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約翰福音第八章

行淫被捉的女人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從猶太律法的觀點來看,姦淫是十分嚴重的罪。按照猶太拉比的說法,猶太人若是犯拜偶像、殺人、或行淫者,則一律處死勿論。因此對猶太人來說,行淫是三大致死的罪之一,絕無例外。

捉到耶穌基督面前的原因也是為了要隱藏自己的醜陋。正如神學家達祕所說的:『人墮落敗壞了的心腸就是這樣的。他若找著一個人比自己更壞,就倍感安慰、泰然自若,以為別人所犯的罪比他更大,他就能饒過自己。在嚴厲地指責、控訴別人的同時,他就能忘記自己的惡,在罪惡中洋洋得意。』

這真是世人的寫照,通常只看見別人的過錯,而看不見自己的過錯。但是即使這樣做,仍然瞞不過上帝的眼目,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把那婦人拖到主面前,以為自己就可以脫罪了,但其實他們也把自己拖到主的面前受審判,因為他們自己的情形與那婦人並沒有兩樣。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這一節就清楚的告訴我們,法利賽人這樣處心積慮地把這婦人抓到耶穌的面前,目的就是要『試探』耶穌,這的確是一個惡毒的試探,因為這個問題會使耶穌陷於兩難的情況。

首先,如果耶穌基督主張用石頭打死這婦人,就有兩種後果。第一,他將失去仁慈和憐憫的名稱,而不能再被稱為罪 人之友;第二,他立刻就觸犯羅馬法,因為猶太人並沒有權力治人死罪或把人害死。

但是,如果他主張寬恕這婦人,立刻就被套上破壞摩西律法的罪名,也會被指責包庇罪惡,並且會被套以鼓勵人行淫放蕩的罪名。因此,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用來絆倒耶穌的陷阱。
而當耶穌基督面對這個挑戰的時候,卻出乎意外的冷靜,聖經記載說,「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針對耶穌基督所畫的字,許多人都猜測主耶穌所畫的字到底是甚麼:有學者說寫的是:『誰是沒有罪的』,也有說是寫『十誡』中所有的罪狀等等。聖經並沒有記載,因此不需要做無謂的猜測。


但是從耶穌基督的指頭,不禁讓我們連想到,神用指頭將十戒寫在石板上的歷史。

出埃及記 31:18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 ,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而這是同樣出自一個來源的指頭,當時神寫下誡命的指頭,也正是現在耶穌基督在地上畫字的那根指頭,耶穌基督用指頭畫字的動作,無非正是在喚醒這些法利賽人,雖然法利賽人自豪於對律法的熟悉,但是現在他們所面對的卻是那位制定法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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