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

25: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
25: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
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25:4 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凱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
25:5 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麼不是,就可以告他。」
25:6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凱撒利亞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
25:7 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
25:9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
25:10 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25: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
25:12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裡去。」
25:13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
25:14 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裡的。
25: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25:16 我對他們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
25:17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
25:18 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
25:19 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25:20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裡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
25:21 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凱撒那裡去。」
25: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
25:23 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威勢而來,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
25:24 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裡,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
25:25 但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25:26 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
25:27 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二五1 在主後六十年秋天,波求非斯都受尼祿王委任,做猶太的羅馬巡撫。該撒利亞是敘利亞這羅馬省分的政治中心,猶太是敘利亞省一部分。過了三天,非斯都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這是他管轄下的宗教首都。
二五2、3 雖然保羅在該撒利亞入獄已有兩年,猶太人並沒有忘記他,那種要他命的憎恨也沒有消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以為自己可以從新任巡撫手裡得著政治上的情,要非斯都聽他們控告保羅,要求帶他到耶路撒冷受審。他們的意思可能是要保羅在公會前受審,但真正的計謀是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二五4、5 毫無疑問,非斯都卻知道他們曾經計劃殺害保羅,及在耶路撒冷千夫長安排周詳下,暗暗把保羅押送往該撒利亞。所以他拒絕他們的要求,但答應如果他們來到該撒利亞,可以說明他們控告保羅的事。
二五6~8 非斯都在耶路撒冷住了十天八天,便回到該撒利亞。第二天提堂。猶太人急忙把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保羅,但都是不能證實的。保羅感覺到他們被判勝數的機會很微,就簡單否認各項控罪,指無論是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他都沒有乾犯。
二五9~11 這時,非斯都似乎願意接受猶太人的請求,贊成把保羅帶到耶路撒冷,在公會前審訊。但他未得囚犯同意,不會這樣做。保羅清楚知道,他一旦同意,就不能存活囗到耶路撒冷。於是拒絕這個要求,認為該撒利亞的法庭是合適的地方。假如他犯了羅馬帝國的法律,他也不是不肯為該項罪名受死。但假如他根本沒有犯過罪,那麼,憑著哪種司法根據要把他交給猶太人?使徒保羅盡量利用自己是羅馬公民的權利,然後說出一句值得記念的話:「我要上告於該撒。」 保羅上告於該撒這做法對嗎?他不是應該完全交託給神,拒絕低頭去倚靠在地上的公民權利嗎?這是保羅的一個「錯處」嗎?我們不能定斷。我們所知的是,因上告於該撒,他不能在這時得釋放。此外,即使他不上訴,也可以透過其它方法抵達羅馬。

二五12 非斯都跟法律顧問就上訴的程序作簡單商量,便向保羅說,或許是氣沖沖地說出:「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
二五13 過了些日子,希律王亞基帕二世及其妹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祝賀非斯都新上任。亞基帕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兒子,其父殺害雅各,又監禁彼得(徒一二)。他妹妹非常美麗。歷史學家對她不予好評,包括她與兄長的關係,新約聖經卻不提她的人格。
二五14~16 亞基帕在該撒利亞住了一段頗長的日子,非斯都決定把囚犯保羅的事告訴他。初時,他首先複述猶太人粗鄙的要求,就是不經正式的審訊而把保羅定罪。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堅持維護正確司法程序的人,說明自己怎樣要進行審判,讓被告可以和原告對質,有機會替自己辯護。
二五17~19 聆訊開始時,非斯都發覺這個囚犯沒有犯國家的條例。相反,案件圍繞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二五20~22 其後非斯都指出他曾問保羅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及保羅要求上告亞古士督(這是該撒的名銜,不是名字)。這樣,問題就產生了。他把囚犯送到羅馬,該控告他犯什麼罪呢?亞基帕是猶太人,熟諳猶太教的事,非斯都希望亞基帕可以幫助他草擬控告保羅的罪名。非斯都談到世人救主時,他說是有一人名叫耶穌。班格爾對此的評論值得重提:「可憐的非斯都竟這樣描述那位萬膝都要跪拜的主。」
二五23 第二天,聆訊正式開始。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的到來,同行有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隨後保羅被帶進來。
二五24~27 非斯都再次講述案件的歷史──猶太人堅決要求不容保羅活著,非斯都找不著他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其後保羅要上告於該撒。非斯都的難處當然是:保羅要上告於皇上,他被迫要送他去見尼祿,但又沒有足夠的法律根據可以提堂受審。非斯都坦白希望亞基帕能夠助他一臂之力。始終,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確實是不合理的。這連串控訴的性質象聆訊多過審訊。當時猶太人不在場指控保羅,非斯都也不期望亞基帕能下一個有約束力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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