求更加聖潔,而把基督已廢除的差別重新建立起來,是何等愚蠢的事。


三29 加拉太信徒被迷惑,以為虔守律法,便可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保羅指出事實卻是相反。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那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的產業,都在基督裡應驗了。罪人信靠他,便與他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便成為了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在基督裡,他們都承受神一切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