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馬太福音第十章

耶穌差遣十二個使徒
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為首的是西門(又名彼得),西門的弟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雅各的弟弟約翰,腓力,巴多羅邁,多馬,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激進派的西門,和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出去,並囑咐不要帶金銀銅錢,也不要帶其他東西,只倚靠那供應的神。

太10: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蛇保持警覺的特性,懂得躲避兇險。與鴿子一般與人無爭。

接著講到門徒們將要面臨非常險惡的逼迫
10:21-23弟兄要出賣弟兄,父親要出賣兒子,甚至把他們置於死地;兒女要悖逆父母,害死他們。你們為我的名,要被眾人恨惡,然而堅忍到底的必然得救。如果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別的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人子就來到了。

後面主又說,
10:34-36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人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在一個家庭中,若有信與不信的人,即因為了信仰不同,道路不一,生活樣式有分別,而彼此生疏,起了紛爭,所以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了

10: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譬如:若有不信主的父母以脫離親子關係來脅迫我們放棄信仰,我們如果為此退讓,便是愛父母過於愛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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