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哥林多前書第二章

2:1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 神的奧祕。
2:2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2:3 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2:4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2:5 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大能。
2:6 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
2: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祕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2:8 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2:9 如經上所記: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2:10 只有 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 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2:11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 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
2:12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 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 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譯: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2:16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二1 使徒保羅提醒聖徒,他在他們當中的事奉是如何的,並他如何尋求神的榮耀而不是自己的榮耀。他到他們那裡,宣傳神的奧秘,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他完全沒有興趣表現自己,要作個演說家或哲學家。這證明使徒保羅明白屬血氣的與屬靈的工作是有分別的。所謂屬血氣的工作,就是要討好、娛樂、或迎合人的感受。屬靈的工作卻是要宣揚神話語的真理,以能榮耀基督,觸摸到聽者的心靈和良知。

二2 保羅信息的內容,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耶穌基督是指他的位格,而他釘十字架是指他的工作。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構成基督徒所傳之福音的內容。

二3 保羅再次強調,他個人的言談舉止毫不特出吸引。他在哥林多信徒當中,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福音的珍寶藏在卑微的器皿裡,所彰顯出來的,是神的能力而不是保羅的能力。他本人是個好例子,顯明神如何使用軟弱的器皿,教有能力的羞愧。

二4 保羅所說的話,和他講的道,都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有人認為說的話是指宣講的內容,而講的道則指宣講的方式態度。另有人認為他說的話是他對個別人的見證,而講的道是指他對人群的信息。以這個世界的標準作評價,相信保羅永不能在演講比賽中勝出。縱是如此,神的聖靈卻使用他的信息,使人知罪、歸向神。

二5 保羅曉得有一個極大的危險,就是他的聽眾有興趣認識他本人或他的個性,多於永活的主。他自知沒有能力給人帶來祝福或拯救,所以他下定決心引領人單單相信神而不是人的智慧。所有傳講福音或教導神話語的人,應以此話為不變的目的。

二6 首先,福音所揭示的智慧是由神來的(6、7節)。在完全的人中或是成長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並不是這世上的智慧,而這世上有權有位的人也不會看這為智慧。人們的智慧很容易消​​亡的,與他們一樣是轉瞬即逝的。

二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所謂奧秘,就是在過去沒有啟示出來,到初期教會時代才由使徒和先知揭露出來的新約真理。這隱藏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福音的奧秘包​​括很多精彩奇妙的真理,例如猶太與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裡已歸於一了;主耶穌要回來,將等候他的子民帶回天家去與他同在;並信徒不是都要經歷死亡,卻是都要改變。

二8 世上有權有位的可以是指天空中屬靈的惡魔,或是他們在地上的執行人。他們並不明白神隱藏的智慧(基督釘十字架),也不知道他們殺害了神的聖子,會招致自身的滅亡。他們若知道神的道路,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二9 本節至16節說明神啟示、默示、啟迪真理的過程。經文告訴我們聖靈如何將奇妙的真理告訴使徒,使徒如何藉著聖靈的默示將這些真理傳給我們,以及我們如何因聖靈的光照而能夠明白這些真理。本節引用以賽亞書六十四章4節,預言神已儲存不少奇妙的真理,是人憑天賦的官能不能發掘出來的。但到了適當的時候,神就向愛他的人啟示出來了。這裡列出三種天賦官能(眼睛、耳朵和心或頭腦),是人用來認識地上事物的。但單憑這些官能並不能領受神聖的真理,而是必須倚靠神的靈。一般將本節理解為天上的榮美,這觀念一旦進入我們的腦海,就很難除去而代以另一解釋。但保羅這裡指的,事實上是在新約聖經中首次啟示出來的真理。人憑著科學研究或哲學探討,是永不能尋出這些真理的。單靠人的頭腦,永不能發掘出這些奇妙的奧秘。這些奧秘乃是在福音時代之始揭示出來的。人的理性絕對不足以探求出神的真理。

二10 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一句,證明第9節所指的並不是天堂。換句話說,舊約預言的真理,到新約時代便向使徒揭示出來了。我們是指新約聖經的作者。神的聖靈啟發使徒和先知,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換句話說,聖靈是神本體中的一位,有無限智慧,通曉神一切的真理,並能將真理傳授給人。

二11 人的事也是這樣。除了某人自己之外,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除非他願意將所想的說出來,否則沒有人可以查出來。就算是這樣,一個人必須有人的靈,才能夠明白人的事。動物不能夠完全明白人的思想。神的事也是這樣。唯一能明白神的事情就是神的靈。

二12 本節的我們,是指新約聖經的作者,當然,這也適用於聖經的所有作者。使徒和先知既已接受了聖靈,他就可以授與他們神深奧的真理。使徒保羅的意思正是如此,所以他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若不是因為從神來的靈的啟示,使徒們就根本不可能領受保羅在這裡所指的屬神的真理。這些真理在新約聖經裡給我們保全下來。

二13 保羅既將啟示的過程,就是聖經作者從神那裡領受真理的過程說明了,就繼而說明默示的過程,也就是神將真理傳授給我們的過程。在神的話語中,有關字句默示的記載,最有力的就是本節。使徒保羅清楚表明,當使徒們將這些真理傳授給我們的時候,並不是用他們所選擇的言語,或按著人智慧所判斷的言語。他們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因此,我們相信聖經原本手稿所用的字詞,正是神的言語(而傳留至今的聖經也是完全可靠的)。這一點引來很大的反對聲音。對一些人來說,上段的說法是機械默寫論,認為神並沒有容許作者運用自己的風格和特色。然而,舉例說,我們知道保羅的寫作風格,與路加的頗為不同。那麼,字句默示論與存在作者個人風格的事實,兩者如何協調呢?神用了一些我們不了解的方法,賜下聖經的每字每句,又用了個別作者的風格來裝飾,讓人的特性成為他純全聖言的一部分。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一句有幾種解釋,意思可以是指(1)用聖靈所賜的言語,來解釋屬靈的真理;(2)將屬靈的真理傳授給屬靈的人;或(3)將其中一段經文的屬靈真理與另一段比較。我們相信第一種解釋最能與上文下理配合。保羅所說的是默示的過程,就是運用聖靈所賜特別為傳授真理的字句。因此,我們可以將這句意譯成:「用屬靈的言語闡明屬靈的真理。」 也有人認為這段經文不是指默示,因為保羅說我們講說,而不是「我們寫」。不過,聖經中用說話這動詞指蒙啟示的著作的例子不少(例如約一二38、41;徒二八25;彼後一21)。

二14 福音不但在啟示和默示上是神授的,本節還告訴我們,只有藉著神聖靈的能力,人才能夠接受福音。在毫無協助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人根本不可能明白屬靈的事,因為這些事只能夠透過屬靈的途徑來領受。夏雲斯用生動有趣的文筆提醒我們: 有智慧的基督徒不會浪費時間,意圖向未重生的人解釋神的計劃。這會是將珍珠丟給豬吃。也好像是向失明人描述日落的美景,或與公園裡的紀念碑討論核子物理學。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這些事情。人大可以嘗試用釣魚勾來捕捉太陽的光線,但沒有聖靈幫助的人,也難以掌握神的啟示。除非一個人由聖靈而生並由他教導,否則一切屬靈的事都是陌生的事。擁有博士學位也無補於事,因為在屬靈的事情上,有學位的人也可能是個「毫不中用的傢伙」。

二15 另一方面,蒙神聖靈光照的人,雖然沒有一個未信主的人能看透了他,但他卻能了解這些奇妙的真理。也許他是個木匠、水喉匠或漁夫;然而,他可以是個出色的研經者。 「受聖靈管理的基督徒,會研究、查問、細察聖經,並能夠領會和明白個中內容的意義。」(鄔斯特譯)他會令世人大惑不解。或許他從未受過大專或神學教育,但他卻能夠了解神話語中深邃的奧秘,甚至能夠教導別人。

二16 保羅在這裡借用以賽亞的一個毋須回答的問題:「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這問題其實已道出了答案。人憑自己的智慧或才能,並不能夠認識神。只有當他願意將自己啟示出來時,人才可以認識他。然而,那些有基督的心的人,就能夠明白神深奧的道理了。讓我們溫習一下。首先有啟示(9至12節)。意思是神藉著聖靈,將先前人並不認識的真理啟示出來。這些真理是由神的靈用超自然方法傳遞給人的。然後有默示(13節)。當使徒(和所有其它的聖經作者)將這些真理傳授給別人時,他們所用的字句,正是聖靈教他們用的。最後是光照(14至16節)。這些真理不但要超自然地啟示並超自然地默示出來,還只有憑著聖靈超自然的能力才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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