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日 星期一

腓立比書第三章(上)1~14

3:1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
3:2 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3:3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3:4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3:5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3: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3: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
3: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3:14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警告信徒防備假師傅(三1~3)

三1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並不表示保羅要結束本信。這句話的字面意義是「至於那未盡的話……」。四章8節也用了相同的字眼。

他勸勉他們要靠主喜樂。基督徒常可在主裡有真正的喜樂,無論他們的景況如何。 「基督徒歌唱的源頭遠在高天之上。」沒有事情能真正影響他的喜樂,除非先把救主從他身上搶去,但那顯然是不可能的。人的快樂會受痛苦、悲傷、疾病、窮困和慘事所影響。但基督徒的喜樂凌駕於所有生活的波折之上。保羅在獄中也能這樣勸勉信徒,足以證明這一點。我們確實可以聽取一個像他這樣的人的勸告!

他一再向腓立比信徒重複他自己的話,並不覺得厭煩,因為他知道那是為了他們的安全。但他怎樣重複自己的話呢?這是否指他先前談到他們要靠主喜樂呢?還是隨後他吩咐他們防備猶太派人的警告?我們相信他所指的是後者。他在第2節三次提到防備一詞。這樣的重複,於他並不為難,於信徒則是一個真正安全的措施。

三2 他們要防備犬類……作惡的和妄自行割的。這三種表達大概都是指同一群人──假師傅,他們意圖把基督徒規限在猶太律法之下,並說公義要藉著守律法和禮儀得到。

首先,他們是犬類。在聖經中,犬類是不潔的動物。猶太人用這詞來形容外邦人!在東方國家,犬隻是無家可歸的,它們在街頭流浪覓食。保羅在此反過來用犬類形容猶太的假師傅,他們意圖敗壞教會。他們真是在教會以外的,他們努力要靠著禮儀而存在。他們「選擇拾取桌子下的零碎而不去坐席」。

第二,他們是作惡的。他們聲稱是真信徒,爭取進入基督徒相交中間,為要傳播他們虛假的教訓。他們作工的結果只會是惡的。

保羅跟著稱他們為妄自行割的。這是針對他們守割禮的觀點而作出的諷刺描述。毫無疑問,他們堅持人要得救必須先行割禮。但他們只是取了割禮的物質和字面意義,完全不考慮其屬靈意義。割禮的含意是向肉體死,意思是人不可聽從肉體的意願而行。他們堅持人必須行割禮,但卻任由肉體為所欲為。他們沒有真心承認肉體已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保羅是說他們只是自割妄行的人,不曉得分辨儀式和儀式裡深藏的含意。

三3 保羅指出,與此大大不同的是我們(真信徒)是真受割禮的──不是指那些生於猶太家庭,或實際上已經受了割禮的,而是那些知道肉體不能帶來任何益處,並且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贏取神認可的一笑。保羅跟著指出那些真受割禮之人的三個特徵:

1. 他們以神的靈敬拜。那就是說,他們的敬拜是真正屬靈的敬拜,並非只是儀式而已。在真正的敬拜,人憑著信進入神的同在,並傾出他的愛、讚美、崇敬。另一方面,魂的敬拜則只被宏偉的建築、精美的擺設、細緻的禮儀、巧織的祭袍和投​​合人感官的東西所吸引。

2. 真受割禮的人在基督耶穌裡誇囗(或作喜樂)。只有他是他們誇囗的根據。他們不因個人的成就、文化背景,或謹守聖禮而驕傲。

3. 他們不靠著肉體。他們不認為他們可以先憑著肉體的努力得救,然後靠自己的力量得蒙保守。他們不期望他們亞當的本質能帶來什麼好東西,因而一無所有也不會失望!

保羅為基督拋棄世襲的權利和個人的成就(三4~14)

三4 保羅想到這些人怎樣因他們屬肉體的優點和成就誇囗,他必定是露出一絲微笑。他們若可以自吹自擂,他更可以!在其後兩節,他指出人通常誇囗的東西,他憑著與生俱來的資產,就比他們更超卓。 「他似乎擁有各種尊貴,就是那些刺激人去夢想,燃點人的熱望的。」

關乎這兩節經文,晏諾慈曾說:「一個自義的法利賽人慣用的手段都盤存在這裡了。他樂於展示污穢的廢物,並公然示眾。」

你會注意到保羅談到祖宗(5節上)、信仰正統(5節下)、活動(6節上)、道德(6節下)各方面的驕傲之處。

三5 這裡就是保羅列出他在天賦和肉體上的優點:

第八天受割禮──他生來就是猶太人,不是以實瑪利人,也不是進猶太教的人。

是以色列族──是神在地上的選民。

屬便雅憫支派──一個被看為貴族領袖的支派(士五14),第一位以色列王也由此支派而出。

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他屬於以色列民族中的那一小撮人,他們仍持守著原來的語言、風俗和習慣。

就律法說,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仍持守正統信仰,而撒都該人則已摒棄了復活的教義。

三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保羅意圖掃除基督徒這個「黨派」時,他真的以為自己在事奉神。他看見基督徒已成為他自己宗教的威脅,因而感到必須剷除他們。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這不可能是說保羅已守了全律法。他在羅馬書七章9至10節承認他並沒有守全律法。他說自己是無可指摘,而不是無罪的。我們只可結論說,保羅違犯律法的任何部分時,他會著意地獻上當獻的祭。換句話說,他從前是按字義謹守猶太教律例的人。

因此,按出生、血統、宗教正統、熱心、個人的義來說,大數的保羅是一個很傑出的人。

三7 但保羅現在要全然放棄這一切。他在這裡列出他自己的「損益表」。在一邊,他列出了上述各項,那些先前他以為有益的。另一邊,他只寫了基督這名字。他把先前看為有益的跟他在基督裡得著的相比,先前的就算不得什麼,他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金爾說:「所有在金錢上、物質上、身體上、知識上、道德上、宗教上的益處,要跟那最大的益處相比時,全都不算得是益處了。」

只要他仍信靠這些東西,他就仍未得救。他一旦得救了,這些東西對他來說都不再有意義,因為他已見過主的榮光,其它榮光相比之下似乎都不是榮光。

三8 保羅到基督面前來領受救恩時,他已拋棄萬事,因為與認識主基督耶穌這至寶相比,萬事都是沒有價值的。以認識……為至寶是一種希伯來人的表達法,意思是「那卓越的知識」或「這知識的無可比擬的價值」。

世系、國籍、文化、地位、教育、宗教、個人成就──使徒保羅不再以這些來誇耀。他已視這些為糞土或廢物,為的是要得著基督。

雖然保羅在本節和下一節用了現在時態,​​但他主要是回顧他悔改歸主的時候。為要得著基督,他要丟棄從前以為寶貴的事。若要得著基督,他便要跟母親的宗教、父親的世系和他自己的個人成就「話別」。

他確實已這樣做!他已完全切斷了以猶太教為得救盼望的關係。他這樣做的時候,親人與他斷絕關係,從前的朋友否認與他有關,本國的人也要逼迫他。他成為基督徒的時候,實實在在是丟棄了萬事。

由於本節用了現在時態,​​看來好像保羅仍在尋求要得著基督。事實上,他第一次承認基督是主和救主時,已經得著了基督。然而,現在時態指出這仍是他的態度──若把萬事與認識主耶穌來比較,他仍以萬事為糞土。他心裡極大的盼望是「基督是我的至寶」。不是金,不是銀,不是宗教上的榮譽,而是基督。

三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這看來又好像保羅仍然尋求得以在基督裡面。實際上是他在回顧自己得救前所面對的重大決定。他是否願意放棄一切賺取救恩的努力,單單信靠基督呢?他已作了抉擇。他已拋棄萬事,為要得以在基督裡面。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刻,他在神面前已經有一個新的位置。他不再被看為有罪之亞當的兒子,現在他被看為在基督裡,享有主耶穌在神面前享有的恩寵。

同樣地,他已拋棄他那自義──尋求以守律法得勝──的污穢,選擇了神的義,那是神賜給每一個接受救主的人的。這裡談到義好像一件袍子。要站在神面前蒙悅納,人必須有義。但人不能製造義。因此,神在恩典中,把義賜給那些接受他兒子為主和救主的人。 「神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我們要再次強調第8節和本節並不是說保羅仍未接受神的義。相反,當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得著重生時,義已成為他所擁有的。這裡的現在時態只顯示那重要事件的結果延續至今,保羅仍認為基督比他所丟棄的任何東西有價值得多。

三10 閱讀本節時,我們看見使徒保羅生命中最高超的情操。邁耳稱之為「心靈對基督的追尋」。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處理方法是「靈意化」,意思是受苦、死和復活不要按字面去解釋,而以為是某些屬靈經歷的描述,如精神上的痛苦,向己死,活出復活的生命等。然而我們認為本節應按字面意義來理解。保羅說他盼望能跟基督昔日在地上生活那樣生活。耶穌曾受苦嗎?保羅也想受苦。耶穌曾死去嗎?保羅也希望在服侍基督時,能為主殉道。耶穌曾經從死人中復活嗎?保羅也希望能這樣。他知道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因而決意在基督的受苦、死和復活上跟隨他。他不是說所有人必須有這種觀念,但對他來說,他並沒有別的道路。

使我認識基督。認識基督意思是每一天更多與主親近,以致使徒保羅自己能更像基督。他盼望自己能活出基督的生命。

曉得他復活的大能。那叫主從死人中復活的大能,聖經描述為宇宙間可見的力量最盡至的展示(弗一19、20),似乎所有惡者都決意要把基督的身體留在墳墓裡。神在第三天叫主耶穌從死人里活過來,擊敗了這兇惡的大軍。這大能是所有信徒憑信可自由取用的(弗一19)。保羅是在指出他切望在生命和見證中經歷這大能。

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要為基督受苦,我們需有屬神的能力。這是保羅把他復活的大能放在和他一同受苦之前的原因。

在主的生命中,受苦是在榮耀之前。因此在保羅的生命中也必須如此。他必須分擔基督的受苦。他知道自己的受苦不像基督一樣有贖罪的價值,但他也知道,主既被人拒絕、鞭打、釘十字架,他若活得奢華舒適,似乎顯得併不合宜。朱偉慈評論說:「他並不滿足於分享橄欖山上的勝利;他希望感受一下客西馬尼園的苦痛、失意和孤寂。」

效法他的死。如上文已提到,本節往往被解釋為保羅希望活出釘十架的生命,向罪、向自我、向世界死。但我們感到這解釋使這段經文失卻其震撼力。意思確實存在,但卻不止於此。保羅熱切忠心地跟隨那死在各各他山之十字架上的那一位。而且,當基督教會第一位殉道者殉道時,他是在場的;事實上,他是殺死這位殉道者的同謀!我們相信保羅事實上是切望能以同樣的方式傾出他的生命。若保羅往天家的路比殉道更舒適,他在天家遇見司提反時,也許會感到尷尬。朱偉慈同意這看法,他說:

許多基督徒不厭惡付出,只要不用「流血」。他們付出那些容易撥出來的。他們獻上的禮物是跟他們沒有切身關係的東西,他們的降服是不需流血的。只要不涉及性命,他們願意犧牲;若主要求人付上生命,他們便不見了。在每一次勝利的進城,他們都站在顯眼的位置,他們也願意為鮮豔的裝飾──橫額或棕樹枝──付出一點金錢;但當歡呼聲變成似有不祥之兆的私語和脅迫,而各各他山也在望時,他們便悄悄地離去,逃往安全的幽僻之地。

然而這裡有一位使徒,他快樂地期待這最終的、危險的要求。他幾乎按捺不住,要在天國的事奉中讓他血的力量淌滴!若有傾倒生命的需要,他極之樂意去做!

在一個相似的脈絡上,戴德生寫道:

為要得著世人的生命,我們有必要付上自己……要結果子就要背十字架。 「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我們知道主耶穌怎樣多結果子──不單是背起他的十字架,更是死在十字架上。我們是否從這事知道更多怎樣與主相交?我們並沒有兩個基督──一個為悠閒之基督徒而設悠閒的基督,一個為特別的基督徒而設辛勞受苦的基督。我們只有一位基督。我們是否願意住在他裡面,並且多結果子呢?

最後,高斯說:

認識在榮耀中的基督是保羅最高的願望,而保羅若不是熱切期待於​​基督所在的地方接觸他,他就不會存有這個願望。這樣,那渴慕他的心本能地轉向那路徑,就是他到達榮耀之地的路徑,並熱切期望走上他所踏過的路,在那地接觸他。心裡問:「他是怎樣得到那榮耀的?是否透過復活?受苦和受死不是必須在復活之前嗎?」然後心又說:「透過引他往那裡的路,接觸那在復活之榮耀裡的他;沒有比這更能使我快樂的。」這是殉道者的精神。保羅盼望作一個殉道者,踏上受苦和受死的路,沿著那得著他的心者所走過的路得到復活與榮耀。

三11 我們又再遇到一個註釋上的難題。我們要按字面意義來理解,還是要取其靈意呢?解經家提出多種不同的解釋,主要如下:

1. 保羅不確定他會否從死裡復活,因此他盡全力確保他在復活中有分。這觀點是沒有可能的!保羅常常說復活是靠著恩典,不是靠著人的行為。此外,他曾表示他有確實的信心,相信他會在復活中有分(林後五1~8)。

2. 保羅並不是談到肉身的複活,而是指他願意在世上活出複活的生命。也許多半解經家都持這觀點。

3. 保羅是談論肉身的複活,但他並不是擔心自己在復活中是否有分。他談到他不在乎通往復活之路上可能要面對的受苦。他願意忍受試煉和逼迫,若那是在現今與復活之間要發生的事。 「或者我也……」不一定是表達他的疑惑(參看徒二七12;羅一10,一一14),而是表達他那不計代價的強烈盼望。

我們同意第三個解釋。使徒保羅希望與基督相似。基督曾受苦、死亡,並從死裡復活,保羅也希望能夠這樣,過於想望別的事情。我們恐怕自己貪圖舒適、奢華、安定的慾望,常使我們剔除這些經文裡尖銳的地方。我們要按其面值──字面意義──來理解,除非那意義按聖經其餘的經文來看是不可能的。這不是較安全的做法嗎?

離開本節之前,我們應注意保羅是說從死裡復活。這不是所有已死之人的複活,而是有些人會復活,其餘的則留在墳墓裡的那次復活。從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8節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1至57節,我們知道信徒在基督來臨時將要復活(有些在教會被提時,有些則在大災難的末了),但其餘已死的人,在基督結束地上作王一千年之前,並不會復活;比較啟示錄二十章5節。

三12 使徒保羅並不以為他已經完全了。完全了並不指前一節的複活,而是指活像基督整個主題。他不認為人可以到達一個無罪的境界,或生命可以到達一個不能再前進的狀況,他知道「滿足是前進的墳墓」。

因此,他仍努力向前,好叫主耶​​穌拯救他的目的可以在他裡面達成。使徒保羅在前往大馬色的路上被基督耶穌遇上了。這重大的約會有何目的?目的是由那時起,保羅要成為聖徒的模範,神可以藉著他,顯出基督在人類生命中可以做到的事。他仍未完全與基督相似。這過程仍然繼續,保羅深深地關注神這恩典的工作能否繼續和深化。

三13 保羅這個人學會了在物質上凡事知足(四11),但在屬靈的成就上卻永不滿足。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如今天我們所說的。那麼他怎樣做?

我只有一件事。他是一個只有單一目標的人。他有一個目標和切望。在這方面,他與大衛很相似,大衛曾說:「我有一件事要求主。

忘記背後的意思不單指他的罪和失敗,也指他先前提到的權利、成就、成功,甚至包括他屬靈的勝利。

努力面前的:那就是基督徒生命中的權利和責任,無論是敬拜、服事,或基督徒品格方面的個人發展。

三14 保羅視自己為比賽中的賽跑選手,他說自己要盡全力向著標竿直跑,為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

標竿是跑道末端的終點線。獎賞是頒賜給勝利者的獎品。這裡標竿可指生命賽道的終點,或更特別指基督的審判台。獎賞可能是義者的冠冕,保羅在別處描述為那跑得好的人要得的獎賞(提後四8)。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包括神拯救我們時心中想著的所有目的。這包括救恩、活像基督、與他同作後嗣、天上的家鄉,和無數其它屬靈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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